《民國演義》•第一百三回 集巴黎欣逢盛會 爭膠澳勉抗強權

卻說外交總長陸徵祥,奉命赴歐,參與和會,嗣又有顧維鈞、王正廷、施肇基、魏宸組,依次續發,同充巴黎和議全權委員。陸徵祥到法國時,各協約國所派專使,先後馳集。既而顧、王、施、魏各委員,亦皆踵至,共計列席會議,得二十七國使人。全權大使,約有數十,代表及祕書等,不下數百,好算是五大洲中,空前絕後的盛會。當時會中議定各國列席委員,多寡不一。中國指定兩人,除陸總長外,餘四人得輪流出席。小子聞得和會組織的大略,開列如下:美國專使列席得五人。英國同上。法國同上。意國同上。日本同上。比國三人。波利維亞一人。巴西三人。中國二人。古巴一人。厄瓜多爾一人。希臘二人。危地馬拉一人。海地一人。漢志國二人。即阿剌伯國。哄都拉斯一人。裏卑利亞一人。巴拿馬一人。祕魯一人。波蘭一人。葡萄牙二人。羅馬尼亞二人。塞爾維亞三人。暹羅二人。捷克斯洛伐克二人。烏拉圭一人。  [[和會中正副會長]]  會長 法人克勒孟沙  副會長 美人藍辛 英人勞合喬治 意人歐蘭都 日本人西園寺侯爵  [[協約國最高議會中會長會員]]  會長 法人克勒孟沙  會員 美總統威爾遜 藍辛 英人勞合喬治 貝爾福 法人克勒孟沙 畢勳 意人歐蘭都 沙尼諾  日本人 西園寺侯爵 牧野男爵  據上所列,已見得和會大權,實爲美、法、英、意、日本五大國所把持。中國專使,雖得列席,已等諸自鄶以下,無足重輕。就中對於德、奧兩國,如何賠償損失,如何割讓土地,如何放棄權利,如何撤除兵備,統歸五大國主張,中國專使,幾無容喙餘地。堂堂古國,如此倒黴,豈不可恥?惟關係中、德事件,始準中國與議,但也須由五大國決定,大致如下:  (一)德國對華,放棄由一九一年拳匪條約而得之各種特別權利與賠款,與其在天津、漢口德租界,及其他中國境內,除膠州外,所有之房屋碼頭營房炮臺軍火船隻無線電臺及其他產業,惟使署領署不在其內,並允將一九年與一九一年所奪取之所有天文儀器,一律歸還中國。  (二)中國未經署名於拳亂條約之各國同意,不得施行處分北京使館界內德人產業之計劃。  (三)德國承認放棄漢口與天津之租界,中國允准兩處租界,闢爲萬國公用。  (四)德國對於中國,或對於任何與國之政府,不得因在華德人被幽禁或被遣回,及因德人利益於一九一七年八月十四日被沒收或被清理之故,而有所要求。  (五)德國放棄其在廣州英租界內之國有產業,讓與英國。  並放棄上海法租界內德人學校之產業,讓與中、法兩國。  這五項條約,講到平允二字,已不甚合。德國既放棄在華權利,爲什麼除開膠州?北京使館內德人產業,例應歸中國處分,爲什麼應得署約各國同意?漢口與天津租界,爲什麼要闢作萬國公用?廣州英租界及上海法租界內的德國產業,爲什麼讓與英、法?這豈不是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明證嗎?大聲疾呼。又有一種關係山東條件,由日本專使西園寺侯爵等提出和會,硬要佔利。美、法、英、意諸國,明知日本恃強欺弱,但與自己無損,哪個肯替中國幫忙,代鳴不平?弱國無公法。當由日使擬定約文道:  (一)德國以膠州各項權利所有權特別權利,與因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與中國立約及其他關於山東條約而得之鐵路礦產海底電線,讓與日本。  (二)屬於青島至濟南鐵路之德國各項權利,連同器用礦權開掘權,一併讓與日本。  (三)自青島至滬及煙臺之海底電線,亦讓與日本,免償其值。  (四)膠州德國國有之一切動產與不動產,亦歸日本所有,免償其值。  膠州是我中國的膠州,青島是我中國的青島,從前清光緒二十四年間,爲了一個德國教士,在山東曹州地方,爲華民所害,德國政府即派兵來華,佔據膠澳,清政府無法拒絕,不得已將膠澳租與德國,定期九十九年。嗣是德人築路開礦,竭力經營,至歐戰開手,中國宣告中立,日本獨不顧公法,破壞我中立國章程,竟出兵攻奪膠澳,且將德國所有路權礦權,悉數佔領。彼時日人曾向中國聲明,謂將膠澳租借地移交日本,以備日後交還中國云云。木屐兒專使此等伎倆。中政府一再抗議,均歸無效。後來袁項城熱心帝制,乞援東鄰,駐京日使,遂提出二十一款的要求,包含膠澳全境在內。袁項城自討苦喫,沒奈何與他簽約,但約文中尚有交還膠州灣,待諸戰後解決字樣。此次戰事已了,各協約國爲公道主義,組織和平大會,理應將德國租佔地,歸還中國,方算得公正無私,爲何日使眈眈,竟視膠澳爲囊中物?曩時尚聲言交還,到此竟說出“讓與”二字,不但有違公理,並且自食前言。美、法、英、意諸國,作壁上觀。那時中國專使陸徵祥等,忍無可忍,只好當場抗議,先提出山東問題說貼,繳入和會,憑諸公判。說帖中文字甚繁,小子不便直錄,但撮舉大要,臚列如下:(甲)德國租借權,暨其他關於山東省權利之緣起及範圍。  (一)租借之緣起。(二)租借地之範圍。(三)德國之路礦權利。(四)中國之鐵路警察權。(五)德國對於鐵路借款之優先權。  (乙)日本在山東軍事佔領之緣起及範圍。  (一)日本之對德宣戰。(二)日本軍隊在租借地,及百里環界以外之龍口地方登岸。(三)中國宣言劃出特別行軍區域。(四)日本收管青島之中國海關。(五)日本對中國二十一條之要求,暨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關於山東省之條約。(六)沿鐵路之日本民政權。(七)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之鐵路借款草合同及換文。即濟順及高徐兩路草合同。  (丙)中國何以要求歸還?  (一)膠澳租借地,素爲中國領土中不可分拆之一部分。  從前中德租借條約中,本有主權仍歸中國之明文,今德國既放棄權利,當然歸還中國,以彰公道。(二)膠澳居民,種族語言宗教,均完全屬於中國,既得脫離德國關係,自不願再屬他國。(三)山東爲中國文化所肇始,孔、孟兩聖賢,誕生此地,人民稱爲聖域。膠澳爲山東屬境,既得由德國收回,何能輾轉讓人?(四)山東居民稠密,不能再容納他國人民。前時德國逞橫暴勢力,據有膠澳,今彼既遭天忌,自棄權利,山東百姓,方慶其蘇,不堪再受他國朘削。(五)山東一省,備具中國北部經濟集權之要則。膠澳地居海口,尤關重要,將來必成爲中國北部外貨輸入土貨輸出之要路。若植立外國勢力範圍,適與門戶開放主義,互相背馳,中外通商,必交感不便。(六)膠澳爲中國北部門戶之一,膠濟鐵路,至濟南接津浦,可以直達北京,即自旅順大連至奉天,直達北京之鐵路,亦與膠澳相近。中國政府爲固圉計,久欲杜絕德人之蟠踞青島,今經德人放棄,中國深願收回此地,自鞏國防。(七)和平大會中,以該租借地及附屬權利之問題,悉還中國,不特德國肆意橫行之罪惡,藉以矯正,且各國在遠東之公共利益,亦藉以維護。否則山東人民,前拒後迎,勢必不樂,或致激成劇烈之行動。即他國亦必與將來移轉權利之國,互相齟齬,是與日本攻擊青島時,宣言鞏固東亞長久穩固和局之用意,難以相容。亦與英日同盟之宗旨,所謂護中國之獨立完整,守各國在華商工業機會之原則,亦不相符合。  何以彰中外之大信?何以保遠東之永久和平?  (丁)何以應直接歸還?  (一)程序簡單,不致滋生枝節。且中國參戰以後,得向德國直接收回青島,及山東權利,既足以增我國家之光榮,復足以彰友邦維持正義公道之原則。(二)中國政府,非不知日攻青島所損失之生命帑款,爲數亦巨。  但日本固宣言戰爭之目的,在使遠東和局,不爲德人所危害,目的既完全達到,則雖有所犧牲,亦必不惜,寧有加惠中國反自取怨之理?(三)日本以軍事佔領青島及所有權利,不過暫時辦法,究不能因此而終得所佔土地或產業之主權,以與共在戰事中之中國權利相抗。  (四)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國與日本訂立關於山東省之條約,中政府本所不願。經日本送遞最後通牒,勉強承認,以待和平會議爲最後之修正。況所訂條文,日本並未獲得關於山東租借地與鐵路暨他項德國權利。  不過得有保證,謂所有關於德國權利利益讓與之處分,倘經日本與德國協定,中國即當承認云云。彼時中國尚爲中立國,日本系設想中國始終中立,不能參與最後之和平會議而言。今中國早加入戰局,有列席和議之權,則該約設想之情形,固已根本改變,不得視爲有效。  (五)中國宣言佈告,曾聲明從前中德所訂之條約,一律廢止,是德國所有租借地與一切權利,當然在廢止之列。既已廢止,領土權即回覆於中國。且與德人訂約租借時,本有不準轉租之明文。即一九年之中德膠州鐵路章程,亦有中國國家可以收回之規定,依約辦理,德國無轉讓第三國之權。中國既得收回領土,亦當然不能讓與他國。  最後又有一段總結雲:  中國鑑於上列各理由,深信和平會議,對於中國要求膠澳租借地膠濟鐵路,暨關於山東省之他項德國權利之直接歸還,必能認爲合於法律公道之舉。苟完全承認此項要求,則中國政府人民,對於諸國秉公好義之精神,必永永感激於無涯,而對於日本,必且加甚。此一舉也,不特日本與諸友邦所願維持之中國政治之獨立,與領土之完整,藉以鞏固,而遠東之長久和局,亦藉此新保而益堅矣。  此項說帖,遞入和會,會長克勒孟沙,方將說帖出示,日本專使西園寺侯爵等,怎肯退讓,自述從前攻取青島,如何損失,並譏評中國參戰,並沒有甚麼助力,不過辦運些須糧食,派遣幾個工役,便算了事。今日所得利益,不啻百倍,還想與我爭回青島,這真叫做不度德,不量力,妄事請求,不值一睬云云。在會諸人,見日使很是忿激,也不便參入異議。惟美總統威爾遜,略加勸解,援照德國前約,謂領土權應屬中國。日使遂接口道:“我國並不欲長據膠澳,自願將膠澳領土權歸還中國,惟行軍所受損失,中國可能悉數償還嗎?中國既不能償還,便應該將從前德人所有的權利,歸與我國享受,這乃是公允辦法,我國並沒有意外要求哩。”英法各國專使,多隨口贊成。以強護強,應有此態。美總統亦不便與爭,付諸一笑罷了。  是時意國代表歐蘭都等,爲了亞得里亞海沿岸問題,與美總統意見不合,致有違言。亞得里亞海,在意大利東北,海口有阜姆一埠,爲通商出入要樞,意國欲據爲己有。惟美總統威爾遜,以爲匈牙利、波希米亞、羅馬尼亞、南斯拉夫諸國,均與阜姆相近,應該享有出入權利,不應專歸意國。意使極力反對,甚至歐蘭都等宣告退出和會。所以和會中主持,只有法、美、英、日本四國,主持各議。日本與中國互爭膠澳,中國不能敵日,法、英又皆左袒日人,美總統雖略存公道,也因口衆我寡,未便堅持,因此逐日延宕,竟把中國專使的說帖,置諸高閣。嗣經中國專使陸徵祥,入會敦促,乃由會長克勒孟沙,與美總統威爾遜,英專使勞合喬治,作爲領袖,再集議膠澳問題。日使西園寺侯爵等,堅執前議,一些兒不肯讓步。法、美、英三國,樂得袖手旁觀,任從日本自由處置。中國專使陸徵祥等,智盡能索,不得已再向和會中提出抗議,申明意見。小子有詩嘆道:  徒將筆舌抗兇鋒,力薄如何望折衝。  益信外交惟鐵血,一強一弱總難容。  欲知陸專使等如何說法,且至下回錄敘。  巴黎會議,列席者得二十七國,而俄羅斯不在其列,良由俄國內亂,政府屢易,各國或承認於其前,未嘗承認於其後,故遂爲之闕席耳。膠澳之爭,日本代表,藉口於前日軍事之損失,必欲承受德人之舊有權利而後快。然德國既已戰敗,屈服於和議之下,則從前即無日人之行軍,亦當放棄固有之權利,將膠濟歸還中國,寧必待日人之佔領乎?況日人固嘗破壞我國之中立,乘機攫取,顯違國際公法之慣例,所有犧牲,莫非自取,公法家固不應袒日也。中國專使之抗議,義所當然,而日人乃恃強而凌弱,英法亦欺弱而袒強,持公如威爾遜,尚不欲爲不平之爭,誰謂世界中尚有公理耶?國不競亦陵,何國之爲?我國人盍亟起反省,毋徒怨外人爲也。

譯文:

當然可以,以下是對該文章的現代漢語翻譯:


話說外交總長陸徵祥奉命前往歐洲參加巴黎和會,後來顧維鈞、王正廷、施肇基、魏宸組也相繼被任命爲巴黎和會全權代表。陸徵祥抵達法國時,各協約國的專使已陸續到達,顧、王、施、魏幾位代表也相繼抵達,最終參加會議的國家共27個,參會的全權大使約有幾十人,加上代表和祕書,人數超過數百人,可以說是五大洲歷史上規模空前的國際盛會。

在和會上,各國參會代表人數不一。中國只派了兩人,除了陸徵祥之外,另外四人輪流出席。我聽說和會的組織情況大致如下:美國派了五人,英國派了五人,法國派了五人,意大利派了五人,日本派了五人,比利時派了三人,玻利維亞一人,巴西三人,中國兩人,古巴一人,厄瓜多爾一人,希臘兩人,危地馬拉一人,海地一人,漢志國(即阿拉伯國家)兩人,洪都拉斯一人,利比里亞一人,巴拿馬一人,祕魯一人,波蘭一人,葡萄牙兩人,羅馬尼亞兩人,塞爾維亞三人,暹羅兩人,捷克斯洛伐克兩人,烏拉圭一人。

【和會的正副會長】 會長:法國人克勒孟沙
副會長:美國人藍辛、英國人勞合·喬治、意大利人歐蘭都、日本西園寺侯爵

【協約國最高議會的會長與會員】
會長:法國人克勒孟沙
會員:美國總統威爾遜、藍辛、勞合·喬治、貝爾福、克勒孟沙、畢勳、歐蘭都、沙尼諾、日本西園寺侯爵、牧野男爵

從以上安排可以看出,和會的實際權力掌握在美、法、英、意、日五個大國手中。中國雖然也派了代表參會,但地位極其低下,根本無足輕重。在涉及德國和奧地利的賠款、土地割讓、權利放棄、軍隊撤出等問題上,全部由這五大國決定,中國代表幾乎沒有任何發言權。堂堂中華古國,竟落到如此境地,豈不可恥?

不過,在涉及中德關係的問題上,中國才被允許與會討論。但即便如此,一切決議仍需五大國批准,大致內容如下:

(一)德國必須向中國放棄一戰前“拳亂條約”中所獲得的各種特別權利和賠款,並放棄其在天津、漢口等地除膠州外的所有德租界內的房屋、碼頭、營房、炮臺、軍火、船隻、無線電臺及其他資產(僅使署、領署除外),並須將1919年和1911年從中國強佔的天文儀器全部歸還中國。

(二)中國未經相關簽約國的同意,不得擅自處置北京使館區內的德國財產。

(三)德國必須放棄其在漢口和天津的租界,中國則同意將兩地租界改爲“萬國公用”。

(四)德國不得以中國境內德僑被監禁、被遣返,或其在1917年8月14日被沒收或清理財產爲由,向中國提出任何要求。

(五)德國必須放棄其在廣州英租界內的所有產業,交由英國;同時放棄上海法租界內德國人學校的資產,交由中、法兩國共同管理。

這五項協議談所謂“公平”,實際上已遠不公正。德國既然放棄了在華的一切權利,爲何偏偏保留了膠州租借地?北京使館區的德國資產本應由中方處置,爲何必須獲得各國同意?漢口和天津的租界爲何要變成“萬國公用”?廣州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內的德國資產爲何要交給英、法?這難道不是“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明證嗎?中國憤然抗議,大聲疾呼!

還有一項涉及山東的問題,是由日本專使西園寺侯爵等人在和會上強行提出,企圖據爲己有。美、法、英、意等國明知日本仗勢欺人,但自身無損,誰又願意爲中國的公道發聲?弱國無公法,最終由日本提出條約,內容如下:

(一)德國將其在山東的全部權利(包括膠州租借地、鐵路、礦產、海底電纜等)轉讓給日本。

(二)青島至濟南鐵路的所有權利,包括路權、設備、礦權、開掘權,全部讓與日本。

(三)青島至上海、煙臺的海底電纜也歸日本所有,且免於賠償。

(四)膠州德國所有動產與不動產,一併歸日本所有,也無需賠償。

膠州和青島,都是中國的領土。早在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因一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曹州被中國人殺害,德國軍隊出兵佔領膠澳,清政府出於無奈,被迫將膠澳租借給德國,期限九十九年。此後德國在山東築路開礦,大力經營。一戰爆發時,中國宣佈中立,日本卻違背國際公法,趁機出兵攻佔膠澳,將德國的所有路權、礦權全部吞併。當時日本曾向中方表示,將膠澳租借地交還中國,作爲日後歸還的承諾。然而,中國多次抗議都無果。後來袁世凱熱衷稱帝,向日本求助,駐京日使便提出“二十一條”,其中包含膠澳全境。袁世凱無奈接受,但在條約中仍保留了“戰後歸還膠州灣”的條款。如今戰事結束,各大國爲維持“公道主義”,組織和平會議,理應將德國租借地歸還中國,纔算是公正合理。爲何日本專使竟將膠澳視作囊中之物?之前還說“交還”,如今竟說“讓與”?這不僅違背公理,也違背了先前的承諾!

美國、法國、英國、意大利等國對此採取漠視態度。當時中國代表陸徵祥等人忍無可忍,只能當場抗議,提交了一份關於山東問題的抗議書,遞交和會,請求裁決。抗議書內容繁複,我無法全部原文照錄,僅摘出要點如下:

(甲)德國租借權及其相關權利的由來與範圍
(一)租借的起因
(二)租借地的範圍
(三)德國在山東的路礦權利
(四)中國對鐵路的警察管理權
(五)德國在鐵路貸款中的優先償還權

(乙)日本在山東軍事佔領的起因與範圍
(一)日本對德宣戰
(二)日軍在膠澳租借地及百里範圍外的龍口登陸
(三)中國宣佈劃出軍事行動區域
(四)日本接管青島中國海關
(五)日本提出“二十一條”及1915年5月25日關於山東的條約
(六)沿鐵路地區日本的民政管轄權
(七)1918年9月24日鐵路借款的草約及換文,包括濟順、高徐兩路合同

(丙)中國爲何要求收回膠澳?
(一)膠澳自古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德租約中明確規定主權仍屬於中國,德國放棄權利後,理應歸還中國,以體現公道。
(二)膠澳本地居民的種族、語言、宗教皆屬中國,脫離德國後,自然不願歸屬其他外國。
(三)山東是中華文化的發源地,孔、孟兩位聖賢誕生於此,當地民衆稱其爲“聖域”。膠澳屬於山東,既然德國已放棄,又怎能被轉交他人?
(四)山東人口密集,無法容納外國移民。過去德國強佔膠澳,百姓深受其害,如今德國戰敗、放棄權利,百姓本已歡欣鼓舞,再受外族壓迫實屬不堪。
(五)山東是華北經濟的重要樞紐,膠澳地處海港,更是外貨輸入、土貨輸出的關鍵通道。如讓外國勢力介入,將嚴重違背“門戶開放”政策,導致中外貿易摩擦。
(六)膠澳是中國北方門戶,膠濟鐵路可直達濟南,再接津浦線通往北京;從旅順、大連通往北京的鐵路也與膠澳毗鄰。中國政府爲保衛邊疆,長期希望杜絕德國勢力在青島的盤踞,如今德國已放棄權利,中國深感應收回此地以鞏固國防。
(七)在和平大會上,將膠澳及附屬權利直接歸還中國,不僅是對德國侵略行徑的糾正,也維護了各國在遠東的共同利益。否則,山東人民前拒後迎,必然不滿,甚至可能引發激烈動盪。各國也會因權利轉讓問題產生矛盾,這與日本最初宣稱要“鞏固東亞長久和平”的目的相違背,也與英日同盟所強調的“保護中國獨立完整、保障各國在華商業與工業機會”原則相牴觸。

(丁)爲何應直接歸還?
(一)程序簡單,不會滋生紛爭。中國參戰後,本可直接向德國索回青島及山東權利,既可增光國家尊嚴,也彰顯國際公道。
(二)中國政府雖知日本攻佔青島造成巨大損失,但日本宣稱其作戰目的只是防止德國威脅遠東,目標已達成,即使有損失也應視爲“必要代價”,怎麼可能爲了“加惠中國”而自討苦喫?
(三)日本雖以軍事佔領青島,但只是臨時措施,並不能因此獲得領土主權,更不能與中國在戰時的權利對抗。
(四)1915年5月25日中日簽訂的山東條約,中國當時並不願意,是被迫在日方最後通牒下答應,原以爲是臨時方案,供和平會議時修正。而條約中,日本並未獲得山東租借地、鐵路或其他德國權利,僅獲得“若德日達成協議,中方必須承認”的承諾。當時中國仍爲中立國,日本認爲中方將繼續中立,不能參與和平會議,此設想已成過去。如今中國已參戰、擁有會議席位,該條約的前提已徹底改變,不能視爲有效。
(五)中國已公開聲明廢止所有與德國簽訂的舊約,因此德國的一切租借地與權利自然被廢除,領土主權應歸還中國。據中德租約規定,不得轉租,1919年《膠州鐵路章程》也明確指出中國有權收回。因此,德國無權將權利轉給其他國家,中國收回領土後,也無權再轉讓給他人。

最後,總結強調:
中國基於上述理由,深信和平會議將同意歸還膠澳、膠濟鐵路及其他山東德國權利,這是符合法律與公道的舉措。如果此項要求被完全接受,中國及中國人民將永遠感激各國秉持公道、主持正義的精神,尤其對日本,將更加感激。這一舉措不僅能鞏固中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也將有效維護遠東長久的和平。

這份抗議書被提交給和會,會長克勒孟沙剛將文件展示出來,日本專使西園寺侯爵便堅決反對,聲稱自己過去佔領青島時損失巨大,譏諷中國參戰只是“運些糧食、派幾個工人”而已,現在反而想奪回青島,簡直是“不度德,不量力”,妄想無理取鬧,根本不值一提。

在場各國見日本代表情緒激動,也無人敢公開反對。只有美國總統威爾遜稍作勸解,援引德國之前的條約,指出領土主權應歸屬中國。日本代表便立刻回應:“我們並非想長期佔領膠澳,自願將領土歸還中國,但戰爭期間所受的損失,中國能全部賠償嗎?如果中國無法賠償,那就應將德國原有的權利轉由我們繼承,這纔是公平合理的辦法。我們並非有絲毫貪心。”英、法等國代表也都隨聲附和。以強凌弱,本是常理。威爾遜雖有公道之心,但面對衆聲喧譁,也無法堅持己見,最終只能一笑置之。

當時意大利代表歐蘭都等人,因亞得里亞海沿岸問題與威爾遜意見相左,發生激烈爭執,最終意大利代表宣佈退出和會。因此,和會實際由法、美、英、日四國主導。日本與中國爭奪膠澳,中國無法抗衡,英、法又明顯偏袒日本,威爾遜雖偶爾持公道立場,但因人少勢弱,無法堅持,於是和會日日拖延,最終將中國代表的抗議書束之高閣。

後來,中國代表陸徵祥等人進入會場敦促,會長克勒孟沙纔在美總統威爾遜、英專使勞合·喬治的主持下,重新召集會議討論膠澳問題。日本代表西園寺侯爵等人依然強硬,堅決不退。法、美、英三國也樂得袖手旁觀,任由日本自由處置。中國代表在竭盡所能之後,再次向和會提出正式抗議,重申立場。

我有詩嘆曰:
用筆舌與強權抗衡,力量薄弱,又怎能指望扭轉局勢?
可見外交終究是鐵血的較量,一個強一個弱,終究難容共存。

想知道陸徵祥等人最終如何向和會陳述意見,且待下回詳述。

巴黎和會共有二十七國參加,俄國未被邀請,原因在於俄國國內政局動盪,政府更迭頻繁,各國對前政府承認,對後政府不承認,因此未能列入會議。

關於膠澳之爭,日本代表以“軍事行動造成損失”爲由,堅持要求繼承德國原有權利。然而德國已戰敗,應無條件放棄其在華所有權利,因此即使日本未實際佔領,也應歸還膠濟鐵路於中國,何須等到日本佔領?況且日本早在之前就違反國際公法,趁中國中立之時搶佔膠澳,其所有損失皆屬自取,國際法理上不應偏袒。中國代表的抗議,本屬正義之舉,卻反遭日本仗勢欺凌,英、法等國也欺弱偏袒,連秉持公道的威爾遜也最終放棄異議,可見世界之中還存在公理嗎?國家若不競爭,便可能被欺凌,哪個國家能免?我們國人應深刻反省,不要只埋怨外人不公!


(全文翻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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