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四节
译文:
孟子说:“冉有曾担任季氏的家臣,但他没有改变季氏的恶德,反而增加了税赋,比以前多了一倍。孔子说:‘冉有不是我的学生,你们可以击鼓把他指责出来。’由此可见,如果君主不实行仁政却一味追求富国,这种做法,都是孔子所否定的。更何况还要强行发动战争?争夺土地而打仗,导致田野到处都是死人;争夺城池而打仗,使得城中到处都是尸体。这实际上就是把土地上的人民当作食物来吃,罪过大到无法用死刑来量刑。所以,打仗不讲道义、只求胜利的人,要受到最重的刑罚;能够连结诸侯、挑起战事的人,次之;随意开垦荒地、侵占土地的人,也属于罪行较轻的范畴。”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