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演義》•第25回 李玄邃關節全知己 柴嗣昌請託浼贓官
前日,他便已聽說秦叔寶因公事之事受到種種欺辱,心中十分憤恨,因此才特意前來探望。秦叔寶感激不盡,對衆人說:“多虧了李玄邃、柴嗣昌二位仁兄的援手,才得以化解這場難局,不枉此生。”
衆人聽後,皆感欣慰。
後來,秦叔寶在齊州得知劉刺史只想要賠償官府的損失,便毫不猶豫地站了出來,主動承擔起這筆銀兩。他慷慨解囊,拿出家中的積蓄,不計得失,只願爲國家盡一份力。他深知,若不如此,那五十多名同袍的性命就將置於險境之中。
在衆人面前,秦叔寶說道:“這筆銀子雖是出於私家之資,但既爲朝廷差使,我便義不容辭地承擔下來。若再推諉,豈不令人恥笑?”
柴嗣昌聽後,感動得幾乎落淚。他隨即取出一封信,是其岳父李淵親筆所寫,信中寫道:“關中大戰,我深感你功勳卓著,每每心懷感激,只恨無以爲報。今特備白銀三千兩,以慶將軍壽辰。萍水相逢,他日還當親自登門致謝。”
秦叔寶見信後,臉色微微發沉,感慨道:“柴兄,你岳父竟如此輕視我,身爲男子漢,豈能不求報答?”
柴嗣昌連忙笑着解釋:“秦兄素來不求回報,我岳父又豈能做昧德之事?既然已經送來,便如常人之禮,理應接受,何必執迷?”
單雄信也勸道:“叔寶兄,這並非你個人的功勞,乃是衆人同心協力的結果。你既然受了這份情誼,也應知恩圖報,不可固執。”
樊建威也附和道:“叔寶兄,若不將銀兩拿出,我們這些同袍的性命,豈不全數懸於一線?如今你既已出手,我們豈能再推辭?”
秦叔寶沉思片刻,最終還是決定接受這份情誼。他取出三百兩銀子,轉交樊建威,說道:“劉刺史那邊,必定還要一些路費和雜費,你拿這三百兩去應付,免得大家皆受累。此事的經費,我全由自己承擔,不增加任何人的負擔。”
衆人聽後皆感動不已,紛紛鼓掌稱好。
秦叔寶在家中設宴,與昔日好友共飲暢談,盡享天倫之樂。尤俊達、程咬金雖因前日言語不慎,略感不安,但得知秦叔寶安然無恙,便也放下心來,紛紛辭別,準備返程。
到次日清晨,秦叔寶前往來總管處辭行。來總管見他安然無恙,感慨道:“我當日一時情急,令你受了諸多委屈。如今你已脫險,我願在日後好好待你,你也是不折不扣的豪傑之人。”
秦叔寶叩謝辭別,隨即大設宴席,邀請北來同袍齊聚一堂。賈潤甫、樊建威、唐萬仞、連巨真等人皆感其恩,紛紛表達謝意。
秦叔寶又委託李玄邃代寫三封書信:一封託柴嗣昌帶回給唐公;一封附寄尉遲恭,答謝羅行臺,以示對羅行臺之女及夫人的敬意;還有一封寄給羅家表弟,傳遞情誼。
衆人在歡聚中盡情暢談往昔,飲酒賦詩,情緒激昂,比平時更爲暢快。
直至天明,宴席方纔散去。外邊馬蹄聲起,五百名軍士陸續前來參見。秦叔寶換上戎裝,在廳堂上吩咐只允許什長入內,其餘人員不需通報。
恰是十個隊長、五十個什長,整齊列隊,整日井然,皆向秦叔寶行禮,而後退下。
單雄信對秦叔寶說道:“早前說的‘求榮不在朱門下’,今日看來,確實是如此。”
秦叔寶感慨道:“多虧了李玄邃與柴嗣昌二位仁兄的援手,方纔在逆境中轉危爲安,可以說是因禍得福。”
李玄邃也笑道:“大丈夫的事業,豈可限量?”
衆人紛紛回到寓所,互相贈送禮物以表慶賀。秦叔寶也一一回贈,但彼此皆不收下。
王伯當說道:“叔寶兄連日奔波,我們不便久留,不如等他稍作整理,也與老嫂通通話。明日他出西門時,若能途經我家,明日報到,我們再相聚。”
衆人相視而笑,各自散去。
果然,秦叔寶在家整理好了行李,安排好家事,囑咐樊建威等人將賠銀帶齊,次日便由隊什長們全副武裝前來迎候。
秦叔寶點燃了一疊紙錢,恭敬地拜別了父母妻兒,換上大紅帽子,繡金長袖,佩戴金飾,騎上黃驃馬,五十名士兵列隊出西門,與以往青衣小帽的州民相比,氣勢大爲不同。
在吊橋邊,兩旁皆有軍士圍列。市口有一座迎恩寺,秦叔寶下馬進入,一一覈對花名冊。他自掏腰包,爲隊長每人三錢,什長二錢,士兵一錢,又犒賞銀子五六十兩。從中挑選二十名精壯士兵作爲家丁,隨行護衛,另加賞賜。
任務完成後,他首先與同袍旗牌們喝酒送別,隨後又與單雄信等人一起舉杯告別。秦叔寶說道:“承蒙各位遠道而來,本當在你們啓程前再作留別,奈何因李玄邃兄引薦此差事,期限緊迫,無法拖延。”
他又對柴嗣昌說:“柴大哥,劉刺史那邊還請你多加周旋,不必我爲樊建威兄弟再擔心。”
柴嗣昌答道:“我已安排妥當,會爲你們取來執照,不必兄長費心。”
對尉遲兄弟說:“請代爲向家姑丈致意,因公務纏身,無法親自登門拜謝。”
對王伯當及衆人說:“難得大家齊聚一堂,正好暢飲歡聚,也料得此別之後,再難相見。”
對賈潤甫、樊建威說:“家中老母年邁,須得我多加照料。”
最後,他與衆人一一辭別,騎馬遠去,三馬並行,揚鞭出發。
臨行前,秦叔寶與衆人相視一笑,彼此心中明白,此別雖短,卻情誼深厚。
去後,柴嗣昌在齊州順利安排了賠償事宜,隨即啓程返回汾陽。尉遲恭、史大奈因官身不能久留,與張公謹、白顯道一同前往幽州。
只留下李玄邃、王伯當、單雄信、金國俊、童佩之五位豪傑繼續前行,不知他們之後的命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注:本節內容爲歷史小說風格,情節虛構,人物事件無真實依據,僅爲文學創作。)
(譯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