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十四节

孟子去齐,居休。公孙丑问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乎?”   曰:“非也。于崇,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不欲变,故不受也。继而有师命,不可以请。久于齐,非我志也。”

译文:

孟子离开齐国,住在休地。公孙丑问:“不接受俸禄做官,是古代的传统吗?”
孟子回答:“不是这样的。当初在崇地,我有机会见到齐王,但离开时已经有了明确的离开念头,不想改变自己的志向,所以没有接受俸禄。后来又接到师长的命令,无法再请求任职。我长期留在齐国,不符合我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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