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二
制樂始末
太祖初年,以河西高智耀言,徵用西夏舊樂。太宗十年十一月,宣聖五十一代孫衍聖公元措來朝,言於帝曰:“今禮樂散失,燕京、南京等處,亡金太常故臣及禮冊、樂器多存者,乞降旨收錄。”於是降旨,令各處管民官,如有亡金知禮樂舊人,可並其家屬徙赴東平,令元措領之,於本路稅課所給其食。十一年,元措奉旨至燕京,得金掌樂許政、掌禮王節及樂工翟剛等九十二人。十二年夏四月,始命制登歌樂,肄習於曲阜宣聖廟。十六年,太常用許政所舉大樂令苗蘭詣東平,指授工人,造琴十張,一弦、三絃、五絃、七絃、九弦者各二。
憲宗二年三月五日,命東平萬戶嚴忠濟立局,制冠冕、法服、鐘磬、筍虡、儀物肄習。五月十三日,召太常禮樂人赴日月山。八月七日,學士魏祥卿、徐世隆,郎中姚樞等,以樂工李明昌、許政、吳德、段楫、寇忠、杜延年、趙德等五十餘人,見於行宮。帝問製作禮樂之始,世隆對曰:“堯、舜之世,禮樂興焉。”時明昌等各執鍾、磬、笛、簫、篪、壎、巢笙,於帝前奏之,曲終,複合奏之,凡三終。十一日,始用登歌樂祀昊天上帝於日月山。祭畢,命驛送樂工還東平。
三年,時世祖居潛邸,命勾當東平府公事宋周臣兼領大樂禮官、樂工人等,常令肄習,仍令萬戶嚴忠濟依已降旨存恤。六年夏五月,世祖以潛邸次灤州,下教命嚴忠濟督宋周臣以所得禮樂舊人肄習,宜如故事勉行之,毋忽。冬十有一月,敕樂工老不堪任事者,以子孫代之,不足者,以他戶補之。
中統元年春正月,命宣撫廉希憲等,召太常禮樂人至燕京。夏六月,命許唐臣等制樂器、公服、法服,秋七月七日,工畢。十一日,用新制雅樂,享祖宗於中書省。禮畢,賜預祭官及禮樂人百四十九人鈔有差。八月,命太常禮樂人復還東平。二年秋九月,敕太常少卿王鏞領東平樂工,常加督視肄習,以備朝廷之用。
五年,太常寺言:“自古帝王功成作樂,樂各有名,盛德形容,於是乎在。伏睹皇上踐阼以來,留心至治,聲名文物,思復承平之舊,首敕有司,修完登歌、宮縣、八佾樂舞,以備郊廟之用。若稽古典,宜有徽稱。謹案歷代樂名,黃帝曰《咸池》、《龍門》、《大卷》、少昊《大淵》,顓頊《六莖》,高辛《五英》,唐堯《大咸》、《大章》,虞舜《大韶》,夏禹《大夏》,商湯《大濩》,周武《大武》。降及近代,鹹有厥名,宋總名曰《大晟》,金總名曰《大和》。今採輿議,權以數名,伏乞詳定。曰《大成》,按《尚書》‘簫韶九成,鳳凰來儀’。《樂記》曰‘王者功成作樂’,《詩》雲‘展也大成’。曰《大明》,按《白虎通》言‘如唐堯之德,能大明天人之道’。曰《大順》,《易》曰‘天之所助者順’,又曰‘順乎天而應乎人’。曰《大同》,《樂記》曰‘樂者爲同,禮者爲異’。《禮運》曰‘大道之行也,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是之謂大同’。曰《大豫》,《易》曰‘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中書省遂定名曰《大成之樂》,乃上表稱賀。表曰:“離日中天,已睹文明之化;豫雷出地,又聞正大之音。神人以和,祖考來格。欽惟皇帝陛下,潤色洪業,遊意太平,爰從龍邸之潛,久敬鳳儀之奏。及登寶位,申命鼎司,謂雖陳堂上之登歌,而尚闕庭前之佾舞。方嚴禋祀,當備聲容。屬天語之一宣,乃春官之畢會。臣等素無學術,徒有汗顏。聿求舊署之師工,仍討累朝之典故。按圖索器,永言和聲,較鐘律於積黍之中,續琴調於絕弦之後。金而模,石而琢,虡斯豎,筍斯橫,合八音而克諧,閱三歲而始就。列文武兩階之幹羽,象帝王四面之宮庭,一洗哇淫之聲,可謂盛大之舉。既完雅器,未錫嘉名。蓋聞軒、昊以來,俱有《鹹》、《雲》之號,《莖》、《英》、《章》、《韶》以象德,《夏》、《濩》、《武》、《勺》以表功。洪惟國朝,誕受天命,地大物巨,人和歲豐。宜符古記之文,稱曰《大成之樂》。漢庭聚議,作章敢望於一夔;舜殿鳴弦,率舞願觀於百獸。”
至元元年冬十有一月,括金樂器散在寺觀民家者。先是,括到燕京鍾、磬等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下翟剛辨驗給價。至是,大興府又以所括鍾、磬樂器十事來進。太常因言:“亡金散失樂器,若止於燕京拘括,似爲未盡,合於各路各觀民家括之,庶省鑄造。”於是奏檄各道宣慰司,括到鍾三百六十有七,磬十有七,錞一,送於太常。又中都、宣德、平灤、順天、河東、真定、西京、大名、濟南、北京、東平等處,括到大小鐘、磬五百六十有九,其完者,景鍾二,鎛鍾十六,大聲鍾十,中聲鍾一,小聲鍾二十有七,編鐘百五十有五,編磬七;其不完者,景鍾四,鎛鍾二十有三,大聲鍾十有三,中聲鍾一,小聲鍾四十有五,編鐘二百五十有一,編磬十有四。
三年,初用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於太廟。先是,東平萬戶嚴忠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工已完,宮縣樂、文武二舞未備,凡用人四百一十二,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合用樂器,官爲置備。”制可,命中書省臣議行。於是中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於興禪寺置局,委官楊天祐、太祝郭敏董其事,大樂正翟剛辨驗音律,充收受樂器官。丞相耶律鑄又言:“今制宮縣大樂,內編磬十有二虡,宜於諸處選石材爲之。”太常寺以新撥宮縣樂工、文武二舞四百一十二人,未習其藝,遣大樂令許政往東平教之。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製造。”中書禮部移準太常博士,議定製度,下所屬製造。宮縣樂器既成,大樂署郭敏開坐名數以上:編鐘、磬三十有六虡,樹鼓四,晉鼓一,路鼓二,鼗鼓二,相鼓二,雅鼓二,柷一,敔一,笙二十有七,壎八,篪、簫、籥、笛各十,琴二十有七,瑟十有四,單鐸、雙鐸、鐃、錞、鉦、麾、旌、纛各二,補鑄編鐘百九十有二,靈壁石磬如其數。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樂器鹹備,請徵東平樂工,赴京師肄習,以俟享廟。”制可。秋七月,新樂服成,樂工至自東平,敕翰林院定撰八室樂章,大樂署編運舞節,俾肄習之。
冬十有一月,有事於太廟,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鹹備。其迎送神曲曰《來成之曲》,烈祖曰《開成之曲》,太祖曰《武成之曲》,太宗曰《文成之曲》,皇伯考朮赤曰《弼成之曲》,皇伯考察合帶曰《協成之曲》,睿宗曰《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曲》,憲宗曰《威成之曲》。初獻、升降曰《肅成之曲》,司徒奉俎曰《嘉成之曲》,文舞退、武舞進曰《和成之曲》,亞終獻、酌獻曰《順成之曲》,徹豆曰《豐成之曲》。文舞曰《武定文綏之舞》,武舞曰《內平外成之舞》。第一成象滅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詔,六成臣高麗、服交趾。
十有二月,籍近畿儒戶三百八十四人爲樂工。先是,召用東平樂工凡四百一十二人。中書以東平地遠,惟留其戶九十有二,餘盡遣還,復入民籍。
十一年秋八月,制內庭曲舞。中書以上皇帝冊寶,下太常太樂署編運無射宮《大寧》等曲,及上壽曲譜。
十三年,以近畿樂戶多逃亡,僅得四十有二,復徵用東平樂工。十六年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於思召太常樂工。是月十一日,大樂令完顏椿等以樂工見於香閣,文郎魏英舞迎神黃鐘宮曲,武郎安仁舞亞獻無射宮曲。十八年冬十月,昭睿順聖皇后將祔廟,制昭睿順聖皇后室曲舞。
十九年,王積翁奏請徵亡宋雅樂器至京師,置於八作司。二十一年,大樂署言“宜付本署收掌”,中書命八作司與之。鎛鍾二十有七,編鐘七百二十有三,持磬二十有二,編磬二十有八,鐃六,單鐸、雙鐸各五,鉦、錞各八。二十二年冬閏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於思奏:“大樂見用石磬,聲律不協。稽諸古典,磬石莫善於泗濱,女直未嘗得此。今泗在封疆之內,宜取其石以制磬。”從之。選審聽音律大樂正趙榮祖及識辨磬材石工牛全,詣泗州採之,得磬璞九十,制編磬二百三十。命大樂令陳革等料簡,應律者百有五。二十三年,忽都於思又奏:“太廟樂器,編鐘、笙匏,歲久就壞,音律不協。”遂補鑄編鐘八十有一,合律者五十,造笙匏三十有四。二十九年四月,太常太卿香山請採石增制編磬,遣孔鑄馳驛往泗州,得磬璞五十八,制磬九十。大樂令毛莊等審聽之,得應律磬五十有八,於是編磬始備。
三十年夏六月,初立社稷,命大樂許德良運制曲譜,翰林國史院撰樂章,其降送神曰《鎮寧之曲》,初獻、盥洗、升壇、降壇、望瘞位皆《肅寧之曲》,正配位奠玉幣曰《億寧之曲》,司徒奉俎徹豆曰《豐寧之曲》,正配位酌獻曰《保寧之曲》,亞終獻曰《咸寧之曲》。三十一年,世祖、裕宗祔廟,命大樂署編運曲譜舞節,翰林定撰樂章。世祖室曰《混成之曲》,裕宗室曰《昭成之曲》。
成宗大德九年,新建郊壇既成,命大樂署編運曲譜舞節,翰林撰樂章。十一月二十八日,祀圜丘用之。其迎送神曰《天成之曲》,初獻奠玉幣曰《欽成之曲》,酌獻曰《明成之曲》,登降曰《隆成之曲》,亞終酌獻曰《和成之曲》,奉饌徹豆曰《寧成之曲》,望燎如登降,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十年,命江浙行省製造宣聖廟樂器,以宋舊樂工施德仲審較應律,運至京師。秋八月,用於廟祀宣聖。先令翰林新撰樂章,命樂工習之,降送神曰《凝安之曲》,初獻、盥洗、升殿、降殿、望瘞皆《同安之曲》,奠幣曰《明安之曲》,奉俎曰《豐安之曲》,酌獻曰《成安之曲》,亞終獻曰《文安之曲》,徹豆曰《娛安之曲》。蓋舊曲也,新樂章不果用。
十一年,武宗即位,祭告天地,命大樂署編運皇地祗酌獻大呂宮一曲及舞節,翰林撰樂章。九月,順宗、成宗二室祔廟,下大樂署編運曲譜舞節,翰林撰樂章,順宗室曰《慶成之曲》,成宗室曰《守成之曲》。
至大二年,親享太廟。皇帝入門奏《順成之曲》,盥洗、升殿用至元中初獻升降《肅成之曲》,亦曰《順成之曲》,出入小次奏《昌寧之曲》,迎神用至元中《來成之曲》,改曰《思成》,初獻、攝太尉盥洗、升殿奏《肅寧之曲》,酌獻太祖室仍用舊曲,改名《開成》,睿宗室仍用舊曲,改名《武成》,皇帝飲福、登歌奏《釐成之曲》,文舞退、武舞進仍用舊曲,改名《肅寧》,亞終獻、酌獻仍用舊曲,改名《肅寧》,徹豆曰《豐寧之曲》,送神曰《保成之曲》,皇帝出廟廷亦曰《昌寧之曲》。
冬十有二月,始制先農樂章,以太常登歌樂祀之。先是,有命祀先農以登歌樂,如祭社稷之制。大樂署言“《禮》祀先農如社”,遂錄祭社林鐘宮《鎮寧》等曲以上,蓋金曲也。三年冬十月,置曲阜宣聖廟登歌樂。初,宣聖五十四代孫左三部照磨思逮言:“闕里宣聖祖廟,釋奠行禮久闕,祭服登歌之樂,未蒙寵賜。如蒙移諮江浙行省,於各處贍學祭餘子粒內,製造登歌樂器及祭服,以備祭祀,庶盡事神之禮。”中書允其請,移文江浙製造。至是,樂器成,運赴闕里用之。十有一月,敕以二十三日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南郊,配以太祖,令大樂署運制配位及親祀曲譜舞節,翰林撰樂章。皇帝出入中壝黃鐘宮曲二,盥洗黃鐘宮曲一,升殿登歌大呂宮曲一,酌獻黃鐘宮曲一,飲福登歌大呂宮曲一,出入小次黃鐘宮曲一。四年夏六月,武宗祔廟,命樂正謝世寧等編曲譜舞節,翰林侍講學士張士觀撰樂章,曲名《威成之曲》。
仁宗皇慶二年秋九月,用登歌樂祀太上皇於真定玉華宮。自是歲用之,至延祐七年春三月奏罷。延祐五年,命各路府宣聖廟罷雅樂,選擇習古樂師教肄生徒,以供春秋祭祀。六年秋八月,議置三皇廟樂,不果行。七年,仁宗祔廟,命樂正劉瓊等編運酌獻樂譜舞節,翰林撰樂章,曲名曰《歆成之曲》。
英宗至治二年冬十月,用登歌樂於太廟。是月,英宗祔廟,下大樂署編運樂譜舞節,翰林撰樂章,曲曰《獻成之曲》。文宗天曆二年春三月,明宗祔廟,下大樂署編運樂譜舞節,翰林定撰樂章,曲曰《永成之曲》。
登歌樂器
金部
編鐘一虡,鍾十有六,範金爲之。筍虡皆雕繪樹羽,塗金雙鳳五,中列博山,崇牙十有六,縣以紅絨組。虡趺青龍籍地,以綠油臥梯二,加兩跗焉。筍兩端金螭首,銜鍮石璧翣,五色銷金流蘇,絛以紅絨維之。鐵杙者四,所以備欹側。在太室以礙地甓,因易以石麟。虡額識以金飾篆字。擊鐘者以茱萸木爲之,合竹爲柄。凡鍾,未奏,覆以黃羅;雨,覆以油絹。磬亦然。元初,鍾用宋、金舊器,其識曰“大晟”、“大和”、“景定”者是也。後增制,兼用之。
石部
編磬一虡,磬十有六,石爲之。縣以紅絨紃,虡跗狻猊。拊磬者,以牛角爲之。餘筍虡、崇牙、樹羽、璧翣、流蘇之制,並與鍾同。元初,磬亦用宋、金舊器。至元中,始採泗濱靈壁石爲之。
絲部
琴十,一弦、三絃、五絃、七絃、九弦者各二。斫桐爲面,梓爲底,冰弦,木軫,漆質,金徽,長三尺九寸。首闊五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闊四寸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俱以黃綺夾囊貯之。琴卓髹以綠。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梓木,面施采色,兩端繪錦,長七尺。首闊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闊尺有一寸七分,通足中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朱絲爲弦,凡二十有五,各設柱,兩頭有孔,疏通相連,以黃綺夾囊貯之。架四,髹以綠,金飾鳳首八。
竹部
簫二,編竹爲之,每架十有六管,闊尺有六分。黑槍金鸞鳳爲飾,鍮石釘鉸。以黃絨紃維於人項,左右復垂紅絨絛結。架以木爲之,高尺有二寸,亦號排簫,韜以黃囊。
笛一,斷竹爲之,長尺有四寸,七孔,亦號長笛。纏以朱絲,垂以紅絨絛結,韜以黃囊。
籥二,制如笛,三孔。纏以朱絲,垂以紅絨絛結,韜以黃囊。
篪二,髹色如桐葉,七孔。纏以朱絲,垂以紅絨絛結,韜以黃囊。
匏部
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匏一,皆以斑竹爲之。玄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參差如鳥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十三簧者曰閏餘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星匏,皆韜以黃囊。
土部
壎二,陶土爲之,圍五寸半,長三寸四分,形如稱錘,六孔,上一,前二,後三,韜以黃囊。
革部
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實以糠,外髹以朱,繪以綠雲,系以青絨絛。兩手用之,或搏或拊,以節登歌之樂。
木部
柷一,以桐木爲之,狀如方桶,繪山於上,髹以粉,旁爲圓孔,納椎於中。椎以杞木爲之,撞之以作樂。
敔一,制以桐木,狀如伏虎,彩繪爲飾,背有二十七鉏鋙刻,下承以盤。用竹長二尺四寸,破爲十莖,其名曰籈,櫟其背以止樂。
宮縣樂器
金部
鎛鍾十有二虡,虡一鍾,制視編鐘而大,依十二辰位特縣之,亦號辰鍾。筍虡朱髹、塗金,彩繪飛龍,跗東青龍,西白虎,南赤豸,北玄麟,素羅五色流蘇。餘制並與編鐘同。
編鐘十有二虡,虡十有六鍾,制見《登歌》。
石部
編磬十有六虡,虡十有二磬,制見《登歌》。筍虡與鎛鍾同。
絲部
琴二十有七,一弦者三,三絃、五絃、七絃、九弦者各六。
瑟十有二。
竹部
簫十,籥十,篪十,笛十。
匏部
巢笙十。
竽十,竹爲之。與巢笙皆十九簧,惟指法各異。
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匏一。
土部
壎八。
革部
晉鼓一,長六尺六寸,面徑四尺,圍丈有二尺,穹隆者居鼓面三之一,穹徑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一,面繪雲龍爲飾,其皋陶以朱髹之,下承以彩繪趺座,並鼓高丈餘。在郊祀者,鞔以馬革。
樹鼓四,每樹三鼓。其制高六尺六寸,中植以柱,曰建鼓。柱末爲翔鷺,下施小圓輪。又爲重鬥,方蓋,並繚以彩繪。四角有竿,各垂璧翣流蘇,下以青狻猊四爲趺。建旁挾二小鼓,曰鞞、曰應,樹樂縣之四隅。踏牀、鼓桴,並髹以朱。
雷鼓二,制如鼓而小,鞔以馬革,持其柄播之,旁耳自擊,郊祀用之。
雷鼗二,亦以馬革鞔之,爲大小鼓三,交午貫之以柄,郊祀用之。
路鼓二,制如雷鼓,惟非馬革,祀宗廟用之。
路鼗二,其製爲大小二鼓,午貫之,旁各有耳,以柄搖之,耳往還自擊,不以馬革,祀宗廟用之。
木部
柷一,敔一。
節樂之器
麾一,制以絳繒,長七尺,畫升龍於上,以塗金龍首朱槓縣之。樂長執之,舉以作樂,偃以止樂。
照燭二,以長竿置絳羅籠於其末,然燭於中。夜暗,麾遠難辨,樂正執之,舉以作樂,偃以止樂。
文舞器
纛二,制若旌幢,高七尺,槓首刻象牛首,下施朱繒蓋爲三重,以導文舞。
籥六十有四,木爲之。象籥之制,舞人所執。
翟六十有四,木柄,端刻龍首,飾以雉羽,綴以流蘇,舞人所執。
武舞器
旌二,制如纛,槓首棲以鳳,以導武舞。
幹六十有四,木爲之,加以彩繪,舞人所執。
戚六十有四,制若劍然,舞人所執。
金錞二,範銅爲之,中虛,鼻象狻猊,木方趺。二人舉錞,築於趺上。
金鉦二,制如銅盤,縣而擊之,以節樂。
金鐃二,制如火斗,有柄,以銅爲匡,疏其上如鈴,中有丸。執其柄而搖之,其聲鐃鐃然,用以止鼓。
單鐸、雙鐸各二,制如小鐘,上有柄,以金爲舌,用以振武舞。兩鐸通一柄者,號曰雙鐸。
雅鼓二,制如漆筒,鞔以羊革,旁有兩紐。工人持之,築地以節舞。
相鼓二,制如搏拊,以韋爲表,實之以糠。拊其兩端,以相樂舞節。
鼗鼓二。
舞表
表四,木杆,鑿方石樹之,用以識舞人之兆綴。
元朝初期,因爲河西地區的高智耀提出建議,元朝決定採用西夏原有的音樂制度。太宗十年十一月,孔子的第五十一代嫡系後裔、衍聖公元措來朝見皇帝,向皇帝進言說:“現在的禮儀和音樂已經散失,燕京、南京等地還有一些亡金時期的太常官員、禮冊和樂器,懇請皇帝下令收集中整理。”於是,朝廷下旨,命令各地主管百姓事務的官員,如果發現亡金時期精通禮樂的老者,可以將他們連同家人一起遷到東平,由元措負責帶領,由當地稅課機構提供生活費用。到了元朝十一年,元措奉命前往燕京,成功尋獲了金代掌管音樂的許政、掌管禮儀的王節以及樂工翟剛等九十二人。到了十二年夏季四月,朝廷首次下令制定“登歌”音樂(即在廟宇中用於祭祀的樂曲),並開始在曲阜的孔子廟中練習演奏。到了十六年,太祖命令許政推薦的大樂令苗蘭前往東平,指導工匠,製作了十張不同弦數的琴,分別是單絃、三絃、五絃、七絃、九弦,每種各兩把。
憲宗二年三月初五,皇帝下令在東平設立樂局,專門製作冠冕、禮服、鐘磬、懸掛樂器的架和祭祀用的各種器物,並進行演練。五月十三日,召見了太常禮樂系統的官員到日月山行宮。八月七日,學士魏祥卿、徐世隆,郎中姚樞等,與樂工李明昌、許政、吳德、段楫、寇忠、杜延年、趙德等五十多人在行宮見面。皇帝詢問制定禮樂的起源,徐世隆回答:“堯舜時代,禮儀和音樂就已經開始興盛了。”當時,李明昌等人分別手持鍾、磬、笛、簫、篪、壎、巢笙等樂器,在皇帝面前演奏,曲終後又合奏一遍,共演奏了三次。十一日,首次使用登歌音樂在日月山祭祀昊天上帝。儀式結束後,皇帝下令將樂工們派送回東平。
三年時,世祖還處在潛邸時期,命令主管東平府事務的宋周臣,同時兼任大樂和禮樂官員,負責常年的樂舞訓練,並且命令東平萬戶嚴忠濟照章撫卹這些樂工。到了第六年夏季五月,世祖在灤州時,下達命令,要求嚴忠濟和宋周臣繼續帶領禮樂舊人進行練習,要像以前一樣認真執行。冬季十一月,皇帝下令,對於年齡太大、無法勝任的樂工,可由其子孫代替;人數不足的,再從其他家庭中補充。
中統元年春天正月,朝廷命令宣撫使廉希憲等人,把太常禮樂系統的人員召集到燕京。同年夏季六月,命令許唐臣等人制作樂器、公服和禮服,到了秋七月七日,製作完成。十一日,朝廷首次使用新制定的雅樂在中書省祭祀祖先。儀式結束後,賞賜參與祭祀的官員及樂工共一百四十九人,根據貢獻授予不等的鈔幣。八月,朝廷命令太常禮樂人員返回東平。到了第二年秋天九月,皇帝下令太常少卿王鏞負責領導東平的樂工,持續監督和督促他們練習,以備朝廷正式使用。
五年,太常寺建議:“自古以來,帝王功成之後會創作音樂,每種音樂都有特定的名稱,用以體現其德行與功績。我們觀察到當今皇帝即位以來,十分重視治理,致力於恢復國家太平的文化氣象,因此首先下令修繕登歌、宮縣等樂制和八佾舞,以作爲郊廟祭祀之用。根據歷史傳統,音樂應有正式稱號。查閱歷代音樂名號,黃帝有《咸池》《龍門》《大卷》,少昊有《大淵》,顓頊有《六莖》,高辛有《五英》,唐堯有《大咸》《大章》,虞舜有《大韶》,夏禹有《大夏》,商湯有《大濩》,周武王有《大武》。到了宋代,統稱《大晟》;金朝則統稱《大和》。如今我們參考各方面的意見,暫定五個名稱:《大成》——出自《尚書》‘簫韶九成,鳳凰來儀’,《樂記》說‘王者功成則作樂’,《詩經》有‘展也大成’;《大明》——出自《白虎通》‘如唐堯之德,能大明天人之道’;《大順》——出自《易經》‘天之所助者順’‘順乎天而應乎人’;《大同》——出自《樂記》‘樂者爲同,禮者爲異’,《禮運》說‘大道之行也,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是之謂大同’;《大豫》——出自《易經》‘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象辭》說‘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中書省最終定名爲《大成之樂》,並向朝廷上表祝賀。上表說:“太陽高懸中天,已可見文明之風;雷聲從地下爆發,又聽到正大莊嚴的樂音。天地和諧,祖先之靈降臨。敬仰陛下,修整國家大業,在潛邸時就已恭敬聆聽音樂之妙。登基之後,下令禮部,雖有廳堂中的登歌,但仍缺少庭院前的八佾舞。如今祭祀莊嚴,必須配以莊重的音樂表現。皇帝下令,禮官集會,禮樂事務完成。我們雖無深厚學識,但爲此汗顏。於是求得舊時禮樂師,追查歷代禮制,按圖索器,反覆研討音律,通過黍米校準,繼承已失的琴調。用金屬鑄造,用石頭雕刻,豎起鐘磬架,橫置磬架,八種樂器協調和諧,經過三年時間才完成。列出了文武兩階的幹羽,模擬帝王四面的宮廷建築,徹底杜絕了浮豔淫俗之聲,可謂盛大之舉。樂器齊全之後,還缺乏正式名稱。古代帝王皆有《鹹》《雲》之名,《莖》《英》《章》《韶》象徵德行,《夏》《濩》《武》《勺》表現功業。如今我國承天受命,疆土遼闊,天下安定,人民富足,理應遵循古制,將其命名爲《大成之樂》。漢代朝廷集體議定,尚且不敢期望一夔之才;舜時音樂響起,人們願觀看百獸起舞。”
至元元年冬季十一月,朝廷下令在全國各寺觀和百姓家中收繳散落的金代樂器。起初,在燕京收繳鍾、磬等器物共三百九十九件,由翟剛負責鑑定並支付相應報酬。此後,大興府又進獻了十件鐘磬類樂器。太常寺上奏說:“亡金時期的樂器,如果只在燕京收繳,還嫌不夠,應該在全國各地的寺院和百姓家中繼續搜查,這樣才省得重新鑄造。”於是下文命令各道宣慰司,彙總收繳的鐘磬等器物:共收鍾三百六十七件,磬十七件,朝廷決定全部採用。
登歌樂器:
金制部分:
每架編鐘一組,共十六個鍾,是用金屬鑄造的。鍾架(筍虡)雕刻有鳥羽,塗金,中央裝飾博山形圖案,有十六個高聳的邊飾,用紅色絲繩懸掛。鍾架底部以青龍爲紋飾,鋪在地面上,加上兩根綠色油塗的樓梯,架上還附有兩個底座。鍾架兩端有金制螭龍頭,銜着鍮石璧,飾有五彩銷金流蘇,用紅色絲繩繫住。四個鐵釘用來防止樂器傾斜不穩。在太室(主殿)位置,由於地面爲磚石,就改用石制的麒麟作爲底座。鍾架頂端刻有金漆篆體銘文。演奏時,敲鐘者用茱萸木製作的木槌,用竹子做柄。
所有鍾和磬在未演奏前,都要用黃羅布覆蓋;下雨天則用油布覆蓋。
石制部分:
每架編磬一組,共十六個,用石頭製成。用紅色絲繩懸掛,鍾架底座雕刻狻猊圖案。敲磬者使用牛角製作。其他如筍虡、崇牙、樹羽、璧翣、流蘇等配置,與鍾制相同。元朝初年時,也使用了宋、金時期的舊樂器,銘文上標有“大晟”“大和”“景定”等字樣。後來朝廷擴充,開始製作新器,也加入舊器使用。
絲制部分:
製作了十把琴,分別爲單絃、三絃、五絃、七絃、九弦各兩把。琴面用桐木製成,底板用梓木,弦爲冰絲,用木製弦鈕,表面塗漆,刻有金制徽釘,全長三尺九寸。琴首寬五寸二分,通高(從首到足)中高二寸七分,兩側各高二寸;琴尾寬四寸一分,通高二寸,兩側各高一寸五分。全部用黃色絲織物夾層包裹,琴座塗綠色。
四把瑟,底面和麪板均用梓木,面板塗色,兩端繪有錦緞,長七尺。首寬一尺一寸九分,通高四寸,兩側各高三寸;尾寬一尺一寸七分,通高五寸,兩側各高三寸五分。用朱絲絃,共二十五根,各設有弦柱,兩端有孔,相互連接,用黃色絲布夾層包裹。架四,漆成綠色,裝飾有八隻鳳凰頭。
竹製部分:
兩架簫,用竹子編成,每架十六管,寬一尺六分,黑色槍桿上雕有金制鸞鳥鳳凰,用鍮石釘固定。用黃色絲繩繫於頸部,左右兩側垂有紅色絲帶打結。架體爲木製,高一尺二寸,也稱“排簫”,包裹黃色布囊。
一把笛,用竹子斷裂製成,長一尺四寸,有七孔,也叫“長笛”。纏以紅絲,垂有紅絲帶打結,包裹黃色布囊。
兩枚籥,形如笛,有三孔,纏紅絲,垂紅繩,包裹黃囊。
兩枚篪,外觀如桐葉,七孔,纏紅絲,垂紅繩,包裹黃囊。
匏制部分:
四種巢笙、四種和笙、一種七星匏、一種九曜匏、一種閏餘匏,均用斑竹製成。底部漆成黑色,內部放置管子和匏,管端設有簧片,如鳥翼展開。大者稱巢笙,次者稱和笙,每種管子十九根,簧片數量相同。十三簧的稱爲閏餘匏,九簧的稱爲九曜匏,七簧的稱爲七星匏,均用黃布包裹。
土製部分:
兩枚壎,用陶土製作,直徑五寸半,長三寸四分,形狀如稱錘,有六個孔,上孔、前二孔、後三孔,用黃布包裹。
革制部分:
兩把搏拊,形狀如鼓但較小,內部實心填糠,外層漆成紅色,繪有綠色雲紋,繫有青色絲帶。演奏時一手拍、一手撫,用來節制登歌音樂的節奏。
木製部分:
一隻柷,用桐木製成,形狀如方桶,頂部繪山,漆成白色,兩側開有圓形小孔,內嵌木槌。木槌用杞木製成,撞擊以開始樂曲。
一隻敔,用桐木製,外形似伏虎,彩繪裝飾,背部有二十七個金屬小尖刻,底部有托盤。用竹子長二尺四寸,劈成十段,稱爲“籈”,背對背放置以阻止音樂繼續。
宮縣樂器:
金制部分:
十二架鎛鍾,每架一鍾,比編鐘更大,按照十二地支方位單獨懸掛,也稱“辰鍾”。鍾架爲朱漆,塗金,彩色描繪飛龍圖案,底座東爲青龍、西爲白虎、南爲赤豸、北爲玄麟,用五彩流蘇裝飾。其餘部分與編鐘相同。
十二架編鐘,每架十六個鍾,製作與登歌樂器相同。
石制部分:
十六架編磬,每架十二個磬,與登歌部分相同。鍾架與鎛鍾一致。
絲制部分:
二十七把琴,其中單絃三把,三絃、五絃、七絃、九弦各六把。
十二把瑟。
竹製部分:
十支簫,十支籥,十支篪,十支笛。
匏制部分:
十支巢笙。
十支竽,用竹製作,與巢笙都是十九簧,僅演奏方法不同。
一柄七星匏,一柄九曜匏,一柄閏餘匏。
土製部分:
八隻壎。
革制部分:
一架晉鼓,長六尺六寸,鼓面直徑四尺,周長一丈二尺,鼓面呈穹隆狀佔三分之一,直徑六尺六寸三分之一,鼓面繪有云龍圖案,以朱漆覆蓋,下部有彩繪底座,鼓高一丈多。用於郊祀時,用馬革蒙鼓面。
四架樹鼓,每架三鼓。高六尺六寸,中間立有柱子,稱爲“建鼓”,柱頭爲飛鷺造型,底部有小圓輪,又設有一個方蓋,用彩繪裝飾。四角懸掛有幡旗,下有四個青狻猊作爲底座。建鼓兩側各掛小鼓,稱“鞞”和“應”,懸掛於四角。踏板和鼓槌都漆爲紅色。
兩架雷鼓,較小,用馬革蒙面,手持柄可擊打,旁邊自擊,用於郊祀。
兩架雷鼗,用馬革蒙面,大小兩鼓交疊用柄連接,用於郊祀。
兩架路鼓,與雷鼓相似,但不用馬革,用於宗廟祭祀。
兩架路鼗,爲大小兩鼓交疊,附柄,兩側各有耳,搖動時自擊,不用馬革,用於宗廟祭祀。
木製部分:
一隻柷,一隻敔。
節樂用具:
一柄麾,用紅色絲綢製成,長七尺,畫有升龍圖案,頂部用金龍頭的鋁條懸掛。樂正手持此旗,舉起表示開始演奏,放下表示停止。
兩支照燭,用長杆架在紅色羅籠上,籠內燃燭。夜晚暗處,難以辨識,由樂正手持,舉起表示演奏,放下停止演奏。
文舞用具:
兩面纛,形狀如旌旗,高七尺,橫杆頂部雕有牛首,下部有三重紅色綢布,引導文舞隊伍。
六十四個籥,爲木製,舞者手持。
六十四個翟,木柄頂端雕有龍首,飾有雉雞羽毛和流蘇,舞者手持。
武舞用具:
兩面旌,形如纛,橫杆頂部爲鳳凰圖案,引導武舞。
六十四個幹,木製,有彩繪,舞者手持。
六十四個戚,形狀如劍,舞者手持。
兩件金錞,銅製,中空,龍頭形,底部爲木方底座,兩人舉着,放在底座上敲擊。
兩件金鉦,銅製圓盤,掛在架上敲擊,用於節制樂舞。
兩件金鐃,形如火斗,有手柄,銅製外框,上部有鈴鐺狀開口,中間有金屬丸,手搖時發出“鐃”聲,用於停止鼓聲。
單鐸、雙鐸各兩件,形如小鐘,頂部有手柄,金制舌片,用於振奮武舞。兩件鐸共用一根柄,稱爲“雙鐸”。
兩架雅鼓,用漆筒制,蒙以羊皮,兩側有把手,由工人持鼓踩地以節拍舞步。
兩架相鼓,形似搏拊,外皮用麻布,內填糠,拍打兩端以配合樂舞節奏。
兩架鼗鼓。
舞表:
四塊木製標杆,鑿方石立於場地,用來標記舞者的位置和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