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过卦

(雷山小过)震上艮下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

(卦象为雷在山下,象征事物虽有进展,却有所欠缺)

小过卦:通达顺利,利于坚守正道。适合处理小事情,不宜做大的决策。就像飞鸟失去叫声,不宜飞升,应低飞,这样才吉利。

初六:飞鸟因飞得太高而遇到危险。

六二:超过了祖先的方位,遇见了母亲,没有赶上君主,却遇到了臣子,没有灾祸。

九三:如果不加以防范,可能会被人趁机伤害,结果凶险。

九四:没有灾祸。但不应轻率地超越他人,如果前往,必定会遇到危险,必须提高警惕,不应当长期固守一种状态。

六五:天空乌云密布,却没有下雨,这情况是从西边郊外开始的。君主外出打猎,可以捕捉到藏在洞穴里的猎物。

上六:没有遇到合适的时机去超越他人,飞鸟因此离开,结果不好,这被称为灾祸或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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