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一百七十四·列傳第六十一

姚燧   姚燧,字端甫,世系見燧伯父樞傳。父格。燧生三歲而孤,育於伯父樞。樞隱居蘇門,謂燧蒙暗,教督之甚急,燧不能堪。楊奐馳書止之曰:“燧,令器也,長自有成爾,何以急爲!”且許醮以女。年十三,見許衡於蘇門。十八,始受學於長安。時未嘗爲文,視流輩所作,惟見其不如古人,則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讀韓退之文,試習爲之,人謂有作者風。稍就正於衡,衡亦賞其辭,且戒之曰:“弓矢爲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將待人。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將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鈞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至元七年,衡以國子祭酒教貴胄,奏召舊弟子十二人,燧自太原驛致館下。   燧年三十八,始爲秦王府文學。未幾,授奉議大夫,兼提舉陝西、四川、中興等路學校。十二年,以秦王命,安輯庸蜀。明年,漢嘉新附,入諭其民。又奉命招王立於合州。又明年,撫循夔府。凡三使蜀,皆稱職。十七年,除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錄囚延安,逮繫詿誤,皆縱釋之,人服其明決。調山南湖北道。按部澧州,興學賑民,孜孜如弗及。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趨朝。明年,爲翰林直學士。二十七年,授大司農丞。元貞元年,以翰林學士召修《世祖實錄》。初置檢閱官,究核故事,燧與侍讀高道凝總裁之,書成。大德五年,授中憲大夫、江東廉訪使,移病太平。九年,拜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居藩邸,開宮師府,燧年已七十,遣正字呂洙,如漢徵四皓故事,起燧爲太子賓客。未幾,除承旨學士,尋拜太子少傅。武宗面諭燧,燧拜辭,謝曰:“昔臣先伯父樞嘗除是官,尚不敢拜,臣何敢受!”明年,授榮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四年,得告南歸,中書以承旨召;明年,復召。燧以病,俱不赴。卒於家,年七十六。諡曰文。   燧先在蘇門山時,讀《通鑑綱目》,嘗病國統散於逐年,不能一覽而得其離合之概,至告病江東,著《國統離合表》若干卷,年經而國緯之,如《史記》諸《表》,將附朱熹《凡例》之後,復取徽、建二本校仇,得三誤焉,序於《表》首。略曰:“其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作‘延康元年’。《凡例》:中歲改元,在興廢存亡之際,以前爲正。當從建本,於建安二十五年下,注‘改元延康’。其二,章武三年,徽本大書‘三年,後主禪建興元年’,建本無‘三年’,則昭烈爲無終。徽、建皆曰‘後主’,於君臣父子之教,所害甚大,是起十四卷、盡十六卷,凡曰後主者,皆失於刊正也。當於三年下注‘帝禪建興元年’,明年大書‘帝禪建興二年’,庶前後無齟齬也。其三,天寶十五載注‘肅宗皇帝至德元載’,明年惟曰‘二載’,爲無始。當大書‘二載’上加‘肅宗皇帝至德’,使上同於開元。三者鈞失,而建安之取,至德之去,統固在也。若章武之距建興,才三年耳,遽有帝父主子之異,豈不於統大有關乎!”詳見《序篇》。   燧之學,有得於許衡,由窮理致知,反躬實踐,爲世名儒。爲文閎肆該洽,豪而不宕,剛而不厲,舂容盛大,有西漢風,宋末弊習,爲之一變。蓋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先之。或謂世無知燧者,曰:“豈惟知之,讀而能句,句而得其意者,猶寡。”燧曰:“世固有厭空桑而思聞鼓缶者乎,然文章以道輕重,道以文章輕重。彼復有班孟堅者出,表古今人物,九品中必以一等置歐陽子,則爲去聖賢也有級而不遠,其文雖無謝、尹之知,不害於行後。豈有一言幾乎古,而不聞之將來乎!”當時孝子順孫,欲發揮其先德,必得燧文始可傳信;其不得者,每爲愧恥。故三十年間,國朝名臣世勳、顯行盛德,皆燧所書。每來謁文,必其行業可嘉,然後許可,辭無溢美。又稍廣置燕樂,燧則爲之喜而援筆大書,否則弗易得也。時高麗瀋陽王父子,連姻帝室,傾貲結朝臣。一日,欲求燧詩文,燧靳不與,至奉旨,乃與之。王贈謝幣帛、金玉、名畫五十篚,盛陳致燧。燧即分散諸屬官及史胥侍從,止留金銀,付翰林院爲公用器皿,燧一無所取。人問之,燧曰:“彼藩邦小國,唯以貨利爲重,吾能輕之,使知大朝不以是爲意”。其器識豪邁過人類如此。然頗恃才,輕視趙孟頫、元明善輩,故君子以是少之。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行於世。子三:壎,圻,城。   郭貫   郭貫,字安道,保定人。以纔行見推擇,爲樞密中書掾,調南康路經歷,擢廣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會例格,授濟南路經歷。至元二十七年,拜監察御史。承詔分江北沿淮草地,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子專權,久不遷調,蠹政害民。三十年,僉湖南肅政廉訪司事。大德初,遷湖北道,言“今四省軍馬,以數萬計,徵八百媳婦國,深入爲炎瘴萬里不毛之地,無益於國。”五年,遷江西道,賑恤饑民,有惠政,入爲御史臺都事。八年,遷集賢待制,進翰林直學士,奉詔與遼陽行省平章政事別速臺徹裏帖木兒往鎮高麗。十一年,召爲河東廉訪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臺山,貫進見,仁宗因問:“廉訪使滅裏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對曰:“皆副使郭貫之教也。”因賜貫瑪瑙數珠、金織文幣,入爲吏部考功郎,遂拜治書侍御史。四年,除禮部尚書,帝親書其官階曰嘉議大夫,以授有司。皇慶元年,擢淮西廉訪使,尋留不遣,改侍御史,俄遷翰林侍講學士。明年,出爲淮西廉訪使。建言“宜置常平倉,考校各路農事”。延祐二年,召拜中書參知政事。明年,升左丞,加集賢大學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貫言:“皇太子受金寶已三年,宜行冊禮;又,輔導之官,早宜選置。”從之。六年,加太子賓客,謁告還家。至治元年,復起爲集賢大學士,尋致仕。泰定元年,遷翰林學士承旨,不起。至順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贈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蔡國公,諡文憲。貫博學,精於篆籀,當世冊寶碑額,多出其手雲。   夾谷之奇   夾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後訛爲夾谷,由馬紀嶺撒曷水徙家於滕州。之奇少孤,舅杜氏攜之至東平,因受業於康曄。授濟寧教授,闢中書省掾。大兵南伐宋,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時行省官與中書權臣有隙,特遣使核其財用,而之奇職文書,亦被按問。張弘範率其屬詣使者言:“夾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漁,弘範當與連坐。”會御史臺立,擢之奇僉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僉江北淮東。至元十九年,召爲吏部郎中,立陟降澄汰之法,著爲令式。歲大旱,有司議平谷價,以遏騰湧之患。之奇言:“莫若省經費,輟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氣,弭災變,而有豐稔之期。”二十一年,遷左贊善大夫。時裕宗爲皇太子,每進見,必賜坐,顧遇甚優。權臣有欲以均輸法益國賦者,慮提刑按察司撓其事,請令與轉運司併爲一職,詔集羣臣議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諸路,發擿奸伏,責任匪輕。若使理財,則心勞事冗,將彌縫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繩糾他人哉!並之弗便。”事遂寢。又與諭德李謙條具時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親,三曰崇儉,四曰幾諫,五曰戢兵,六曰親賢,七曰革敝,八曰尚文,九曰定律,十曰正名。會皇太子薨,除翰林直學士,改吏部侍郎,遂拜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憂,以吏部尚書起復,屢請終制,不許。明年,卒。   之奇慮識精審,明於大體,而不忽細微,爲政卓卓可稱,雖老於吏學者,自以爲不及。爲文章尤簡嚴有法,多傳於世雲。   劉賡   劉賡,字熙載,洺水人。五世祖逸,以郡吏治獄,有陰德。祖肅,爲左三部尚書。賡幼有文名,師事翰林學士王磐。至元十三年,用薦者授國史院編修官。十六年,遷應奉翰林文字。闢爲司徒府長史,仍兼應奉。補外,同知德州事,考滿,擢太廟署丞、太常博士,拜監察御史。是時,御史中丞崔彧好盛氣待人,他御史拜謁,或平受之,獨見賡,則待以上客。大德二年,升翰林直學士。六年,奉使宣撫陝西。由侍講學士升學士。至大二年,遷禮部尚書,仍兼翰林學士。尋拜侍御史。頃之,還翰林爲學士承旨,兼國子祭酒。國學故事,伴讀生以次出補吏,莫不爭先出。時有一生,親老且貧,同舍生有名在前者,因博士以告曰:“我齒頗少,請讓之先。”賡曰:“讓,德之恭也。”從其讓,別爲書薦其人,朝廷反先用之。自是六館之士,皆知讓之爲美德也。皇慶元年,遷集賢大學士,仍兼國子祭酒。延祐元年,復爲承旨;六年,拜太子賓客;七年,復入集賢爲大學士;尋又入翰林爲承旨。泰定元年,加光祿大夫。會集議上尊號,賡獨抗言其不可,事遂已。天曆元年卒,年八十一。   賡久典文翰,當時大製作多出其手,以耆年宿德,爲朝廷所推重雲。   耶律有尚   耶律有尚,字伯強,遼東丹王十世孫。祖父在金世嘗官於東平,因家焉。有尚資識絕人,篤志於學,受業許衡之門,號稱高第弟子。其學邃於性理,而尤以誠爲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識與不識,莫不服其爲有道之君子。至元八年,衡罷中書左丞,除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以教國人之子弟,乃奏以門人十二人爲齋長以伴讀,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還鄉里,朝廷乃以有尚等爲助教,嗣領其學事。居久之,拜監察御史,不赴。除祕書監丞,出知薊州,爲政以寬簡得民情。裕宗在東宮,召爲詹事院長史。自有尚既去,而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非有尚無足以繼衡者,除國子司業。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屢以爲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學舍,始立國子監,立監官,而增廣弟子員。於是有尚升國子祭酒,儒風爲之丕振。二十七年,以親老,辭職歸。大德改元,復召爲國子祭酒。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頃之,遷太常卿,又遷集賢學士。八年,葬父還鄉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於家,累辭不允,復起爲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階中奉大夫。   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立教以義理爲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爲先,而踐履必端愨。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術爲尊,以躬行爲務,悉爲成德達材之士。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身爲學者師表者數十年,海內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有尚既以年老,力請還家,朝廷復頒楮幣七千緡,即其家賜之。卒年八十六,賜諡文正。   郝天挺   郝天挺,字繼先,出於朵魯別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肅州。父和上拔都魯,太宗、憲宗之世多著武功,爲河東行省五路軍民萬戶。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於遺山元好問,以勳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執文字,備宿衛春宮。裕宗遇之甚厚。建省雲南,選官屬,遂除參議雲南行尚書省事,尋升參知政事,又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未幾,入爲吏部尚書,尋除陝西行御史臺中丞,又遷四川行省參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拜中書左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輒面斥之。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成宗崩,仁宗以太后命,首定大難,及武宗還自朔方,遂入正大統,定策之際,天挺與有力焉。仁宗臨御,收召故老天挺與少保張閭等十人,共議大政,革尚書省之弊,遂成皇慶之治。又出爲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御史中丞。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爲喻曰:“御史職在擊奸,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帝嘉其言,既出,臺臣皆以爲賀,風紀大振。又上疏陳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費、止括田、久任使、論好事、獎農務本、勵學養士,詔中書省舉行之。尋俾均逸於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時河南王卜憐吉歹爲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   皇慶二年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諡文定。天挺嘗修《雲南實錄》五卷,又注唐人《鼓吹集》一十卷,行於世。   子佑,字君輔,小字朵魯別臺。由宿衛補官,仁宗時拜殿中侍御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遷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拜陝西行御史臺侍御史。   張孔孫   張孔孫,字夢符,其先出遼之烏若部,爲金人所並,遂遷隆安。父之純,爲東平萬戶府參議,夜夢謁孔子廟,得賜嘉果,已而孔孫生,因丐名於衍聖公,遂名今名。既長,以文學名,闢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範之兄爲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孫,以母老不應。   時汴梁既下,太常樂師流寓東平,舊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潛邸,嘗召樂師至日月山觀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設宮縣及文、武二舞,以備大典。因詔徐世隆爲太常卿,而孔孫以奉禮郎爲之副,以董樂師,肄成,獻之京師。廉希憲居政府,闢爲掾。及安童爲相,尤禮重之,授戶部員外郎,出爲南京總管府判官。時方議下襄樊,朝廷急用兵,孔孫謂:“今以越境私販坐罪者,動以千數,宜開自新之條,俾得效戰贖死。”朝論採之。僉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尋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龔乙建言興銀利,發其墳墓而燒其家,燒死者三人。有司以真圖財殺人坐之,孔孫原其情,減罪。遷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俄拜侍御史,行御史臺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復入相,言於帝曰:“阿合馬顓政十年,親故迎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尋升孔孫禮部尚書,擢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肅政廉訪司,仍爲使,蒞治於大名,一以所沒贓糴粟五千斛賑饑民。拜僉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亡何,除大名路總管,兼府尹,大興學校。有獻故河堤三百餘里於太后者,即上章,謂宜悉還細民,從之。擢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因讞獄鹽場,民尹執中兄弟誣伏爲強盜,平反之。召還,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省事。丞相完澤卒,孔孫與陳天祥上封事,薦和禮霍孫可爲相。   會地震,詔間弭災之道,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復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爲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爲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享。帝悉嘉納之,賜鈔五千貫。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闋者,宜待起復;宿衛之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魯花赤,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國子生徒,給賜曲阜孔廟灑掃戶;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顏、和禮霍孫與廉希憲等,各宜贈諡。”久之,請老還家,拜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致仕,集賢大學士如故。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孫素以文學名,且善琴,工畫山水竹石,而騎射尤精。及其立朝,讜言嘉論,有可觀者,士論服之。

譯文:

姚燧,字端甫,他的世系見於他伯父姚樞的傳記中。父親叫格。姚燧三歲時父親去世,由伯父姚樞撫養長大。姚樞隱居在蘇門山,認爲姚燧天資平庸,於是對他要求嚴格,教他讀書學習十分嚴厲,姚燧無法承受。楊奐寫信勸阻說:“姚燧是人才,將來一定有成就,何必這樣急於要求呢!”並答應把女兒許配給他。十三歲時,姚燧見到許衡於蘇門山。十八歲開始在長安拜師求學。那時他尚未寫過文章,看到同輩們所作的文章,覺得都不如古代先賢,心裏就感到不滿意。二十四歲時,他第一次讀到韓愈的文章,試着模仿寫文章,人們認爲他已具有大家之風。後來向許衡請教,許衡也很欣賞他的文辭,同時告誡他說:“弓箭是用來防備盜賊的,如果盜賊得到了它,也會反過來防備別人。文章是士子表達思想、獲得名聲的利器,但若先有了‘一時之名’,又如何應對外界的請求和利用呢?如果不是合適的人就給他,或者合適的人卻拒絕,都是同樣的錯誤,都不是立身處世的正道。”至元七年,許衡擔任國子祭酒,負責教導貴族子弟,上奏朝廷召見了十二位老學生,姚燧從太原的驛站趕去,被安排到國子監學習。

姚燧三十八歲時,開始擔任秦王府的文學官。不久,被任命爲奉議大夫,兼管陝西、四川、中興等路的學校事務。十二年,受秦王命令,前往安撫和整頓蜀地。第二年,漢嘉地區歸附,姚燧親自前往勸說百姓。又奉命招降王立於合州。又過一年,前往安撫夔州府。共三次出使蜀地,都表現出色,被稱職。十七年,被任命爲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前往延安審理案件,釋放了許多被牽連錯誤的囚犯,百姓非常佩服他的明察決斷。後來調任山南湖北道,巡視澧州,振興教育、救濟百姓,勤奮努力,從不懈怠。二十三年,從湖北赴京朝見。第二年,被任命爲翰林直學士。二十七年,擔任大司農丞。元貞元年,以翰林學士的身份被召去編修《世祖實錄》。當時設立檢閱官員,審查歷史典故,姚燧與侍讀高道凝共同負責,書成後正式出版。大德五年,被任命爲中憲大夫、江東廉訪使,因病調往太平。九年,被任命爲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還在藩王府時,設立宮師府,姚燧年已七十,朝廷派人以“徵召四皓”的故事,徵召姚燧擔任太子賓客。不久,又被任命爲承旨學士,後來升任太子少傅。武宗當面召見姚燧,姚燧拜謝後,推辭說:“我先伯父姚樞曾經擔任過這個官職,都還感到不敢接受,我怎麼能接受呢!”第二年,被任命爲榮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四年,請求告老歸鄉,中書省派人召見,第二年又再次召見,但姚燧因病均未赴任。最終在家中去世,終年七十六歲,諡號“文”。

姚燧早年在蘇門山讀書時,曾讀過《通鑑綱目》,發現其中國史的年表按年份排列,不能全面掌握朝代興亡的脈絡,於是告病到江東,撰寫了《國統離合表》若干卷,按照“年爲經、國爲緯”的方式編排,類似《史記》中的各種表格,準備附在朱熹《凡例》之後。他又將徽宗本和建隆本對照校對,發現三個錯誤,寫在《表》的開頭做了說明。大意是:“第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寫成‘延康元年’,《凡例》規定:在朝代更替的年份,應以舊年爲正,因此應採用建安二十五年,並在注中註明‘改元延康’。第二,章武三年,徽本寫‘三年,後主禪讓建興元年’,建本則沒有‘三年’,這就使劉備死後昭烈帝不再有後主;徽、建本都稱爲‘後主’,嚴重違背了君臣父子之禮,影響極大,是自第十四捲到第十六卷所有稱後主之處,皆應糾正。應在三年下注‘帝禪建興元年’,第二年再注‘帝禪建興二年’,這樣前後才能銜接無誤。第三,天寶十五載注‘肅宗皇帝至德元載’,第二年只記‘二載’,沒有說明‘至德’,因此缺乏始末。應在‘二載’之上加‘肅宗皇帝至德’,使前後與開元時期一致。這三處錯誤,均屬失當,但建安年號的更替、至德年號的歸屬,纔是真正的正統所在。若章武至建興僅三年,就出現父與子之分,豈不嚴重動搖了統屬關係?”詳情可見《序篇》。

姚燧的學問,深受許衡影響,主張“窮理致知”,強調實踐,是當時著名的理學大家。他的文章氣勢宏大、內容廣博,豪放而不浮躁,剛健而不激烈,氣度恢弘,具有西漢文章的風範,徹底改變了宋末文章空泛、浮誇的弊病。從延祐年間起,天下文壇的優秀作家,大多無法超越他。有人批評說“世人根本不知道姚燧”,他回答:“不只是知道,讀過文章、能理解其深意的人,其實還是很少。”姚燧說:“世人難道不渴望擺脫空洞的說教,而希望聽到真實、樸實的議論嗎?文章的價值在於它是否弘揚道義,道義的高低又決定着文章的分量。如果將來真有班固或班超這樣的才子出,能評論古今人物,九品官階中必定把他列爲第一,與歐陽修並列,這說明他們離聖賢之道並不遙遠,即使文章不如謝靈運、尹洙水平,也並非影響其作爲。哪有隻說了一兩句話像古文,卻不能傳到後世呢!”當時,孝子賢孫若想傳揚先祖的美德,必定要獲得姚燧的文稿才能被傳爲信史,否則就常會感到羞愧。三十年間,朝廷名臣、功勳顯赫、德行卓著的人物,幾乎都是姚燧所撰寫的,凡是前來拜見他的人,他都要求對方有值得稱道的品德和事蹟,才肯同意留下,從不敷衍誇讚。此外,姚燧還偶爾增設宴會,只有那些行爲端正、令人高興的,他纔會動筆賦詩題詞,否則就難以得見。當時高麗瀋陽王父子與皇室聯姻,花費大量金錢和財物來結交朝廷大臣。有一天,他們請求姚燧寫詩文,姚燧堅決拒絕,直到朝廷下令才勉強答應。王家贈送大量絲綢、金銀、名畫五十箱,隆重地送到姚燧府上。姚燧將這些財物分送給下屬官員和史官侍從,僅留下金銀,交給翰林院作爲公共器具,自己一點也沒有收取。有人問他,姚燧說:“這些藩國小國,只看重財物利益,我能夠輕視這些,讓他們知道大元王朝不以錢財爲重。”他的胸懷氣度,真可謂豪邁過人。但姚燧自負才華,輕視趙孟頫、元明善等人,因此被一些正直之士所批評。他一生著述豐富,有《牧庵文集》五十卷流傳於世。子孫三人:姚壎、姚圻、姚城。

郭貫,字安道,保定人。因品行才能受到推舉,被任命爲樞密中書掾,後調任南康路經歷,升任廣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因遇制度限制,被任命爲濟南路經歷。至元二十七年,被任命爲監察御史。奉命劃分江北沿淮地區的草地,彈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子專權,長期不調職,嚴重損害政事民利。三十年,被任命爲湖南肅政廉訪司僉事。大德初年,調任湖北道,上言:“如今四省軍馬多達數萬,出征八百媳婦國,深入千里瘴癘之地,無益於國家。”五年,調任江西道,賑災救民,有惠政,後入朝擔任御史臺都事。八年,升任集賢待制,後升爲翰林直學士,奉命與遼陽行省平章政事別速臺徹裏帖木兒一同前往鎮守高麗。十一年,被召爲河東廉訪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前往五臺山,郭貫進見,仁宗問:“廉訪使滅裏吉歹爲何有善政?”左右回答:“都是副使郭貫的教化所致。”於是賞賜郭貫瑪瑙佛珠和金織文幣,後入朝任吏部考功郎,後升爲治書侍御史。四年,官至禮部尚書,皇帝親自書寫官階“嘉議大夫”授予其下屬官吏。皇慶元年,升任淮西廉訪使,隨即被留任,改任侍御史,不久又升爲翰林侍講學士。第二年,外調爲淮西廉訪使。他提出“應設立常平倉,定期考覈各地農事”,受到採納。延祐二年,被召爲中書參知政事。第二年升爲左丞,加授集賢大學士。五年,任太子詹事。郭貫進言:“皇太子已經接受金帛三年,應舉行冊封禮;此外,輔導太子的官員,應儘早選定。”皇帝採納其議。六年,加封爲太子賓客,告老返鄉。至治元年,又被起用爲集賢大學士,不久退休。泰定元年,升任翰林學士承旨,但未赴任。至順二年,因病去世,終年八十二歲。追贈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蔡國公,諡號“文憲”。郭貫博學多識,尤其精於篆刻,當時朝廷冊封、碑文、碑額多由他執筆書寫。

夾谷之奇,字士常,先祖出自女真加古部,後來訛傳爲“夾谷”,因遷居馬紀嶺撒曷水,定居滕州。之奇幼年喪父,舅舅杜氏帶他到東平,於是拜康曄爲師。曾出任濟寧教授,被徵任中書省掾。元軍南征宋朝時,被任命爲行省左右司都事。當時行省官員與中書省權臣關係緊張,特遣使者覈查其財政,之奇的文書也受到審查。張弘範帶領屬下前往使者處說:“夾谷都事一向清廉公正,若他有絲毫貪污,我張弘範必與他共同負責。”正好御史臺設立,之奇被提拔爲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僉事,後調任江北淮東道。至元十九年,被召爲吏部郎中,制定並頒佈升降淘汰之法,成爲正式制度。當年大旱,官府計劃平抑谷價,以遏制物價飛漲。之奇提出:“不如縮減開支,停止各種土木工程,這樣有助於恢復和氣,消除災禍,從而帶來豐收。”二十一歲,升任左贊善大夫。當時裕宗爲皇太子,每次接見他,都賜座相待,禮遇非常優厚。權臣曾想推行“均輸法”增加國家收入,擔心提刑按察司會阻礙實施,便請示朝廷將提刑按察司與轉運司合併爲一。之奇反對說:“提刑按察司負責監察各路,發現奸邪、揭發隱罪,責任重大。若讓其參與理財,必將勞心傷神,事多而忙,連自我防患都來不及,又如何能監督他人呢?合併是不合適的。”此事最終不了了之。他還與諭德李謙共同上書,提出七條建議:惜名爵、抑制奢侈浪費、停止強佔田地、長期任用官員、杜絕虛浮政事、獎勵農耕、重視文化教育,皇帝下令中書省推行。不久被外放,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當時河南丞相王卜憐吉歹對他禮遇如師,因此政風大爲改善。

皇慶二年去世,享年六十七歲。追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諡號“文定”。他曾編修《雲南實錄》五卷,又註釋唐代《鼓吹集》十卷,流傳於世。

其子郭佑,字君輔,小名朵魯別臺,由宮廷侍衛入仕,仁宗時官至殿中侍御史,以廉潔正直著稱,深受信任。後升任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再任陝西行御史臺侍御史。

張孔孫,字夢符,祖先來自遼國烏若部,被金人吞併後遷居隆安。父親張之純曾任東平萬戶府參議。某夜夢見謁見孔子廟,得賜嘉果,後來張孔孫出生,便向衍聖公請求取名,於是定名爲“夢符”。長大後因文才著名,被徵爲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範的兄長爲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請張孔孫,但因母親年老,拒絕赴任。

當時汴梁被攻陷,太常樂師流落東平,原有樂制已殘缺,僅存“登歌”一章。世祖尚未成帝時,曾在日月山召見樂師觀舞。後來徐世隆上奏,建議應增設宮廷樂隊及文舞、武舞,以備國家重大典禮。於是朝廷命徐世隆爲太常卿,張孔孫爲副,負責管理樂師,組織演練後,將歌舞獻給京城。廉希憲在朝廷任要職,徵召他爲幕僚。安童當政後尤其禮遇他,任命其爲戶部員外郎,後調任南京總管府判官。當時正準備攻打襄樊,朝廷急需兵力,張孔孫認爲:“現在因越境私販被處死的人數已達數千,應設立自我贖罪的通道,讓人憑戰功贖罪。”朝中採納了他的建議。後任四川道提刑按察司僉事,升任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巡視巴陵時,有三百名囚犯因憤怒龔乙曾主張興辦銀利,掘開其祖墳並燒燬其家,燒死三人。官府以謀財害命定罪,張孔孫認爲是情有可原,減輕其罪。後升爲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任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很快升爲侍御史,代理御史臺事務。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再次入相,向皇帝進言:“阿合馬專權十年,親信都迎合他,迅速升官,佔據高位;唯獨劉宣、張孔孫二人,始終安守本分,未曾改變。”於是任命劉宣爲吏部尚書,張孔孫爲禮部侍郎。不久,張孔孫升任禮部尚書,後任命爲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爲肅政廉訪司,他仍任使職,於大名府任職,將扣押的贓物五千斛用於賑濟饑民。後官至僉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不久,被任命爲大名路總管,兼府尹,大力興辦學校。有大臣獻上三百餘里的舊河堤給太后,張孔孫上奏建議全部歸還百姓,皇帝採納。後升任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審理鹽場案件,發現民尹執中兄弟被誣陷爲強盜,張孔孫查明真相,予以平反。後被召回,官至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參與中書省事務。丞相完澤去世後,張孔孫與陳天祥上書推薦和禮霍孫爲宰相。

當時發生地震,皇帝下詔求治災之道,張孔孫提出八項對策:對遠方蠻夷國家不可窮兵黷武;濫設官職和放縱處罰不可再次任用;賞善罰惡不可頻繁赦免;禁止私賣寶物;供佛無益,不可耗費國庫;上下奢侈,不可不提倡節儉;官僚冗雜,不可不精簡;太廟神主不可不按時祭祀。皇帝全部採納並嘉獎,賞賜鈔票五千貫。他又多次上疏建議:七十歲致仕者應加一官階;服喪期滿者應等待起復;宿衛人員冒名頂替者必須革除;州郡官員必須嚴格遴選,長期任職的達魯花赤應適當升遷;應增加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立國子監學生,配備曲阜孔廟的灑掃人員;宰相職位應適當啓用儒臣,不可只任文官;對故相安童、伯顏、和禮霍孫以及廉希憲等應分別追贈諡號。之後,他請求告老還鄉,被任命爲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退休,仍保留集賢大學士身份。大德十一年去世,終年七十五歲。

張孔孫一向以文學聞名,擅長彈琴,能畫山水竹石,騎射功夫尤其突出。他當官後,常有正直忠言和有益主張,受到士人廣泛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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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蔡東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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