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一百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二
呂思誠,字仲實,是平定州人。他的六世祖宗禮是金朝的進士,曾任遼州司戶。宗禮的兒子仲堪也考中進士。仲堪的兒子時敏,時敏的兒子釗曾任千夫長,在爲國犧牲時戰死。釗的兒子德成,德成的兒子允,在平定州擔任知州,退休後去世,是呂思誠的父親。呂思誠的母親馮氏夢見一個身穿黑色頭巾、白袍、紅帶的男子,向她行禮說:“我是文昌星。”醒來後,呂思誠出生,眼睛有神光,見到的人都感到驚訝。長大後,他跟從蕭學學習儒家經典。後來進入國子學做陪讀生,參加國子伴讀的選拔,被選中。在泰定元年考中進士,被授予同知遼州事一職,還沒赴任,便遭遇母喪。改任景州蓚縣尹。
他把百姓按家產分爲三等,平均攤派勞役;刻制孔子像,命鄉學祭祀;每年春天巡視農田,對勤勉有爲的百姓給予農具作爲獎賞,百姓爭先恐後地努力耕作,土地都被充分利用。許多流離失所多年的百姓,聽到消息後,紛紛回到家鄉恢復生產。他給各家登記簿冊,交由社長保管,每季上報縣裏,對不孝、不敬父母、不務正業者,都記錄下來並處罰其勞役。胥吏到社學時,要向社長報告誰家用飯、用了多少,如果使用多,就要賠償費用。一些奸猾的權貴把名字偷偷登記在官田戶裏,呂思誠一一查清並加以整治。
當時正值戰亂,他預先向富裕戶借貸鈔票,命令他們製造軍器,事情都提前完成,百姓生活不受影響。後來,朝廷收回貸款的錢款,立即歸還百姓。翟彝的祖父因河南戰亂被擄爲奴,每年繳納糧食才得以免除勞役。呂思誠知道翟彝勤學上進,就和他主人約定,終身替他繳納糧食,因此翟彝得以安心學習。有一回,呂思誠看到百姓饑荒,便向朝廷請求救濟,朝廷因此開始施糧救災。
他還在當地推行良政,對百姓生活體貼入微,深受愛戴。有次百姓在山中盜取糧食,他懷疑他們,派人查實,果然發現他們偷了鄰村王家的財物,與同夥五人一同被判處死刑。調任海陵縣丞,仍能政績顯著。後來入朝擔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升爲御史臺照磨。
至正初年,外派爲江南行臺監察御史,後升爲都事,又入朝任監察御史。他彈劾宦官高龍卜仗着恩寵,專橫跋扈,侵擾朝政,勾結權貴,請求將其流放,以正國家法紀。奏章呈上後,高龍卜被流放徵東。他又上疏建議:“御史奏章必須直接呈送皇帝,以防止信息被阻塞;對直言進諫的官員應予以提升,以暢通諫言渠道;殿中侍御史、給事中、起居注官應由正直之士擔任,負責記錄百官奏章以及皇帝是否批准,每月彙總上報省臺,提交史館,作爲修史依據。”朝廷採納其建議。
當時承天護聖寺發生火災,朝廷下令重建,呂思誠上奏:“連年水旱,國家財政困窘,不宜輕易興辦大規模工程。”建議被採納,工程中止。朝廷當時正重視地方官吏的選拔,他提出:“縣尹多數由吏部直接任命,缺乏才能,應改爲由省一級選拔;茶、鹽、鐵稅責成地方長官負擔,一旦出現失誤就遭責罰,如何讓百姓安心?應由副職分擔;地方長官對百姓橫徵暴斂,應限制其權力。”皇帝全部採納了他的意見。
後來遷任中書左司都事,又多次升遷至戶部尚書。他在朝廷討論中原賦稅問題時,提出:“現在盜寇四起,百姓流離失所,若實施按地徵稅,等於驅使百姓變成盜賊。”這一建議被朝廷採納。之後他又參議中書省事務,擔任治書侍御史。
他曾隨丞相脫脫出徵徐州,徐州平定後,辭官回滕州,爲曾祖父以下十七代祖先整理墓葬順序,請求朝廷賜予碑文和樹碑。不久又被召回擔任詹事丞,後升任侍御史,進而升爲中書參知政事,代理皇太子冊立典禮,後任樞密副使。皇帝親自祭祀郊廟時,他擔任太常少卿;之後又爲侍御史、中書參知政事,升資善大夫、御史中丞,後特授榮祿大夫。
至正十九年,因母親去世,他丁憂回家,兩次請求守喪,但未獲批准。守喪期滿後,被任命爲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又任副詹事。至正二十四年,外調爲陝西行臺中丞,還未出發,改任山東廉訪使。因病上書請求退職,回京後去世,享年六十一歲。追贈爲推忠贊理正憲功臣、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柱國,追封齊國公,諡號“文穆”。
呂思誠爲人孝順友愛,勤儉謹慎,居家嚴格守禮,待人真誠,特別重視鄉親鄰里之間的感情。他擔任要職二十餘年,從不曾有過過失,是當時有名的重臣。
韓鏞,字伯高,是濟南人。延祐五年中進士,初任將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後轉任集賢都事。泰定四年,升爲國子博士,不久出任監察御史。當時能通過進士考試進入官場的僅佔百中一,而由吏員升遷到高位的卻佔十之九。皇帝想任命中書參議傅巖起爲吏部尚書,韓鏞上書諫言:“吏部掌管全國官員選拔,傅巖起是通過吏員出身,怎能完全瞭解天下賢才?況且尚書爲三品,而傅巖起最多隻到四品,這在制度上也不符合規定。”皇帝採納了他的建議。
天曆元年,被派爲浙西廉訪司官員,打擊奸猾惡霸,罷黜貪官污吏,特別舉薦烏程縣尹幹文傳政績爲各縣之首,令地方都爲之肅然。兩年後,轉任江浙財賦副總管。至順元年,升任國子司業,不久轉任南行臺治書侍御史。順帝初年,先後任僉宣徽、樞密院事。至正二年,任翰林侍講學士,後升爲侍御史,因剛直不阿被當時人忌恨,有人誣告其貪污,被罷官。五年後,臺臣辯白,他被重新起用,任參議中書省事。
朝廷選拔地方官吏時,參知政事魏中立對皇帝說:“當今若想得到賢能的守令,沒有人能勝過韓鏞。”皇帝特地簽署他的名字,任命他爲饒州路總管。饒州風俗迷信鬼神,有覺山廟長期被當作邪神,凡作竊賊者必以此爲依附,行事前必占卜。韓鏞到任後,立即拆除廟宇,將陶土偶人沉入江中。凡境內不符合禮制的淫祠,一律拆除。百姓起初大爲震驚,後來都感到心服口服。
韓鏞深知百姓可以被教化,因此讓有才學的青年入學,從名儒中選擇品行兼優者擔任《五經》教師,每天清晨必須穿深衣、戴方巾,拜謁先聖,每月進行考覈考試,以激勵學習。每有閒暇,他都會接見師生,講解經義,因此百姓勤奮學習,科舉中第者遠超其他地區。韓鏞自己生活簡樸,僚屬也都因此深受影響。以往朝廷使臣到外地,官府供奉奢華,從不滿足於他們的需求,常常在朝中埋怨,甚至傳播壞話。而韓鏞接待使臣,只在郡府住宿,供他們粗糧飯食,使臣離任後無一抱怨。後來朝廷下令由於織物質量差,要派使者責罰地方官員,唯獨韓鏞沒有被牽涉。
韓鏞執政,即使小事也處理得細緻周密。至正十年,升爲中書參知政事。十一年,丞相脫脫執政,而龔伯璲等人掌權,朝廷大舉改革,韓鏞提出意見,未被採納。有人認爲他擅長治理地方,但不擅長處理中央事務,因此被調任甘肅行省參知政事。後來脫脫被罷免,掌權者全部被殺,唯獨韓鏞得以倖免。之後升任西行臺中丞,去世於任上。
李稷,字孟豳,是滕州人。自幼聰慧,八歲便能背誦經史。隨父在袁州任職,師從夏鎮,又在鉛山師從方回孫。夏鎮和方回孫都是有名進士,擅長《春秋》,李稷也繼承了他們的長處。泰定四年,中進士第,任淇州判官。淇州地處要道,李稷到任後能有效治理。當年大饑荒,他上奏朝廷請求救濟,百姓得以倖免。遊民尚安兒嗜賭遊蕩,李稷懷疑其有非分之想,督率軍兵將其逮捕,果然發現他偷竊了鄰村王家財物,與同夥五人一同伏法。調動爲海陵縣丞,也有出色的政聲。後入朝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升爲御史臺照磨。
至正初年,任江南行臺監察御史,後遷爲都事,又入朝任監察御史。他彈劾宦官高龍卜憑藉恩寵橫行,侵擾朝政,擅權妄爲,勾結權貴,請求將他流放,以整頓朝綱。奏章呈上後,高龍卜被流放。他又上言:“御史奏章必須直接呈交皇帝,防止信息被阻塞;建議提升直言官,以開通諫諍之路;殿中侍御史、給事中、起居注官應由正直之士擔任,負責記錄百官奏章及皇帝批覆,每月上報省臺,送交史館,作爲修史依據。”建議被採納。
當時承天護聖寺着火,朝廷下令重建,李稷上疏:“近年水旱不斷,百姓和國庫都缺糧,不宜輕易興辦大型工程。”建議被採納,工程停止。當時朝廷正關注地方治理,他提出:“多數縣尹由吏部直接任命,可能缺乏才能,應由省一級統一選拔;茶、鹽、鐵稅多由地方長官負責,一旦出錯便受嚴懲,如何讓百姓安心?應由副職分管;投下達魯花赤(地方長官)橫徵暴斂,應加以限制。”皇帝全部採納。
後來升任中書左司都事,又多次升遷至戶部尚書。十一年,廷議擬按土地徵稅,李稷進言:“如今盜匪頻發,百姓流離失所,若實行此稅,等於驅使百姓成爲盜賊。”建議被採納。後又參議中書省事務,升爲治書侍御史。
十二年,隨丞相脫脫征討徐州,徐州平定後,他請求告假返回滕州,爲曾祖父以下十七代人整理墓葬順序,朝廷賜予碑文和樹碑。之後被召回任詹事丞,後升爲侍御史,又升爲中書參知政事,再升爲樞密副使。皇帝主持祭祀郊廟,他任太常少卿,隨即復任侍御史,又爲中書參知政事,升資善大夫、御史中丞,後特授榮祿大夫。
至正十九年,因母親去世,他丁憂回家,兩次請求守喪未果。守喪期滿,被任命爲陝西行省左丞、樞密副使,請求守喪守制,但拒絕應召。喪期滿後,任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又任副詹事。二十四年,外調爲陝西行臺中丞,尚未出發,改任山東廉訪使。因病上書請求退職,回京後去世,享年六十一歲。追贈推忠贊理正憲功臣、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柱國,追封齊國公,諡號“文穆”。
李稷爲人孝順、友愛、謙虛、謹慎,廉潔自律,勤懇盡責,家庭中嚴格有紀律,與人交往真誠可靠,尤其重視鄉里親朋的義氣。中丞任擇善、陳思謙去世後,他親自照顧他們的遺孤,因此被人們廣泛稱讚。他在朝中任職二十年,始終清正廉潔,無過失,是當時著名的官員。
蓋苗,字耘夫,是大名元城人。自幼聰明好學,擅長背誦,到二十歲左右,遊學四方,學業大進。延祐五年考中進士,初任濟寧路單州判官。當時單州囚犯衆多,他請求朝廷審查釋放,知州認爲囚犯數目已上報,朝廷尚未批覆,不能決定。蓋苗說:“如果上司問起,我願負責。”知州只好勉強同意,上司查閱後離開。當年大旱,他向郡府求助,但一時無策。恰逢其他郡也來求助,郡府派他去戶部申請救濟,戶部認爲困難,他便在中書堂下拿出糠餅說:“濟寧的百姓普遍喫這種粗糧,若不能得到,人數更多,豈可坐視不管?”當時執政大臣深受感動,全國各地受災百姓均得到賑濟。當時有五百石陳舊官糧,借給百姓,約定秋後歸還,到秋天,地方催收極爲緊迫,上司準備責罰知州,蓋苗說:“這官糧是我借出的,現在百姓饑荒無法償還,我願意代爲歸還。”上司於是停止責罰。單州每年需將稅糧運往館陶倉,距離五百多里,百姓需步行或馱運,極爲辛苦。當年館陶地區豐收,他提前命令百姓到倉中購買糧食,十月初倉券就到,省去了民力的五成。
他被選爲御史臺掾,後任山東廉訪司經歷,歷任禮部主事,升爲江南行臺監察御史。他提出多項建議:加強武備以防範危機,精簡軍隊以增強國力,保全功臣以弘揚大義,節省官職以整頓官員選拔,考查實際表現以抑制浮躁競逐,明確獎懲以杜絕奸邪,評估利害關係以贏得民心,剷除害民之徒以提倡禮法。皆切合當時實際,受到公論肯定。天曆初年,文宗下令將建康舊居改爲佛寺,建築奢華,毀掉七十餘戶民房,由御史大夫督辦。蓋苗上疏反對:“國家治理,應使百姓適時受益,使官員以禮相待,自古以來,沒有不由此實現太平的。陛下早年在建業時,百姓苦於供應,如今僥倖看到太平盛世,百姓翹首企盼恩德,如今卻奪取農忙時間修建佛寺,又毀民房,使百姓破產,豈是聖明君主治理天下的道理?昔日漢高祖起於豐沛,曾復兩縣,光武帝中興南陽,免稅三年,都未曾如此,反而偏重佛教,怎能滿足百姓的期望?佛教以慈悲爲本,以方便爲教,如今尊崇佛教而傷害百姓生命,豈不是違背了其方便之教?”奏章呈上後,御史大夫果然取消了督辦任務。入朝任監察御史。文宗親臨護國仁王寺泛舟玉泉,蓋苗進諫:“近年連年歉收,邊疆不安,朝廷當恐懼反省,何暇遊宴於危險的水域?”皇帝採納建議,賜給他對衣和上尊,當即返回宮中。御史臺擬派他出任淮東廉訪司事,皇帝說:“仍留蓋御史,我想聽他的直言論。”因母親去世,他請假守喪,守喪期滿後,任太禧宗禋院都事。中書派他巡視河道,他回奏:“河口淤積,若不及時治理,日後必成中原大患。”都水司不聽,事情因此被擱置。
至正初年,因有人舉薦,他被任命知亳州,修復學宮,修繕州府。有豪強侵佔民田,五十多百姓訴諸於他,蓋苗查實,豪強全部自認罪行。蓋苗說:“你們罪行嚴重,但都表現出悔改之意。”於是從輕處理。至元四年,他任左司都事,僅在左司任職十八天,處理數百件事務。因母親去世,宰相惋惜他離去,特地贈送厚禮。至正二年,被起用爲戶部郎中,不久升爲御史臺都事。御史大夫想任命舊人擔任言官,蓋苗說:“那不是他的才能。”大夫不滿,但後來邀請他到私宅道歉,人們認爲兩人皆賢能。外調爲山東廉訪副使。益都、淄川、萊州一帶早年稱產金,朝廷設立一府六所管理,百姓每年買金稅官,已延續六十年。百姓如果不滿官長,便聲稱自家有金礦,挖到地下水才停止。地方小吏藉此牟利,無人敢管。蓋苗建議廢除這一制度。三年,入京任戶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監升爲刑部尚書。當初有盜賊殺害河南憲官,牽連五百多戶,已有詔書只赦免首犯,其餘一律寬恕。後來執政大臣想全部誅殺,蓋苗堅持不可。御史迫令其準備案卷,他說:“赦免後再度處斬,違反法律,御史應彈劾我,豈敢連累朝廷仁慈?”最終朝廷採納蓋苗的意見,赦免了所有牽連者。他出京任山東廉訪使,百姓饑荒聚爲盜賊,於是上奏救荒、平定盜賊的十二項措施,彈劾宣慰使違法不法。有關部門援引舊例想徵他獲得的職田,他說:“如今災荒嚴重,百姓困苦,我無能救助,怎能忍心徵收以充己用?”命令取消徵收。同僚因此都不敢私取。後被召任參議中書省事。
五年,外調爲陝西行臺侍御史,後升爲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六年,重回中央,任治書侍御史,升爲侍御史,後拜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大臣因兩京馳道狹窄,建議毀掉民田擴建道路,已派人督辦,蓋苗堅決反對:“馳道始於至元初年,爲何今日才顯得狹窄?”他堅決抗辯,此事最終被取消。又建議將宿衛士兵全部派往地方擔任長官以養活貧民,他表示:“郡縣長官是爲了管理百姓,怎能成爲養貧之地?如果真有生活困難者,可賜予錢財。若任爲郡長,必須先選賢能之人。”建議被否決。朝廷又想將鈔票一萬多貫賞給賭徒,蓋苗說:“各地饑荒未得救援,怎能獎賞賭徒?”另一件事,他的家人違反規定收取職田,奉命前往外地宣撫,按制度應被處以重罰,宰相命令即刻執行,蓋苗請求提交法司詳細討論,不要讓監察機關成爲藉口。當時宰相對同僚說:“之所以引薦蓋君入中樞,是想借助他的力量,卻每事都與之對抗,是爲什麼?以後公務,不要再與他商量。”蓋苗因病退職,回鄉後去世,享年六十幾歲。追贈爲推忠正憲,諡號“文穆”。
蓋苗一生勤政爲民,政績顯著,廉潔正直,深得百姓愛戴,是明朝重要歷史人物之一。其政治理想,強調民生、法制、道德,被視爲古代廉潔奉公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