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十节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位真正廉洁的士人吗?他住在于陵,三天不吃饭,耳朵听不到声音,眼睛也看不到东西。井边上有一棵李树,虫吃掉了超过一半的果子,他就爬下去想吃这些果子,吃了三口之后,才又听见声音、看到东西。”

孟子说:“在齐国的士人中,我一定要把陈仲子当作佼佼者。尽管如此,陈仲子哪里算得上真正廉洁呢?如果要完全实践他那种节俭清正的操守,连蚯蚓都不如。蚯蚓上吃干枯的泥土,下饮地下的泉水。陈仲子所住的屋子,是伯夷那样的贤人亲自建造的吗?还是盗跖那样的坏人建造的呢?他所吃的食物,是伯夷种的吗?还是盗跖种的呢?这些我们都无法确定。”

匡章说:“这有什么不妥呢?他亲自编织草鞋,妻子也从事纺织,靠这些来换取生活所需。”

孟子说:“陈仲子是齐国的世家子弟,他的哥哥戴享有丰厚的俸禄,达到万钟之多。他因为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所以拒绝食用;认为哥哥的家是不义之室,所以拒绝居住,并因此离家远走,搬到于陵去。后来有一次,有人送他哥哥活的鹅,他皱着眉头说:‘这种小鹅有什么用?’过了一阵,他母亲杀了这只鹅,把肉分给他吃。他哥哥从外面回来,说:‘这是小鹅的肉啊。’他立刻就吐了出来。他对母亲所供给的肉不吃,对妻子所供给的肉却吃;他因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之室而不住,却在于陵住了下来。这种行为还能算是真正践行了廉洁的操守吗?像陈仲子这样的人,连蚯蚓都不如,根本谈不上真正具备廉洁的操守。”

关于作者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微信小程序

扫一扫,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