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隱公·隱公十一年
譯文:
公元前712年春天,滕國國君和薛國國君來朝見魯隱公,爭奪誰地位更高。薛國國君說:“我比你早被封爲諸侯。”滕國國君反駁說:“我是周朝的卜官,屬於正統貴族,而薛國是普通姓氏人家,我怎能屈居其後呢?”
魯隱公派羽父去向薛國國君請求說:“您和滕國國君都來拜見我,都是對我有禮,這正如周代的俗語所說:‘山上長着樹木,工匠會去測量尺寸;賓客到來,主人會加以選擇。’周朝諸侯盟會中,異姓家族也可以成爲繼承人。如果我到薛國朝見,不敢與普通諸侯並列;但如果您願意賜我恩待,我願意請求以滕國國君爲長。”
薛國國君答應了,於是滕國國君地位上升,成爲諸侯之長。
夏天,魯隱公在郲地會見鄭國國君,商議攻打許國之事。
鄭莊公準備討伐許國,五月甲辰日,在大宮授兵。公孫閼與穎考叔爭着乘車,穎考叔把車轅夾在腋下跑開,公孫閼拔起棘刺追趕,追到大路路口時沒有追上,公孫閼非常生氣。
秋季七月,魯隱公與齊國國君、鄭國國君聯合討伐許國。庚辰日,軍隊抵達許國城下,穎考叔拿着鄭軍的紅色軍旗(蝥弧)率先登上城牆。公孫閼從下邊射箭,結果被射倒。瑕叔盈又拿着軍旗登城,高高舉起旗幟大聲喊道:“國君已經登城了!”隨後鄭國軍隊全部登城。壬午日,順利攻入許國都城,許莊公逃奔到衛國。
齊國國君認爲許國不守信用,因此指責魯隱公。魯隱公說:“你認爲許國不守規矩,所以我隨你出兵討伐它。許國已經認錯並服罪了,即使你有命令,我也不會接受或執行。”於是決定與鄭國合作,不再追究。
鄭莊公派許國大夫百里,將許國的叔父許叔安置在許國東部地區,並對他說:“上天降禍於許國,鬼神對許君不滿,才借我們之手懲罰他。我們這些兄弟只是一些父兄,無法獨自承擔治國責任,怎敢因爲許國而立功呢?我還有弟弟,自己都無法和睦相處,更別說讓他長期統治許國了。希望您能代爲安撫這裏的百姓,我將派公孫獲協助您。如果我死後,天會根據禮法來懲罰許國的災禍,或許許國的國君還能重新恢復社稷。我這麼做,不僅爲了許國,也是爲了鞏固自己的邊境安全。”
又派公孫獲住在許國西部,告訴他:“你們的器物、財物,一律不得留在許國,一旦我死後,請立刻搬走。我先祖當年在這裏建立新邑,而天子地位日漸衰落,周王室的宗法秩序一天天喪失。許國是太嶽的後裔,上天已經厭棄周朝的德行,我們又如何能夠和許國爭奪土地呢?”
君子評論說:“鄭莊公在這次事件中表現出禮儀的風範。所謂禮,是用來治理國家、安定社稷、安排人民、造福後代的。他沒有對許國動用刑罰,而是先使其順服,然後放棄,是根據自身德行決定行動,量力而行,順應時勢,不給後人留下負擔,可以稱之爲懂得禮儀。”
另外,鄭莊公派士兵殺豬、放出狗和雞,進行詛咒,以報復射殺穎考叔的人。君子評論說:“鄭莊公失去了政治和法律的規範。政治是用來治理人民,刑法用來懲治邪惡。現在他既無德政,也無威刑,反而去詛咒別人,這樣有什麼用呢?”
周桓王把鄔、劉、功蒍、邗等地的土地劃歸鄭國,又把蘇忿生原來擁有的溫、原、絲希、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等地也賜予鄭國。君子由此看出,周桓王對鄭國的處置是錯誤的。以仁慈態度施與土地,本是德行的表現,符合禮制。自己本無權佔有這些土地,而強加於人,別人不來接受,豈不是自然的事嗎?
鄭國與息國之間產生矛盾,息國國君出兵攻打鄭國。鄭莊公在邊界與息國交戰,息國軍隊大敗並撤退。君子由此判斷,息國將很快滅亡。不看自身德行,不估量國力,不重視親族,不考察戰爭藉口,不查證是否有罪,違背了五條正當原則,就貿然進攻他國,戰敗是理所當然的。
冬天十月,鄭莊公率領虢國軍隊進攻宋國,壬戌日大勝宋軍,以報復宋國入侵鄭國的事。宋國沒有事先通報出兵,所以史書沒有記載。凡是諸侯出兵,若事先告知,則記錄;若沒有告知,就不記載。軍隊的勝利或失敗,也依此原則記錄。即使滅掉一個國家,若未經通報,無論勝敗都不會記錄在史冊上。
羽父請求殺死魯隱公,想成爲鄭國的最高執政大臣。隱公說:“他年紀小,我先讓他做一番打算,待我讓他去菟裘養老。”羽父害怕,便反過來向隱公說他有罪,並請求刺殺隱公。隱公在做公子時,曾在狐壤與鄭國作戰,當時被俘後囚禁在尹氏家中,後來他用財物賄賂尹氏,向尹氏的祖先鍾巫禱告,於是與尹氏一同將鍾巫的主人救出。十一月,隱公祭拜鍾巫,並在社圃與羣臣一同祭祀,暫住於寪氏家中。壬辰日,羽父派刺客在寪氏家中殺死隱公,立魯桓公爲君,同時懲治寪氏,導致多人死亡。史書沒有記載葬禮,因爲沒有完成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