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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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金朝剛剛建國,便設立科舉取士制度,可見也認識到文治的重要性。隨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人才的不斷培養,到大定年間,人才輩出,文才蔚然成風。加之世宗善於納諫,臣下各盡其才,論議奏章中有可傳世的篇章。可惜史書未有完整記載,僅存梁襄所上的《諫北幸》一文,言辭雖繁複,卻意旨真切,因此特加收錄,以體現當時君明臣直、敢於直言的風尚。金朝的治世達到了鼎盛,真可謂美好啊!
路伯達,字仲顯,冀州人。性情沉穩,有遠見,博學能詩,正隆五年中進士,初任諸城主簿。後任泗州榷場使,補任尚書省掾,官至興平軍節度副使,後入朝任大理司直。大定二十四年,世宗準備前往上京城,伯達上書勸諫說:“君主以天下爲家,豈能只思念舊都,而空置京城、遠行巡遊,這並非慎重謹慎的做法。”奏書上呈,未獲回覆。一年後,改任祕書郎,兼太子司經。當時章宗開始學習治國之道,伯達因文行兼優,被選爲侍讀,不久因憂傷去職。後因安武軍節度使王克溫舉薦其品行端正,被起用爲同知西京路轉運使,召入朝廷任尚書禮部員外郎,兼翰林修撰,並奉命與張行簡共同進讀陳奏的政論文字。
此前,右丞相襄提議將賀天壽節改至九月一日,伯達上書反對,認爲時間不當,平章政事張汝霖、右丞劉瑋以及臺諫官員也都認爲不可,於是交由尚書省討論,伯達認爲:“陛下剛剛即位,應施行正道、誠信之政。今將節日變更時機,實爲虛假不實,會誤導天下四方。更將節日放在非時,是輕視禮制而重視禮品。”於是他提出正名以堅持諫議之道。後來被升爲尚書刑部郎中。世宗問羣臣:“當今應施行何種政策,才能使百姓專心務農、廣積糧食?”伯達回答:“應以德行感化百姓,必須從身邊做起。請廢除京城及畿內地區對捕獵的禁令,廣開農耕區域,以示重視根本;減輕貨幣、重視糧食,去除奢侈、提倡節儉,遵循農時開墾籍田,以率先天下,如此則百姓無不願農耕,糧食不愁廣積。”當時禁獵嚴厲,從京城到真定、滄州、冀州,北達飛狐,數百里內皆爲禁地,百姓若有偷獵狐兔者,便要受罰,因此伯達對此提出批評並上奏。他累遷至刑部侍郎、太常卿,被任命爲安國軍節度使,不久改鎮安武軍。
他曾出使宋朝,帶回黃金二百五十兩、白銀一千兩,以協助邊防,並上表請求退休,尚未上奏便去世。其妻傅氏將此事上報,世宗稱讚她忠誠,追贈她爲太中大夫,並把原先的金銀退還,傅氏哭泣請求留下,世宗不予同意。傅氏因路伯達曾修葺冀州學,於是買下信都、棗強等地的田產以資助學館,有關部門將此事上奏,世宗讚賞她的行爲,賜她“成德夫人”的稱號。
伯達有二子:鈞、鐸。鈞字和叔,大定二十五年中進士,最終官至萊州觀察判官。鐸最爲知名,另有傳記。
贊曰:金朝向宋稱臣稱侄,接受其歲幣,這是符合禮制的。派使出訪,宴請享禮,也屬正常禮節。然而,接受對方的重禮,難道可以嗎?當時的人貪圖利益而忘記禮義,視之爲常理,沒有人意識到這是錯誤的。因此,出使時稱“酬勞”,歸國後家戶增加財富,上下相互索取,唯利是圖,這何其無道!唯有路伯達能明辨其中是非,回國後將所收饋贈全部退還,臨終前志向未竟。其妻傅氏更能在丈夫身後堅守節操,完成其志,還把所獲的金銀全部用於購買田產,以資助學館。婦人能秉持心志、妥善處理事務,竟至如此,士大夫們沉溺於世俗偏見,怎能不感到慚愧?世宗賜號“成德夫人”,難道不恰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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