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演義》•第十一回 降真龍光韜泗水 斬大蛇夜走豐鄉
譯文:
秦二世元年九月,江南沛縣豐鄉陽裏村,出生了一位將來要開創大業的英雄,也就是後來漢朝開國皇帝劉邦。他的父親名叫劉執嘉,母親叫王氏,也被稱爲劉媼。劉執嘉爲人厚道,深受鄉里稱讚,年紀大了,人們都稱他爲“太公”。王氏與太公年紀相仿,因此也被稱作劉媼。
相傳劉媼有一次外出,路過大澤,覺得腳倦,便在堤上歇腳休息,閉眼養神,忽然看見一位身穿金甲的神人從天而降,立在身旁,她嚇得昏了過去,也不知道那位神人做了什麼。這件事和古代傳說中姜嫄踩到大腳趾的神話類似,說明中國古史裏常常會夾雜一些神話色彩。而那時太公在家,惦記着妻子遲遲未歸,便決定出門尋找。剛想出門,天空突然變暗,電閃雷鳴,太公更加着急,立刻帶上雨具,快步趕到大澤。遠遠看見堤上躺着一個人,像極了妻子的樣子,但空中有云霧繚繞,隱約可見鱗片,彷彿有蛟龍往來。太公頓時心生懼意,不敢靠近。不久雲霧散去,天又亮了,他纔敢走近查看,果然是自己的妻子劉媼。她伸伸懶腰想起來,神志模糊,太公便問她是否受驚,劉媼說:“我休息時突然看到神人,就昏過去了,後來不知發生了什麼。現在才醒來,才明白是夢。”太公又說起雷電和蛟龍的景象,劉媼卻全然不知,等她恢復神志,便和太公一同回家。
就這樣,她從此懷孕,十月後生下了一個男孩。這孩子長頸高鼻,左大腿上有七十二個黑色胎記。太公覺得他不凡,便取名“邦”,因爲是家中最後出生的,便取字“季”。劉家世代務農,過着春耕夏種、秋收冬藏的普通生活。劉邦的兩個哥哥也跟着務農,和父親共同生活。但劉邦年歲漸長,不喜歡農活,喜歡四處遊蕩、喝酒玩樂。太公多次勸他,他都不改本性,只好任其自由。後來,哥哥伯的妻子性格吝嗇,看到劉邦身高七尺八寸,是個結實漢子,卻整天懶惰不幹農活,浪費家財,心裏很是不滿,常常抱怨。太公聽聞後,乾脆把家產分給兩個兒子,讓他們帶着家人搬到別處住。劉邦還未娶妻,仍和父母同住。
時間飛逝,劉邦到了二十歲,仍然如故,依舊遊蕩不務正業,還常常拿走家中的財物,結交朋友,聚餐喝酒。太公原本認爲劉邦有非凡資質,對他另眼相看,但如今看到他年長無成,便斥責他爲“無賴”,不再供給衣食。劉邦卻心安理得,毫不在意。有時怕被父親責罵,不敢回家,就去哥哥家暫住。哥哥們是親兄弟,也不好冷落他。可後來哥哥伯突然生病,不久便去世了,伯的妻子本來就討厭這個小叔子,自然不願再供他。劉邦心直口快,不管人家是否嫌棄,仍常常去長嫂家要飯喫。長嫂常以“孤寡”爲由拒絕。劉邦還相信她是真窮。有一天,他帶着幾個朋友一起到長嫂家,正趕上中午,長嫂見他來了,怕打擾午飯,很不樂意,加上朋友越多,更不願供給食物,眉頭一皺,想出妙計,急忙進廚房,用瓢刮鍋,假裝說湯已經喝完了,無法再提供。劉邦本來是來喫飯的,聽到廚房有刮鍋聲,後悔來得太晚,感到失望。朋友也知趣地告辭離開。劉邦送走朋友後,回到長嫂廚房查看,發現鍋裏還冒着熱氣,湯大概還有半鍋,這才明白長嫂在騙人,忍不住長嘆一聲,轉身走了,沒有與她爭吵,這是非常有涵養的表現。
此後,他便不再去長嫂家,專去鄰近的兩家酒肆做常客。兩家都是女人開的,一個叫王媼,一個叫武婦(史書作“負”,意思是與婦人相熟)。雖然她們是女性,但因爲劉邦是鄰居的年輕人,也不好太過計較。而且他去酒肆,客人也多,生意比以前好幾倍,兩位婦人暗自驚訝,因此劉邦賒酒,他們從不拒絕。劉邦平生最愛喝酒,看到兩家都願意賒賬,就盡情暢飲,常常喝到黃昏還不回家,有時醉得昏睡在座位上,一整晚都睡着。王媼和武婦本想叫他醒來,催他回家,誰知他頭上忽然現出一條金龍,光彩奇異,無法直視。兩位婦人非常驚奇,認爲劉邦日後必有大貴,每逢年底結算賬目,也不再向他催要酒錢。劉邦本來生活貧困,根本無法償還,於是欠款年復一年,大家就一筆勾銷,彼此都十分大方。
劉邦到了二十歲以後,雖然並不真正毫無知識,但也想在世間有所作爲。幸好他結識了一些朋友,有人勸他學習官府事務。他學得很快,不久便得到一個差事,擔任泗水亭長。亭長的職責是處理當地百姓的訴訟案件,遇有重大事件要向縣裏報告,因此他與縣裏的官員常有往來。其中關係最親密的是沛縣的功曹蕭何,兩人同鄉,熟悉法律。蕭何後來成爲“漢初三傑”之一,所以特別提到。還有曹參、夏侯嬰等人,每當路過泗水,劉邦都會邀請他們飲酒暢談,毫無拘束。蕭何是縣裏最出色的官員,尤其關心劉邦,即使劉邦犯了錯誤,也一定幫他辯解,避免被責罰。
有一回,劉邦奉命到咸陽去,縣裏的官員們各自送他禮物,大多是三枚百錢。只有蕭何送了五枚。劉邦進城後辦完公事,閒逛了幾日。他看到城中宮殿高大,市井繁華,車馬連綿不絕,感到眼界大開,不禁感嘆:“大丈夫應當像這樣纔對!”——人人都想當皇帝,劉邦也不例外。
隨後,他離開咸陽,返回家鄉,依舊做泗水亭長。幾年後,劉邦已成壯年,但還沒有娶妻。他向來好色,自然難以忍受獨居。平時他微薄的俸祿,除了買酒,還剩些積蓄,便去青樓妓院尋歡作樂,過着放縱的生活。村裏也有好姑娘,但劉邦向來無賴,不願結婚。他也從不主動求偶,只是混跡於各種風月場所,花些錢財買笑,反而省了養老婆的錢。
後來蕭何等人來訪,提到單父縣有一位呂公,名叫呂父,字叔平,和縣令是老朋友。呂公因避仇來到沛縣,帶着家人,縣令爲了維持交情,讓他住在城中,並說所有縣裏的官員都要出資祝賀。劉邦便笑着說:“貴客光臨,應該好好慶祝,我一定依約奉上賀禮。”說完大笑。蕭何並不知道劉邦的真正想法,便匆匆離開。第二天,劉邦應約進城,找到呂公住處,昂首挺胸地走進去。蕭何正在廳中收賀禮,見劉邦到來,便當衆宣佈:“賀禮不到千錢,你們只能坐在下首!”明顯是在戲弄劉邦。劉邦聽後,取出一張名帖,上寫“賀禮達一萬錢”,當即交上去。有人拿着名帖報告,呂公接過一看,見劉邦的賀禮格外豐厚,十分喫驚,便親自迎出家門,讓他上座。他仔細打量劉邦,發現他額頭突出、胸膛高隆,背有龜形紋路,四肢如龍,與常人完全不同,不禁肅然起敬,特別優待。蕭何看劉邦窮,便在一旁說:“劉季喜歡說大話,恐怕沒有實際能力。”呂公明明聽見,卻毫不介意,等到酒菜備齊,竟請劉邦坐上第一位。劉邦也不推辭,坐了首位,成了主人。衆人依次坐下,劉邦自然豪飲,喝得興高采烈。酒宴結束,賓客紛紛告辭,唯有呂公想留他,向他示意。劉邦身上一分錢沒有,也不擔心,反而因爲呂公待他這麼好而安然坐定。呂公送客後,對劉邦說:“我年輕時喜歡看相,看人相貌,沒有誰能像你這樣奇。請問你娶過妻子嗎?”劉邦回答:“還沒有。”呂公說:“我有個小女兒,願意嫁給你就當妻子,請你不要嫌棄。”劉邦聽後,欣喜萬分,立刻跪了下來,行了舅甥禮,約定婚期,高興地告辭。呂公轉告妻子,便把女兒呂雉許配給了劉邦。呂雉是呂公的小女兒,小名“娥姁”。呂母聽到後大怒:“你說這孩子生來有貴相,一定配得上貴人,沛縣縣令和你交好,你求婚都遭拒絕,爲何突然又把女兒許配給劉邦?難道劉邦就是貴人嗎?”呂公答道:“這事情不是女人所能瞭解的,我自有眼光,絕不會錯!”呂母雖有怨言,但終究是婦人之見,不如丈夫,只好聽從呂公的安排,準備嫁妝,等待婚期。不久婚期到來,劉邦穿着喜服親自去迎娶。呂公命女兒呂雉打扮整齊,坐在彩車裏,和劉邦一同前往。劉邦回到家,迎接女兒下轎,行了拜見禮,拜見了父親母親,然後進入洞房。揭開紅巾一看,女兒容貌秀麗,氣質出衆,不愧是大家閨秀。劉邦頓時心動,拉着呂雉的手,一同上牀,夫妻恩愛,龍鳳和鳴,後來生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後文再詳述)。
劉邦雖與呂雉感情深厚,但他是那種喜歡四處尋歡的男子,怎能一直不二?從前在酒場裏混跡,難免藕斷絲連。後來遇上一位年輕女子,楚楚動人,打聽姓名,原來是曹家的姑娘。兩人交談幾次,感情漸深,便成了短暫的戀人。曹姑娘也有自知之明,比呂雉還早幾個月就懷孕,及時生下了一個男孩。村裏人都知道這是劉邦的妾,劉邦也從不隱瞞,只是瞞着正妻呂雉,不讓她知道。這埋下了呂雉嫉妒的種子。等到呂雉生下兒女,曹姑娘還留在孃家,由劉邦出錢供養,家中只住呂夫人,不設曹妾。
劉邦擔任亭長時,除了請假回家,常住在亭中。呂氏則帶着子女在家過日子。劉家本來就不是富貴人家,只是靠幾畝田地維持生活,呂氏嫁了夫,閒時也去田裏割草做柴火。有一天,一個老人路經此地,看她很久,便向她討水喝。呂氏可憐他年老,回家取了湯水給他喝。老人喝完後問起家庭情況,呂氏簡單回答。老人說:“我沒想到能見夫人,夫人將來一定大貴。”呂氏微微一笑。老人說:“我一向擅長相人,看夫人相貌,必定是天下貴人。”當時有很多相士,呂氏半信半疑,便帶孩子去見老人,請他相看。老人撫摸孩子的頭,驚異地說:“夫人之所以富貴,就是因爲這個孩子。”又看小女兒,說:“這個女孩子也是貴相。”說完便走了。剛好劉邦回家,呂氏把老人的話都告訴她,劉邦問:“老人離開多久了?”呂氏說:“沒多久,可能還沒走遠。”劉邦立刻追上去,在幾里之外果然看見老人獨自前行,便大聲問:“老人家擅長相人,能不能幫我看看?”老人回頭一看,停下腳步,仔細打量劉邦,說:“你相貌大貴,我見過的夫人和孩子,大概都出自你,你兒子更像你,你真是大貴之人。”劉邦高興地感謝:“將來如果真如您所說,我一定銘記您的恩德!”老人搖頭說:“這沒什麼可謝的。”說着轉身就走,後來再也找不到他。當時劉邦還未發跡,無法立刻成功,只好繼續做亭長,默默等待時機。
閒暇時,劉邦想出一種帽子的樣式,打算用竹皮製作。手下有兩個小兵,一個負責開門打掃,一個負責巡查巡邏。他便讓負責巡邏的兵去打聽薛地是否有能做這種帽子的工匠。過了十多天,那人回來報告,帶來新做的帽子,高七寸,寬三寸,平頂如板,正好符合劉邦的喜好。劉邦戴上後,稱它爲“劉氏冠”。後來這帽子成爲漢朝的正式禮帽,只有爵位達到“公乘”才能佩戴。這本是劉邦年輕時在貧賤中創造出的制度,後來被稱爲“鵲尾冠”,就是劉邦的遺風。記下這件事,可見漢朝很多制度的源頭,其實是從劉邦的微賤時期開始的。
秦二世元年,秦朝朝廷下令,各地郡縣要押送罪犯,西去驪山,爲秦始皇修陵墓。沛縣縣令接到命令,便派了一些犯人,由劉邦押送西行。劉邦不想懈怠,便和犯人一起出發。一出縣境,就有好幾個人逃跑;再走幾十裏,又失去好幾人。到晚上投宿旅店,第二天醒來,又少了好幾人。劉邦孤身一人,既無法追趕,也無法管理,覺得束手無策,一路走,一路想。到了豐鄉西面的大澤裏,乾脆停下不再前行。大澤裏有座小亭,亭中有人賣酒,劉邦嗜酒如命,怎會不喝?又因爲心中煩悶,正好借酒來發泄情緒,便找個地方坐下,讓衆人也都休息,自己痛飲起來,一直喝到夕陽西下,還沒動身。
酒興正濃時,劉邦突然對衆人說:“你們如果到了驪山,都得去做苦役,最後難免被殺害,不能回鄉。我今天一概釋放大家,給你們生路,可以嗎?”衆人非常感激,熱淚盈眶,不停感謝。劉邦一一爲他們解開繩索,揮手讓他們走。衆人擔心會得罪劉邦,便問:“您不讓我們送死,而是慷慨相救,這份恩情我們永生不忘,但您怎麼回去銷差呢?請明說。”劉邦大笑道:“你們全部離開,我也沒法回去報縣,除非是尋死!”說完,有十幾名壯士立即高聲說:“像您這樣有大德之人,我們願意跟隨您,共同保衛,絕不會輕棄!”劉邦於是說:“去就去,留下就留下。”於是十幾人決定留下,其餘人向劉邦拜謝,紛紛離開。這顯示出劉邦有膽識、有氣度。
劉邦趁着酒興,戴月夜行,十幾名壯士在前後護送。因爲怕縣裏察覺,不敢走正道,而是從大澤中找了一條小路,依次前進。這條小路荊棘叢生,又逢泥濘,加上夜色昏暗,走路非常不便。劉邦又喝得眼花,慢慢地走着,忽然聽見前面傳來嘩啦聲,走近一看,發現一條大蛇橫跨在水澤上,他毫不退縮,拔出劍,走向蛇旁,手起劍落,將大蛇砍成兩半。然後用劍撥開蛇屍,清出一條路,安然通過。走了幾里地,忽然覺得酒氣上湧,昏昏欲睡,便找了個安靜的地方坐下打盹,甚至躺下睡覺,進入了夢鄉。等他醒來,已是雞鳴聲響起,天已亮了。
這時,有個當地人也來見他,是豐鄉人,認識劉邦,便說:“太奇怪了!太奇怪了!”劉邦問緣由。那人說:“我遇到一位老婦人在那裏嚎哭,我問她爲什麼難過,她說有人殺了她的兒子,怎能不哭?我又問她兒子怎麼被殺,她指着路旁的死蛇,抽泣着說:‘我兒子是白帝之子,變成蛇橫在路中,今天被赤帝之子斬殺了。’說完又哭得不行。我想她是瘋了,把死蛇當成兒子,正想打她,可還沒動手,人就不見了。這難道不是怪事嗎?”劉邦沉默不語,暗自思忖:我殺了蛇,爲什麼會有白帝、赤帝之說?雖然這話聽起來荒誕,但總有些依據,將來一定會應驗。難道我真的會成爲帝王嗎?想到這裏,既驚又喜。那來人以爲他酒醉未醒,便不再多言,轉身走了。劉邦也不再回鄉,帶着十幾名壯士,前往芒碭山中隱居避禍。
(詩曰)
不經冒險不成功,仗劍斬蛇氣獨雄;
漫說帝王分赤白,乃公原不與人同。
劉邦在芒碭山中隱居已有幾旬,忽然來了一個婦人,帶着孩子,找到了他。想知道這位婦人是誰,請看下回。
本回講述劉邦年輕時的微賤經歷,內容源於《高祖本紀》,參考了《史記》《漢書》等記載,每一句話都有歷史依據,不是憑空編造。只因史官記載往往隱諱,對劉邦的言行多有美化,本回如實敘述,才真正展現他的本來面目。劉邦本是酒色之徒,他之所以能成就大業,正是因爲他遊蕩中懷有英雄氣質,後來逐漸成熟,善於用人,才最終成功。至於劉媼感應龍而懷孕、老婦哭蛇被殺等說法,雖可能是史家附會,但若說完全沒有這些事,也難以下結論。只要是有所耳聞,就應記錄,這也是史家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