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五十九·表第一·宗室表
宗室表
古者太史掌叙邦国之世次,辨其姓氏,别其昭穆,尚失。金人初起完毅十二部,其后皆以部为氏,史臣记录有称“宗室”者,有称完颜者。称完颜者。称完颜者亦有二焉,有同姓完颜,盖疏族,若石土门、迪古乃是也;有异姓完颜,盖部人,若欢都是也。大定以前称“宗室”,明昌以后避睿宗讳称“内族”,其实一而已,书名不书氏,其制如此。宣宗诏宗室皆称完颜,不复识别焉。大定、泰和之间,袒免以上亲皆有属籍,以叙授官,大功以上,薨卒辍朝,亲亲之道行焉。贞祐以后,谱牒散失,大概仅存,不可殚悉,今掇其可次第者著于篇。其上无所系、下无所承者,不能尽录也。
右诸宗室可谱者凡十一族,虽称系出某帝,而不能世次,不谱于各帝之下,所以慎也。
译文:
古代的时候,太史官负责记录国家各家族的世代关系,分辨姓氏,分清昭穆顺序。到了金朝,起初是完颜部的十二个部族,后来这些部族都以部名为姓。史官在记录时,有的称为“宗室”,有的称为“完颜”。其中称“完颜”的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姓的完颜,属于远支宗族,比如石土门、迪古这些人;另一种是不同姓氏却姓完颜的,属于部族中的成员,比如欢都这样的人。在大定年间以前,称为“宗室”;从明昌以后为避睿宗的名讳,改称为“内族”,实际上两者是一回事。史书上不写姓氏,只记宗室身份,就是这种制度。宣宗时期下诏,规定宗室成员都必须用“完颜”为姓,不再区分不同姓氏。在大定、泰和年间,亲缘关系近的宗室成员(如袒免以上亲属)都有名册登记,以便授官;对于大功以上的亲属,一旦有去世,朝廷会停止朝会以示哀悼,体现了亲族之间的礼法与亲情。到了贞祐年间以后,家族谱牒散失,大多已无法完整查考,如今只能整理出一些可以排列顺序的宗室家族,记录于篇中。对于那些没有上一代、也没有下一代可追溯的宗室,我们无法全部收录。
上述可以记载谱系的宗室共有十一族,虽然他们都说出自某位皇帝的后代,但无法明确其世代顺序,因此不分别列在各个帝王之后记载,这是为了慎重、稳妥。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