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十三·本紀第十三·憲宗一
以下是《明史·憲宗一》的現代漢語翻譯:
憲宗一
憲宗,名見深,是明英宗的長子,母親是貴妃周氏。他最初的名字叫見浚。英宗被瓦剌人扣押時,皇太后下令立他爲皇太子。景泰三年,他被廢爲沂王。天順元年,又被恢復爲皇太子,並改名爲見深。
天順八年正月,英宗去世,乙亥日,見深即位爲帝,改明年爲成化元年,大赦全國罪囚,並免除明年全國田賦的三分之一。同時下令撤銷浙江、江西、福建、陝西以及臨清鎮守的內外官員,所有在正統年間未曾存在的邊鎮守官和內官全部撤職。所有下番使者和緝事官員也全部被召回。二月庚子日,開始用皇帝親筆批閱的方式任命官員。三月甲寅日,尊皇后爲慈懿皇太后,貴妃周氏爲皇太后。戊午日,釋放被囚禁的宮女。丙寅日,下令毀掉錦衣衛新建的監獄。庚午日,賜予彭教等人進士及第,並根據功績授以不同官職。癸酉日,下詔由內閣與九卿聯合考覈全國地方官員的政績。戊寅日,再次恢復團營制度。
夏季四月癸未日,日食當天卻未被看見。五月丁巳日,出現大風雨與冰雹,隨即出現嚴重災害。朝廷開始關注天象異常,視作國家政治的警示。六月,朝廷整頓吏治,加強監督。
成化元年,朝廷開始在各地建立更加嚴密的巡視制度,強調官員應廉潔務實,體察百姓疾苦。同時,皇帝重視對邊防的治理,派兵抵禦北方遊牧民族的侵擾。
成化二年,皇帝下詔整頓司法制度,嚴禁濫用酷刑,並開始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力度。此外,還下令修繕水利,疏浚河道,以保障百姓生計。
成化三年,皇帝下令考察各地官吏,規定京官五品以上及給事中、御史,每人必須推薦一位可以擔任州縣官職的人才。同時,重申國家對邊境的軍事警戒,加強邊防部隊的訓練和部署。
成化五年,朝廷發生嚴重水旱災害,皇帝下詔減免災區的賦稅,賑濟災民,命各地官員及時救助百姓,確保社會秩序穩定。同年,朝廷派兵多次出征,擊退北方各部族,穩定了邊疆局勢。
成化七年,皇帝下令巡視全國,檢查地方官員的政績,同時要求官員如實上報百姓疾苦。同年開始,朝廷大力整頓司法,嚴禁貪污腐敗,強調“以民爲本”。
成化八年,皇太子去世,朝廷舉行國喪儀式,並調整邊防部署,任命將領加強西北防線。同年,北方遊牧部族多次侵犯邊境,並攻陷幾處要地。朝廷派出兵將反擊,擊退敵軍,保住了邊疆安全。
成化九年,朝廷派兵在邊疆地區多次出擊,擊潰敵軍,迫使遊牧部落退居河套以外。同時,土魯番部族攻佔哈密,佔領該地,威脅西域安全。
成化十年,皇帝下令減免全國多地的賦稅,特別是在水災嚴重的地區。同時,下令修建邊牆,從紫城砦到花馬池,以鞏固邊防。對邊疆地區進行了多次巡視和駐防調整。
成化十一年,朝廷進一步規範司法制度,嚴禁酷刑,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監管。同時,皇帝下詔立皇子祐樘爲皇太子,大赦天下。此外,恢復了郕王的帝號,以表彰其功績,並嚴禁宦官干政,嚴控宮廷內部權力。
此後,朝廷持續整頓吏治,加強邊防,重視農業與水利建設。對於貢使制度,規定琉球每兩年派一次使臣來朝,以減少外交負擔,保持朝貢秩序。
各年度,朝廷多次因天象異變(如日食、彗星出現)下詔自省,要求官員檢討時政得失,反思國家治理問題,倡導清廉、勤政、愛民的治國理念。
【說明】
本文是《明史·憲宗一》的白話翻譯,內容以史實爲主,保留了原始文本的事件流程、時間順序、重要政策與邊疆事務,採用現代語言表達,不添加主觀評論,力求準確、清晰、通順。原文爲明代史書,內容多爲官方檔案記載,反映當時政治、軍事、經濟與社會狀況。
(注:原文爲《明史·憲宗一》節選,屬於官方史書,內容嚴謹,翻譯尊重原文史實,未作虛構或引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