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隐公·隐公三年

【经】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三月庚戌,天王崩。夏四月辛卯,君氏卒。秋,武氏子来求赙。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癸未,葬宋穆公。   【传】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温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珍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译文:

三年春天,周王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三月庚戌日,周天子去世。夏季四月辛卯日,君氏去世。秋天,武氏之子前来请求丧葬赙赠。八月庚辰日,宋国国君宋公和去世。冬季十二月,齐国国君与郑国国君在石门会盟。癸未日,安葬宋穆公。

三年春天,周王三月壬戌日去世,诸侯通报说是庚戌日,所以《春秋》记载为“庚戌”。
夏季,君氏去世,他是声子。他没有向诸侯报告去世,也没有在家中进行反哭仪式,也没有和母亲合葬,因此没有说“薨”;不称“夫人”,故没有提及葬礼,也不记载姓氏。因为是为君主(周王)考虑,所以称为“君氏”。

郑武公和郑庄公曾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周王对虢国有所偏袒,郑庄公对此怀恨在心,周王说“没有这回事”。因此,周、郑两国互相交换人质:王子狐被送到郑国做人质,郑国的公子忽被送到周王处做人质。周王去世后,周国人准备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祭足率领军队夺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夺取了成周的庄稼。周、郑两国关系日益敌对。

君子说:“如果没有真心诚意,人质就毫无作用。如果能秉持宽容与仁爱行事,并以礼为准则,即使没有人质,又能谁来破坏信任呢?只要拥有真诚的信用,连山间溪流、湖沼边缘的草叶,以及苹、蘩、藻一类的野菜,甚至筐、筥、锅、釜等器皿,以及沟渠积水,都可以用来祭祀鬼神、款待君主,更何况是君子之间建立两国之间的信任呢?只要以礼来推行,又何须人质呢?《诗经》中《采繁》《采苹》《行苇》《泂酌》等篇,都是彰显忠信的。”

武氏子前来请求赙礼,是因为周王尚未下葬。

宋穆公病重,召见大司马孔父,把继承人托付给殇公,说:“先君当年放弃与夷而立我,我从未忘记。如果凭大夫您的保佑得以保全性命去世,先君若问我为何不立与夷,我该用什么话来回答呢?请您代为扶立与夷,让他主持国家大政,我虽然死去,也不会后悔。”孔父回答说:“群臣都希望立冯公子。”宋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贤德,才让我主持国政,如果我因私欲放弃德行、不谦让,那就等于违背了先君的决定。哪里能说是有贤德呢?只有把先君的美德发扬光大,才不辜负先君的遗志,您也千万不要废弃先君的功劳。”于是命令公子冯到郑国居住。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殇公即位。

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是懂得识人的人。他立了穆公,又让穆公的儿子来继承,这是以道义来安排国事。《商颂》说:‘殷商受命,天下安定,福祉绵延。’这不正是说的这个道理吗!”

冬季,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这是遵循当年卢地之盟的安排。庚戌日,郑伯的车马在济水处翻车。

卫庄公娶了齐国东宫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容貌美丽却没有生子,于是卫国人写下了《硕人》一诗。后来又娶了陈国女子,名叫厉妫,生了一个儿子孝伯,但早逝;她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却把戴妫的儿子当作自己的儿子。公子州吁是宠臣的儿子,受宠并且喜欢军事,卫庄公没有加以阻止,庄姜十分厌恶他。石碏劝谏说:“我听说,疼爱孩子,应当用义理去教导,不要让他走向邪恶之路。骄傲、奢侈、放纵、放荡,都是从宠爱过度中产生的。如果要想立州吁为继承人,那就必须提前谋划,如果还没谋划,将会酿成大祸。能宠爱而不骄傲,骄傲却能自我克制,克制却不怨恨,怨恨却能宽容体谅的人,是很少的。另外,地位低下的人妨害地位高的人,年少的人欺凌年长的人,远方的人破坏亲近的人,新近的人破坏旧有的关系,小人凌驾于大人物之上,淫乱破坏道义,这些都属于六种违背原则的行为。君主之道,臣子要守分,父亲要慈爱,儿子要孝顺,兄长要友爱,弟弟要尊敬,这就是六种符合道义的原则。如果抛弃这些正道,去效法这些违背原则的行为,必然会招致灾祸。身为国君的人,应当努力去除祸患,而不是主动制造祸患,这难道不危险吗?”但卫庄公不听。他儿子石厚与州吁私交很深,劝阻无效。等到桓公即位,石碏才告老退休。

关于作者
先秦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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