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演義》•第十三回 統中華釐訂法規 徵西藏欣聞捷報

卻說民國初造的時候,獨立各省,軍隊林立,一省的都督,差不多有三五人,江南越加紛擾。蘇州都督程德全,是官僚革命,總算從前清蛻化而來;還有上海都督陳其美,鎮江都督林述慶,清江都督蔣雁行,揚州都督徐寶山,統是獨張一幟,好似多頭政治一般。至南北統一,南京臨時政府,已移往北京,南方的軍隊,應歸裁併。袁總統即命前陸軍總長黃興,留守南京,辦理撤兵事宜;且派遣王芝祥,助黃爲理。於是各鎮都督,次第撤銷,黃留守也辦理就緒,當即電請銷職。袁總統卻復令緩撤,並派陸軍次長蔣作賓馳往商辦。先遣王芝祥,繼遣蔣作賓,純是老袁的做作。嗣因黃去志甚堅,再電解職,乃派江蘇都督程德全,到寧接收;並令黃留守計日來京,商議政要;且因孫中山遊歷各省,到處演說,鼓吹民生主義,也未免有些尷尬,遂亦致電相邀,令他入都備詢。一面正式任命各省都督,茲將民國元年七月以後的都督姓名,列表如左:  直隸都督馮國璋  奉天都督趙爾巽  吉林都督陳昭常  江蘇都督程德全  江西都督李烈鈞  福建都督孫道仁  湖南都督譚延闓  河南都督張鎮芳  陝西都督張鳳翽  新疆都督楊增新  廣東都督胡漢民  雲南都督蔡鍔  黑龍江都督宋小濂  安徽都督柏文蔚  浙江都督朱瑞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領  山東都督周自齊  山西都督閻錫山  甘肅都督趙惟熙署  四川都督尹昌衡  廣西都督陸榮廷  貴州都督唐繼堯署  這二十二省的都督,有易任的,有仍舊的,有幾個是革命前的老官僚,有幾個是革命後的新統領,這也不必細表。  袁總統又規定任官等級,援例公佈,凡最高職員,如國務總理,暨各部總長,及各省都督等,均稱特任。特任以下,分作九等,一二等爲簡任官,三四五等爲薦任官,六七八九等爲委任官。又制定勳章等級,大勳章爲總統佩帶,上刻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其下亦分作九等,均刻嘉禾,第以綬色爲別。陸海軍勳章,獨用白鷹文虎兩種,亦分作九等,視綬色爲等差。勳章以外,又有勳位,大勳位爲首,依次至勳五位爲止。餘如國務院官制,及各部官制,一一酌定,次第頒行。所有國徽,除以五色旗爲國旗外,海軍仍用青天白日旗,陸軍曾用十八星旗,至此加列一星,變作十九星旗,商旗適用國旗,就是五色旗。所有禮節,男子禮爲脫帽鞠躬,大禮三鞠躬,常禮一鞠躬,尋常相見,只用脫帽禮。女子禮大致相同,惟不脫帽,專行鞠躬禮。另訂衣冠儀式,繪圖曉示,惟軍人警察,另有特別禮儀,不在此限。陸軍官制分三等九級,上等稱將官,中等稱校官,初等稱尉官,各分上中少三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兵卒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軍隊編制,每步兵十四人爲一棚,三棚爲一排,三排爲一連,四連爲一營,三營爲一團,二團爲一旅,二旅爲一師,把前清鎮協標隊的名目,一律改稱。師即鎮,旅即協,團即標,營即隊。海軍官制,略有同異,如軍醫軍需造械造艦等官,有總監主監上監中監少監等名目,與陸軍不同。編制法以艦爲別,亦與陸軍異制。他如學校系統,分作四級,首大學,次中學,又次爲高等小學,最下爲小學。後改稱國民學校。小學校四年畢業,高等小學校,三年畢業,中學校四年畢業,大學本科,三年或四年畢業,預科三年。旁系爲師範學校,及實業學校,專門學校,大致爲四年或三年畢業。至若法院規則,分作四級三審,大理院爲法院最高機關,下爲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是爲四級,由初級審判廳起訴,不服判決,得控訴地方廳,地方廳的判決,再或不服,得上告高等廳;高等廳判決,已成定案,不得再訴大理院。惟自地方廳起訴,不服判決,得經高等廳至大理院,是爲三審。所應由初等廳起訴,或由地方廳起訴,法律上另有規定,不暇絮述。但訴訟條規,有刑事民事二種,刑事條件,是被告應該懲罰,不得不求國家懲罰,所以亦稱爲公訴。民事條件,是被告未必犯罪,但侵害個人利益,請求司法官代判賠償,所以又稱爲私訴。刑法分主刑及從刑,主刑分五等,死刑最重,次爲無期徒刑,又次爲有期徒刑,又次爲拘役爲罰金。從刑分二等,(一)是褫奪公權,(二)是沒收。這種制度,統是行政上司法上的關係,一般人民,應該曉得大略,小子不能不粗舉大綱。是謂通俗教育。  還有立法機關,是共和國中最要的根本,從前由代表會組織參議院,是創始的暫行規模,此時國家統一,應由參議院改爲國會,且《臨時約法》中第五十三條,曾有限十個月內,召集國會的明文,袁總統不能違約,參議院也不能緩議,因此逐日開會,議決國會組織法及參議院衆議院議員選舉法。國會組織法共二十二條,大要用兩院制,便是參議院及衆議院。參議院議員,由各省省議會選出,每省十名。蒙古選舉會,得選出二十七名,西藏選舉會,得選出十名,青海選出三名,中央學會,也得選出八名,華僑得選出六名,共二百九十四人。衆議院議員,由各地人民選舉,每人口滿八十萬,得選一議員,人口多寡不一,議員也多寡不等,擬定直隸省四十六名,奉天省十六名,吉林省十名,黑龍江省十名,江蘇省四十名,安徽省二十九名,江西省三十五名,浙江省三十八名,福建省二十四名,湖北省二十六名,湖南省二十七名,山東省三十三名,河南省三十二名,山西省二十四名,陝西省二十一名,甘肅省十四名,新疆省十名,四川省三十五名,廣東省三十名,廣西省十九名,雲南省二十二名,貴州省十三名,蒙古二十七名,西藏十名,青海三名,共五百九十五人。參議員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選三分之一,衆議員任斯三年。兩院議員的職權,(一)是建議,(二)是質問,(三)是查辦官吏納賄違法的請求,(四)是政府諮詢的答覆,(五)是人民請願的受理,(六)是議員逮捕的許可,(七)是院內法規的制定。至若預算決算,及議定憲法,概由兩院合辦。兩院議員,須各有過半數出席,方得開議,議案須得過半數同意,方得決定,可否同數,由議長取決。每歲會期,計四個月,若大事不及裁決,得以展期,這是國會組織法的大略。  惟兩院議員的選舉,統用單記名投票法,從多數取決。參議員由省議會選舉會選出,毋庸細表,衆議員由人民公選,分選舉及被選舉兩種資格,選舉人專屬民國國籍的男子,年滿二十一歲以上,備有四項資格的一項,纔有選舉權。看官道是哪四項資格呢?(一)是年納直接稅二元以上;(二)是值五百元以上的不動產;蒙、藏、青海得以動產計算;(三)是在小學校以上畢業;(四)是與小學校以上畢業的資格。被選舉人亦屬民國國籍的男子,惟年齡須滿二十五歲以上。蒙、藏、青海更須通曉漢語。若適罹刑法褫奪公權,及宣告破產,並有精神病,吸鴉片煙,與不識文字,均不得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現在陸海軍充役的軍人,與在徵調期間的續備軍人,現任行政司法及巡警,或僧道及其他宗教師,均停止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蒙、藏、青海惟軍人停止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餘項不用此例。小學校教員,各學校肄業生,停止被選舉權。辦理選舉人員,於選舉區內,亦停止被選舉權。又分初選複選兩項手續,初選以縣爲選舉區,當選人名額,定爲議員名額的五十倍,複選合若干初選區爲選舉區,即以初選的當選人爲選舉人,被選人卻不以初選當選人爲限。每屆選舉,無論初選複選,各設監督員。初選監督以各該區的行政長官充任,複選監督以全省的行政長官充任。蒙、藏、青海,只一次選舉,不分初選複選。這是兩院議員選舉法的大略。還有省議會議員選舉法,大致與衆議院議員選舉法略同。  各項選舉法,經參議員議決,諮送袁總統,袁總統當即公佈,且由內務部規定選舉區,一一頒示,正在籌備進行,非常忙碌的時候,忽由四川都督尹昌衡,連電報稱西藏亂耗,影響全局,自請督師西征。袁總統準如所請,命他出徵西藏,所有川督印信,暫交胡景伊護理。尹督遂率二千五百人,向西出發,浩蕩前進。想步年羹堯後塵。先是清光緒末年,西藏教主達賴喇嘛,曾入京覲見,受封爲西天大善自在佛,並加誠順贊化名號。會值光緒帝與慈禧太后,先後逝世,達賴諷經超薦,效勞了好幾日。兩宮安葬,達賴回藏,爲俄人所誘,有意生亂,清廷將他削去封號,用兵攆逐,並命駐藏大臣,另立達賴喇嘛。這事尚未就緒,中國已起革命軍。退位的達賴,手下有一參謀,系俄國人,素得達賴信任,前曾爲達賴所遣,往俄京聖彼得堡,傳遞密約事件,此次聞內地各省,大半獨立,遂極力爲達賴謀覆西藏。達賴乃回入藏境,逐去清廷簡放的官吏,也居然獨立起來,且欲盡殺駐藏的漢人。虧得陸軍統領鍾穎,率兵至拉薩,竭力保護,鎮壓藏番,達賴始不敢妄動。川督尹昌衡,從權委任,令鍾穎爲西藏行政使。後來華兵與藏人,屢生衝突,英兵以保護僑商爲名,進兵藏邊,尹督遂電告北京,請任鍾穎爲辦事長官,俾專責成。袁總統即如言任命。但藏番總歧視華人,隨你鍾長官威權並用,始終不肯就範。華兵在拉薩開會,登場演說,不知如何得罪了藏人,竟致兩造決裂,激動兵戈。藏人各處響應,把華兵困住拉薩,一面分道揚鑣,西侵後藏,東寇裏塘。後藏的江亞,竟被陷沒。裏塘在打箭爐西,雖爲駐藏大臣往來驛道,奈與四川省會,相距遙遠,守兵寥寥無幾,猝遇藏人到來,慌忙斂兵固守,飛書乞援,誰知遠水難救近火,鎮日裏待援未至,只好棄了裏塘,奔還內地。藏人既將裏塘佔去,復乘勢欲奪巴塘,川邊大震。尹都督乃自請出師,奉命允准,並加授鎮撫使。  尹遂率軍西征,途次接巴塘捷報,心下稍慰。又行了兩三日,克復裏塘的喜信,也由探馬報到。原來邊軍統領顧佔文,因裏塘失守,加意防備,四處派遣心腹,暗探藏人消息。到了七月初旬,探得藏人出攻巴塘,分兩路進兵,一隊從大路攻擊,揚旗吶喊,堂堂皇皇,一隊從小路潛行,越山過嶺,似偷吊狗一般。藏人頗也知兵。那時顧統領察破詭謀,當即將計就計,陽遣兵截住大路,自己卻帶着精銳,至小路旁看定要隘,分兵四伏。藏人那裏防着,只從崇山峻嶺中,繞越而來。大衆爭先恐後,毫無紀律,那邊有幾十人,這邊也有幾十人,但憑着兩隻腳,隨路亂走,將到大朔山側,天色將晚,遙望前面,只有參天的古木,遍地的蔓草,隱隱銜着一個夕陽,掩映滿山秋色。烘染語亦不可少。此時也無暇流覽,但蓄着一股銳氣,急行上前,暗想越過了山,便是巴塘,好在沿途平穩,並沒有華兵攔阻,此去出其不意,攻其無備,眼見得巴塘要隘,唾手得來。正在趾高氣揚的時候,猛聽得一聲號炮,震得山谷俱鳴,木葉亂下,大衆齊聲叫道:“不好了!不好了!”言未畢,已見華兵四處殺來,槍聲劈拍不絕,無從躲避。大衆顧命要緊,覓路四竄。巴塘也不要了。不意竄到東邊,竟遇着一陣槍彈,暈倒了好多人,折回西邊,又碰着一隊華兵,惡狠狠的過來,好象餓鷹逐,猛虎噬羊,稍稍失手,便被他打倒地上,生擒活縛的拖了過去。有幾個仗着蠻力,拚命突圍,總算死了一半,逃了一半。顧統領乘勝追趕,順着路竟到裏塘,裏塘已虛若無人,當由顧軍踹入,立將裏塘收復。正擬出擊大路上的藏兵,可巧藏人已聞小路敗報,踉蹌逃還。顧統領麾軍殺出,嚇得藏人沒路亂跑,大路上的官軍,又同時趕到,一場合剿,殺死藏人數百名,只有命不該絕的藏人,才得逃脫。顧統領即遣人告捷,當由尹都督接着,非常欣慰,遂至打箭爐駐節。打箭爐系四川西徼,爲川藏往來孔道,清季已改爲康定府治,藩漢雜居,相安成俗。尹都督就此駐紮,免不得遊覽風景,極目遐天;偶然見了許多蠻女,醜的醜,妍的妍,兩兩相較,有幾個姿色秀媚的蠻姝,越覺得天然丰韻,面不粉而白,口不脂而紅,眉不黛而翠,更有一種苗條態度,楚楚可人,或在藤峽棘穴旁,招集三數姊妹花,着吉莫小鞾,低唱蠻歌,高揚巾帕,飄飄乎若神仙中人。看官!你想這豪宕不羈的尹都督,哪能不牽入情絲,觸生美感,當下搜採數姝,令充下陳,幾乎把這蠶叢路,變做了鸞棲林。樂不思蜀。小子有詩詠道:  犵花草也風流,別有柔情足解憂。  自古英雄多好色,小蠻尚在且勾留。  藏事未了,鄂中又出有異國。待小子下回續敘。  ----------  民國初年,爲釐定法規時代,公佈各法,自有專書,非本書所應殫述。但本書亦寓通俗教育,所有普通各法規,爲一般人民所應略曉者,固不得不粗舉一斑,揭而出之,俾閱者得助見聞,正灌輸知識之嚆矢也。國會組織法,及各議員選舉法,不略蒙藏,政府固爲統一藩部起見,而著書人即隨筆敘下,寫入藏事,此又爲文字中綰合之法。尹都督自請徵藏,儼然有終軍請纓氣象,而一逢蠻女,即取充下陳,雖情場花月,無玷英雄,而於軍紀上不無妨害,寓譏於褒,作者其固有隱旨乎!

譯文:

民國初期,國家剛剛成立,各地省份紛紛獨立,軍隊林立,一省的都督往往有三五個,江南地區尤其混亂。蘇州都督程德全屬於官僚革命派,是清朝末年逐漸轉變過來的;上海都督陳其美、鎮江都督林述慶、清江都督蔣雁行、揚州都督徐寶山等,都是各自爲政,互不相讓,彷彿是多頭政體。等到南北統一後,南京臨時政府遷至北京,南方各地方的軍隊需要進行裁併和整合。袁世凱總統命令前陸軍總長黃興留守南京,負責處理軍隊撤退事宜,並派遣王芝祥協助黃興辦理。於是,各地都督逐步被撤銷,黃興完成工作後,電報請求解除職務。袁世凱卻命令暫緩撤軍,並派陸軍次長蔣作賓前往洽談處理。先是派王芝祥,後派蔣作賓,完全是袁世凱的權衡操作。後來由於黃興堅決不願留下,再次電請解職,袁世凱於是派江蘇都督程德全前往南京接任,並命令黃興在規定時間內赴北京商議國家大政。同時,由於孫中山四處巡行、演講,宣揚民生主義,也令袁世凱感到爲難,便致電邀請他到北京來諮詢政事。與此同時,袁世凱正式任命了各省的都督,以下是民國元年七月以後各省份都督的名單:

直隸都督:馮國璋
奉天都督:趙爾巽
吉林都督:陳昭常
江蘇都督:程德全
江西都督:李烈鈞
福建都督:孫道仁
湖南都督:譚延闓
河南都督:張鎮芳
陝西都督:張鳳翽
新疆都督:楊增新
廣東都督:胡漢民
雲南都督:蔡鍔
黑龍江都督:宋小濂
安徽都督:柏文蔚
浙江都督:朱瑞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任
山東都督:周自齊
山西都督:閻錫山
甘肅都督:趙惟熙署理
四川都督:尹昌衡
廣西都督:陸榮廷
貴州都督:唐繼堯署理

這22個省的都督中,有新任的,有原來的,有革命前的老官僚,也有革命後的新領導人,這裏就不一一細述了。

袁世凱還制定了官員等級制度,按照慣例公佈:所有高級職位,如國務總理、各部總長、各省都督等,都稱爲“特任官”。特任官以下分爲九個等級:一、二等爲“簡任官”,三、四、五等爲“薦任官”,六、七、八、九等爲“委任官”。又設立了勳章制度,最高一級勳章由總統佩戴,上面刻有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圖案,下面也分爲九個等級,各刻“嘉禾”,僅以綬帶顏色區分。陸海軍勳章僅使用白鷹、虎紋圖案,也分爲九個等級,以綬帶顏色區分等級。此外,還有“勳位”制度,從大勳位到勳五位,依次遞減。至於國務院和各部的官職體系,也一併加以調整並陸續公佈施行。國家象徵方面,除了以五色旗爲國旗外,海軍仍使用青天白日旗,陸軍曾用十八星旗,後來改爲十九星旗(增加一顆星),商船則使用五色國旗。禮儀方面,男性在正式場合需脫帽鞠躬,重大禮節鞠躬三下,普通禮節鞠躬一下,日常見面只需脫帽即可。女性禮儀大體相同,但不脫帽,僅行鞠躬禮。另規定了衣冠禮儀,附圖說明,但軍人和警察有特別規定,不在此列。陸軍官制分爲三等九級:上等稱爲“將官”,中等稱爲“校官”,下等稱爲“尉官”,每級又分爲上、中、少三級;士兵分爲上士、中士、下士,兵卒分爲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軍隊編制爲:每14名步兵爲一“棚”,3個棚爲一“排”,3個排爲一“連”,4個連爲一“營”,3個營爲一“團”,2個團爲一“旅”,2個旅爲一“師”。師即“鎮”,旅即“協”,團即“標”,營即“隊”,一律改爲新名稱。海軍官制略有不同,如軍醫、軍需、製造艦船等職位,設有總監、主監、上監、中監、少監等職,與陸軍不同。編制也以艦隻爲單位,與陸軍不同。學校系統分爲四級:第一級爲大學,第二級爲中學,第三級爲高等小學,最基層爲小學。後改稱爲“國民學校”。小學四年畢業,高等小學三年畢業,中學四年畢業,大學本科三年或四年畢業,預科三年。另外設有師範學校、實業學校、專門學校,學制多爲三年或四年。至於法院制度,分爲四級三審:最高機關爲大理院,下設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共四級。案件從初級審判廳起訴,若不服判決,可上訴至地方審判廳,如仍不服,可再上訴至高等審判廳,高等審判廳的判決一旦確定,不得再上訴至大理院。但若從地方審判廳不服判決,可直接上訴至大理院,構成三審制度。某些案件在法律上有特別規定,此處不細述。訴訟分爲刑事和民事兩類:刑事案件是被告需受到懲罰,必須由國家依法追責,稱爲“公訴”;民事案件中被告未必犯罪,只涉及個人財產或權益受損,請求法院判決賠償,稱爲“私訴”。刑法分爲主刑和從刑,主刑分爲五種,死刑最重,其次爲無期徒刑,再其次爲有期徒刑,再其次爲拘役,最輕爲罰金;從刑分爲兩種:一是剝奪政治權利,二是沒收財產。這套制度涉及行政與司法,普通百姓應大致瞭解,本文僅作大致概述,旨在普及常識。

此外,國家設立了立法機關——國會,這是共和國中最關鍵的制度。過去曾由“代表會”組成“參議院”,屬於臨時過渡方案,如今國家統一後,應將參議院改爲國會。根據《臨時約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要求在十個月內召集國會,袁世凱無法違約,參議院也無法拖延,因此日日開議,最終通過了《國會組織法》和《參議院、衆議院議員選舉法》。國會組織法共22條,核心是採用“兩院制”,即參議院和衆議院。參議院議員由各省議會選舉產生,每省10名;蒙古選舉會選出27名,西藏選舉會選出10名,青海選出3名,中央學會選出8名,華僑選出6名,共計294人。衆議院議員由各地民衆選舉產生,每人口達到80萬以上,可選出1名議員,人口多寡不一,議員數量也相應不同,大致擬定結果爲:直隸46名、奉天16名、吉林10名、黑龍江10名、江蘇40名、安徽29名、江西35名、浙江38名、福建24名、湖北26名、湖南27名、山東33名、河南32名、山西24名、陝西21名、甘肅14名、新疆10名、四川35名、廣東30名、廣西19名、雲南22名、貴州13名、蒙古27名、西藏10名、青海3名,共計595人。參議員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衆議員任期三年。兩院議員的權力包括:建議、質詢、檢舉官員貪污違法、政府諮詢答覆、受理民衆請願、議員間逮捕許可、制定院內法規。預算決算、制定憲法等重要事務,由兩院聯合辦理。會議需兩院議員各過半數出席才能開議,議案需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票數相等時由議長決定。每年會議期爲四個月,如遇重大事項無法及時裁決,可延長會期。這是國會組織法的大致內容。

兩院議員的選舉採用“單記名投票法”,以多數得票者當選。參議員由省議會選舉產生,此處不詳述。衆議員由人民直接選舉,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如下:選舉人需爲中華民國國籍的男性,年滿21歲,且具備以下四項條件之一即可擁有選舉權:(一)年繳直接稅2元以上;(二)擁有價值500元以上的不動產(蒙古、西藏、青海可按動產計算);(三)在小學校及以上畢業;(四)與小學校及以上畢業者具有同等資格。被選舉人也須爲中華民國國籍男性,且年滿25歲,蒙古、西藏、青海地區還需懂漢語。若曾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或宣告破產,或患有精神病、吸食鴉片、不識字,均不得擁有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現役軍人、正在徵召期內的後備軍人、現任行政、司法、巡警人員、僧人、道士及其他宗教人士,均取消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在蒙古、西藏、青海地區,僅軍人取消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其餘情況不適用。小學教師及各級學校在校生,停止被選舉權。負責選舉工作的人員在選舉區內亦停止被選舉權。選舉分爲初選和複選兩個階段:初選以縣爲單位,當選人數爲議員名額的50倍;複選合併若干初選區組成選舉區,初選中的當選人作爲選舉人,被選人不限於初選當選者。每次選舉,不論初選或複選,均設監督員。初選監督由各該區行政長官擔任,複選監督由全省行政長官擔任。在蒙古、西藏、青海地區,只進行一次選舉,不分初選和複選。這是兩院議員選舉法的大致內容。

省議會議員的選舉法,大致與衆議院選舉法類似。

各項選舉制度經參議員審議通過,提交袁世凱總統公佈,並由內務部具體劃定了選舉區,開始全面推行,期間事務繁忙,正忙於籌備之際,忽然四川都督尹昌衡連發電報,稱西藏局勢動盪,影響全國安全,主動請命出征西藏。袁世凱批准其請求,任命尹昌衡爲西征總指揮,暫時交由胡景伊代行都督職務。尹昌衡隨即率軍2500人向西進發,浩浩蕩蕩前行,彷彿重演當年年羹堯遠征西藏的舊事。

早年在光緒末年,西藏教主達賴喇嘛曾入京覲見,被封爲“西天大善自在佛”,並賜予“誠順贊化”稱號。當時正值光緒帝與慈禧太后相繼去世,達賴喇嘛藉機誦經超度,效勞多日。兩位皇帝安葬後,達賴返回西藏,被俄國人引誘,意圖製造動亂。清政府將其削去封號,派兵驅逐,並命駐藏大臣另立達賴喇嘛。當時未完成,中華大地便爆發了革命。退位的達賴手下有一位俄國參謀,曾爲達賴所派,前往聖彼得堡祕密傳遞協議,此次得知內地各省紛紛獨立,便極力助達賴策劃顛覆西藏。達賴重返西藏,驅逐清廷任命的官員,宣佈獨立,並意圖殺害所有駐藏漢族官員。幸虧陸軍統領鍾穎率軍抵達拉薩,竭力保護,才鎮壓住了藏民的騷亂,達賴纔不敢再行暴動。四川都督尹昌衡出於權宜,任命鍾穎爲西藏行政使。後來華軍與藏民發生多次衝突,英國軍隊以保護僑民爲名進入藏邊,尹昌衡遂電告北京,請求任命鍾穎爲辦事長官,專責管理。袁世凱同意任命。但藏民始終看不起漢族,即使鍾穎威權在身,仍不肯服從。華軍在拉薩召開會議,公開演講,不知得罪了藏人,結果導致雙方決裂,爆發武裝衝突。藏民四處響應,將華軍圍困於拉薩,又分兵西進後藏,東侵裏塘。後藏的江亞一帶被藏民攻陷。裏塘位於打箭爐以西,雖是川藏往來的重要通道,但距離四川省會遙遠,駐守兵力稀少,一遇藏軍進攻,慌忙收兵固守,緊急發信求援。然而“遠水救不了近火”,援軍遲遲不到,最終只好放棄裏塘,倉皇退回內地。藏軍佔領裏塘後,又趁勢進犯巴塘,四川邊境震動。尹昌衡於是自請出徵,袁世凱批准,並加授其“鎮撫使”頭銜。

尹昌衡率軍西進,途中接到巴塘勝利捷報,心情稍慰。又行了兩三天,得知裏塘被收復的消息,由探馬傳報。原來邊防軍統領顧佔文因裏塘失守,加強防範,四處派遣心腹探聽藏軍動向。到七月初,探得藏軍分兩路進攻巴塘:一路從正道進攻,高舉旗幟,氣勢洶洶;一路從小路偷襲,翻山越嶺,如同偷渡一般。藏軍也懂得兵法。顧統領察覺其陰謀,便故意派出軍隊截住主路,自己卻率領精銳部隊潛伏於小路旁的險要之地,設下埋伏。藏軍毫無防備,只憑意志強行穿越崇山峻嶺,一路狂奔,毫無紀律,這邊幾十人,那邊幾十人,全憑雙腳亂跑,眼看快到大朔山腳時,天色將晚,遠望前頭,只見參天古木、遍地草藤,夕陽隱現,秋色滿山。此時顧不得欣賞風景,心中充滿鬥志,以爲過了山就是巴塘,沿途平穩,沒有華軍阻擋,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巴塘關口唾手可得。正得意忘形時,突然聽到一聲號炮,震得山谷迴響,樹葉紛紛墜落,衆人驚呼:“不好了!不好了!”話音未落,便見華軍從四面殺來,槍聲此起彼伏,根本無法躲避。衆人只顧逃命,四處奔逃。巴塘也保不住了。混亂中逃到東邊,不慎遭遇槍火,多人暈倒,只得退回西邊,又碰上一支華軍,如同餓鷹撲食、猛虎吞羊,稍有不慎便被擒住,活活拖走。有幾個憑蠻力拼命突圍,死傷了一半,僥倖逃了一半。顧統領趁勢追擊,順着山路抵達裏塘,發現裏塘已無守軍,便率軍攻入,成功收復裏塘。正準備進攻大路上的藏軍,恰巧得知藏軍已因小路潰敗而慌亂逃回。顧統領立刻出擊,藏兵驚慌失措,四處亂竄。與此同時,大路上的官軍也同時趕到,雙方合圍,擊斃藏兵數百人,僅少數僥倖逃脫。顧統領立即派人報捷,尹昌衡得知後十分欣慰,隨即率部駐紮於打箭爐。

打箭爐地處四川西部邊境,是川藏之間的交通要道,清末已改爲康定府,藏漢同胞長期共處,和睦相處。尹昌衡在此駐紮,免不了遊覽風光,極目遠望,偶見許多藏族女子,有的醜陋,有的美麗,彼此相較,其中幾位容貌秀麗的藏女,更顯自然豐盈,皮膚不施粉而潔白,嘴脣不塗脂而紅潤,眉毛不畫而翠綠,體態苗條,楚楚動人。她們常在藤蔓叢林之間,聚在一起,穿着簡樸小鞋,低唱藏歌,高舉手帕,飄然若仙。看官,你想這豪放不羈的尹昌衡,怎能不被牽動情思,心生美感?當下挑選了幾位藏女,收爲部下,幾乎將原本荒僻的蠶叢古道,變成了風流豔遇的場所,沉溺於這種情色之中,樂不思蜀。作者寫詩讚道:

“蠻女花草也風流,別有柔情足解憂。
自古英雄多好色,小蠻尚在且勾留。”

西藏事務尚未解決,湖北又出現異動。下回再續。

——關於民國初年爲建立法規而制定的制度,有專書詳述,本文不作深入。但本文也包含通俗教育目的,介紹一般民衆應大致瞭解的法規內容,故不得不略作鋪陳,以幫助讀者增長見識,開啓知識之門。國會組織法及議員選舉制度,文中特別提及蒙古、西藏地區,是出於國家統一邊疆的需要,作者也藉此自然穿插西藏事件,實現內容的有機銜接。尹昌衡自請征討西藏,氣度有如終軍請纓,卻一旦見到藏族女子,便收爲己用,雖情理之中,也暴露了軍紀上的隱患。作者藉此加以諷刺,或許暗含批評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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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許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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