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庄公·庄公二十四年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经】庄公二十四年春天,三月,刻划桓公宫中的木梁。安葬曹国的庄公。夏天,国君前往齐国迎娶女子。秋天,国君从齐国返回。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国都;戊寅日,大夫的妻妾接受国君的接见,使用了礼物。发生大水灾。冬天,入侵的戎人攻打曹国。曹国执政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郭公。

【传】庄公二十四年春天,刻划桓公宫中的木梁,这是不符合礼制的。御孙进谏说:“我听说:‘节俭是德行的根基,奢侈是恶劣行为的根源。’先君以节俭著称,而现在的君主却走上奢侈的大恶之路,这样恐怕不行吧!”

秋天,哀姜到达国都。国君让大夫的妻子接受接见,并且送上了礼物,这也是不合礼制的。御孙说:“男子赠送的礼物,大的是玉器和丝帛,小的则是禽鸟,这是用来表示礼物等级的。女子赠送的礼物,最多是榛子、栗子、枣、干果之类,是表示敬虔之意。如今男女都送同样价值的礼物,这就等于没有区别了。男女有别,是国家的大节。如今却由夫人来破坏这种区别,恐怕也不可取吧!”

晋国的士蒍又与几位公子密谋,派人杀了游氏的两个儿子。士蒍向晋君报告说:“可以行动了,不出两年,您就能免除祸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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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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