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演义》•第九十五回 闻俄乱筹备国防 集日员会商军约

却说中日互订约章,为了军事协定,各守秘密,嗣经日报揭露,方俾国人知晓,内容底细,却是为对外问题,说将起来,实受外界刺激,因发生这种条约。自从欧战开始,连年不休,俄皇尼古拉二世,本与英、法诸国,订就协约,反抗德、奥,起初兵锋颇锐,突入普鲁士境内,略地甚广,后来屡战屡败,不但将占有普地,悉数失去,甚至属部波兰,亦为德所夺,就是对奥战争,胜败不一,也没有甚么得手。就中更有一位俄国皇后,乃是德国非都西邦的王女,德系联邦组成,故非都西邦为德国之一部分。名叫亚尼都古司,颇有雌威,干预政治,德人侨寓俄都,往往恃为后援,愿入俄籍,得辗转充列贵官。俄、德两国,素来专制,合两派人士,掌握政柄,百姓还有何幸?众怒难犯,酝酿已深。会欧战事起,俄皇主战,俄后怀念祖国,未表同情,所以一切军机,暗遭牵掣;再加士心不一,民志益离,所以转战数年,迭遭败挫。俄后又屡次怂恿俄皇,停战言和。俄皇受英、法诸国的束缚,不能独宣和议,因此踌躇未决;惟议会人员,完全主战,免不得訾议俄皇,俄皇怎肯受责,勒令停会,舆论大哗。议员乘势号召,奋起革命。  时俄皇身兼总司令,方出次京南的朴次可地方,筹划军事,突闻京内暴变,急召前敌将士,返戈勤王。偏革命党气焰嚣张,云集影从,差不多有二十万众,一夕发难,全局推翻,凡俄京里面的各部院,各机关,所有重要人员,一古脑儿被他拘禁。他如邮局、电局,及铁路要塞等处,悉被占领。就是俄后亚尼都古司,立后后,曾改名亚历山大扶约多罗妩娜。亦坐致幽囚,禁居兹亚鲁司古鸦西罗离宫。都城统为革命党蟠踞,遂蜂拥至俄皇行次,把他围住,迫令逊位。从古到今,最难做的就是皇帝,做得好时,人人尊敬,做得不好时,个个叛离,所以皇帝二字的反面,叫作独夫。想做皇帝者其听之。俄皇到了此时,已与独夫相似,没人听他号令,不得已宣布诏旨,让位于皇弟米哈尔大公。米氏尝恋一nvyou,私下结婚,同奔奥都维也纳,嗣复徙往伦敦,甘作田舍生涯。及闻俄、德宣战,却激起一腔忠愤,归国请缨,自陈悔过。俄皇也不念旧恶,擢任陆军最高等官,即令赴敌。果然骁勇无前,屡得战绩,威名大振,遐迩倾心,故一经俄皇诏下,全国兵民,欢声雷动。独米氏自知皇位难居,不愿就任,愿将国体问题,听从民意解决。于是下议院议决,下议院即中国之众议院。组织临时政府,建设新内阁,力反旧制。凡从前政治宗教各人犯,一概赦免,人民集会结社,均准自由办理。普及选举,削除一切阶级。旧有宪兵,统改为通常陆军,调赴战地。警察改为民团,团长由国民选举,隶属自治会。不到旬日,居然造成了一个共和政府,厘定秩序;不但前敌将士,连电赞成,即如英、法、美、意、日等国,亦皆投与公文,正式承认。惟俄皇尼古拉二世,与俄后俱被驱出,徙至西伯利亚,幽锢穷荒,不得自由行动。余若亲德派大臣,或杀或逐,扫尽无遗,比诸中国革命时,难易相去,几判天渊。新政府且发表政见,声言作战方针,举国一致,决不与德奥单独讲和,似乎俄国人士,一德一心,可以从此大定了。  哪知国家革命,断没有这种容易的事情,试看我国辛亥革命,各省人民,哪一个不欢欣舞蹈,极力鼓吹,统说是革命告成,大家可享共和幸福,就是内外官吏,无论文武,亦皆翊赞共和,推倒君主。为甚么清室逊位,民国成立,扰扰多年,反害得七乱八糟,不可究诘。难道俄国人民,果皆高尚,绝无争权夺利、党同伐异的思想么?向来俄国分二党派,除旧政府外,一为下层阶级的急进派,系劳兵团、农民团所组成;一为中等阶级的保守派,乃立宪党系,及武人军官所组就。此次俄国革命,全是急进派倡起,保守派不过随势附和,略表同情。首任内阁总理尔伏夫,视事不过数旬,即受各界刺激,辞职自去。继任为克伦斯基,是急进派翘楚,当革命时,被举为司法总长,曾决议废止死刑,嗣改任陆军总长,进掌首揆,所有设施,纯主急进。陆军总长萨微柯甫,及将军柯尼洛甫,与彼不合,萨氏辞去,柯尼洛甫独与克氏竞争,致用武力解决,俄京复起战事。后虽柯氏失败,党争终未消灭,就中又有一派过激党,比克氏还要维新,竟将克氏推翻,另组新政府、新国会。所以俄京大乱,迭起争端。  内部不靖,外部当然懈体,德军得乘隙深入,步步进逼,俄国原是吃紧,还有我国的中央政府,更禁不住慌张起来。如此怯弱,奈何参战?中国西北一带,与俄接壤,万一俄人不能制德,被德人穿过俄境,由欧入亚,必且仇恨中国,乘势报复。中国加入参战团,本是徒慕虚名,怎可弄巧成拙,反遭实祸?参战督办段总理,为主战的发起人,并且亲操政柄,内外处置,丛集一身,哪得不暗暗着急,加添了一桩心事?亏得小徐等代为设法,想出了借助他山的政策,预备不虞。环顾列强,只有东邻日本,地处同洲,依为唇齿,况迭蒙贷款,情好正深,乐得援共同防敌的美名,与他结约。好在驻日公使章宗祥,素来亲日,必能出与协商,不致无效。当下电告章氏,令他速办。章公使不敢怠慢,即致书日本外务大臣,请他共同防敌。公文有云:  敬启者:中国政府鉴于目下时局,依下列纲领,与贵国政府协同处置,为贵我两国之必要。兹依本国政府之训令,特向贵国提议,本使深为荣幸。  (一)中国政府,及日本政府,因敌国实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其结果将使远东之平和安宁,受侵迫之危险。为适应此项情势,及实行两国参加此次战争之义务,不能不及早协同考量应行之处置。  (二)依前项所述,经两国政府合意后,因实行决定之事,凡两国陆海军,对于此次共同防敌战略之范围,应行协力之方法及其条件,由两国当局官宪协定之。该当局官宪,对于互相利害问题,互相慎重诚实,随时协议。  并由两国政府核定,俟时机实行以上提议。相应函达,敬请见复为荷!兹本使对于阁下,特表敬意。敬具。  中华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华民国特命全权公使章宗祥 印外务大臣法学博士子爵本野一郎阁下公文去后,即日接复,愿同办理。何其亲善乃尔?除公文外,又由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另附一函云:  敬启者:三月二十五日,贵我两国政府,因共同防敌,业经互换公文。帝国政府,以为该公文之有效期间,应由两国军事当局商定。再因共同防敌,日本军队在中国境内者,俟战事终了后,应一律由中国境内撤退。帝国政府,特此声明,相应函达。兹本大臣对于阁下,特表敬意。敬具。真好交情。  章宗祥得了这种文牍,不胜喜慰,便即电达政府,备述梗概。段总理即咨照驻京日使,彼此各派委员;在北京组织委员会,协议共同防敌的条件。日使自然照允,即日互派委员会议。所有两国派定的委员,姓名列下:  [[(中国委员长)]]  上将衔参谋处处长靳云鹏  [[   (中国委员)]]  陆军中将曲同丰  司长丁锦  海军中将沈寿堃  陆军少将田书年  陆军少将刘嗣荣  陆军少将江寿祺  陆军少将童焕文  奉天督军代表秦华  吉林督军代表陈鸿达  黑龙江督军代表张济光  海军少将吴振南  海军少将陈恩焘  外交部参事刘崇杰  [[(日本委员长)]]  陆军少将斋藤  [[(日本委员)]]  陆军少将宇桓  海军少将增田  海军大伊集院  海军大佐桦山  陆军中佐本庄  各委员到了会场,列席公议,议出了十二条约章,约文如下:  第一条 中、日两国陆军,因敌国势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其结果将使远东全局之和平及安宁,受侵迫之危险,为适应此项情势,及实行两国参加此次战争之义务起见,取共同防敌之行动。  第二条 关于协同军事行动,彼此两国所处之地位与利害,互相尊重其平等。  第三条 中、日两国,基届于本协定开始行动之时,对于各自本国军队及官民,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当命令或训告,使彼此推诚亲善,同心协力,以期达到共同防敌之目的。凡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中国地方官吏,对于该区域内之日本军队,须尽力协助,使不生军事上之窒碍。日本军队,须尊重中国主权及地方习惯,使人民不感受不便。  第四条 为共同防敌,在中国境内之日本军队,俟战事终了时,即由中国境内,一律撤退。  第五条 中国境外派遣军队时,若有必要,两国协同派遣之。  第六条 作战区域及作战上之任务,适应于共同防敌之目的,由两国军事当局,量各自本国之兵力,另协定之。  第七条 中、日两国军事当局,在协同作战期间,为图谋协同动作之便利起见,应行下列事项:  (一)关于直隶作战上之机关,彼此互相派遣职员,充当往来联络之任。  (二)为图谋军事运动,及运输补充敏活确实起见,陆海运输通信事宜,须彼此共谋便利。  (三)关于作战上必要之建设,例如行军铁路电信电话等项,应如何设备,由两国总司令官临时协定之。俟战事终了,凡临时之建设工程,均撤废之。  (四)关于共同防敌所需之兵器,及军需品,并其原料,两国应互相供给。其数量应各自不害本国所需要之  范围为限。  (五)在作战区域之内,关于军事卫生事项,应互相辅助,使无遗憾。  (六)关于直接作战上之军事技术人员,如有辅助之必要时,经一方之请求,应由他方辅助之,以供任使。  (七)军事行动区域之内,设置谍报机关,并互相交换军事所要之地图及情报。关于谍报机关之通情联络,彼此互相辅助,图其便利。  (八)协定共用之军事暗号。  第八条 为军事输送使用东清铁路之时,关于该铁路之指挥管理保护等,应尊重原来之条约。其输送方法,临时协定之。  第九条 本协定实行上所要详细事项,由中、日两国军事当局,指定各当事者协定之。  第十条 本协定及附属协定之详细事项,中、日两国,均不公布,按照军事之秘密事项办理。  第十一条 本协定由中、日两国陆军代表者签名盖印,经各自本国政府之承认,发生效力。其作战行动适当之时机,经两国最高统率部商定开始之。  第十二条 本协定以汉文及日文各缮二份,彼此对照,签名盖印,各保有一份为证据。  上列各条,但关系陆军部分,再就海军一方面,议定条文,大约与陆军部分相同。两国委员,俱表明满意,因即散席。日本委员长斋藤自去递交日使,由日使电达本国政府,请示办理。中国委员长靳云鹏亦将约文入呈国务院,国务总理段祺瑞提出草约,交国务员会议可否。国务员当然赞许,再报明冯总统,即交参战督办处签字。那日本政府电复中国驻京日使,允准签定,彼此各守秘密。乃经日本报揭露以后,遂由中国京内外学生,纷纷异议。其实德军尚在俄国西境,距中国约千万里,所订中日军事协定条约,始终不闻履行,杯影蛇弓,徒添出一段疑论呢。小子有诗叹道:  预定边防费协商,焦思熟虑亦周详。  如何中外多疑议,只为条文太秘藏。  还有南方独立军队,亦由数首领署名,电致冯总统,诘问中日军事协定的约章,欲知详细,待至下回表明。  ----------  革命二字,传播全球。于是彼国革命,此国亦革命。经一次变革,即增一次危乱。愈革命而其国愈危,此系近今之一种传染症,不得医国手,鲜有能治安者也。俄国革命,亦蹈此病。惟此为外史上之事实,于本书尚无暇详叙。本回但因俄之内乱,叙及中日军事协定之原因,中国之加入参战团,全为环境所迫而成,有名无实,无庸讳言。段总理恐敌军入境,乃欲借助东邻,此尤不得已之苦衷,应为国人所共谅。而议者蜂起,互相诘责,盖由他事未满人意,无惑乎举一例百,疑议纷滋也。然观诸十二条约章,尚无损权之举,而必互守秘密,果属何意?明眼人其必有所鉴别乎?

译文:

(以下为《民国演义》第九十五回中关于“闻俄乱筹备国防 集日员会商军约”的现代汉语翻译)

话说中日两国曾订立军事协定,为了军事合作,双方都相互保密。后来《申报》等报纸曝光了这份协定的内容,百姓才得以知晓。实际上,这个条约的出台,源于外界局势的压力,特别是欧洲大战爆发后带来的外部冲击。

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原本和英、法等国结成同盟,共同对抗德国和奥匈帝国。起初俄军势如破竹,甚至深入普鲁士境内,占领大片领土。但后来接连战败,不但失去所有占领地,连属地波兰也被德国夺走。对奥战争中,胜负参半,也未能取得实质成果。

其中,俄国皇后亚尼都古司(原为德国非都西邦王女)颇有权势,干预政事。许多德籍侨民流亡至俄国,便依附她,愿改投俄籍,甚至进入俄国高层任职。俄、德两国政体专制,往往由两派势力把持政权,普通百姓根本毫无权利可言。民心积愤已久,形势日益紧张。

当欧战爆发后,俄皇主张参战,而皇后则怀念德国母国,不支持战争,导致军队行动处处受制。同时,士兵意见不一,民众离心离德,战争屡战屡败。皇后又多次劝说沙皇与德方议和。但沙皇受英法盟约的牵制,无法独自议和,只能踌躇不决。而议会内部却全数主战,纷纷指责沙皇软弱,沙皇难以承受压力,只好强行解散议会,引发舆论哗然。议会趁势发动革命。

当时,沙皇身兼总司令,正前往南部城市朴次茅斯筹划军事,突然得知首都爆发暴动,立即下令前线将士返回京城“勤王”。但革命党势力迅速扩张,集结约二十万人,一夜之间攻占京城,控制了政府各部、各机关,以及邮政、电报、铁路等关键设施。就连皇后亚尼都古司(后改名为亚历山大·扶约多罗妩娜)也被囚禁,关押在兹亚鲁司古鸦西罗离宫。整个首都被革命党掌控,他们随即包围沙皇行营,逼其退位。

从古至今,做皇帝最困难,做得好人人敬仰,做得差则人人反叛。因此,“皇帝”二字的反面就是“独夫”——专制而不得民心。如今的沙皇已近乎独夫,无人听从他的命令,最终只能宣布退位,将皇位让给皇弟米哈尔大公。

米哈尔早年曾暗恋一位女子,秘密结婚,后来一同逃往维也纳,再移居伦敦过平民生活。得知俄德宣战后,他激起了强烈的爱国热情,回国请缨参战,主动悔过自责。沙皇也不计较旧怨,任命他为陆军最高将领,派他去前线作战。米哈尔果然骁勇善战,屡建战功,声名远播,全国上下欢欣鼓舞。

然而,米哈尔自知帝位难守,不愿接掌皇位,主张由人民决定国家政体的未来。于是,议会决定成立临时政府,组建新内阁,彻底废除旧制度。他们宣布:对过去政治、宗教方面的犯错者一律赦免;人民可以自由集会、结社;普遍实行选举制度,废除阶级限制;原有的宪兵部队改组为普通陆军,调往战区;警察改为民团,团长由民众选举,隶属于地方自治会。不到十天,一个共和政体便初步建立,秩序井然,不仅前线将士拥护,就连英、法、美、意、日等国也纷纷发来公文,正式承认这一新政权。

沙皇尼古拉二世与皇后被驱逐出京城,流放至西伯利亚,长期监禁,失去人身自由。亲德派的政府官员则被杀或驱逐,尽数清除。与中国的辛亥革命相比,俄国革命的难度和复杂性几乎天差地别。

新政府还发布政见,宣称将坚决反对与德奥单独议和,保证不向德奥屈服,似乎俄国人民从此团结一致,能够迎来和平稳定。

然而,国家的变革哪有这么轻易?回想中国辛亥革命,各地人民欢天喜地,纷纷称赞“革命成功”,人人向往共和。可结果并非如此——清帝退位、民国成立后,反而陷入长期动荡,七乱八糟,难以收拾。难道俄国人民真的高尚,完全没有争权夺利、互相攻击的私心吗?

事实上,俄国历来分为两大派系:一派是底层民众组成的激进派,由劳工和农民组成;另一派是中产阶级组成的保守派,以立宪派和军方将领为主。此次革命,是由激进派率先发动,保守派只是被动附和,表示同情。首任总理尔伏夫仅执政数月便因压力过大辞职。继任者克伦斯基是激进派领袖,在革命时期曾任司法总长,曾宣布废除死刑,后改任陆军总长,掌管内阁,所有政策都趋向激进。陆军总长萨维柯夫与他意见不合,辞职;将军柯尼洛夫则与克伦斯基对立,双方爆发武装冲突,京城再起战乱。尽管柯尼洛夫最终失败,但派系斗争并未结束。更有一批极端激进派,比克伦斯基还激进,直接将其推翻,另立新政府、新国会。

因此,俄国国内政局动荡,不断爆发内乱,外部形势也随之崩溃。德国军队趁机深入俄国腹地,步步推进。俄国原本就处于困境,而中国的中央政府更是惊慌失措。

如此羸弱的国家,怎能参加战争?中国西北地区与俄国接壤,万一俄国战败,德国军队穿过俄国,从欧洲进入亚洲,势必对我国构成威胁,甚至报复。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本是虚名,岂能自取其祸?

参战事务督办段祺瑞是主战派的发起人,且亲自掌握政事,自然深感忧虑。幸好小徐等人提出策略,建议借助邻国力量,以应对危机。放眼列强,唯有日本,地处同一大陆,地理位置相近,可视为“唇齿相依”。况且日本曾多次向中国提供贷款,关系密切,乐于以“共同防敌”为名,与我国结盟。驻日公使章宗祥一向亲日,必然会积极协商,不会无功而返。

于是,章宗祥立即发电给日本外务大臣,提出合作请求。信中写道:

“敬启者:鉴于当前局势,敌国军事力量不断向俄国境内扩张,将严重威胁远东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为应对这一情势,以及履行两国参与此次战争的义务,我们建议尽早商议合作事项。依中国国家训令,特向贵国提出此议,深感荣幸。”

(一)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认为,敌国势力日益扩张,威胁远东安全,为应对这一局势,必须立即协同行动。

(二)经两国政府一致同意后,双方在军队协同防务方面的合作范围、方法和具体条件,应由两国军事当局共同商议确定。双方在涉及彼此利益的问题上,应保持诚实、谨慎,随时协商。

并请两国政府正式核定,待时机成熟后实施此议。此函敬呈,请予复函为盼!

此致敬意
中华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华民国特命全权公使章宗祥(签名)
(附: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法学博士,子爵)

日本方面很快回复,同意合作。信中说:

“敬启者:贵我两国政府已于三月二十五日就共同防敌交换公文。我方认为,该协议的生效时间,应由两国军事当局再行商定。此外,日本军队在中国境内的驻扎,待战事结束后,应全部撤出中国。特此声明,敬请知悉。”

这关系真是亲密无间!

章宗祥收到回复后非常欣慰,立刻向国内通报情况。段祺瑞随即电告驻京日本大使,双方各派代表前往北京,成立联合委员会,商定共同防敌的具体条款。

日本方面也表示同意,并立即派员赴会。双方派来的委员名单如下:

(中国委员长)
上将衔参谋处处长 靳云鹏

(中国委员)
陆军中将 曲同丰
司长 丁锦
海军中将 沈寿堃
陆军少将 田书年
陆军少将 刘嗣荣
陆军少将 江寿祺
陆军少将 童焕文
奉天督军代表 秦华
吉林督军代表 陈鸿达
黑龙江督军代表 张济光
海军少将 吴振南
海军少将 陈恩焘
外交部参事 刘崇杰

(日本委员长)
陆军少将 斋藤

(日本委员)
陆军少将 宇桓
海军少将 增田
海军大佐 伊集院
陆军中佐 本庄

委员们齐聚会议,经过讨论,制定了十二条军事协定,内容如下:

第一条:中日两国为应对敌国势力不断向俄国境内扩张,威胁远东地区和平安全,决定采取共同防敌行动。

第二条:双方在军事行动中,应互相尊重彼此地位与利益,保持平等。

第三条:自协定生效之日起,两国军队及民众在军事行动区域应相互信任、团结合作,共同实现防敌目标。中国地方官员应全力协助日本军队,不得造成军事阻碍;日本军队也应尊重中国主权和地方习俗,不扰民。

第四条:所有驻扎在中国境内的日本军队,战后须全部撤回日本。

第五条:若有必要,两国可协同派遣军队至境外参战。

第六条:作战区域和任务,由两国军事当局根据各自兵力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两国军事当局在协同作战期间,应做到以下事项:
(一)在直隶地区(今河北)设立联络机构,互相派遣工作人员,负责沟通联络。
(二)为保障军事行动的运输、通信和后勤补给,应共同协调便利措施。
(三)对作战中必要的基础设施(如行军铁路、电报、电话等)的建设,由双方总司令临时商定;战后应全部拆除废除。
(四)对于共同防敌所需的武器、军需物资及其原料,双方应互相提供,但数量不得影响各自国家的正常需求。
(五)在作战区域内,军事卫生事务应互相支援,确保无后顾之忧。
(六)若一方需要,另一方可提供军事技术人员协助。
(七)在作战区建立间谍机关,定期交换军事地图和情报;双方应互相协助联络,提高情报效率。
(八)协定共用军事暗语,避免通信泄露。

第八条:在使用东清铁路(中东铁路)时,应尊重原有条约规定;运输方式由双方临时协定。

第九条:协定中涉及的详细事项,由双方军事当局指定相关负责人协商确定。

第十条:本协定及其附属协议内容,双方均不公开,应按照军事秘密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定由中日两国陆军代表签字盖章,经各自政府批准后生效。具体作战时机由两国最高统帅部商定后启动。

第十二条:本协定以中文和日文各写两份,相互对照,签字盖章,双方各保留一份作为凭证。

以上为陆军部分,海军方面也制定了大致相似的条款。

双方代表均表示满意,会议结束。日本委员长斋藤将协议提交日本外务大臣,由其电告本国政府批准。中国委员长靳云鹏将协议上报国务院。国务总理段祺瑞提出草案,提交国务会议审议,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再报请大总统冯国璋批准,最终由参战督办处签署。日本政府也电复中国驻日公使,表示同意签署,且约定严格保密。

然而,当日本媒体报道此事后,中国京城及各地学生纷纷质疑,认为协议内容不明,违反诚信。实际上,当时德军仍驻守在俄国西部,距中国仍有数千万里,该军事协定从未真正执行,徒然引发猜忌和争议。

作者感叹道:
事先为边防筹划,反复思虑也算周全。
为何中外多生疑虑?只因条约太过保密。

此外,南方一些独立军将领也联名致电冯国璋,询问中日军事协定的具体内容,希望了解真实细节,待下回再详述。

——
“革命”之风席卷世界,一个国家的变革,往往引发另一国的动荡。一次变革,可能带来一次危机。越是频繁地“革命”,国家反而更加危乱。这就像一种“传染性”的病症,无法依靠治理手法治愈,鲜有国家能真正安定下来。俄国革命,正是这一现象的体现。虽然这属于历史事实,本篇暂不详述。本回讲述俄国动乱,引出中日军事协定的背景。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完全是出于外部环境的被动选择,实为“有名无实”,不可讳言。段祺瑞为防止敌军入侵,只能依赖邻国日本,这是极不得已的苦衷,应为国人所理解。

然而,为何众说纷纭、相互指责?这或许是因为其他事情未达到预期,便将一例推及其他,导致广泛质疑。然而,若仔细审视这十二条军事协定,其中并无损害国家主权或利益的内容,为何却要严守秘密?明眼人自然能看出其中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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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许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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