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八十六·志第六十二·河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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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文为《明史·食货志》中关于漕运与海运的详细记载,内容涉及明代漕运体系、不同河运与海运路线、政策演变及历史争议。由于内容较长,且包含大量历史事实与地理描述,现将其翻译为现代汉语,力求准确、通顺、简洁。)
漕运与海运考
早期,朝廷因北方地势辽阔,交通不便,故以黄河、淮河为中转,运粮进京。黄河之水可通运河南下,至淮安、徐州,再转陆路向北至卫河,经通州入京。而大运河自北京至淮安、扬州,沿岸设有粮仓,以备不时之需。
明初,元朝时已有运河与海路并行之制。元世祖至元年间,派朱清、张瑄负责海运,每年仅运粮四万余石至京师。其后逐年增加,至三百万石左右。初期海道长达一万三千余里,险恶难行。后来开辟了“生道”(即近海航线),稍为缩短航程。后来,殷明略又开辟了新海道,更为便捷。然而这些航线均在远洋,风力便利,自浙江西部抵京城不过十日,但船只漂失严重,损失极大。
洪武元年,开国皇帝朱元璋命汤和建造海船,供北征军队用粮。天下平定后,又招募水工从莱州洋海仓调运粮食供给永平。后来辽东及北方屡次用兵,于是靖海侯吴祯、延安侯唐胜宗、航海侯张赫、舳舻侯朱寿等先后负责运送辽东军饷,成为制度。他们调集江南、江浙一带沿海海防卫所的大型海船百余艘,每年运送数十万石粮食。将领以下将士,均得赐予丝绸、香料、胡椒、苏木、钱钞等赏赐;民夫则免除一年税赋,遇溺亡者亦给予抚恤。至洪武三十年,由于辽东军饷盈余,朝廷命辽东驻军自行屯田耕种,从此废除海运。
永乐元年,平江伯陈瑄负责海运,每年运粮四十九万余石至北京及辽东。永乐二年,由于海路仅能运抵直沽,其他粮需小船转运至京城,朝廷下令在天津设立千四百个粮仓,以增加储备。永乐四年正式确立“海陆兼运”制度:江南之粮,一半由海运,一半由淮河、黄河转运,经卫河至通州,作为常规。陈瑄建议:“嘉定地处江海交汇,地势平坦,无高山岛屿。海船停泊时,如遇风浪,常因触礁或搁浅而沉没。应在青浦筑土为岛,设立标记,使船员知晓避让地点,以减少海难。”朝廷采纳此建议。至永乐十年九月,工程完工,所筑土岛宽百余丈,高达三十多丈,赐名“宝山”,并由皇帝亲自撰文刻碑纪念。
永乐十三年五月,朝廷再次废除海运,仅保留“遮洋总”一机构,负责运送辽东、蓟州粮草。正统十三年,将登州卫海船由百艘减为十八艘,其中五艘负责运送给辽军花钞十二万斤,作为每年的赏赐。
成化二十三年,侍郎丘浚上书《大学衍义补》,建议恢复海运,并与河运并行。其论曰:“一艘海船可载千石米,相当于三艘河船之能力,所需士兵大幅减少。河运较陆运节省三分之一,海运较陆运节省七成。虽然有船毁人溺之患,但相比而言,省去了大量人力、驳船、调度耗费,利弊相当,应派人深入考察海道,实地勘测。”此建议未被采纳。弘治五年,黄河在金龙口决堤,有官员建议恢复海运,朝廷未予通过。
嘉靖二年,遮洋总船队漂失粮二万石,溺亡官军五十多人。嘉靖五年,停止在登州造船。嘉靖二十年,总河王以旂指出:“海运虽然艰险,但在平度州东南存在一条南北新河,元代时筑有水闸,可直达安东,全程在内洋航行,路途快捷,无风浪险阻,应加以考察。”朝廷因海道遥远而拒绝此议。嘉靖三十八年,辽东巡抚侯汝谅指出:“天津至辽河之间,从海口至右屯河通堡不足二百里,途中曹泊店、月坨桑、姜女坟、桃花岛等地皆可作为停泊港。”朝廷批准后,又因御史刘翾上疏反对而作罢。同年,因给事中胡应嘉建议,决定废除“遮洋总”。
隆庆五年,徐州、邳州河段淤塞,给事中宋良佐建议恢复“遮洋总”,保留海运旧制。山东巡抚梁梦龙大力主张海运之利,指出:“海道自淮安至胶州,自天津至海仓,皆为岛民商贾往来要道。我军派卒自淮安、胶州运米至天津,无往不利。淮安至天津三千三百里,风向顺遂,两旬可达。船行近海,岛屿连贯,风顺时可借风停泊,航行安全,远较殷明略旧道更为便利。五月前风势平稳柔和,出海可确保安全。”朝廷于是拨给漕粮十二万石,命梁梦龙试办。
隆庆六年,王宗沐督理漕运,建议实行海运。皇帝下令,每年运粮十二万石由淮河入海。线路如下:自云梯关东北,经鹰游山、安东卫、石臼所、夏河所、齐堂岛、灵山卫、古镇、胶州、鳌山卫、大嵩卫、行村寨,皆为海上;自海洋所经竹岛、宁津所、靖海卫,东北转向成山卫、刘公岛、威海卫,西行至宁海卫,全系海路;自福山之罘岛至登州城北新海口沙门等岛,西行经桑岛、〈山母〉屺岛,再经三山岛、芙蓉岛、莱州大洋、海仓口,自海仓西至淮河海口、鱼儿铺,西北经侯镇店、唐头塞,自侯镇西北经大清河、小清河海口,请求开辟沟河入直沽,抵达天津卫。全程共三千三百九十里。
万历元年,即墨、福山岛因海况不稳,导致七艘粮船损毁,损失大米数千石,军士十五人溺亡。给事中、御史纷纷上书批评,此事被罢除,海运不再推行。万历二十五年,倭寇作乱,朝廷改以登州为据点,运粮供给朝鲜军队。山东副使於仁廉再次建议:“供给辽东军饷,以海运为最佳,而海运中以登州、莱州为最便利。登州至莱州六七百里,至旅顺口仅五百余里,顺风扬帆一日两日即可到达。途中设有沙门、鼍矶、皇城等岛屿,可作避风停泊处。仅皇城至旅顺二百里稍远,但遇顺风一昼夜即能到达。若从天津至辽东,则在大洋中无处停泊,且从胶州至登州虽仅三百里,但需千里往返,礁石众多,航行危险。唯有登、莱直抵辽东,路线便利,事半功倍。”当时朝廷对此颇为认可,但未立即实施。
万历四十六年,山东巡抚李长庚上奏,正式推行海运,特设户部侍郎一人专司其事,详情见《李长庚传》。
崇祯十二年,崇明人沈廷扬任内阁中书,再次提出海运之利,并辑《海运书》五卷呈交朝廷。朝廷下令建造海船进行试验。沈廷扬乘两艘海船,载米数百石,于崇祯十三年六月初一从淮安出海,十五天后抵达天津。中途风浪守候五日,航行仅十日。皇帝大为欣喜,加授沈廷扬户部郎中,命其前往登州与巡抚徐人龙商议路线。山东副总兵黄荫恩亦提出九条海运建议,皇帝立即命其主管海运事务。此前,辽东军粮多由天津船只运至登州,再待东南风转送至宁远,费时费力。沈廷扬则自登州直接运至宁远,节省大量开支。后因被漕运总督朱大典反对,遂改驻登州,专管宁远军粮事务。崇祯十六年升为光禄少卿。福王时期,朝廷命其以海船防江,又兼管粮务。南明亡后,沈廷扬辗转于各地,终其一生致力于海路漕运改革。
综述:
明朝的漕运制度,历经多次演变,从依赖大运河为主的陆路运输,到海陆并行,再到局部尝试海运,反映出国家经济、地理与军事需求的变迁。初期海运以风险高、效率低著称,但随着航海技术、路线规划与安全保障的逐步完善,其重要性日益显现。而海运能否真正成为主流,仍受制于天气、海况、船政、管理体制等多重因素,至今仍存在争议与挑战。
(完)
(注:以上为根据原文内容进行的系统性整理与翻译,力求保留历史事实与逻辑结构,适合学术阅读与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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