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恭閔帝
恭閔惠皇帝名允炆,是明太祖的孫子,懿文太子的次子,母親是呂氏。他自幼聰慧好學,性情極其孝順。十四歲時,每當懿文太子生病,他就日夜不離,照料周到。兩年後,太子去世,他守喪期間身體消瘦,面容憔悴。太祖看到後,感嘆說:“你真是誠心孝順,難道不記得我嗎?”洪武二十五年九月,被立爲皇太孫。二十九年,朝廷重新制定諸王朝見太子時的禮儀,規定諸王在內殿朝見時行家人之禮,因爲王是太子的尊長親屬。起初,太祖曾命太子代爲處理政事,太子爲人仁厚,在刑獄案件中多有寬恕、減免。到太孫繼任後,也延續了寬仁的政策。他曾向太祖建議,廣泛查閱古代禮制,結合歷代法律,修訂洪武年間《律法》中過於嚴苛的七十三條,使天下百姓紛紛稱讚他的仁政。
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太祖去世。當年辛卯日,允炆即位,宣告天下大赦,將第二年定爲建文元年。當天,把太祖安葬於孝陵。下詔施行三年之喪。羣臣建議改爲按月計算,允炆回答說:“我不是效法古人陰沉沉默不言。早上穿麻衣麻帽,晚上則穿齊衰、拄拐帶孝帶,喫飯只喫稀粥,祭祀宗廟、郊祭仍照常進行。”於是規定了詳細禮儀並推行。他啓用方孝孺等賢才,重視禮制,致力於恢復先代制度。有一次他因患病未能早朝,尹昌隆上諫,他立即自我檢討,並將諫言公佈於朝野,深受臣民敬仰。他還下令廢除軍衛中單人獨戶的兵丁,減輕蘇州、松江等地區的賦稅,這些措施都被視爲惠民的大政。
然而,不久之後,他面對國家動盪,局勢危急。爲了延續國家正統,他恢復使用“洪武”年號,這一做法使子孫後代在文獻記載中產生紛爭,鄉野之間也傳出了各種傳聞,導致史實失真。後來,歷經數朝,特別是清朝乾隆元年,朝廷下令議定尊諡,追認他爲“恭閔惠皇帝”。
贊曰:惠帝天性仁厚,即位之初,親近賢才、好學愛民,重用方孝孺等人。在制度建設上,着力復古,力求恢復禮法傳統。曾因病缺朝,尹昌隆進諫,他立刻自責,並將諫言廣爲公佈,表現了真誠的自省精神。同時,他廢除軍戶單丁、減輕蘇州、松江重賦,都是利民之舉。只是國家陷入劇變之後,爲維持正統,又恢復“洪武”年號,導致後世子孫和民間對年號產生誤解,記載混亂,傳聞訛誤。經過數代更迭,直到清朝才得以釐清史實,統一尊號,稱其爲“恭閔惠皇帝”,其仁德之風,才得以彰顯,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