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演義》•自序

序  治世有是非,濁世無是非。夫濁世亦曷嘗無是非哉?弊在以非爲是,以是爲非,羣言厖雜,無所適從,而是非遂顛倒而不復明。昔孔子作《春秋》,孟子距楊墨,筆削謹嚴,辯論詳核,其足以維持世道者,良非淺尠,故後世以聖賢稱之。至秦漢以降,專制日甚,文網繁密,下有清議,偶觸忌諱,即罹刑辟。世有明哲,亦何苦自拚生命,與濁世爭論是非乎?故非經一代易姓,從未有董狐直筆,得是是非非之真相。即憤時者忍無可忍,或託諸歌詠,或演成稗乘,美人香草,聊寫憂思,《水滸》、《紅樓》,無非假託,明眼人取而閱之,鉤深索隱,煞費苦心,尚未能洞燭靡遺,而一孔之士,固無論已。今日之中華民國,一新舊交替之時代也,舊者未必盡非,而新者亦未必盡是。自以迄於茲,朝三暮四,變幻靡常,忽焉以爲是,忽焉以爲非,又忽焉而非者又是,是者又非,膠膠擾擾,莫可究詰,繩以是非之正軌,恐南其轅而北其轍,始終未能達到也。回憶辛亥革命,全國人心,方以爲推翻清室,永除專制,此後得享共和之幸福,而不意狐埋狐搰,迄未有成。袁氏以牢籠全國之材智,而德不足以濟之,醉心帝制,終歸失敗,且反釀成軍閥干政之漸,貽禍國是。黎、馮相繼,迭被是禍,以次下野。東海承之,處積重難返之秋,當南北分爭之際,各是其是,各非其非,豆萁相煎,迄無寧歲,是豈不可以已乎?所幸《臨時約法》,絕而復甦,人民之言論自由,著作自由,尚得蒙約法上之保障。草茅下士,就見聞之所及,援筆直陳,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此則猶受共和之賜,而我民國之不絕如縷,未始非賴是保存也。竊不自揣,謹據民國以來之事實,依次演述,分回編纂,借說部之體裁,寫當代之狀況,語皆有本,不敢虛誣,筆愧如刀,但憑公理。我以爲是者,人以爲非,聽之可也;我以爲非者,人以爲是,聽之亦可也。危言乎?卮言乎?敢以質諸海內大雅。中華民國十年一月古越東颿自識於臨江書舍。  《民國通俗演義》,一至三集,吾友蔡子東藩所著。蔡子嗜報紙有恆性,蒐集既富,編著乃詳,益以文筆之整飭,結構之精密,故成一完善之史學演義,出版後不脛而走遍天下。會文堂主人以蔡作斷自民九,去今十稔,不可以無續,乃商之於餘,屬繼撰四五兩集,自民九李純自殺案始,迄民十七國民政府統一全國爲止,凡四十回爲一集,每集都三十萬言。餘無似,年來奔走軍政界,謀升斗之食,筆政久荒,俗塵滿腹,而資料之採集,又極煩苦,率爾操觚,勉以報命,寧貽笑於大方,恐取誚於狗尾,蔡子聞之,得毋哂其譾陋?  民國十八年五月東越許厪父。

譯文:

這個世界有正義與謬誤,但在混亂的時代,卻往往沒有明確的是非標準。混亂的時代難道真的沒有是非嗎?問題在於,人們常常把錯誤當成正確,把正確當成錯誤,各種言論雜亂無章,讓人無從判斷,於是是非標準便顛倒失真。從前孔子撰寫《春秋》,孟子反對楊朱墨翟,他們筆法嚴謹,論辨詳實,足以維繫社會道義,這並非誇大其詞,因此後世稱他們爲聖賢。到了秦漢以後,專制權力不斷強化,政府對言論的控制日益嚴密,一旦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哪怕只是輕微觸犯禁忌,就會遭受懲罰。那些聰明的人,又何苦白白犧牲生命,去和一個混亂的時代爭辯是非呢?因此,除非政權更迭,幾乎從未有過像董狐那樣的直筆史家,能夠真實揭露是非的真相。即使心中憤恨時代黑暗的人,也常常只能通過詩歌或民間小說抒發感情,比如那些以美人香草比喻憂思的作品,《水滸傳》《紅樓夢》等,都是借虛構故事寄託理想。明眼人讀這些作品,要想深入挖掘其背後的真實,也需花費極大的心思,仍然難以完全揭露出真相,更不用說那些見識淺薄的人了。

如今的中華民國,正處於新舊交替的特殊時代。舊制度並非全然錯誤,新制度也未必全部正確。自始至終,人們忽而認爲是,忽而認爲非,又忽而否認,再忽而又承認,反覆無常,難以理清。如果我們用正確的標準來衡量,恐怕會南轅北轍,始終無法抵達正確的方向。回想辛亥革命時,全國上下都以爲推翻清朝,廢除專制,就可以進入共和時代,享受民主自由的幸福,卻沒想到最終事與願違。袁世凱利用全國人才和智識,卻缺乏真正德行,一心想恢復帝制,最終失敗,反而引發了軍閥割據的亂象,給國家帶來嚴重災難。後來黎元洪、馮國璋相繼上臺,也未能擺脫這種禍端,最終一一下野。隨後,東海(指馮國璋之後的執政者)接任,卻處在積重難返的局面中,在南北對峙之時,各執己見,非此即彼,彼此攻擊,如同豆萁相煎,國家始終無法安定。這種情況難道不能停止嗎?

幸運的是,《臨時約法》雖然曾被廢除,但後來又恢復,人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仍受到法律的保護。普通百姓基於自己所見所聞,敢於提筆直言,發表意見,不必擔心被懲罰,別人聽到也應引以爲戒。這正是我們共和國制度帶來的好處,而民國能夠延續至今,也正得益於這種自由精神的保存。我雖不自量力,但願依據民國以來的歷史事實,按照時間順序,逐段敘述,分回編排,借用小說的形式,描述當代社會的真實狀況,每一句話都有依據,不敢虛構。我寫時心中忐忑,如同持刀自剖,只依循公理和事實。如果我認爲是對的,別人認爲是錯的,也聽之任之;如果我認爲是錯的,別人認爲是對的,也接受它。這種言論是危險的嗎?是無根據的空談嗎?我恭敬地把它拿出來,徵求全國有識之士的指正。

中華民國十年(1921年)一月,古越東颿(作者自署)在臨江書舍自記。
《民國通俗演義》的前幾集,是由我的朋友蔡東藩所著。蔡東藩非常嗜好收集報紙,資料積累極爲豐富,又擅長編撰,文筆流暢,結構嚴謹,因此寫成一部完整而系統的史學演義,出版後廣爲流傳,幾乎家喻戶曉。會文堂主人認爲,蔡東藩的著作只涵蓋民國初年(1912年)以後,至今已有十來年,如果不補充續寫,就顯得不完整,於是向我徵求意見,讓我繼續撰寫第五、第六集,從1919年李純自殺案開始,一直到1934年國民政府統一全國爲止,共四十回,每集三十萬字。我雖沒有蔡先生那樣的才華,近年來一直奔波于軍政各界,爲生活奔波,筆墨早已荒廢,日常俗務塞滿心中,資料收集也十分辛苦,只能勉強提筆,以盡責任。或許會遭人譏笑,或許會被批評拙劣,但蔡先生若知道,會不會也覺得我寫得粗糙可笑呢?

民國十八年(1929年)五月,東越許廑父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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