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演義》•第七十六回 段芝泉重組閣員 龍濟光久延戰禍

卻說海軍第一艦隊,與練習艦隊,同時獨立,這警報傳達中央,段國務卿未免驚心,亟電致南京將軍馮國璋,及淞滬護軍使楊善德,令他設法調停,挽回此舉。那知馮、楊二人,已接李鼎新等密函,請守中立,兩不相犯。馮本請恢復舊約法,當然與海軍同志,楊雖爲段氏爪牙,但孑身處滬,前後被逼,也只好置身局外,作壁上觀。段盼望迴音,並不見答,偏國會議員二百九十九人,卻聯電國務卿道:  元年約法,與三年約法之爭,端在先決二者孰  爲法律。如以三年約法爲法律,當然不能以命令廢止。惟查臨時約法,爲民國之所由成,議會總統,皆由茲產出,其效力至尊無上。在國會既成立以後,憲法未制定以前,如欲有所增修,依臨時約法五十五  條,及國會組織法十四條之規定,當由國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提議,並經國會議員五分之四以上之  出席,出席議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可決,而後其所增修者,乃爲合法,乃得有效。三年約法會議,其組織及程序,既與臨時約法五十五條所載不符,則其所增修者,自不得稱之爲法律,實屬違憲之行爲。是臨時約法,本來存在,原無所謂恢復,今日以命令  廢止三年約法,乃使從前違憲之行爲,歸於無效,更無所謂以命令變更法律。現在各省尚未統一,調護  維持,惟有一致遵守成憲,否則甲以其私制國法,轉瞬乙又以其私制而代甲,循環效尤,人持一法,視  成憲爲土苴,國法前途,何堪設想。請公堅持大義,力贊大總統,毅然以明令宣告,不依法律組織之約  法會議所議決之《中華民國約法》,及其附屬之大總統選舉法,國民會議立法院組織法,均與民國元年  《臨時約法》國會組織法,並民國二年憲法會議制定之大總統選舉法相違背,當然不生效力。此後凡百  庶政,應與國人竭誠遵守真正國法,以固邦基而符民意。根本既決,大局斯安。特此電覆。  段祺瑞接到此電,也有轉意,並非畏憚議員,實仍是畏憚海軍。乃入與黎總統商議,主張恢復約法。黎本反對袁制,只因段氏登臺,挾有權力,一切規劃,不得不歸他取決,所以沈機觀變,未嘗獨斷獨行,既聞段氏有心規復,哪有不允之理,便於六月二十九日,連下數令道:  (一)共和國體,首重民意,民意所寄,厥惟憲法。憲法之成,專待國會。我中華民國國會,自三  年一月十日停止以後,時越兩載,迄未召復,以致開國五年,憲法未定,大本不立,庶政無由進行,亟應召集國會,速定憲法,以協民志而固國本。憲法未定以前,仍遵用元年三月十一日公佈之《臨時約法》,至憲法成立時爲止。其二年十月五日,宣佈之大總統選舉法,系憲法之一部,應仍有效。此令。  (二)茲依《臨時約法》第五十三條續行召集國會,定於本年八月一日起,繼續開會。此令。  (三)民國三年五月一日以後,所有各項條約,均應繼續有效,其餘法令,除有明令廢止外,一切  仍舊。此令。始終不肯盡廢袁制。  (四)國民會議,業經續行召集,所有關於立法院國民會議各法令,應即撤銷。此令。  (五)國會業經召集,內務部所屬之辦理選舉事務局,應即改爲籌備國會事務局,迅速籌備國會事  務。此令。  (六)參政院應即裁撤,此令。  (七)平政院所屬之肅政廳,應即裁撤,此令。  (八)特任段祺瑞爲國務總理,此令。  數令迭下,全國人士歡呼雷動,爭頌黎、段兩人的功德,似乎民國共和,從此再造,當再不至似袁皇帝時代,有名無實了。嗟我國民,哪有這般幸福?惟段祺瑞受命組閣,再任國務總理,應該將舊有部員,酌量參換,方足一新面目,動人觀聽。換湯不換藥,終屬無益。他想老成碩望,莫如東海,當此新舊交替,遺大投艱的時候,正應向他妥商,免致再誤,當下命駕至徐寓中,投刺求見。徐正爲袁氏幫忙,鬧得精疲力乏,臥牀靜養,忽聞祺瑞到來,料有要事相商,不便相拒,乃起身出室,迎段入廳。彼此閒談數語,便由段述及組閣事情。徐答道:“芝泉!你也任事多了,此次再出組閣,諒有特別把握,何必問我!”  段又說道:“論起今日的資望,莫如我公,公若肯出來組閣,祺瑞當面達總統,薦賢自代。”徐笑道:“我爲袁氏,惹人譏罵,難道尚不夠揶揄麼?今日若再出任事,不是馮婦,就是馮道了。”段複道:“世上的議論,能有幾語公正,如要面面討好,連一事都不能做了。”徐即隨口阻住道:“芝泉,你的好意,我很感佩,但我已決定了心,誓不再做民國官吏。”隱以總統自任。段祺瑞聽到此語,料已不便再勸,乃另提出一班人物,與徐東海密商起來。段說一姓名,徐答一“好”字,或答稱“也好”。及段說出許世英三字,徐點首道:“雋人是我的舊僚,與你也是莫逆,這人頗靠得住的,或令長內務,或令長交通,想總能勝任呢。”雋人即許世英字,徐之稱許,爲公耶?爲私耶?段復說了多人,徐也不加評論,但總說一個“好”字,便算通過。至段問及行政要件,徐拈鬚半晌道:“目前的要策,第一件是固結北洋團體,第二件是保守中央威信,第三件是解釋民黨宿嫌,三事並舉,國家或尚能安靜哩。”段拱手道:“辱承指教,敢不如命。”說罷,便告辭而去。到了次日,即由黎總統下令道:  兼署外交總長交通總長曹汝霖、內務總長王揖  唐、海軍總長劉冠雄、司法總長兼署農商總長章宗祥、教育總長張國淦,呈請辭職。曹汝霖、王揖唐、劉冠雄、張國淦、章宗祥準免本職,此令。  特任唐紹儀爲外交總長,許世英爲內務總長,陳錦濤爲財政總長,程壁光爲海軍總長,張耀曾爲司法總長,孫洪伊爲教育總長,張國淦爲農商總長,汪大燮爲交通總長,此令。  特任國務總理段祺瑞兼任陸軍總長,此令。  此令下後,段內閣又覆成立。總計此九部中,除陸軍一席,向歸段氏佔有外,其餘各部人員,分作三派,一民黨,二官僚,三中立派,當時稱爲混合內閣。惟唐紹儀、孫洪伊、張耀曾,尚在南方,未即就職,於是外交由陳錦濤兼署,司法由張國淦兼署,教育由次長吳闓生權代。教育一事,視若虛設,未免捨本逐末。嗣因汪大燮不願入閣,上呈固辭,乃改任許世英爲交通總長,孫洪伊爲內務總長,範源濂爲教育總長。閣員既已湊齊,專俟國會開會,諮請追認,內外都無異言。段復從事外政,改定各省軍民長官名稱,武稱督軍,文稱省長,所有署內組織及一切職權,暫仍舊制,惟另加任命,特請黎總統任定如下:  奉天督軍張作霖。兼署省長。  吉林督軍孟恩遠,省長郭宗熙。  黑龍江省長畢桂芳。兼署督軍。  直隸省長朱家寶。兼署督軍。  山東督軍張懷芝,省長孫發緒。  河南督軍趙倜,省長田文烈。  山西督軍閻錫山,省長沈銘昌。  江蘇督軍馮國璋,省長齊耀琳。  安徽督軍張勳,省長倪嗣沖。  江西督軍李純,省長戚揚。  福建督軍李厚基,省長鬍瑞霖。  浙江督軍呂公望。兼署省長。  湖北督軍王佔元,省長範守佑。  湖南督軍陳宦。兼署省長。  陝西督軍陳樹藩。兼署省長。  四川督軍蔡鍔。兼署省長。  廣東督軍陸榮廷,省長朱慶瀾。  廣西督軍陳炳焜,省長羅佩金。  雲南督軍唐繼堯,省長任可澄。  貴州督軍劉顯世,省長戴戡。  甘肅省長張廣建。兼署督軍。  新疆省長楊增新。兼署督軍。  嗣是頒爵條例、文官官秩令,及懲辦國賊條例、附亂自首特赦令、糾彈法,均即廢止。又將政治犯一律釋放。並特赦前川督尹昌衡,俾復自由,所有統率辦事處,軍政執法處,亦盡行撤銷。海內人民,喁喁望治。其時川、粵、湘、魯各省,尚在未靖,又經過一番措置,才得平安。小子只有一支禿筆,不能並敘,只好依次敘來。  先是陳宦獨立四川,袁世凱命重慶鎮守使周駿,督理四川軍務,另用王陵基鎮守重慶。周奉命後,尚按兵不動,至袁逝世,他反出兵西上,進逼成都,自稱四川將軍,旋復改稱蜀軍總司令,委任王陵基爲先鋒。王率前隊抵龍泉驛,成都戒嚴。週一面迫陳出省,一面截陳歸路,陳不禁大憤,將與決戰。紳商急電政府,請禁周、陳沖突,免禍生靈。政府乃任蔡鍔督川,調陳宦督湘,周駿還任。陳、周猶相持不下,蔡鍔已自敘州起程,先電致二人,勸他息爭。略雲:  二君之不惜兵連禍結者,乃爲爭川督一席,抑  何所見之小也?竊謂吾儕生於斯世,當以國是爲前提,不應存自私自利之見。某今銜命入川,蓋收拾  未了之局,俟部署既定,則自請辭職,或於二君中推轂一人,以承斯乏,不過累公稍候時日耳。用特  馳電奉告,即請解甲息兵,如或不然,鍔雖不願效齷齪官僚口吻,以違抗中央命令相責,而擾亂治安  之咎,鍔當聲罪致討,務希從速裁奪,鍔秣馬厲兵以待,惟二君鑑之!  陳宦得書,即日束裝就道,出省自去。周駿心尚未死,竟乘虛入踞成都,自稱都督,且欲撤去四川護國軍招討右司令、兼兵工廠總辦楊維官職。楊本陳宦部下,聞着這個消息,竟舉兵相抗,與周軍戰於城外,楊兵敗潰。統是權利思想,中國其能靖乎?蔡鍔舊病復發,不便督師,因慮周駿猖獗,乃檄羅佩金、劉存厚兩軍,分道進攻。劉軍先至城下,周駿自知不敵,方偕王陵基退出成都。存厚入城,維持秩序,川民乃定。越日,羅佩金亦到。又越數日,蔡鍔亦帶兵到來,成都父老,相率歡迎。鍔慰勞有加,力疾視事,川人始共慶更生了。仍爲蔡鍔生色。  還有粵東變亂,亦無非爲權利起見,前時龍濟光宣告獨立,本非真心,後來取消獨立,仍然仇視滇、桂各軍。滇軍司令李烈鈞方由肇慶出北江,駐紮韶關,粵軍閉關鎖渡,屢與滇軍齟齬,幾開戰釁。龍濟光袒護自己軍隊,且調兵添防,並就觀音山左右,密伏地雷,一意挑戰。看官!你想這個李司令,哪肯容忍過去?當下派兵前敵,力攻源潭,一場鏖鬥,戰敗粵軍。李復聯約桂軍司令莫榮新,自西路攻克三水,彼此會師觀音山,擬與龍王決一最後的勝負。龍濟光頗也驚惶,亟電告政府,託詞李烈鈞反抗中央,出兵圖粵。政府正嘉許龍王,當然袒護,但又不便得罪李烈鈞,乃特授他勳二位,並上將銜,令即來京候用,一面令龍濟光暫署廣東督軍,俟陸榮廷到任,才得交卸。政府雖似苦心,實已顯露形跡。而且還有特別調劑,陳宦未赴湘任以前,着陸榮廷就近往湘,暫署督軍。湯薌銘爲湘人所逐,令即卸任,派往廣東查辦。不能辨別功罪,乃東調西換,一何可笑?這種政策,多是掩耳盜鈴。看官!試想滇、桂各軍,如何肯服?袁政府之失權,便由此種釀成。於是仍進攻觀音山,相持不懈。粵中士民,日夜不安,到處籲請,各願去龍安粵。唐紹儀、梁啓超、溫宗堯、王寵惠等,統隸粵籍,有志保鄉,遂急電政府道:  龍濟光督粵三年,假國權爲修怨,縱兵士爲虎狼,視生命財產如草芥,以刀鋸斧鉞爲兒戲,綜計三年之中,其傾人之家,滅人之門,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直無十百千萬之數可言,但聞哀哭詛咒之聲不絕。袁氏既倚爲爪牙,粵民遂無從呼籲。日者義師之起,滇、黔、桂、浙,皆以討袁爲唯一之名,惟吾粵民,則以去龍爲切身之事。  方民軍之起於四方,計此賊可殲於一鼓,盜亦有道,竟假獨立爲護符,人望太平,又復原心而略跡。然桂軍同一獨立,治亂之勢懸殊,桂則秩序井然,人民康樂,粵則閭里幾盡邱墟,村邑至絕薪米。推求其故,蓋龍濟光知結不解之怨於人民,遂集全省之兵以自衛,乃使州縣患匪,省城患兵,要其督粵三載,惟守觀音一山。此山而外,雖舉廣東全省,化爲灰燼,人民化爲蟲沙,固非該督所惜也。天幸袁殞,人慶昭蘇,粵民茹痛之深,本難復忍須臾,徒以大總統就職之始,不忍遽以一隅爲言。  且計該督腥聞於天,必爲大總統燭照所及,因是隱忍,佇待後命。不意該督知難久安於其位,又以取消獨立,取媚中央,一面大捕黨人,復萌故智,近更橫挑戰禍,染血韶州,以該督三年所造孽,即令從此痛懲前非,人已不共戴天。該督且變本加厲,用敢迫切電陳,務乞將該督立予罷斥,解粵民之倒懸,仁惠既遍於一省,使貪虐者知儆,視聽實動夫萬方。倘蒙賞其知兵,師長之席固衆,若或多其治績,他省不難量移。萬一論其取消獨立之功,則有勳章諸等具在,粵民雖不敢望大總統伐罪以救民,大總統亦何忍驅粵民以示德?昔者所謂國家用人自有權衡一語,本爲專制作威作福之言,已違自我民視民聽之義。況以該督罪跡昭著,敢請派人遍詢婦孺,除彼所親一二狐鼠之外,但有舉其毫髮微末之功者,則誣罔之刑,某等所不敢避。此實千夫所指,鹹以該督爲寇仇,當蒙一線之仁,早出粵民於水火。大總統以共和爲幟,當不以民意爲嫌,儀等無憑藉可言,敢先以哀詞上請,無任翹企待援之至!  政府接到此電,大費躊躇,不期湖南軍民,又拒絕陳宦,自舉劉人熙爲督軍,請政府下令特任。那時大總統黎元洪,與國務總理段祺瑞,左右爲難,也只好開起閣議來了。小子有詩嘆道:  自古佳兵號不祥,干戈在握即強梁。  東崩西應成常事,從此朝綱漸不綱。  畢竟湘、粵兩省,如何處置,且看下回敘明。  ----------  恢復舊《約法》,召集舊國會,並舉袁氏惡制,大略更張,不可謂非段合肥之政績。惟組織閣員,始終不離一調劑性質,民黨居三之一,中立派居三之一,袁氏舊僚亦居三之一。政見不同,必有傾軋之慮,段氏更事已久,寧見不及此,而仍組此不倫不類之內閣耶?夫天下未有不任勞任怨,而可以當大事者,段氏第願任勞,不敢任怨,故撮舉三派而混合之,示無左袒之意,詎知將來衝突,萬不能免,始基不慎,後患隨之,此中外政法家言,所由以政黨內閣爲職志也。他若周、陳之爭,龍、李之爭,無非視政府之模棱,乃敢僥倖以圖逞;迨至亂事粗平,而人民已受禍不淺矣。且曲者未見所謂曲,直者亦未見所謂直,曲直不明,但憑武力爲解決,則後之強有力者,幾何不挾權生變耶?故我嘗爲段氏諒,而又不禁爲段氏惜。

然而,海軍第一艦隊與練習艦隊同時宣佈獨立,這個消息傳到中央後,段祺瑞國務卿十分震驚,立刻電報給南京的馮國璋將軍和淞滬護軍使楊善德,要求他們設法調停,挽回局勢。可馮國璋和楊善德二人已經收到了李鼎新等人傳遞的密信,要求他們保持中立,不與任何一方發生衝突。馮國璋原本主張恢復舊的約法,自然與海軍方面站在一起;楊善德雖是段祺瑞的親信,但身居上海,左右受壓,也只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觀。段祺瑞盼望得到回覆,卻始終沒有消息。反而,二百九十九名國會議員聯名致電段祺瑞,指出:

“元年約法”與“三年約法”之爭,關鍵在於哪一個纔是真正有效的法律。如果以“三年約法”爲正式法律,那麼就不可能通過命令來廢止它。而“臨時約法”是民國成立的基礎,議會和總統都是依據它產生的,其權威至高無上。在國會成立、憲法尚未制定之前,如果要修改法律,必須依照“臨時約法”第五十五條和國會組織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提議,並經四分之三以上的議員出席,且出席議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能使修改的內容成爲合法有效的法律。而“三年約法會議”的組織程序和具體流程,完全違背了“臨時約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所以其修改內容不能視爲合法,是違憲的行爲。因此,“臨時約法”本就存在,根本無需“恢復”。如今政府以命令形式廢除“三年約法”,等於使過去違憲的行爲歸於無效,也不存在以命令變更法律的情況。當前全國尚未實現統一,必須維持團結,共同遵守既有的憲法,否則,一個地區以自己的規定替代另一個地區,各地方互相模仿,每個人都制定自己的法律,把憲法視爲無物,國家前途將何去何從?請政府堅持大義,支持大總統,明確以法令宣告:由“約法會議”和其附屬的《大總統選舉法》、《國民會議立法院組織法》所做出的一切決定,均與1912年的《臨時約法》、國會組織法,以及1920年憲法會議制定的大總統選舉法相違背,因此一律無效。今後所有政務,必須與民衆真誠遵守真正的國家法律,以鞏固國家根基,符合人民意願。只要根本問題明確,國家局勢才能真正穩定。特此電覆。

段祺瑞收到這封電報後,也改變了態度,並非害怕議員們的反對,真正讓他膽怯的是海軍的力量。於是他與總統黎元洪商議,決定恢復舊約法。黎元洪原本反對袁世凱的制度,只是因爲段祺瑞上臺掌權,一切政策都得聽他安排,所以一直保持謹慎觀望,未曾獨斷。現在聽說段祺瑞有意恢復舊約法,自然毫無異議。於是他在六月二十九日連續發佈了幾道命令:

(一)共和國體的根本在於民意,民意之所寄,就是憲法。憲法的建立,完全依賴國會。我國民國自1913年1月10日停止召開國會以來,已過了兩年,始終未再召開,致使建國五年,憲法仍未制定,國家根本未立,各項政事無法推進。因此,必須儘快召集國會,儘快制定憲法,以順應民意、鞏固國本。在憲法未制定之前,仍沿用1912年3月11日頒佈的《臨時約法》,直至憲法正式通過爲止。1920年10月5日宣佈的大總統選舉法,屬於憲法的一部分,也應繼續有效。

(二)依據《臨時約法》第五十三條,繼續召集國會,定於本年八月一日重新召開。
(三)自1915年5月1日之後,所有已簽訂的條約均應繼續有效,其他法令,除非有明確命令廢止,一律維持原狀。
(四)國民會議已重新召集,所有關於立法院、國民會議的法令,一律撤銷。
(五)國會已重新召開,內務部下屬的“辦理選舉事務局”應改爲“籌備國會事務局”,迅速籌備國會相關事務。
(六)裁撤參政院。
(七)裁撤平政院下屬的“肅政廳”。
(八)特任段祺瑞爲國務總理。

這些命令接連發布,全國上下歡聲雷動,紛紛稱讚黎元洪和段祺瑞的功績,彷彿民國共和從此獲得新生,再也不像袁世凱當政時名存實亡了。可嘆我國人民,難道能有如此幸福的日子嗎?段祺瑞擔任國務總理後,也應考慮更換原來內閣成員,以展現新的氣象,否則只是換湯不換藥,終究無益。他覺得,真正有資歷、有聲望的人,莫過於徐東海。在新舊交替、形勢複雜的時期,正需向他請教,以免再次失誤。於是親自前往徐東海的寓所,遞交名帖,請求見面。徐東海當時正爲袁世凱效力,身心俱疲,臥牀休養。聽說段祺瑞到來,料定是有關重要大事,不便拒絕,便起身迎入客廳。兩人簡單閒聊幾句,段祺瑞便談起組建新內閣的事。徐東海回答道:“芝泉,你從政多年,如今再出山組閣,想必已有充分把握,何必還問我呢?”
段祺瑞又說:“從現在的地位來看,您纔是最合適的人選,如果願意出山,我一定當面向總統推薦您。”徐東海笑道:“我爲袁世凱做事,被人譏諷,難道還不夠可笑嗎?如今若再出來做事,不是成了馮婦,就是成了馮道(馮道是五代時以能周旋於各朝而聞名的官員,象徵中立無主)。”段祺瑞又說:“世上的議論,哪有真正公道的?如果想處處討好,恐怕連一件事都做不了。”徐東海便隨口阻止道:“芝泉,你的好意我很感激,但我早已決定,不再做民國的官了。”並暗示自己將自任總統。段祺瑞聽到此話,也便不再勸說,轉而另推其他人選,與徐東海商議。段祺瑞提一個人名,徐東海就回答“好”或“也好”。直到段祺瑞提及“許世英”三字,徐東海點頭道:“許世英是我的老部下,和你也是莫逆之交,這個人很可靠,可以讓他擔任內務總長或交通總長,應該能勝任。”許世英字雋人,徐東海的稱讚,是出於公心,還是私交?段祺瑞又接連提出其他人選,徐東海也未發表太多評論,只是每每回答一個“好”字,便算通過。

至於政府的行政重點,徐東海沉思片刻後說:“目前最要緊的三條:一是團結北洋集團,二是維護中央權威,三是化解與民黨之間的積怨。三者並舉,國家或許能暫時安定。”段祺瑞拱手道:“感謝您的指教,我一定照辦。”說完便告辭離開。

第二天,黎總統下令:
兼署外交總長、交通總長的曹汝霖、內務總長王揖唐、海軍總長劉冠雄、司法總長兼農商總長章宗祥、教育總長張國淦,請求辭去職務。曹汝霖、王揖唐、劉冠雄、張國淦、章宗祥的辭職申請獲准,免去職務。

特任唐紹儀爲外交總長,許世英爲內務總長,陳錦濤爲財政總長,程壁光爲海軍總長,張耀曾爲司法總長,孫洪伊爲教育總長,張國淦爲農商總長,汪大燮爲交通總長。

特任國務總理段祺瑞兼任陸軍總長。

新內閣成立後,這九個部門中,除陸軍總長原本由段祺瑞掌握外,其他人員分爲三派:一派是民黨、一派是舊官僚、一派是中立派,當時被稱爲“混合內閣”。雖然唐紹儀、孫洪伊、張耀曾仍在南方,尚未到任,因此外交由陳錦濤暫代,司法由張國淦暫代,教育則由次長吳闓生代理。教育事務被看得輕如虛設,顯然是捨本逐末。後來汪大燮不願入閣,上書辭免,於是改任許世英爲交通總長,孫洪伊爲內務總長,範源濂爲教育總長。內閣成員齊備,只等國會召開後,正式請總統追認,國內外人士都無異議。

段祺瑞接着開展外交政策,修改了各省軍政長官的稱呼:軍事長官稱“督軍”,文官稱“省長”,其他組織與職權暫時沿用舊制,但新增任命,由總統親自核定如下:

奉天督軍張作霖,兼署省長;
吉林督軍孟恩遠,省長郭宗熙;
黑龍江省長畢桂芳,兼署督軍;
直隸省長朱家寶,兼署督軍;
山東督軍張懷芝,省長孫發緒;
河南督軍趙倜,省長田文烈;
山西督軍閻錫山,省長沈銘昌;
江蘇督軍馮國璋,省長齊耀琳;
安徽督軍張勳,省長倪嗣沖;
江西督軍李純,省長戚揚;
福建督軍李厚基,省長鬍瑞霖;
浙江督軍呂公望,兼署省長;
湖北督軍王佔元,省長範守佑;
湖南督軍陳宦,兼署省長;
陝西督軍陳樹藩,兼署省長;
四川督軍蔡鍔,兼署省長;
廣東督軍陸榮廷,省長朱慶瀾;
廣西督軍陳炳焜,省長羅佩金;
雲南督軍唐繼堯,省長任可澄;
貴州督軍劉顯世,省長戴戡;
甘肅省長張廣建,兼署督軍;
新疆省長楊增新,兼署督軍。

此後,廢止了《爵位條例》《文官官秩令》《懲辦國賊條例》《附亂自首特赦令》《糾彈法》等法令,同時釋放所有政治犯,特赦前川督尹昌衡,令其恢復自由。撤銷“統率辦事處”“軍政執法處”等機構。全國民衆都期盼着國家安定。當時四川、廣東、湖南、山東等省尚未平定,經過多次調整,才最終恢復秩序。我僅憑一支禿筆,無法一一敘述,只好按順序繼續書寫。

在此之前,陳宦在四川宣佈獨立。袁世凱命令重慶鎮守使周駿負責四川軍務,另派王陵基鎮守重慶。周駿接到命令後,起初按兵不動,直到袁世凱去世,纔出兵西上,逼近成都,自稱“四川將軍”,後來又改爲“蜀軍總司令”,並任命王陵基爲前鋒。王陵基率軍抵達龍泉驛,成都隨即戒嚴。周駿一方面逼迫陳宦出省,另一方面切斷陳宦的歸路,陳宦極爲憤怒,準備與周軍決戰。地方紳商緊急發電給政府,請求禁止周、陳雙方衝突,以免生靈塗炭。政府於是任命蔡鍔督理四川,同時調陳宦去湖南,周駿恢復原職。陳宦與周駿依舊僵持不下,蔡鍔已從敘州出發,先電告兩人,勸他們停止爭鬥。信中寫道:

“二位將軍不顧兵連禍結,只爲爭奪四川督軍一職,何其目光短淺!我等生於今日,應以國家大計爲前提,不應有私利之心。我此次受命入川,是爲了收拾殘局,待部署完成後,便請求辭職,或在兩位之中推舉一人接任,只不過稍作等待罷了。特此急電奉告,請你們立即停戰。若不從命,我雖不願以官僚口吻對抗中央命令,但若因此擾亂治安,我必將追究責任,懇請儘快裁決。我已整頓軍隊,靜候你們決斷,望二位明鑑!”

陳宦讀到信後,立即收拾行裝,離開四川,出省遠走。周駿心中仍不甘心,趁機進入成都,自任都督,並打算撤銷四川護國軍招討右司令兼兵工廠總辦楊維的職務。楊維原是陳宦的部下,聽說消息後,立即起兵反抗,與周軍在城外交戰,結果兵敗潰逃。這說明權力之爭,中國何以能真正安定?蔡鍔舊病復發,無法親征,擔心周駿猖獗,於是派羅佩金和劉存厚兩支軍隊分路進攻。劉存厚先抵達城下,周駿自知不敵,便與王陵基一同撤出成都。劉存厚入城,維持治安,四川民衆終於安定。第二天,羅佩金也抵達。又過幾天,蔡鍔親率軍隊到達,成都百姓紛紛奔走相迎。蔡鍔慰勞有加,強撐病體處理政務,四川人民這才共同慶祝國家重獲新生。

此外,粵東也發生了變亂,根源同樣在於權力慾望。此前龍濟光宣佈獨立,並非真心,後來又取消獨立,反而更加仇視滇、桂軍隊。滇軍司令李烈鈞正從肇慶出兵進入北江,駐紮在韶關,粵軍則封鎖渡口,屢次與滇軍發生摩擦,幾乎爆發戰爭。龍濟光偏袒自己軍隊,不斷增兵設防,並在觀音山附近祕密埋設地雷,企圖挑釁。看官可知,李烈鈞怎會容忍?於是派兵進攻源潭,結果在激戰中慘敗。李烈鈞又聯合桂軍司令莫榮新,從西面攻下三水,雙方會師觀音山,準備與龍濟光一決高下。龍濟光十分恐慌,急忙電告中央,藉口李烈鈞反抗中央、意圖圖謀廣東,請求出兵鎮壓。政府本來十分讚賞龍濟光,自然偏袒,但又不便得罪李烈鈞,於是特授他“勳二位”和“上將”軍銜,命他立即來京候補,同時命令龍濟光暫時代理廣東督軍,等到陸榮廷到任後,再行交接。政府雖看似用心良苦,實則早已顯露其政治傾向。此外,還有特別安排:在陳宦尚未赴湖南之前,命令陸榮廷前往湖南臨時任督軍;湯薌銘因被湖南民衆驅逐,即刻卸職,派往廣東查辦。這種做法,無法分辨功過,只能東調西換,實在太可笑。這種政策,不過是掩耳盜鈴。看官想一想,滇、桂軍隊又怎會心服?袁世凱政府的權力喪失,正是由此種做法逐步釀成的。於是,雙方再次進攻觀音山,反覆拉鋸。廣東民衆日夜不安,到處請願,都希望讓龍濟光下臺。唐紹儀、梁啓超、溫宗堯、王寵惠等均爲廣東籍人士,有心保護家鄉,於是緊急電告中央:

“龍濟光擔任廣東督軍三年,假借國家權力結怨,縱兵爲禍,視人民生命財產如草芥,把刀鋸斧鉞當作兒戲,三年之中,他摧殘人家之家,滅絕人家的門庭,使寡婦失偶,孤兒無依,數目不計其數,只聞哀哭聲不絕於耳。如今,我們請求政府派人走訪百姓,凡有提到龍濟光絲毫功績者,願接受誣罔之罪,我們絕不迴避。此實是千夫所指,民衆皆視他爲敵寇,懇請大總統仁心廣照,早些將廣東民衆從水火中拯救出來。總統以共和爲旗幟,怎可因民意而猶豫?我們無依無靠,只能以哀求之辭上書,懇請總統明察,給予支持!”

政府接到電報後,陷入重重猶豫。恰在此時,湖南軍民又拒絕陳宦的任命,自推劉人熙爲新督軍,請求政府特任。此時總統黎元洪與國務總理段祺瑞左右爲難,只得召開了內閣會議。我爲此作詩感嘆:

自古戰爭被視爲不祥,握有兵權便驕橫強橫。
東邊動盪、西邊響應,成了常事,從此朝政綱紀逐漸崩壞。

至於湖南、廣東兩省的最終處理辦法,且看下回再說。

儘管段祺瑞恢復舊約法、召集舊國會、整頓袁世凱時期的舊制度,大體上堪稱其政績。但內閣成員的組成始終帶有明顯的調和性質:民黨佔三分之一,中立派佔三分之一,袁世凱舊部也佔三分之一。政見不同,必然產生傾軋之憂。段祺瑞經驗豐富,本應能預見這種問題,卻仍組成了如此不倫不類的內閣,難道不是自欺欺人?天下沒有不承受壓力、不承擔責任的人,卻可擔當大事。段祺瑞只願承擔勞苦,不願承擔怨恨,故而將三派人士混合安排,聲稱沒有偏袒,但最終衝突難以避免。基礎不穩,後患便隨之而來,這正是中外法治專家所指出的“政黨內閣”之所以不穩的原因。若無真正的大政治格局,僅靠反覆妥協,終將導致政局動盪。像周陳之爭、龍李之爭,都是由於政府一味模棱兩可,纔敢冒險圖謀。等到戰亂稍定,人民早已深受其害。而且,真正“曲”者未必看得見“曲”,真正“直”者也未必看得見“直”,在黑白不明之時,只憑武力解決,將來一旦出現更有權勢者,又怎能保證不挾權生變呢?所以我既爲段祺瑞的處境感到理解,又忍不住爲他的結局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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