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九十一·志第四十一上·百官七
譯文:
以下是《元史·百官七》的現代漢語翻譯:
行中書省制度
全國共設有十一行中書省,級別爲從一品,負責掌管國家各項事務,統領地方郡縣,鎮守邊遠地區,與中央的中書省相互配合,形成內外呼應。元朝初年,每當有徵伐行動時,就臨時設立行省,負責軍政事務,當時並沒有固定的制度。中統年和至元年間,纔開始正式設立行中書省,根據需要設置官員,官員不必齊全,都是由中央派官員到地方去主持工作。省內的丞相職位,最初都稱爲“宰執行某地省事”,後來爲了避免地方權力過重,於是改爲“某地行中書省”。凡涉及財政、糧食、軍備、屯田、漕運以及國家重大事務,均由行省負責管理。至元二十四年,曾將行中書省改爲“行尚書省”,不久又恢復原名。至大二年,再次改爲行尚書省,兩年後又恢復爲行中書省。
每省設一名丞相(從一品),兩名平章政事(從一品),一名右丞、一名左丞(正二品),兩名參知政事(從二品);甘肅、嶺北兩省各減一人;兩名郎中(從五品),兩名員外郎(從六品),兩名都事(從七品);此外還設有掾史、蒙古籍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等低級官員,各地設置人數有所不同。原來的制度中,在參政之下設有“僉省”和“同僉”等職位,後來被取消。丞相是否設置,朝廷非常慎重,常常出現空缺,難以填補。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五年,廢除沿途的“奧魯”官職,下令參政阿里代理行省事務,並在河南一帶設立行省。二十八年,因爲河南、江北地處要衝,且是新歸附的地區,宜在汴梁設省以加強控制,於是正式確定在汴梁設省,統轄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三年,最初設立江淮行省,治所在揚州。到了二十一年,因地理和地方事務的考量,遷治至杭州。二十二年,將江北的諸郡劃歸河南行省,改稱江浙行省,共統轄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四年設立。十五年,與福建行省合併。十七年,江西行省重新設立於龍興府,而福建行省自成一省,治所在泉州。二十二年,福建行省併入江西行省。二十三年,福建再次併入江浙行省。本省共統轄十八路。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顏南征南宋,於襄陽設立行中書省,後又分兵在鄂州設省,稱爲荊湖等路行中書省。十三年,攻下潭州後,便把省治設在潭州。十八年,又遷治至鄂州,共統轄三十路、三府。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
中統元年,任命商挺負責秦、蜀等地的四川行省事務。三年,改設陝西四川行中書省,治所設在京兆(今西安)。至元三年,移治到利州。十七年,又回到京兆。十八年,將四川分出,設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重新合併爲陝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設立行樞密院。此省所轄地區僅爲陝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
最初,四川地區歸屬陝西行省管轄。至元十八年,從陝西行省分出設立四川行省,設於成都,共統轄九路、五府。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四年設立,治所在遼陽路,共統轄七路、一府。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
中統二年,在中興(今甘肅張掖)設立行省,至元十年被撤銷。十八年重新設立,二十二年再次被撤銷,改爲宣慰司。二十三年,將省府遷至甘州(今張掖),設立甘肅行省。三十一年,又分設寧夏一地的行省,後又將其併入甘肅。治所在甘州路,共統轄七路、二州。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
元朝初年,太祖定都於哈拉和林以西,故將該城命名爲“和林”,並設立元昌路。中統元年,世祖遷都中興(今蘭州),設立宣慰司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改爲“和林等處行中書省”,設右丞相、左丞相各一人。至大四年,取消右丞相職位。皇慶元年,改名爲“嶺北等處行中書省”,官員設置與之前相同,治所在和寧路(今蒙古境內),統轄北部邊疆地區。
雲南等處行中書省
此地原爲古南詔國。初期,世祖征討後將其納入版圖,曾封宗室王爲王鎮守。至元十一年,才正式設立行省,治所在中慶路(今昆明),共統轄三十七路、五府。
徵東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年,爲征討日本,命令高麗王設立行省,負責軍事事務。軍隊回國後,行省被撤銷。大德三年,再次設立行省,實行中國製度管理。後來高麗王上奏稱此法不適宜,朝廷下令撤銷行省,允許其按本國風俗治理。至治元年,又重新設立行省,由高麗王兼任丞相,可自行任免下屬官員,治所在瀋陽,統轄二府、一司、五道。
各行省所屬下屬機構與官員設置
- 檢校所:設檢校一人(從七品),書吏兩人
- 照磨所:設照磨一人(正八品)
- 架閣庫:設管勾一人(正八品)
- 理問所:設理問二人(正四品),副理問二人(從五品),知事一人,提控案牘一人
- 都鎮撫司:設都鎮撫一人,副都鎮撫一人
宣慰司
負責掌管軍民事務,分設若干道,統轄地方郡縣。行省下達政令至地方,地方有請求則上報至省。若地處邊疆戰地,可兼設都元帥府;次一級則僅設元帥府。在遙遠邊疆,還設有招討、安撫、宣撫等使,其品級和人數各不相同。
- 宣慰使司:品級爲從二品,每司設宣慰使三人(從二品),同知一人(從三品),副使一人(正四品),經歷一人(從六品),都事一人(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人(正九品)。共設六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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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西道、河東山西道、淮東道、浙東道、荊湖北道、湖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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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品級從二品,設宣慰使三人,同知二人,副使二人,經歷二人,知事二人,照磨兼架閣管勾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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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道、大理金齒等處、蒙慶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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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二府(指地方府級單位):設官與上同,但蒙慶一府設宣慰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一人,經歷、都事各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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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兩江道、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順元等處、察罕腦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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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五府,宣慰使都元帥三人,副都元帥、僉都元帥各二人,官員設置與上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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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慰使兼管軍萬戶府:每府設宣慰使三人,同知、副使各一人,經歷一人,都事二人,照磨兼管勾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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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轄地區包括曲靖、羅羅斯、臨安廣西道元江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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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元帥府:設都元帥二人,副元帥二人,經歷、知事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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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北庭、曲先塔林、蒙古軍、徵東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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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帥府:品級爲正三品,設達魯花赤一人(監官)、元帥一人,經歷、知事各一人。
- 所轄地區包括李店文州、帖城河裏洋脫、朵甘思、常陽、岷州、積石州、洮州路、脫思馬路、十八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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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李店文州額外增設同知、副元帥各一人;其餘八府隸屬於土蕃宣慰司,官員設置與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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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撫司:品級爲正三品,每司設達魯花赤一人,宣撫一人,同知、副使各二人,僉事一人,計議、經歷、知事各一人,提控案牘兼架閣一人。部分地方根據實際情勢略有增減,具體詳見後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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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南西道、麗江路、順元等處、播州、思州、斜南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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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撫司:品級正三品,每司設達魯花赤一人,安撫使一人,同知、副使、僉事各一人,經歷、知事各一人。部分地方設置有差異,具體見後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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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壁洞、永順等處、散毛洞、羅番遏蠻軍、程番武盛軍、金石番太平軍、臥龍番南寧州、小龍番靜蠻軍、大龍番應天府、洪番永盛軍、方番河中府、蘆番靜海軍、新添葛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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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討司:品級正三品,設達魯花赤一人,招討使一人,經歷一人。
- 土番地區(如剌馬剛等處、天全等):設有類似機構,具體設置根據各地情況略有調整。
(說明:此文本雖出自《元史》,但原文並非“四書五經”中的內容,而是《元史》中關於元朝地方行政制度的記載,屬於史書範疇,不屬於“四書五經”。可能用戶存在概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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