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二百六·廣西土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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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爲一段關於廣西田州地區土司制度變遷的古文史料,內容涉及岑氏土官家族的世襲、叛亂、流官設置、地方治理及歷史沿革。由於篇幅較長,翻譯需保持史實準確性與語言流暢性。以下爲全文的通順、準確白話翻譯,符合現代漢語表達習慣,適用於歷史研究或教育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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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田州地區世代爲岑氏土官所統治,後歷經多次改設流官,但最終未能徹底實現改土歸流。其歷史興衰過程如下:
起初,田州一帶由岑氏家族世襲統治。岑溥之子岑茂曾因與朝廷發生矛盾,向地方官府申訴,後被三司官員審訊處理。至弘治年間,岑欽(岑溥的叔父)因與岑溥結仇,發動謀反,攻入田州,焚燒官府,大肆殺掠。岑溥遂向制府(地方行政長官)告發,請求朝廷干預。後來,岑欽再入田州,與泗城土官岑應分據地盤。巡撫秦紘向朝廷請示調兵征討,但兵部認爲不宜輕動,僅命地方官員勸其自縛歸罪,以贖其過。至宣德四年,岑欽投奔岑應,岑應遣兵圍剿,岑欽殺其父子;後來岑應之弟岑接假裝送兵相助,也殺死岑欽父子。地方官員認爲恩城州地勢偏遠、無實益,建議裁撤,遂被撤廢,州制終止。
上林縣位於田州東部,宋朝設置,隸屬橫山寨。元代劃歸田州路。明洪武二年,土官黃嵩歸附明朝,被授世襲知縣,由流官典史協助管理。
恩城州爲唐朝設置,宋元時期沿襲未變。明朝初年沿用此制,隸屬於廣西布政司,如常進貢。成化十九年,知州岑欽是田州土官岑溥的叔父,因與岑溥仇殺,岑溥敗退。岑欽進入田州,焚燒官府,大肆殺掠。岑溥向制府舉報,朝廷命三司官員審訊。弘治三年,岑欽再次入田州,與泗城岑應分據地盤。巡撫秦紘請求調兵剿滅,兵部認爲不宜輕動,只令岑應擒獲岑欽以贖罪。五年,岑欽投奔岑應,岑應派兵圍剿,岑欽殺死岑應父子。後來岑應之弟岑接假裝送兵,也殺死岑欽父子。地方官認爲恩城州已無實權,建議廢除,遂被撤銷。
上隆州始於宋代,隸屬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明朝沿襲。後改隸廣西布政司。洪武十九年,上隆知州岑永通派遣侄子岑安入朝進貢,朝廷賜予錦緞、錢幣。洪熙元年,岑永通之母陳氏入朝,進貢戰馬,朝廷賜予錢幣布帛。宣德四年,朝廷任命陳氏爲知州(因岑永通已去世,無子,地方百姓請求由其母襲職)。
都康州爲宋代設立,隸屬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明初被蠻族佔據,至洪武三十二年重新設立,隸屬廣西布政司。土官姓馮,其轄境東至龍英,西至鎮安,北至向武。
關於田州的統治變遷,從岑氏土官的世襲開始,歷經多次內部爭鬥、外敵侵擾,朝廷時而干預,時而裁撤。在王陽明曾親自治理期間,主張“以恩化民”,提出改設流官的策略,認爲岑氏子孫雖有錯,但爲邊地支柱,應保留其家族傳承。他建議將田州降格爲州,授予岑猛之子擔任職務,以延續岑氏血脈。具體安排爲:岑猛長子邦佐,自幼出繼爲武靖州知州,因地處瑤族叛亂地帶,他才能足以控制地方,故仍保留原有職位;幼子邦相,是岑猛正室所生,爲人穩重,適合繼任,可暫署州事,日後遞補知州,以承岑氏之祀。同時設立土巡檢等地方職官,由盧蘇、王受等九人擔任,以削弱其勢力;另增設田寧府,由流官知府統轄,以集中權力。
這一方案得到採納,但因岑猛之子的記載與撫按官員上報的名單不符,朝廷下令重新覈查。王陽明上奏說明:岑猛有四個兒子,長子邦佐妻張氏所出,次子邦彥妻林氏所出,三子邦輔由外婢所生,四子邦相妻韋氏所出。岑猛偏寵林氏,張氏不受重視,故邦佐自幼被過繼至武靖州。邦彥死後,邦佐得民心,難以更換。三子邦輔雖有才能,但因系外室所生,被土民認爲名不正言不順。唯有邦相系岑猛正統所出,品行端正,是唯一可繼任之人。最初朝廷只認爲岑猛尚存兩個兒子,是爲了慎重起見,避免日後糾紛。
王陽明建議,田州久遭動亂,朝廷既已赦免罪人,應以仁政收服百姓,不使用武力。他親至諸營,安撫七萬餘人,勸其歸農復業,於二月二十六日全部遣返農耕。此舉未傷一人,無折一矢,拯救數萬生命,堪稱古代“仁政”的典範。
朝廷嘉獎王陽明,遣官賜敕表彰。此後又提出具體建制建議:將南丹衛遷至八寨,以扼制八寨要衝,保障賓州安全;將思恩府城遷至荒地,改設鳳化縣,治所設於三里;增設流官縣于思龍;在五屯增築五座城堡。後來侍郎林富繼任,認爲田州地處南寧、泗城之間,連接雲南、貴州與交趾,戰略地位重要,不應輕易改設流官。南丹衛設在賓州,既難以控制八寨,若遷回八寨又會失去對賓州的保護。因此,他建議將南丹衛遷至三里,即王陽明提議的地點。該地既可控制八寨,又能保護賓州,一舉兩得,且不隸屬於田州,而仍歸南寧管轄。此議與王陽明看法不同,最終朝廷採納了林富的建議。
早期,岑猛次子邦彥之子岑芝,隨母林氏和瓦氏居住,由官府供給田地。後來岑邦相因不滿蘇某專權,暗中與頭目盧玉等密謀,欲誅殺蘇某及其子岑芝。蘇某得知後,又因岑邦相侵佔其家族原有田產,遂聯合岑芝的母親,將岑芝送往梧州,向軍門告發謀反。蘇某又代岑芝上疏請求赦免,並自願承擔糧賦,希望以此贖罪。不久,有人刺殺岑邦相,岑邦相察覺後殺死刺客。蘇某隨即埋伏,殺死盧玉等人,幷包圍岑邦相宅邸,誘其出,趁夜與瓦氏將其縊殺。此事被巡按御史曾守約上報朝廷。皇帝下令官員迅速查辦。蘇某弒殺岑邦相之後,歸順、鎮安、泗城、向武等地土官紛紛起事,互相告發、攻擊。地方官員認爲岑芝承襲未定,田州無主,導致鄰地覬覦,遂下詔命岑芝暫代管理事務。蘇某又請求朝廷儘早授予岑芝正式官職,以安撫田州,同時悔過自新,願以地方糧賦贖罪,追補歷年拖欠的糧賦。巡按御史諸演上奏朝廷,兵部認爲土民相互仇殺,應從輕減罪,需先立功方得復官。
萬曆三十二年,岑芝去世,其子岑大壽年僅四歲。土人莫葦冒用岑姓,與土官岑施勾結煽動叛亂。提督郎檟奏請命思恩守備張啓元暫駐田州以鎮壓叛亂,朝廷批准。三十四年,田州土官之婦瓦氏率“狼兵”應徵至蘇州參加平倭作戰,因功被記名。後其家族逐漸被納入體制,地位穩定。
總之,田州自古爲邊地要地,岑氏家族長期掌權,其興衰反映了明朝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治理的複雜性。雖多次設立流官、推動改制,但始終因地方勢力根深蒂固,未能徹底實現行政一體化。後期在“以德服人”與“以制壓亂”之間不斷權衡,體現的是一種務實、漸進、以安撫爲本的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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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田州地區世代爲岑氏土官所統治,後歷經多次改設流官,但最終未能徹底實現改土歸流。其歷史興衰過程如下:
起初,田州一帶由岑氏家族世襲統治。岑溥之子岑茂曾因與朝廷發生矛盾,向地方官府申訴,後被三司官員審訊處理。至弘治年間,岑欽(岑溥的叔父)因與岑溥結仇,發動謀反,攻入田州,焚燒官府,大肆殺掠。岑溥遂向制府(地方行政長官)告發,請求朝廷干預。後來,岑欽再入田州,與泗城土官岑應分據地盤。巡撫秦紘向朝廷請示調兵征討,但兵部認爲不宜輕動,僅命地方官員勸其自縛歸罪,以贖其過。至宣德四年,岑欽投奔岑應,岑應派兵圍剿,岑欽殺死岑應父子;後來岑應之弟岑接假裝送兵,也殺死岑欽父子。地方官員認爲恩城州地勢偏遠、無實益,建議裁撤,遂被撤廢,州制終止。
上林縣位於田州東部,宋朝設置,隸屬橫山寨。元代劃歸田州路。明洪武二年,土官黃嵩歸附明朝,被授世襲知縣,由流官典史協助管理。
恩城州爲唐朝設置,宋元時期沿襲未變。明朝初年沿用此制,隸屬於廣西布政司,如常進貢。成化十九年,知州岑欽是田州土官岑溥的叔父,因與岑溥仇殺,岑溥敗退。岑欽進入田州,焚燒官府,大肆殺掠。岑溥向制府舉報,朝廷命三司官員審訊。弘治三年,岑欽再次入田州,與泗城岑應分據地盤。巡撫秦紘請求調兵剿滅,兵部認爲不宜輕動,只令岑應擒獲岑欽以贖罪。五年,岑欽投奔岑應,岑應遣兵圍剿,岑欽殺死岑應父子。後來岑應之弟岑接假裝送兵,也殺死岑欽父子。地方官認爲恩城州已無實權,建議廢除,遂被撤銷。
上隆州始於宋代,隸屬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明朝沿襲。後改隸廣西布政司。洪武十九年,上隆知州岑永通派遣侄子岑安入朝進貢,朝廷賜予錦緞、錢幣。洪熙元年,岑永通之母陳氏入朝,進貢戰馬,朝廷賜予錢幣布帛。宣德四年,朝廷任命陳氏爲知州(因岑永通已去世,無子,地方百姓請求由其母襲職)。
都康州爲宋代設立,隸屬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明初被蠻族佔據,至洪武三十二年重新設立,隸屬廣西布政司。土官姓馮,其轄境東至龍英,西至鎮安,北至向武。
關於田州的統治變遷,從岑氏土官的世襲開始,歷經多次內部爭鬥、外敵侵擾,朝廷時而干預,時而裁撤。在王陽明曾親自治理期間,主張“以恩化民”,提出改設流官的策略,認爲岑氏子孫雖有錯,但爲邊地支柱,應保留其家族傳承。他建議將田州降格爲州,授予岑猛之子擔任職務,以延續岑氏血脈。具體安排爲:岑猛長子邦佐,自幼出繼爲武靖州知州,因地處瑤族叛亂地帶,他才能足以控制地方,故仍保留原有職位;幼子邦相,是岑猛正室所生,爲人穩重,適合繼任,可暫署州事,日後遞補知州,以承岑氏之祀。同時設立土巡檢等地方職官,由盧蘇、王受等九人擔任,以削弱其勢力;另增設田寧府,由流官知府統轄,以集中權力。
這一方案得到採納,但因岑猛之子的記載與撫按官員上報的名單不符,朝廷下令重新覈查。王陽明上奏說明:岑猛有四個兒子,長子邦佐妻張氏所出,次子邦彥妻林氏所出,三子邦輔由外婢所生,四子邦相妻韋氏所出。岑猛偏寵林氏,張氏不受重視,故邦佐自幼被過繼至武靖州。邦彥死後,邦佐得民心,難以更換。三子邦輔雖有才能,但因系外室所生,被土民認爲名不正言不順。唯有邦相系岑猛正統所出,品行端正,是唯一可繼任之人。最初朝廷只認爲岑猛尚存兩個兒子,是爲了慎重起見,避免日後糾紛。
王陽明建議,田州久遭動亂,朝廷既已赦免罪人,應以仁政收服百姓,不使用武力。他親至諸營,安撫七萬餘人,勸其歸農復業,於二月二十六日全部遣返農耕。此舉未傷一人,無折一矢,拯救數萬生命,堪稱古代“仁政”的典範。
朝廷嘉獎王陽明,遣官賜敕表彰。此後又提出具體建制建議:將南丹衛遷至八寨,以扼制八寨要衝,保障賓州安全;將思恩府城遷至荒地,改設鳳化縣,治所設於三里;增設流官縣于思龍;在五屯增築五座城堡。後來侍郎林富繼任,認爲田州地處南寧、泗城之間,連接雲南、貴州與交趾,戰略地位重要,不應輕易改設流官。南丹衛設在賓州,既難以控制八寨,若遷回八寨又會失去對賓州的保護。因此,他建議將南丹衛遷至三里,即王陽明提議的地點。該地既可控制八寨,又能保護賓州,一舉兩得,且不隸屬於田州,而仍歸南寧管轄。此議與王陽明看法不同,最終朝廷採納了林富的建議。
早期,岑猛次子邦彥之子岑芝,隨母林氏和瓦氏居住,由官府供給田地。後來岑邦相因不滿蘇某專權,暗中與頭目盧玉等密謀,欲誅殺蘇某及其子岑芝。蘇某得知後,又因岑邦相侵佔其家族原有田產,遂聯合岑芝的母親,將岑芝送往梧州,向軍門告發謀反。蘇某又代岑芝上疏請求赦免,並自願承擔糧賦,希望以此贖罪。不久,有人刺殺岑邦相,岑邦相察覺後殺死刺客。蘇某隨即埋伏,殺死盧玉等人,幷包圍岑邦相宅邸,誘其出,趁夜與瓦氏將其縊殺。此事被巡按御史曾守約上報朝廷。皇帝下令官員迅速查辦。蘇某弒殺岑邦相之後,歸順、鎮安、泗城、向武等地土官紛紛起事,互相告發、攻擊。地方官員認爲岑芝承襲未定,田州無主,導致鄰地覬覦,遂下詔命岑芝暫代管理事務。蘇某又請求朝廷儘早授予岑芝正式官職,以安撫田州,同時悔過自新,願以地方糧賦贖罪,追補歷年拖欠的糧賦。巡按御史諸演上奏朝廷,兵部認爲土民相互仇殺,應從輕減罪,需先立功方得復官。
萬曆三十二年,岑芝去世,其子岑大壽年僅四歲。土人莫葦冒用岑姓,與土官岑官合謀,企圖奪取權力。朝廷派遣官員調查,終將其平定。其後,地方逐步納入中央管理體系,地方制度趨於穩定。
總之,田州自古爲邊地要地,岑氏家族長期掌權,其興衰反映了明朝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治理的複雜性。雖多次設立流官、推動改制,但始終因地方勢力根深蒂固,未能徹底實現行政一體化。後期在“以德服人”與“以制壓亂”之間不斷權衡,體現的是一種務實、漸進、以安撫爲本的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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