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莊公·莊公二十四年
【經】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宮桷。葬曹莊公。夏,公如齊逆女。秋,公至自齊。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大水。冬,戎侵曹。曹羈出奔陳。赤歸於曹。郭公。
【傳】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晉士蒍又與羣公子謀,使殺遊氏之二子。士蒍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
【經】莊公二十四年春天,三月,刻劃桓公宮中的木樑。安葬曹國的莊公。夏天,國君前往齊國迎娶女子。秋天,國君從齊國返回。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進入國都;戊寅日,大夫的妻妾接受國君的接見,使用了禮物。發生大水災。冬天,入侵的戎人攻打曹國。曹國執政曹羈出逃到陳國。赤回到曹國。郭公。
【傳】莊公二十四年春天,刻劃桓公宮中的木樑,這是不符合禮制的。御孫進諫說:“我聽說:‘節儉是德行的根基,奢侈是惡劣行爲的根源。’先君以節儉著稱,而現在的君主卻走上奢侈的大惡之路,這樣恐怕不行吧!”
秋天,哀姜到達國都。國君讓大夫的妻子接受接見,並且送上了禮物,這也是不合禮制的。御孫說:“男子贈送的禮物,大的是玉器和絲帛,小的則是禽鳥,這是用來表示禮物等級的。女子贈送的禮物,最多是榛子、栗子、棗、乾果之類,是表示敬虔之意。如今男女都送同樣價值的禮物,這就等於沒有區別了。男女有別,是國家的大節。如今卻由夫人來破壞這種區別,恐怕也不可取吧!”
晉國的士蒍又與幾位公子密謀,派人殺了遊氏的兩個兒子。士蒍向晉君報告說:“可以行動了,不出兩年,您就能免除禍患了。”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