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坊記
譯文:
孔子說:“君子的行爲準則,就如同城池的圍牆一樣,是用來防止百姓陷入缺失與過失的。”如果城池建得再高大,百姓仍會越過它。所以,君子用禮儀來規範德行,用刑罰來遏制淫亂,用制度來約束慾望。
有人說道:“小人貧窮時就變得節制,富有時就驕傲;節制時會偷盜,驕傲時就會發動叛亂。”禮儀,正是根據人們天性而制定的規範,目的是作爲百姓行爲的邊界和準則。因此,聖人制定社會財富制度,使人民富裕但不驕傲,貧窮但不至於困苦,地位尊貴卻不逾越規則,這樣才能使社會動盪減少。有人認爲:“貧窮卻能快樂,富有卻懂得禮節,百姓安居樂業,天下就幾乎可以實現了。”《詩經》說:“百姓貪婪而混亂,只能遭受苦難。”因此規定:國家規模不超過一千輛戰車,都城城牆不超過一百丈,家庭的財富也不超過一百輛戰車。以此來規範百姓,但諸侯仍有人會叛亂。
有人認爲:“禮的作用,就在於明確差別、分辨細微之處,作爲百姓行爲的準則。”所以貴賤有等級,衣着有區別,朝廷有職位安排,百姓之間纔會有謙讓。有人指出:“天上沒有兩個太陽,土地上沒有兩個君主,家庭中沒有兩個家長,尊貴者沒有兩個上級,這正是表明人民應該有君臣之別。”《春秋》不記載楚國、越國國君的喪事,因爲君主不稱“天”,大夫不稱“君”,是爲了防止百姓產生混亂的誤解。《詩經》說:“看那朝日,尚且擔憂其不正。”有人又說:“君主不和同姓家族共乘一輛車,與異姓共乘則穿着不同服飾,這是爲了讓百姓明白不能產生嫌隙。”用這樣的方式來規範百姓,百姓仍會因爲同姓而弒君。
有人認爲:“君子懂得辭讓地位、不以富貴爲傲,反而謙恭對待貧賤之人,這樣社會混亂才能減少。”因此,君子寧可讓百姓的生活寬裕,也不願自己享受過度的飲食。有人指出:“在飲酒時主動讓出好酒,別人仍會不守規矩;在牀榻上主動讓位,別人仍會冒犯地位;在朝廷位次上主動讓位於卑微者,百姓仍會冒犯君主。”《詩經》說:“百姓無德,互相怨恨;接受爵位卻不願謙讓,最終導致敗亡。”有人認爲:“君子尊重他人而輕視自己,先考慮他人而後考慮自己,這樣百姓纔會懂得謙讓。”因此,稱別人的君主爲“君”,稱自己的君主爲“寡君”。有人認爲:“利益和權位,應當先考慮爲逝者,再考慮生者,這樣百姓就不會貪生;先爲亡者考慮,再爲活者打算,百姓才能安心託付。”《詩經》說:“我懷念先君,以此安頓我自身。”用這樣的方式來規範百姓,百姓仍會爭奪死者,哭喊無依。
有人認爲:“統治者如果重視人才而輕視金錢,百姓就會崇尚謙讓;推崇技藝而輕視車馬,百姓就會勤於學習技藝。”因此,君子說話謹慎,小人卻喜歡搶先發言。
有人認爲:“統治者若能聽取民衆的意見,百姓就會擁護;若不聽取民衆意見,就會產生衝突;如果百姓不向上反映訴求,就會導致混亂。”因此,君子以信實和謙讓來治理百姓,百姓就會以同樣的禮節回報。《詩經》說:“先民有言,常向草野之民徵詢意見。”
有人認爲:“對善行,要稱讚別人,對過失,要歸於自己,這樣百姓就不會互相爭執;對善行稱讚別人,對過失歸於自己,怨恨就會減少。”《詩經》說:“你占卜、你占筮,結果都沒有兇險。”有人認爲:“稱讚他人善行,檢討自己的過錯,百姓就會互相謙讓。”《詩經》說:“通過占卜驗證,選擇鎬京作都;正是龜甲的啓示,武王才成就大業。”有人認爲:“對善行,要稱頌君主,對過失歸於自己,百姓就會忠心。”《君陳》說:“你若有好計謀,先報告你的君主,然後在外面說:‘這個計謀,是君主的德行。’啊,這纔是真正的美德!”有人認爲:“對善行稱頌親人,對過失歸於自己,百姓就會孝順。”《大誓》說:“我擊敗商紂,不是我武丁的功勞,而是我先父無罪;商紂擊敗我,不是我先父有罪,而是我做兒子的無德。”
有人認爲:“君子寬容祖先的過失,卻恭敬他們的美德。”《論語》說:“三年內不變父親的教誨,可稱孝。”高宗曾說:“三年內不說話,說話才安心。”有人認爲:“服從命令不抱怨,即使有輕微勸諫也不懈怠,辛勞而不怨恨,可稱孝。”《詩經》說:“孝子永不衰減。”有人認爲:“與父母的親屬和睦相處,可稱孝心。因此,君子通過和睦來團結家族。”《詩經》說:“那些兄弟和睦,生活富裕;若兄弟不和睦,反而互相傷害。”
有人認爲:“對待父親的朋友,可以坐上他的車,但不可以穿他穿的衣服,這是爲了弘揚孝道。”有人指出:“小人雖然都能贍養父母,但君子不表現出尊敬,又如何分辨?”有人認爲:“父子分坐不同的位置,是爲了表達鄭重的尊敬。”《尚書》說:“君王不尊重祖宗,就會玷污祖先的尊嚴。”有人認爲:“父母在世時,不稱呼他們爲‘老’,因爲孝要重於慈;在家庭內部,可以開玩笑,但不哀嘆。”君子用這些來規範百姓,百姓仍對孝心薄待,對慈愛重視。
有人認爲:“敬畏,才能使用祭祀的器物。因此,君子不會因爲簡陋而廢除禮儀,也不會因爲奢華而忽視禮儀。”所以,在飲食禮儀上:如果主人親自端來食物,賓客纔可祭祀;如果主人沒有親自端來,賓客就不祭祀。因此,君子如果不懂禮,即使食物再好也不喫。《易經》說:“東邊鄰居殺牛,不如西邊鄰居祭祀的簡陋,反而真正得福。”《詩經》說:“既已醉酒,亦已飽足,真正得的是德行。”以此來教育百姓,百姓仍會爭利而忘卻道義。
有人認爲:“七天前開始戒備,三天前整潔,由一個人擔任‘屍’(主持祭祀的代表),過路的人要迅速回避,以此教導百姓尊敬。”酒類的存放:醴酒在室內,醍酒在堂上,澄酒在下層,以此教導百姓不放縱慾望。主持祭祀的人喝三杯,賓客喝一杯,以此體現上下之別。利用酒肉聚會宗族,以教導百姓和諧共處。所以,堂上看到室內,堂下看到室外。《詩經》說:“禮儀規範,笑語融洽,收穫滿載。”
有人認爲:“賓客禮儀中要不斷謙讓,喪禮中則要不斷遠避。”沐浴在中堂,喫飯在窗下,小殮在門內,大殮在阼階上,安葬在賓客位上,祭祖在庭院,下葬在墓地,這是爲了表達對生死的尊重。殷商時期弔唁在墓穴中,周朝弔唁在家中,是爲了告訴百姓不要輕率對待死亡。有人認爲:“人死後,是百姓最後的事,我贊成周朝的做法。”用這樣的規範來治理百姓,諸侯仍有人不按時安葬。有人認爲:“升上客人階位,接受弔唁,在賓客位置接受哀悼,是爲了教導百姓及時追思孝道。”在喪事未結束時,不稱呼君主,以避免爭權。因此,《魯春秋》記載晉朝喪事時說:“殺死了晉君的王子奚齊和晉君卓。”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百姓仍有人殺害自己的父親。
有人認爲:“孝道用於侍奉君主,弟道用於敬重長者,以表明百姓不會產生二心。”因此,君子在爲官時,不圖謀升官,只在占卜之日纔會提及兩位君主。父親去世守孝三年,君主去世也守孝三年,以表明百姓沒有懷疑。父母在世時,不敢擁有自己的身體,不敢私有財產,以表明上下之分。因此,天子在天下範圍內無須設賓客儀式,所有人都不敢擔任主人。因此,君主拜訪臣下,從阼階上臺階,登上大殿就位,是教化百姓不敢爭奪家庭之權。父母在世時,饋贈不能超過車馬,以表示百姓不敢獨佔。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百姓仍會忘記父母,而對君主產生二心。有人認爲:“禮的根本,在於優先支付財物,以便百姓先從事工作,再獲得俸祿。”如果先拿財物再談禮節,百姓就會只追求利益;如果毫無道義而只講行情,百姓就會爭奪。因此,君子對有饋贈的人,如果自己無法相見,就不看他們的饋贈。《易經》說:“不耕種,不耕耘土地,會有災禍。”用這樣的方式來教育百姓,百姓仍看重俸祿而輕視道義。有人認爲:“君子不會把利益全部留給人民。”《詩經》說:“別人有剩餘的穀物,我卻沒有收成,這正是寡婦們的利益。”因此,君子做官就不再耕種,種田也不去捕魚;喫飯時不食用珍貴食物,大夫不坐羊,士人不坐狗。《詩經》說:“採取葑菜和菲菜,不可採其根部,德行不可違背,願與你共度一生。”用這樣的方式來教育百姓,百姓仍會忘記道義而爭奪利益,最終導致自身敗亡。
有人認爲:“禮,是用來防止百姓放縱、明確身份差別、消除誤解、形成百姓行爲準則的。”因此,男女之間沒有媒人不相交,沒有聘禮不相見,是怕男女之間沒有明確界限。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百姓仍有人自行獻身。《詩經》說:“砍伐削枝,怎能不成?娶妻又如何?不通過媒人就無法成婚;種麻如何?在田間隨意走動;娶妻如何?必須告訴父母。”有人認爲:“娶妻不娶同姓,是爲了加強區別。”因此,買妾不知道對方姓氏,就要占卜。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魯國《春秋》仍會去掉夫人的姓氏,如說“吳”,死亡時說“孟子卒”。有人認爲:“禮規定,非祭祀之時,男女不得相碰飲酒。”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陽侯仍會殺繆侯而奪取其夫人。因此,大宴時廢除了夫人蔘與的禮儀。有人認爲:“寡婦的孩子,若沒有見過,就不與之交好,君子以此遠離風險。”因此,朋友之間,主人不在,若無重大原因,就不進入門內。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百姓仍以物質利益看重於道德。有人認爲:“喜歡德行就像喜歡美色。”諸侯不越界追求女色。因此,君子遠離女色,作爲百姓行爲的準則。男女間直接傳遞物品不親近,與妻子相會時只用左手。姑母、姐妹或女兒出嫁後回來,男子不與她們同席而坐。寡婦不夜晚哭泣。婦人生病,只問其是否有病,不問病情。用這樣的規範來教育百姓,百姓仍會放縱淫慾,擾亂家族。有人認爲:“婚禮上,新郎親自迎娶,見岳父母,岳父母將女兒交給新郎,是擔心事情出錯。”用這樣的方式來教育百姓,新娘仍有人未能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