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曲禮下
譯文:
《禮記·曲禮下》現代漢語翻譯:
凡執物時,應心口對準物體,提物時則應對準腰帶。
執持天子的器物,應使手平舉於額頭以上;國君的器物,應保持水平平衡;大夫的器物應以手輕輕握住;士人則只需提起。
執持主人的尊貴器物,即使較輕也要小心謹慎,如同無法承受一般。執持玉器時,若玉器有墊襯(藉),則用外衣(裼)包裹;若無墊襯,則用衣袖(襲)包裹。
行禮時不可抬腳,車輪應貼着腳跟行走。站定時應微微低頭,佩玉垂下。若主人佩玉斜靠於身側,臣子的佩玉則應垂於身側;若主人佩玉下垂,臣子佩玉則應自然下垂。
國君不直呼卿、老、世婦之名;大夫不直呼世臣、侄、娣之名;士人不直呼家中的相長、妾等親屬之名。君主與大夫的子女,不敢自稱“餘小子”;大夫與士的子女,不敢自稱“嗣子某”,也不得與世子同名。君主命士人去射箭,若射不中,應以病爲由推辭,說:“我有負柴之憂。”在君主面前侍奉,不能轉身觀望後纔回答,這是不合禮節的。
君子行禮,不追求改變風俗。祭祀的禮儀、居喪的服飾、哭泣的位次,都應依照本國傳統的做法,認真執行,不可隨意更改。若離開本國三代之後,若仍擁有官職與俸祿,並在朝廷中有地位,進出時受國家詔令,且家族中仍有兄弟宗族存在,就應回到宗族後人處報告;若離開三代之後,官職與俸祿在朝廷中已無地位,也無出入詔令,那麼只有在重新迴歸故國之日,纔可依照新國家的禮制行事。君子一旦失去父母,不再改名;若孤獨貧賤而突然富貴,也不爲父立諡號。居喪期間未下葬前,應學習喪禮;下葬之後,學習祭禮;喪禮恢復日常之後,再學習音樂禮儀。
居喪期間不得提及歡樂之事,舉行祭祀活動時不能提起凶事,於朝廷公堂之上不得談論婦女。
在君主面前,若書本倒放或翻錯、竹簡傾斜或龜甲倒置,即屬大罪,將受到懲罰。龜甲、蓍草、手杖、席子、白色布蓋、輕薄短衣,不得進入朝廷。包裹腳下的草鞋、整理衣襟、跪拜時壓冠,亦不得進入朝廷。書寫方冊、穿喪服、使用兇器,不向君主通報,不得進入公門。
公事不可私下議論。
君子準備建造房屋時,應先建宗廟,次建馬廄倉庫,最後纔是自己的居所。家庭建造時,應先備祭祀用器,次爲祭祀所用的犧牲(祭品),最後纔是日常用品。沒有田地和俸祿的人,不得設立祭祀用器;若有田地和俸祿,則應先備祭祀服裝。君子即使貧困,也不得出售祭祀用器;即使寒冷,也不得穿祭祀用服;建造房屋時,不可在墳地或山丘邊砍伐樹木。大夫、士人離國時,祭祀用器不可越過國界。大夫可將祭器寄存在其他大夫處,士人則可寄存在其他士人處。
大夫、士人離國時,若越過國界,應在邊境建立祭壇,面向故國痛哭。穿素色衣服、素衣、素裳、素冠,脫去緣邊衣物,穿草鞋,用素色帷帳,乘坐輕馬,不可提早剃髮。不舉行祭食,不隨意議論無罪之人;妻子不應在離國期間與人同寢。三個月後才恢復日常服飾。
大夫、士人拜見國君時,若國君慰問,應側身迴避,行兩拜稽首之禮;若國君迎拜,也應側身迴避,不敢還拜。大夫、士人彼此相見,無論尊卑,若主人尊重客人,主人應先向客人行禮;若客人尊重主人,客人應先向主人行禮。凡非弔喪、非拜見國君,均應互致禮節性拜拜。
大夫拜見國君,國君會以禮相待,稱爲“禮敬”;士人拜見大夫,大夫也應以禮相待,稱爲“禮敬”;同國初次相見,主人應對客人行禮,稱爲“禮敬”。國君對士人,不回拜;若非其臣下,應回拜。大夫對其下屬,即使地位低,也必須回拜。男女之間也可相互行拜禮。
國君春季出獵,不應圍獵沼澤中的禽鳥;大夫不得圍獵成羣動物;士人不得捕抓幼鹿或摘取鳥卵。
年成歉收,糧食歉收時,國君的膳食中不祭祀肺臟,馬匹不喫穀物,道路不進行清理,祭典不懸掛祭品。大夫不得食用粱米,士人飲酒不得過度歡樂。
國君若無特殊原因,玉器應始終佩戴在身上;大夫無特殊原因不得撤下懸掛的旗幟;士人無特殊原因不得撤下琴瑟。士人若向國君進獻財物,日後國君問起,應先行兩拜稽首之禮,再回答。
大夫私自外出邊境,必須事先請示;返回後必須獻禮。士人私自外出邊境,也必須請示;返回後必須報告。若國君親自慰問,應行拜禮;若國君詢問行程,應先拜禮再回答。國君離開本國時,勸阻說:“爲何要離開社稷?”大夫回答:“爲何要離開宗廟?”士人回答:“爲何要離開墳墓?”國君爲社稷殉難,大夫爲宗族殉難,士人爲家規殉難。
國君統治天下,稱“天子”;在諸侯面前,分職授政,稱“予一人”。登上王位舉行祭祀,內事稱“孝王某”,外事稱“嗣王某”。面對諸侯時,應稱“有天王某甫”。國君去世稱“天王崩”,復位稱“天子復矣”,宣告喪事稱“天王登假”。將國君安葬於宗廟,立主牌位,稱“帝”。天子尚未脫喪,稱爲“予小子”。人活着時以名稱呼,死時亦以原名稱呼。
天子有後妃、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天子設立六大官職: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負責六方面的事務。
天子設有五大官職: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負責管理五類民衆。
天子設有六大部門: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負責管理六種職事。
天子設有六大工匠: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負責製造六類材料。
五大官職的下屬官員,稱爲“伯”,掌管地理區劃,稱爲“職方”。在向天子進見時,自稱“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者,稱爲“伯父”;異姓者,稱爲“伯舅”。在諸侯面前自稱“天子之老”,在境外稱“公”;在國內稱“君”。
九個區域的長官進入天子的國境,稱爲“牧”。天子同姓者,稱爲“叔父”;異姓者,稱爲“叔舅”;在境外稱爲“侯”,在國內稱爲“君”。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等邊遠民族,即使地位高,也稱“子”。在國內自稱“不穀”,在境外自稱“王老”。邊遠小國的諸侯進入天子國境,稱爲“某人”,在境外稱“子”,自稱“孤”。天子應居中而立,諸侯則北面見天子,稱“覲見”。天子居中安坐,諸公在東面,諸侯在西面,稱“朝見”。
諸侯尚未定期會面稱“遇”,會面於特定地點稱“會”。諸侯派遣使節互訪,稱爲“聘”,立盟約稱爲“誓”,舉行祭祀儀式稱爲“盟”。
諸侯見天子,自稱“臣某”“侯某”;與百姓說話時,自稱“寡人”;在凶服期間,稱“適子孤”。在祭祀時,內事稱“孝子某侯某”,外事稱“曾孫某侯某”。去世稱“薨”,復位稱“某甫復矣”。安葬後再次拜見天子,稱“類見”。提到諡號時,稱爲“類”。
諸侯派遣使者前往別國時,使者自稱“寡君之老”。天子莊重文雅,諸侯恭敬有禮,大夫有條不紊,士人有氣有度,平民則顯得拘謹。
天子的正妻稱爲“後”,諸侯稱爲“夫人”,大夫稱“孺人”,士稱“婦人”,平民稱“妻”。
公侯有夫人、世婦、妻、妾。夫人在面對天子時自稱“老婦”;面對諸侯時自稱“寡小君”;面對自己的國君時自稱“小童”。從世婦以下,自稱“婢子”。子女對父母時,可稱自己的名字。
各國的大夫進入天子國境,稱爲“某士”;自稱“陪臣某”。在境外稱“子”,在國內稱“寡君之老”。使者稱“某”。
君子不親近惡人。諸侯若失地,必須記錄其名;若滅絕同姓家族,也必須記錄其名。
作爲臣子的禮儀:不可公開進諫。若三次諫勸仍不聽,應離開。
子女侍奉父母:若勸諫三次仍不聽,應哭泣並跟隨。當君主生病服藥時,臣子應先嚐;父母生病服藥時,子女應先嚐。
醫生若沒有三代以上的傳承,不可信任其藥方。
與人比較,必須比較同性質、同身份的人。
詢問天子年齡,回答說:“聽說他已穿了若干尺的衣裳。”
問國君年齡:年長,回答說:“能參與宗廟和社稷事務了。”年幼,回答說:“尚不能參與宗廟和社稷事務。”
問大夫之子:年長,回答說:“能騎馬乘車了。”年幼,回答說:“尚不能騎馬乘車。”
問士之子:年長,回答說:“能辦理公文事務了。”年幼,回答說:“尚不能辦理公文事務。”
問庶人之子:年長,回答說:“能扛柴了。”年幼,回答說:“尚不能扛柴。”
詢問國君財富時,以土地數量回答,說明山林湖澤資源。
詢問大夫財富,回答:“家中有主管勞力者,祭祀器物與服裝不需借用。”
詢問士人財富,以車的數量作爲回答。
詢問庶人財富,以家畜數量作爲回答。
天子祭祀天地、四方、山川、五祀,每年都要遍祭。諸侯僅祭祀山川、五祀,每年遍祭。大夫每年祭祀五祀。士人只祭祀祖先。
任何祭祀,若本不該舉行,絕不舉行;若本該舉行,絕不輕易中止。若祭拜非本屬對象,則叫“淫祀”,這種祭無福報。天子用牛祭,諸侯用肥牛,大夫用瘦牛,士用羊或豬。支子(庶出兒子)不參與祭祀,必須事先向宗族長者稟告。
祭祀宗廟時,牛稱“一元大武”,豬稱“剛鬣”,小豬稱“腯肥”,羊稱“柔毛”,雞稱“翰音”,狗稱“羹獻”,雉鳥稱“疏趾”,兔稱“明視”,乾肉稱“尹祭”,乾魚稱“商祭”,鮮魚稱“脡祭”,水稱“清滌”,酒稱“清酌”,黍米稱“薌合”,粱米稱“薌萁”,稷米稱“明粢”,稻米稱“嘉蔬”,韭菜稱“豐本”,鹽稱“鹹鹺”,玉稱“嘉玉”,幣稱“量幣”。
天子去世稱“崩”,諸侯稱“薨”,大夫稱“卒”,士稱“不祿”,庶民稱“死”。身體在牀榻上稱“屍”,在棺木中稱“柩”。飛鳥死稱“降”,四足動物死稱“漬”。因戰死稱“兵”。
祭拜祖父稱“皇祖考”,祭拜祖母稱“皇祖妣”。父親稱“皇考”,母親稱“皇妣”。丈夫稱“皇辟”。活着時稱“父”“母”“妻”,去世後稱“考”“妣”“嬪”。
長壽者稱“卒”,早逝者稱“不祿”。
天子看人時,目光不高於衣襟,不低於腰帶;國君目光應平緩;大夫目光保持平視;士人目光不超過五步遠。凡目光高於面部,是輕慢;目光低於腰帶,是憂愁;目光傾斜,是奸邪。
君主的命令,大夫和士人應共同執行。在官府說話,談的是官事;在府庫說話,談的是府庫事務;在倉庫說話,談的是倉庫事務;在朝廷見面,談的是朝廷事務。
在朝廷發言,不可提及狗馬。若中途停止朝會回望,沒有特殊事件,必定有深思。因此,中途停止朝會回望,君子認爲這是堅定的體現。
在朝廷中談論禮儀,應以禮儀作答。舉行大型祭宴時,不問占卜,不誇耀財富。
各類獻禮:天子用秬鬯(香酒),諸侯用圭玉,卿用羔羊,大夫用大雁,士用野雞,平民以對偶物品爲禮;童子則只交禮後便退下。在野外或軍中,不設獻禮,可用絲繩、拾取物品、箭矢等代替。
女子的獻禮爲:榛木、橡實、乾肉、棗、栗。
將女子嫁給天子,稱爲“備百姓”;嫁給國君,稱爲“備酒漿”;嫁給大夫,稱爲“備掃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