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周书·康诰
译文:
成王已经征讨了管叔和蔡叔,把商朝余民封给康叔,因此写了《康诰》、《酒诰》和《梓材》三篇文献。在三月的月相盈亏(“哉生魄”)时,周公开始在东方新建都城洛邑,四方百姓纷纷前来归附。诸侯、甸人、男爵、方伯、采邑、卫士以及各种工匠和百姓,都来到周地,与周公会面。周公竭尽心力,于是颁布了这篇重要的训诫。
周王说:“康叔,我是你的弟弟,封,你要明白,你的父亲文王,能够明德慎罚,从不欺负孤寡老人,行为正直、恭敬、威严,使百姓安居乐业,从而奠定了我华夏族的基础,并治理了我国西部地区。当时那些邪恶的臣子,被上天所知,上天因此赐予文王大命。他消灭了商纣王,继承了王位,统领了商朝遗民,使秩序井然,这正是我兄长(文王)所勉励的。现在,你作为康叔,就应继承这份责任,在东方这块土地上,继续巩固统治。”
周王又说:“嗯!封啊,你要认真思考!现在百姓希望你继承你父亲的美德,延续文王的德行与教诲。你应当向商朝先王学习,去寻求治理百姓的方法,以保全和安定民众。你要广泛地学习古代圣王的德行与治政方式,真正明白商朝先贤的智慧,以此来安民、利民。要心中有天道,要广施德行,不要忘记国家的政令!”
周王接着说:“啊!封,你要时刻保持对违法者的警惕。如果一个人犯了小过错,但并非天灾或意外,而是他明知故犯,自作不法,那么就算罪过不大,也必须处死。而如果犯了大罪,也不是因为天灾,而是出于故意,那么他已经被定罪,就应该依法严惩,绝不能姑息。”
周王又说:“啊!封,你要使政令公正,民众和睦。如果百姓出现疾患,要让他们明白,错误不是个体的过失,而是必须共同面对的教训。要像保护婴儿一样去关爱人民,人民就会得到安宁和福祉。你绝不能私自杀人、杀人,更不能随意残害人,比如割鼻、割耳、毁容之类的酷刑,都不能使用。”
周王说:“在执法方面,你要建立明确的司法制度,遵循商朝的刑法,以公正为准绳。对囚犯的判决,必须经过审慎考虑,尤其是那些服刑期较长的罪犯,要认真对待,切不可草率处理。”
周王又说:“你应当依法执行刑罚,继承商朝法典中的合理精神,以‘义’来实施刑罚和处决,而不是按照简单的等级顺序处刑。你应当明确地贯彻‘秩序’原则,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就应坚持正义,不因私情而偏颇。”
周王说:“你作为后人,必须明白,不能像自己父亲那样,心存轻慢。我心中所想,正是你必须了解的。凡是有罪的人,比如盗窃、抢夺、作乱,杀人夺财,不管他们是否畏惧死亡,都必须受到惩罚。”
周王说:“封啊,凡是严重罪大恶极、破坏社会的人,特别是不孝不悌之人,如子女不敬父母,不赡养父母,甚至伤害父母;弟弟不体恤兄长,不尊敬兄长,甚至欺负兄长,不孝不友,这是天意所不容的。这样的罪行,不只是个人之过,而是动摇了国家根本,使百姓陷入大乱。这种行为,必须依文王之法严加惩罚,不容赦免。”
周王说:“如果有人不听从正道,不遵守法度,甚至那些外来的庶子、教导人民的官员、小臣以及各地方的节制官,如果放纵、腐败,不履行职责,反而传播错误思想,造成民众的混乱,不体恤君主,就必定会招来灾祸,这种行为,是我要严厉谴责的。你必须立刻按照这样的原则,执行严惩。身为贵族和首领,你若不体谅家人、不尊重下属、不体恤百姓,反而专横、残暴,违背王命,那便是无德之政。你也应当明白,要敬天畏命,像文王那样谨慎、节制,才能让百姓真正安居乐业。文王说‘我只能活到今天’,这正是他内心所牵挂的事,而这也是我作为君王所深感欣慰的。”
周王说:“封啊,民众若能顺应正道,社会便会太平安宁。我之所以重视先代圣王的德行,正是因为他们以仁德来教化百姓,从而获得安定。但现在,百姓却迷失了方向,不走正道,不守秩序,若不如此,国家就无法治理。”
周王说:“封啊,我不能不警惕,我要告诉你:治理国家,必须以德为先,以刑为辅。如今民众动荡不安,内心尚未平服,思想不统一,我深感上天将会降下惩罚。我不愿怨恨,但罪责不会因大小或多少而免除,尤其是那些大逆不道、公然违背天理之事,更不得轻饶。”
周王说:“啊!封啊,要小心谨慎,不要生怨恨,不要用非分的谋略去干扰民心。要真正勤奋修德,用德行来安定你的心灵,反思自己的德行,远见谋略,广施仁政,百姓就会安宁,不会辜负你。”
周王说:“啊!封啊,天命是无常的,你要时刻警惕。不要辜负国家的恩德,要真正理解并服从天命,保持高度的警觉,以德治民,以安百姓。”
最后周王说:“出发吧!封,你一定要永远保持敬畏之心,认真听从我的训诫。你将成为一代贤君,让商朝的百姓世代享有安定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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