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演义》•第一百三回 集巴黎欣逢盛会 争胶澳勉抗强权
译文:
当然可以,以下是对该文章的现代汉语翻译:
话说外交总长陆徵祥奉命前往欧洲参加巴黎和会,后来顾维钧、王正廷、施肇基、魏宸组也相继被任命为巴黎和会全权代表。陆徵祥抵达法国时,各协约国的专使已陆续到达,顾、王、施、魏几位代表也相继抵达,最终参加会议的国家共27个,参会的全权大使约有几十人,加上代表和秘书,人数超过数百人,可以说是五大洲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国际盛会。
在和会上,各国参会代表人数不一。中国只派了两人,除了陆徵祥之外,另外四人轮流出席。我听说和会的组织情况大致如下:美国派了五人,英国派了五人,法国派了五人,意大利派了五人,日本派了五人,比利时派了三人,玻利维亚一人,巴西三人,中国两人,古巴一人,厄瓜多尔一人,希腊两人,危地马拉一人,海地一人,汉志国(即阿拉伯国家)两人,洪都拉斯一人,利比里亚一人,巴拿马一人,秘鲁一人,波兰一人,葡萄牙两人,罗马尼亚两人,塞尔维亚三人,暹罗两人,捷克斯洛伐克两人,乌拉圭一人。
【和会的正副会长】
会长:法国人克勒孟沙
副会长:美国人蓝辛、英国人劳合·乔治、意大利人欧兰都、日本西园寺侯爵
【协约国最高议会的会长与会员】
会长:法国人克勒孟沙
会员:美国总统威尔逊、蓝辛、劳合·乔治、贝尔福、克勒孟沙、毕勋、欧兰都、沙尼诺、日本西园寺侯爵、牧野男爵
从以上安排可以看出,和会的实际权力掌握在美、法、英、意、日五个大国手中。中国虽然也派了代表参会,但地位极其低下,根本无足轻重。在涉及德国和奥地利的赔款、土地割让、权利放弃、军队撤出等问题上,全部由这五大国决定,中国代表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堂堂中华古国,竟落到如此境地,岂不可耻?
不过,在涉及中德关系的问题上,中国才被允许与会讨论。但即便如此,一切决议仍需五大国批准,大致内容如下:
(一)德国必须向中国放弃一战前“拳乱条约”中所获得的各种特别权利和赔款,并放弃其在天津、汉口等地除胶州外的所有德租界内的房屋、码头、营房、炮台、军火、船只、无线电台及其他资产(仅使署、领署除外),并须将1919年和1911年从中国强占的天文仪器全部归还中国。
(二)中国未经相关签约国的同意,不得擅自处置北京使馆区内的德国财产。
(三)德国必须放弃其在汉口和天津的租界,中国则同意将两地租界改为“万国公用”。
(四)德国不得以中国境内德侨被监禁、被遣返,或其在1917年8月14日被没收或清理财产为由,向中国提出任何要求。
(五)德国必须放弃其在广州英租界内的所有产业,交由英国;同时放弃上海法租界内德国人学校的资产,交由中、法两国共同管理。
这五项协议谈所谓“公平”,实际上已远不公正。德国既然放弃了在华的一切权利,为何偏偏保留了胶州租借地?北京使馆区的德国资产本应由中方处置,为何必须获得各国同意?汉口和天津的租界为何要变成“万国公用”?广州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内的德国资产为何要交给英、法?这难道不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明证吗?中国愤然抗议,大声疾呼!
还有一项涉及山东的问题,是由日本专使西园寺侯爵等人在和会上强行提出,企图据为己有。美、法、英、意等国明知日本仗势欺人,但自身无损,谁又愿意为中国的公道发声?弱国无公法,最终由日本提出条约,内容如下:
(一)德国将其在山东的全部权利(包括胶州租借地、铁路、矿产、海底电缆等)转让给日本。
(二)青岛至济南铁路的所有权利,包括路权、设备、矿权、开掘权,全部让与日本。
(三)青岛至上海、烟台的海底电缆也归日本所有,且免于赔偿。
(四)胶州德国所有动产与不动产,一并归日本所有,也无需赔偿。
胶州和青岛,都是中国的领土。早在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因一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曹州被中国人杀害,德国军队出兵占领胶澳,清政府出于无奈,被迫将胶澳租借给德国,期限九十九年。此后德国在山东筑路开矿,大力经营。一战爆发时,中国宣布中立,日本却违背国际公法,趁机出兵攻占胶澳,将德国的所有路权、矿权全部吞并。当时日本曾向中方表示,将胶澳租借地交还中国,作为日后归还的承诺。然而,中国多次抗议都无果。后来袁世凯热衷称帝,向日本求助,驻京日使便提出“二十一条”,其中包含胶澳全境。袁世凯无奈接受,但在条约中仍保留了“战后归还胶州湾”的条款。如今战事结束,各大国为维持“公道主义”,组织和平会议,理应将德国租借地归还中国,才算是公正合理。为何日本专使竟将胶澳视作囊中之物?之前还说“交还”,如今竟说“让与”?这不仅违背公理,也违背了先前的承诺!
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对此采取漠视态度。当时中国代表陆徵祥等人忍无可忍,只能当场抗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山东问题的抗议书,递交和会,请求裁决。抗议书内容繁复,我无法全部原文照录,仅摘出要点如下:
(甲)德国租借权及其相关权利的由来与范围
(一)租借的起因
(二)租借地的范围
(三)德国在山东的路矿权利
(四)中国对铁路的警察管理权
(五)德国在铁路贷款中的优先偿还权
(乙)日本在山东军事占领的起因与范围
(一)日本对德宣战
(二)日军在胶澳租借地及百里范围外的龙口登陆
(三)中国宣布划出军事行动区域
(四)日本接管青岛中国海关
(五)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及1915年5月25日关于山东的条约
(六)沿铁路地区日本的民政管辖权
(七)1918年9月24日铁路借款的草约及换文,包括济顺、高徐两路合同
(丙)中国为何要求收回胶澳?
(一)胶澳自古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德租约中明确规定主权仍属于中国,德国放弃权利后,理应归还中国,以体现公道。
(二)胶澳本地居民的种族、语言、宗教皆属中国,脱离德国后,自然不愿归属其他外国。
(三)山东是中华文化的发源地,孔、孟两位圣贤诞生于此,当地民众称其为“圣域”。胶澳属于山东,既然德国已放弃,又怎能被转交他人?
(四)山东人口密集,无法容纳外国移民。过去德国强占胶澳,百姓深受其害,如今德国战败、放弃权利,百姓本已欢欣鼓舞,再受外族压迫实属不堪。
(五)山东是华北经济的重要枢纽,胶澳地处海港,更是外货输入、土货输出的关键通道。如让外国势力介入,将严重违背“门户开放”政策,导致中外贸易摩擦。
(六)胶澳是中国北方门户,胶济铁路可直达济南,再接津浦线通往北京;从旅顺、大连通往北京的铁路也与胶澳毗邻。中国政府为保卫边疆,长期希望杜绝德国势力在青岛的盘踞,如今德国已放弃权利,中国深感应收回此地以巩固国防。
(七)在和平大会上,将胶澳及附属权利直接归还中国,不仅是对德国侵略行径的纠正,也维护了各国在远东的共同利益。否则,山东人民前拒后迎,必然不满,甚至可能引发激烈动荡。各国也会因权利转让问题产生矛盾,这与日本最初宣称要“巩固东亚长久和平”的目的相违背,也与英日同盟所强调的“保护中国独立完整、保障各国在华商业与工业机会”原则相抵触。
(丁)为何应直接归还?
(一)程序简单,不会滋生纷争。中国参战后,本可直接向德国索回青岛及山东权利,既可增光国家尊严,也彰显国际公道。
(二)中国政府虽知日本攻占青岛造成巨大损失,但日本宣称其作战目的只是防止德国威胁远东,目标已达成,即使有损失也应视为“必要代价”,怎么可能为了“加惠中国”而自讨苦吃?
(三)日本虽以军事占领青岛,但只是临时措施,并不能因此获得领土主权,更不能与中国在战时的权利对抗。
(四)1915年5月25日中日签订的山东条约,中国当时并不愿意,是被迫在日方最后通牒下答应,原以为是临时方案,供和平会议时修正。而条约中,日本并未获得山东租借地、铁路或其他德国权利,仅获得“若德日达成协议,中方必须承认”的承诺。当时中国仍为中立国,日本认为中方将继续中立,不能参与和平会议,此设想已成过去。如今中国已参战、拥有会议席位,该条约的前提已彻底改变,不能视为有效。
(五)中国已公开声明废止所有与德国签订的旧约,因此德国的一切租借地与权利自然被废除,领土主权应归还中国。据中德租约规定,不得转租,1919年《胶州铁路章程》也明确指出中国有权收回。因此,德国无权将权利转给其他国家,中国收回领土后,也无权再转让给他人。
最后,总结强调:
中国基于上述理由,深信和平会议将同意归还胶澳、胶济铁路及其他山东德国权利,这是符合法律与公道的举措。如果此项要求被完全接受,中国及中国人民将永远感激各国秉持公道、主持正义的精神,尤其对日本,将更加感激。这一举措不仅能巩固中国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也将有效维护远东长久的和平。
这份抗议书被提交给和会,会长克勒孟沙刚将文件展示出来,日本专使西园寺侯爵便坚决反对,声称自己过去占领青岛时损失巨大,讥讽中国参战只是“运些粮食、派几个工人”而已,现在反而想夺回青岛,简直是“不度德,不量力”,妄想无理取闹,根本不值一提。
在场各国见日本代表情绪激动,也无人敢公开反对。只有美国总统威尔逊稍作劝解,援引德国之前的条约,指出领土主权应归属中国。日本代表便立刻回应:“我们并非想长期占领胶澳,自愿将领土归还中国,但战争期间所受的损失,中国能全部赔偿吗?如果中国无法赔偿,那就应将德国原有的权利转由我们继承,这才是公平合理的办法。我们并非有丝毫贪心。”英、法等国代表也都随声附和。以强凌弱,本是常理。威尔逊虽有公道之心,但面对众声喧哗,也无法坚持己见,最终只能一笑置之。
当时意大利代表欧兰都等人,因亚得里亚海沿岸问题与威尔逊意见相左,发生激烈争执,最终意大利代表宣布退出和会。因此,和会实际由法、美、英、日四国主导。日本与中国争夺胶澳,中国无法抗衡,英、法又明显偏袒日本,威尔逊虽偶尔持公道立场,但因人少势弱,无法坚持,于是和会日日拖延,最终将中国代表的抗议书束之高阁。
后来,中国代表陆徵祥等人进入会场敦促,会长克勒孟沙才在美总统威尔逊、英专使劳合·乔治的主持下,重新召集会议讨论胶澳问题。日本代表西园寺侯爵等人依然强硬,坚决不退。法、美、英三国也乐得袖手旁观,任由日本自由处置。中国代表在竭尽所能之后,再次向和会提出正式抗议,重申立场。
我有诗叹曰:
用笔舌与强权抗衡,力量薄弱,又怎能指望扭转局势?
可见外交终究是铁血的较量,一个强一个弱,终究难容共存。
想知道陆徵祥等人最终如何向和会陈述意见,且待下回详述。
巴黎和会共有二十七国参加,俄国未被邀请,原因在于俄国国内政局动荡,政府更迭频繁,各国对前政府承认,对后政府不承认,因此未能列入会议。
关于胶澳之争,日本代表以“军事行动造成损失”为由,坚持要求继承德国原有权利。然而德国已战败,应无条件放弃其在华所有权利,因此即使日本未实际占领,也应归还胶济铁路于中国,何须等到日本占领?况且日本早在之前就违反国际公法,趁中国中立之时抢占胶澳,其所有损失皆属自取,国际法理上不应偏袒。中国代表的抗议,本属正义之举,却反遭日本仗势欺凌,英、法等国也欺弱偏袒,连秉持公道的威尔逊也最终放弃异议,可见世界之中还存在公理吗?国家若不竞争,便可能被欺凌,哪个国家能免?我们国人应深刻反省,不要只埋怨外人不公!
(全文翻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