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演義》•第四十一回 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啓釁
當然可以,以下是您提供的《民國演義》第四十一回內容的現代漢語翻譯:
前一回提到,歐洲爆發戰爭,中國宣佈保持中立。日本出兵進攻膠州灣,攻打德國佔領的青島。青島原本有德國軍隊駐守,人數大約一千到兩千人,明知力量懸殊、難以守住,但若輕易放棄,又覺得不甘心。於是膠州總督(即德國駐軍將領)依據職責下令抵抗。雖然德國軍隊戰敗,但表現仍然英勇。日本海軍未能直接駛入膠州灣,便從龍口登陸,向濰縣西邊進軍,繞到青島背後,意圖進行前後夾擊。然而,龍口、濰縣等地都是中國的領土,日軍入侵,明顯違反了中國保持中立的原則。袁世凱政府嘗試交涉,但日本執意繼續行動,聲稱攻打青島是“幫助中國”,等攻下後,會將青島完整歸還中國。你說,天下還有這樣“仗義”的人嗎?同樣是中國人,彼此爭奪權力,內鬥不休,更何況中日毫無隸屬關係,怎麼可能爲了一塊領土拼盡全力,還要在得手後主動交還呢?這一點看得很透徹。袁世凱聰明絕頂,怎能不明白其中的虛僞?他雖實力不如日本,又希望藉助日本的力量來推動復辟帝制,於是只好表面維持中立,實際上與日本勾結,形成統一戰線,允許日軍在數十里內自由進出,但戰線以外禁止運兵。日本得此通道,早已心滿意足。於是與袁世凱達成協議,依靠兵力優勢,夾攻青島。德國軍隊多方防守,雙方僵持了三個月以上,傷亡慘重。最終德國兵勢孤立,糧餉耗盡,外援斷絕,無法繼續,只得舉白旗投降。原本德國經營十餘年、建築堅固的青島,最終被日本趁機奪取。這是對那些一心擴張領土者的有力警示。
袁世凱本人對此並無興趣過問,反而趁機一步步集中權力,恢復專制統治。他頒佈的新法規中,包括《立法院組織法》和《地方自治試行條例》,名義上是改革舊制度、維持共和體制,實際上只是表面文章,徒有其名,目的在於掩蓋其權力擴張的真實目的。當時有一位在北京的官員宋育仁,公開提出要恢復宣統帝親政,重登皇位,被稱作“爲文武二聖人先聲”。這一舉動被袁世凱得知後,立即下令斥責,說他是散佈邪說、擾亂憲法,必須驅逐回鄉。就連王闓運、勞乃宣等主張君主立憲的人,袁世凱也嘴上堅持共和,自稱“帝王總統”,其實內心並不真正認同。可他表面上說一套,背地裏卻一步步推進帝制。到了民國三年十二月底,他首先修改了大總統選舉法,公佈內容如下:
【大總統選舉法】
第一條: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男子,年滿四十歲,且在境內連續居住滿二十年,就有資格被選舉爲大總統。
第二條:大總統任期十年,可以連任。
第三條:每次大總統選舉時,大總統必須依法推薦三人,具備被選舉資格。這三人姓名,由大總統親筆寫入“嘉禾金簡”(一種特製銘文簡冊),加蓋國璽,祕密封存於大總統府特設的“尊藏金匱石室”中,由專人保管。
金匱的鑰匙由大總統親自掌握,石室的鑰匙則由大總統和參政院院長、國務卿共同掌握,未經大總統命令,任何人不得開啓。
第四條:大總統選舉會由以下人員組成:
- 參政院參政互選五十人;
- 立法院議員互選五十人。
上述互選採用記名連記投票方式,得票多者當選,由內務總長監督。
在立法院閉會期間,以在京議員排名靠前的五十人爲成員,組成選舉會。
第五條:大總統選舉會由大總統召集,選舉前至少提前三天組織。
第六條:選舉會的會場設在參政院議場,由參政院院長擔任會長。若院長兼任副總統,或有其他情況,由立法院議長代行會長職務。
第七條:選舉當天,大總統要當衆宣佈所推薦的三人姓名。
第八條:選舉會除了對所推薦的三人進行投票外,還可以對現任大總統進行投票。
第九條:選舉必須有四分之三以上成員出席,採用記名投票,得票超過總票數三分之二者當選。若無人達到門檻,則在得票最多的兩人中進行“決選”,得票多者勝出。
第十條:參政院若認爲政治上有必要,可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議現任大總統連任,並由大總統對外公佈。
第十一條:若大總統任期未滿而辭職,應於三日內召開臨時選舉會。選舉前,大總統職權由副總統依約法規定代行;若副總統也辭職或無法履職,由國務卿代行,但第三條所規定的關鍵權力不得代行或代管。
第十二條:臨時選舉當天,由代行或代管大總統職權的人,通知選舉會主席,指定十名成員監督開啓“尊藏金匱石室”,並當衆領取金匱,隨後依照第九條規則投票選舉。
第十三條:無論是連任還是新任大總統,就職時均需宣誓:“我將以誠心遵守憲法,履行大總統職責,謹此發誓。”在憲法未公佈前,誓詞須聲明遵守《約法》。
第十四條:副總統任期與大總統相同,任期屆滿後,由現任大總統推薦三人,依照大總統選舉規定進行選舉。
第十五條:本法自公佈日起施行(原民國二年十月五日頒佈的選舉法同時廢止)。
從這項選舉法看,大總統可任十年,且可連任,甚至一次、兩次乃至三次,法律上並未設限。想想看,一個人年滿四十歲已是高壽,一生不過百歲,若連任多次,便可能終生掌握總統職位。結合上文第一條、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後任總統必須由前任總統推薦三人,將名字寫入“金簡”,封存於“金匱”之中。之後的選舉中,除對現任大總統進行投票外,只能從金匱中列出的三人中選擇——其他任何人都無法當選。按照這種制度,實際上等於總統可以世襲。比如袁世凱若擁有十幾名兒子,他就可以把三個兒子的名字寫入金匱,待以後選舉時,必定從這三個兒子中選出一人,否則袁世凱本人將無限期連任,其他人永遠無望。這正是第三條和第十二條的真正含義。
我曾記得清廷雍正年間,雍正帝設立“立儲法”,祕密選定儲君,將名字寫在冊上,藏於紫禁城“正大光明殿”上方的匾額之後。袁世凱曾是前清官員,想必熟悉此類制度,因此抄襲了雍正的做法。若把袁世凱比作雍正,兩人在陰險狠毒方面頗爲相似,只是膽識與謀略仍遠不如雍正帝。還有一份公告說明,修改選舉法是爲了防止總統更替時發生混亂,我雖不敢完全相信,也只能姑且置之。
選舉法修改後,袁世凱理應遵照執行。他自然會挑自己最寵愛的三人,例如黎元洪、徐世昌、袁克定,或者袁克定、袁克文、袁克良、袁克端等人(均爲袁家子弟),將名字寫入金匱並祕密封存。由於袁世凱向來注重保密,封存時無人在場,只是他一人親手完成,外界無法得知具體名單,只能靠推測判斷。
兩天後,又公佈了《國璽條例》。國璽分爲三類:
- “中華民國璽”:用於國家重大典禮、重大政治事務、與外國交換國書等場合;
- “封策之璽”:用於封爵、任命官職、冊封冊軸等事務;
- “榮典之璽”:用於授予勳章、勳位、各類榮譽文書等。
此外,原有的“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印”雖然暫稱“印”,但此番一律改爲“璽”,這分明就是稱帝的明證。
時光飛逝,到民國四年元旦,各種朝賀禮儀不提也罷。袁世凱下令修改官職制度,任命徐世昌爲上卿,楊士琦、錢能訓爲中卿,趙爾巽、李經羲加授上卿銜,各部總長除陸海軍兩部外,全都授“中卿”職位。個別資歷較淺的官員,如章宗祥、湯化龍,只加“少卿”銜即可升爲“中卿”;梁士詒、周樹模、汪大燮、貢桑諾爾布等也均獲授“中卿”;董康、莊蘊寬等人則被授予“少卿”。文官加“嘉禾章”,武官加“文虎章”,或酌情授勳,無非是恩澤如春、無休無止的賞賜。這種做法表面顯得慷慨,實則暗藏用心。
同時,他下令教育部整頓學校,強調忠孝節義,要求所有小學必須開設《論語》《孟子》課程,不得廢除儒家經典教學。
他又頒佈了“附亂自首特赦令”:凡在民國三年十二月前,曾被迫附從或盲從於亂政者,都可以向地方政府自首悔罪,由地方官員呈報大總統,請求特赦,獲得免罪證書後可返回家鄉繼續經營,可謂“皇恩浩蕩”。
此時,白狼已被平定,殘餘匪患也已肅清,即使是國民黨內部人士,也無法趁機攻擊袁世凱。只有通過文字批評袁世凱,也毫無效果。歐洲各國忙於戰爭,原有對中國的交涉全部擱置,無暇生事。美國雖保持中立,但距離遙遠,且一貫主張和平,與中國的摩擦也很少。唯獨日本緊鄰中國,自攻佔青島後,軍隊駐紮不撤,日夜籌備,不僅佔領了青島的領土主權,就連青島的商業管理權、市政運營權也被日本接管。袁世凱得知此事,大爲震驚。爲什麼呢?原來青島曾有一家德華銀行,由德國人管理,袁世凱曾存放了約兩千萬馬克(德國貨幣)的鉅款,準備將來複闢帝制時動用。如今聽說日本干涉銀行事務,很可能把這筆錢一併吞下,從此無法追回,豈不白白損失了金錢,破壞了原定計劃?領土可以放棄,可私人財產卻絕不能割捨!於是情急之下,袁世凱緊急向英國、德國、日本三國發出了照會,宣佈撤銷在山東的軍事狀態,理由有三條:
一、青島的戰爭已經結束;
二、膠州、萊州、龍口等地局勢已十分安定;
三、中國應設立軍隊,保衛海岸,防止匪徒侵犯膠州、萊州地區。
這三點是他要求日本立即撤兵的依據。誰知照會發出後,日本政府卻率先回函。他們的回覆含蓄而巧妙,寫道:“您有遠大志向,何必親近德國?難道我們大日本帝國就不能作爲您的幫手嗎?”這句話表面委婉,實則極其諷刺,直指袁世凱的軟弱與依賴。袁世凱看到這封信,心中深受觸動,猶豫良久,便邀請顧問有賀長雄、西坂大佐等人祕密商議,委託他們電告日本政府,極力爭取支持;同時電令駐日公使陸宗輿,向日本內閣疏通關係。
當時日本首相是大隈重信(注:原文“大限重信”應爲“大隈重信”之誤,下文稱“大隈”),他原本是世襲貴族,又是外交高手,得知此事後,視袁世凱爲可利用之物,於是召集元老院會議,提出“二十一項條件”作爲對袁世凱的“補償”。他們沒有先出力相助,反而提前索要鉅額報酬,這正說明了“求人者當引以爲戒”。你或許讀過《清史》?在中日戰爭前,袁世凱曾擔任朝鮮公使,當時多次與日本衝突,最終激化矛盾,導致戰爭爆發,戰敗後割地賠款,才得以和解。更嚴重的是,日本中島端氏在民國二年冬天出版過《支那分割的命運》一書,以“支那”稱呼中國,書中對袁世凱的私生活、政績進行了貶低和嘲諷,甚至稱他一文不值。難道袁世凱完全不記得這些往事、聽不到這些嘲笑,竟然還想要向日本求助?若非貪圖利益矇蔽心智,又怎麼會走到這一步?古語說得好:“人若自取侮辱,別人纔會侮辱你。”袁世凱爲了復辟帝制,竟然引來了二十一條苛刻的勒索條款,我寫下這首詩感嘆其荒唐:
欲成王道貴無私,知白何如守黑時。
隻手難遮天下目,欺人反使別人欺。
至於這“二十一條”具體說了什麼,留待下回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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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與皇帝本是兩個制度,但根據袁世凱的選舉法,實際上已經實現了終身任職,甚至可以世襲,與皇帝幾乎無異。他難道一定要稱帝才滿足嗎?袁世凱內心早已擺脫了凡俗,始終執念於“帝制”二字,無論何時何地,心中所想無非是“唯有帝制”。既然想當皇帝,就應直接稱帝,何必偷偷摸摸,向別人求助,反而被鄰國看輕?唉!袁世凱啊,爲了“帝制”二字,心神受困,既怕別人反對,又不敢不追求私慾,私慾膨脹,天理全失,精神幾近崩潰。人們說袁世凱聰明,他真的聰明嗎?恐怕並非如此。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