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一百九十七·列传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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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是一段关于明朝嘉靖年间“大礼议”政治斗争的古文,内容涉及多位官员(如熊浃、黄宗明、黄绾等)在议礼过程中的立场、言行及政治起伏。由于该文本较长且语义复杂,直接完整翻译需保持历史细节和原文逻辑,以下为逐段、忠实、通顺的现代汉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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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古文的完整现代汉语翻译:
熊浃最初提出议礼建议时,主张孝宗皇帝应称“皇伯考”,而献皇帝应称“皇考兴献大王”,并建议在祭祀时以天子礼乐举行,祝祷时称“孝子皇帝某”,圣母则应尊称为“太妃”,并迎入宫中供养,如此便既能维持继承之正统,又不至于损害天性亲情。当时正值明世宗即位的第八个月。此后,许多渴望得宠、急于升迁的小人纷纷上书,争相参与议礼之争。失意的武将、罢官的小吏也纷纷挺身而出,激烈反对朝廷决策。就连张孚敬、萼等人也因羞于称谓而自惭形秽,不再与之为伍。因此,除张孚敬、萼等八人获得特殊提拔外,其余人多未得重用。甚至到致仕教谕王价,也提出应加刑罚以惩治朋党欺蔽之罪;而最低微的南京刑部主事归安陆澄,起初激烈反对追尊,服丧期满入京后,见议礼已定,便改口称“当初是被误导”,请教王守仁后内心悔恨,因而被萼悦纳,推荐为礼部主事。然而世宗见陆澄先前的疏论中多有不敬之语,便贬其为高州通判,遣送出仕。
嘉靖四年七月,席书将编纂《大礼集议》,其中写道:“目前拟刊布的奏疏,大多出自三年前,若我所收录者,仅取五人:即礼科右给事中熊浃、南京刑部郎中黄宗明、都察院经历黄绾、通政司经历金述、监生陈云章、儒士张少琏,以及楚王、枣阳王二人之外的其他人。对于同时提出建议者,如监生何渊、主事王国光、同知马时中、巡检房浚,虽有建言,但观点不纯,义理不正,不予收录。其余因罢官或闲居而建言者,皆是随风附势、觊觎权势之辈,亦不予收录。如锦衣百户聂能迁、昌平致仕教谕王价,建言于三年二三月,尚未被采纳,如今二人请求附名,应如其所请。”世宗采纳此议,下诏宣布“大礼”已定,今后凡有虚构建言、妄图迎合者,一律严惩不赦。
至嘉靖十二年正月,蒲州一位举人秦镗在宫门前上书,言道:“孝宗之统止于武宗,因此献皇帝在孝宗那里是真正的‘兄终弟及’。陛下继承献皇帝之统,理应将其尊奉于太庙,而张孚敬等人所议,却另建世庙以祭祀之,使献皇帝不得列于昭穆次序之中,实属埋没其尊位。”他又指出:“将天地日月四神分祀于四方,违背尊卑秩序;撤销先师王的封号,撤下其塑像,削弱其礼乐制度,增设启圣祠,皆违背圣祖本意。请恢复初建之制。”世宗得此奏章后大怒,斥其“毁上不道”,将其下狱严审,令其供出主谋。秦镗最终服罪,称其仅为妄图求恩,实无主使之人。于是被以“妖言”罪论处,判处死罪,拘押狱中。后来,世宗又采纳丰坊建议,将献皇帝入庙称宗,配享上帝,而此时张孚敬等人早已去世,未能亲见。
赞曰:席书等人也因为参与议礼而得宠,其言论相较而言更为平和公正。然而此事因激烈争论而激化,最终流变不止。至后来设立世庙称宗,已非当初诸人初衷。席书与张韬在官场中也有所建树;熊浃、黄宗明能够节制自己,不争不显,受到时人好评;至于黄绾的奸诈狡猾,则不足为道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