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庄公·庄公二十二年

【经】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译文:

第二十二年春季,天子正月,朝廷大赦罪人。癸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文姜。陈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公子御寇。夏季五月份。秋季七月丙申日,在防地与齐国的高傒会盟。冬季,国君前往齐国,送去聘礼。

【传记】第二十二年春季,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儿子御寇,陈国公子完和颛孙逃往齐国。颛孙后来又从齐国逃回我国。

齐桓公任命敬仲为大夫。敬仲推辞说:“我只是一个流亡的臣子,如果能得到宽恕,能够参与国家的宽政,只要能免除我因教育不足而犯的错误,免去罪责,减轻劳役,这已经是我最大的恩德了。哪敢接受这样高的职位,反而招来非议?请让我以死来告诫您。《诗经》说:‘车马华丽,招我前去,难道不想去,只是害怕友人同行。’”于是齐桓公让他担任工正(管理工匠的官职)。

在一次宴会上,齐桓公喝酒,非常高兴,说:“再用火来继续喝酒。”敬仲推辞说:“我只占卜了白天的吉凶,还没有占卜夜晚的吉凶,所以我不能答应。”君子评论说:“喝酒是为了完成礼仪,不能继续发展到淫乱,这是合乎道义的。君主完成礼仪,而不放纵于淫乱,这是仁爱的表现。”

起初,懿氏家为敬仲娶妻时占卜,妻子占卜后说:“吉祥,这是说‘凤凰双飞,鸣声和美,妫姓的子孙,将在姜姓家族中繁衍。五代之后将兴旺发达,成为正卿。八代之后,将无人能与之匹敌。’”陈厉公是蔡国的外戚,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并拥立他为君,五父生下敬仲。敬仲年少时,周朝的史官曾用《周易》为陈侯占卜,结果得到“观”卦变为“否”卦。占卜的说:“这叫‘观察国家的光辉,可以用来奉承君王’。说明将要取代陈国的,不是在陈国,而是在别的国家;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子孙。‘光辉’指的是光彩四射、远近闻名的事物。‘坤’代表大地,‘巽’代表风,‘乾’代表天。风在大地之上,就像山一样。有山中之材,又借天光照耀,就可居于大地之上,所以说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院中陈列百物,用玉帛来奉献,就是天地间最美好的东西,所以说是‘利用宾于王’。这预示还有观察之象,所以说是后代将会昌盛。风经过大地,所以说是将在异国。如果在异国,必定是姜姓。姜姓是大山之神的后代。山岳与天相配,万物不能有两样。陈国衰落,这个家族将会兴起。”

等到陈国初亡时,陈桓子开始在齐国崭露头角,后来陈国灭亡,成子掌握了权力。

关于作者
先秦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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