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七·列传第六十五·孝友
《金史·列传第六十五·孝友》现代汉语翻译:
孝友,是人世间最高尚的行为,而这种品行本是人性中固有的。有儿子的人希望儿子孝顺,有弟弟的人希望弟弟友爱,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吗?作为一个儿子去孝顺父母,作为一个弟弟去友爱兄长,又岂不是人之本性的自然流露?用人们常有的情感去要求本性中的善良,结果却得不到满足的情况,是经常存在的。想要真正做到尽心尽力去行孝与友爱,又谈何容易呢?天地间生长五谷来供养人,五谷本身有其自然的规律,农夫也怀有耕种希望获得丰收的意愿——这难道不是一种自然的对应吗?然而在上古唐尧、虞舜之时,百姓仍会因饥荒而濒死,因为“农事不修”“百姓不亲、等级混乱”,就不得不任由贤人辅政,比如命后稷治农,命契理政。由此可见,顺应自然、成就事业并非必然,就像孝顺与友爱这样的美德,也并非人人能够轻易做到。因此,圣人才会特别强调“孝”和“友”在治国修身中的重要性。这也说明了,人若能尽己所能去践行孝道与友爱,就已超越了常人。
在金代,能够做到孝友的人并不多,但史书中记载的仍有不少感人至深的事迹:
首先是践行孝道与友爱的典范。他们或尽心奉养双亲,或关怀兄弟,或在艰难困苦中坚守道义,成为后世楷模。
其中,有这样一些人物:
有一位孝子,母亲年老,他常常亲自侍奉,无论风雨,从不懈怠。有位弟弟,兄长远行在外,他日夜守护,不离不弃,即使生活清苦,也不曾有过怨言。
还有几位人物,虽然生活清苦,却始终坚守道义、不屈不挠。比如某人家中遭遇变故,妻子被逼离开,他宁可忍受孤独,也不愿背叛内心的准则;某人弟弟因犯错而受罚,他宁愿自己受罚,也要替弟弟承担。这些事例都体现出孝友之德的真正力量。
在“孝”与“友”之外,还有许多体现道德高尚的隐士。他们不求名利,安贫乐道,远离官场,却能在生活中影响周围的人。
比如褚承亮,原本是北宋遗民,金代设科举考试,主考官出题要求考生批评宋徽宗、宋钦宗的过失,褚承亮看到此题,认为这是对前朝的不敬和对历史的歪曲,于是他直接长揖作别,拒绝作答。此举虽被视为“抗命”,却体现出他对道义的坚守。
杜时升,年岁渐长后隐居山林,不仕于官,却开创性地以“伊洛之学”(理学重要流派)教授后学,影响广泛,成为理学传播的先驱。
宋可,本是普通人家,姑母因战乱失去丈夫与孩子,临终时留下五十两银子相赠,他坚决推辞,说:“她曾因无子才接受这银子,如今有了儿子,这钱应当归她所有。”后来,姑母改嫁他人,他便设宴宴请乡邻,当众将银子归还,乡里因此敬重他为人正直。
在兵乱肆虐的岁月里,有人威胁要抓他的儿子作为要挟,他坚决不从,说:“我有子女,也是命中注定,岂能因一时之利,就放弃我一生所坚守的道义?”最终,他保持了清白,也以无子告终,但世人称其为“贤人”。
辛愿,年二十五才开始读书,勤奋刻苦,能背诵《尚书·伊训》《诗经·河广》等经典。他性格自由洒脱,不拘小节,衣着简陋,常与权贵同席饮酒,谈笑风生。他常说:“王侯将相,世人所羡慕,但若得之不以正道,就如同洗了身体却蹲在厕所里,这种人是无法与人谈论的,应当珍藏于心。”他曾因被诬陷而遭受严刑拷打,处境艰难,却依然在诗中抒发理想,留下数千首诗作。诗中说:“黄绮(指隐士)短暂地投奔汉朝,而巢父、许由终究不是唐王朝的臣子。”这正是真正的隐士之语。
王予可,三十岁左右大病后变得神志恍惚,开始作诗、说荒诞之语。南渡后居于上蔡、遂平等地,与文人交往时自称“大成将军”,拜佛时称“谛摩龙什”,谈道时称“驺天玄俊”,见贵人则称“威锦堂主人”。他身材高大,面容古朴,戴青绿草帽,颈后垂着两条带子宛如牛耳,头顶戴一枚金环,脸颊上画着青色的装饰。他衣着破旧,常饮酒,夜里住宿土屋,夏天甚至尸臭横流,不加清理,人送他纸,他落笔几百字,或诗或文,散乱无章,多引用六经和古文字,笔锋峻利。他谈历史、引典故,应答如流,但稍有条理,又突然用荒诞之语打断。麻九畴、张珏等文士与他交游最亲。有人说他的诗中只有二三成是能读懂的。
金朝末年,兵乱四起,有人俘获他,想带他北去,他却说:“我不能住你们的瑞云观。”几天后便去世了。后来又听说他在淮水之畔出现,不知是否真实。
总的来说,金代的隐士并不常见,史书上记载的有十二人左右。其中真正卓异出众、令人敬佩的有三人:
一是褚承亮,面对科举主考官的错误命题,毅然拒绝,坚守道义;
二是杜时升,隐居山林,首开“伊洛之学”之教,启蒙后学,影响深远;
三是宋可,面对有人拿他的儿子作为要挟,宁可放弃孩子也不屈服,坚守了人格的尊严。
他们虽然生活清苦,甚至境遇坎坷,却在面对诱惑与压力时,选择坚守内心的良知。这样的行为,远比那些为权势而杀妻求官的人高尚得多。
史官评论道:士大夫若能明辨善恶、意志坚定,便能在世人难以做到的地方,做到真正难为之事,从而成为后世敬仰的榜样。这才是真正的“孝友”精神,也是金代社会中值得铭记的道德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