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三十一·志第十二·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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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爲“雜儀”部分內容,涉及金代宗廟祭祀禮儀的制度、禮制變遷及具體操作細節。由於內容較長,翻譯需保持準確性和完整性。以下是該段落的中文翻譯,已根據原文逐句整理並翻譯爲現代白話文,符合歷史禮儀文獻的語體風格,無任何額外添加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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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三年八月,有關部門議定:“祫享時的犧牲與祭品,按照唐代《開元禮》和宋代《開寶禮》,每間神室用一頭犢、一隻羊、一隻豬。《五禮新儀》則每間神室再增加十五尾魚。天德、貞元時期的慣例與唐、宋相同,但實際施行時不用太牢,七祀功臣用羊各兩頭,共需酒二百一十瓶。如今規定每間神室用一頭犢,兩間神室共用一隻羊和一頭豬,酒用一百瓶,此規定在禮制上有所缺失。七祀功臣的犧牲與酒禮,應按天德時期的規定執行,宗廟每間神室則採用宋代規定,並加用魚。然而,每間神室用一頭犢顯得過於豐盛。”世宗下令,祫享時每祭共用一頭犢,羊和豬按舊制不變。又因九月五日祫享需用鹿肉五十斤、獐肉三十五斤、兔十四頭製成醢醬,但因貞元和正降時期禁止狩獵,故皆以羊代之,此禮制明顯不周全,於是下詔恢復古代制度。
十年正月,詔令宰相說:“古代祭祀時殺牛以祭,後世是否有所改變?請查閱典籍並進言。”有關部門認爲:“自周代以來,直到唐代、宋代,祫享時均不用牛。唐《開元禮》規定時享每間神室用太牢,直到天寶六年才減少牛的數量,太廟每享只用一頭犢。宋代《政和五禮新儀》規定,親祭時用牛,實際行事時則不用。宋開寶二年詔令,昊天上帝和皇地祇用犢,其餘大祀則以兩羊一頭豬代替一頭犢。合計兩羊一頭豬足以替代一頭犢。如今三年一祫,是親祭,規模極爲隆重,每間神室用一頭犢以後恐怕難以削減。”於是下令,時享與祭祀社稷仍按舊制,若爲親祭宗廟,則共用一頭犢,實際行事時則不用。十二年十月,祫享時因由代理官員主持,下詔共用三頭犢。二十二年十月,下詔祫禘共用三頭犢,實際行事時則以鹿替代。昭德皇后廟在大定十九年舉行禘祭,未用牛。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禮官上奏:“自大定二十七年十月祫享,到今年正月世宗逝世,因此四月未舉行禘禮。根據《公羊傳》記載,閔公二年‘吉禘於莊公,言吉者未可以吉,謂未三年也’。註解:‘謂禘祫從先君數,朝聘從今君數,三年喪畢,遇禘則禘,遇祫則祫。’按舊例,應於辛亥年舉行大祥,三月舉行禫祭,過一個月即爲‘初吉’,正好在五月的禘祭時令,可作爲親祭之日。因此建議在四月一日舉行親祭。”皇帝採納此議。但正值孝懿皇后去世,因此未能實施。
五月,禮官上奏:“世宗安葬已經三年,尚未與祖宗同食,若明年冬天便舉行祫禮,恐怕會令皇帝在守喪期間過早舉行吉禮,而《春秋》曾譏諷此類行爲爲‘速吉’,冬季舉行祫禮恐怕不可行。然而《周禮》中規定,君王如有哀痛,便可由春官代爲祭事。我認爲世宗及孝懿皇后安葬以來,未曾親自參謁,豈能讓有關部門先行代理?況且前代代理情況僅用於日常祭祀,今請依古制,三年喪期結束後,遇禘則行禘,遇祫則行祫。建議於明昌四年四月一日結束心喪,舉行禘禮。”皇帝採納此議。明昌三年十二月,尚書省上奏:“明年舉行親禘,各室應使用一頭犢。欽懷皇后祔於明德廟,按照大定三年祫享時規定,明德皇后室未曾用犢。”皇帝下令欽懷皇后也應使用犢。皇帝又問及拜禮數量,右丞瑋詳細回答,皇帝說:“世宗年齡高,所以未按禮制規定立位,如今應依禮行事而已。”
大定六年,定下晨稞行禮之儀:自大次至板位初次見神,行兩拜;再次至板位,再行兩拜;稞鬯儀式完成,返回板位,再行兩拜;返回小次,酌獻時,至罍洗位盥手後,至板位,先行兩拜;酌獻完成,返回板位,再行兩拜;僅將始祖祝冊置於板位西南,讀冊後又行兩拜;返回小次,再至飲福位,先行兩拜,飲畢再行兩拜。共計十六拜。貞祐四年,命參知政事李革擔任修奉太廟使,於七月吉日親自舉行祔享之禮,有關部門依舊典使用皇帝時享之儀:初至板位行兩拜,晨稞及酌獻時每室行三拜,飲福行五拜,合計七十九拜。如今舉行祔享,涉及祧廟五室,總計達一百九拜。明昌年間曾減少酌獻後一拜,僅剩九十二拜。然而大定六年世宗曾下令禮官通減爲十六拜。又規定皇帝在散齋四日於別殿,致齋三日於大慶殿,如今國事繁盛,可暫減爲散齋二日,致齋一日。皇帝說:“拜數依大定六年之制,其餘依奏請而定。”禮部尚書張行信上奏:“近奉詔依世宗十六拜之禮,我與太常參訂儀注,有疑慮。謹據唐、宋親祠之禮,均設有通拜及隨室拜禮。世宗大定三年親行奉安之禮,亦有通七拜,每室各五拜,合計七十二拜。至大定六年禘祭,始下令禮官減爲十六拜,但仍保留七十二拜之儀,其意圖可見。當初年祭禮完備,故後爲節省,另立通拜制度。如今陛下初行廟見奉安,便遽然採用此制,是使各室神位均無拜禮,此爲疑點一;大定年間十二間神室,尚可依十六拜,如今十七間神室,拜數反而不及,此爲疑點二;況且六年所定儀注,僅讀始祖一室祝冊。祭禮中設有祝辭,本爲告知神明,如今各祝冊皆記載帝后尊諡及高祖以下世系不一,皇帝自稱亦各不相同,卻僅讀一冊,其餘皆爲虛設,恐於禮制不穩,此爲疑點三。先王之禮順應時宜,不可多寡,唯稱其禮而已。如今近年禮官斟酌古今,另定四十四拜之禮:初見神兩拜,晨稞時通四拜,隨室酌獻讀祝後兩拜,飲福四拜,似爲合宜。”皇帝採納此議,於是定下祔享禮儀,參照時享十二室之制。又因祧廟五間始祖神室空間不足,僅安置於室戶外東西排布,以西爲上。神位空缺者,於升祔前三日於廟內恭敬製作,於享禮當日丑時前題寫完成,依序奉升。十月己未日,親王百官自明俊殿迎請祖宗神主至太廟幄次。辛酉日行禮,採用四十四拜之儀,不奏樂,犧牲從簡,十七間神室用犢三頭、羊與豬共九頭。以皇太子爲亞獻,濮王守純爲終獻。皇帝臨時穿靴袍行禮,行禮當日穿袞冕,皇太子以下官員穿公服,無鹵簿儀仗,禮成後乘馬返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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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三年八月,有關部門議定:“祫享時的犧牲與祭品,按照唐代《開元禮》和宋代《開寶禮》,每間神室用一頭犢、一隻羊、一隻豬。《五禮新儀》則每間神室再增加十五尾魚。天德、貞元時期的慣例與唐、宋相同,但實際施行時不用太牢,七祀功臣用羊各兩頭,共需酒二百一十瓶。如今規定每間神室用一頭犢,兩間神室共用一隻羊和一頭豬,酒用一百瓶,此規定在禮制上有所缺失。七祀功臣的犧牲與酒禮,應按天德時期的規定執行,宗廟每間神室則採用宋代規定,並加用魚。然而,每間神室用一頭犢顯得過於豐盛。”世宗下令,祫享時每祭共用一頭犢,羊和豬按舊制不變。又因九月五日祫享需用鹿肉五十斤、獐肉三十五斤、兔十四頭製成醢醬,但因貞元和正降時期禁止狩獵,故皆以羊代之,此禮制明顯不周全,於是下詔恢復古代制度。
十年正月,詔令宰相說:“古代祭祀時殺牛以祭,後世是否有所改變?請查閱典籍並進言。”有關部門認爲:“自周代以來,直到唐代、宋代,祫享時均不用牛。唐《開元禮》規定時享每間神室用太牢,直到天寶六年才減少牛的數量,太廟每享只用一頭犢。宋代《政和五禮新儀》規定,親祭時用牛,實際行事時則不用。宋開寶二年詔令,昊天上帝和皇地祇用犢,其餘大祀則以兩羊一頭豬代替一頭犢。合計兩羊一頭豬足以替代一頭犢。如今三年一祫,是親祭,規模極爲隆重,每間神室用一頭犢以後恐怕難以削減。”於是下令,時享與祭祀社稷仍按舊制,若爲親祭宗廟,則共用一頭犢,實際行事時則不用。十二年十月,祫享時因由代理官員主持,下詔共用三頭犢。二十二年十月,下詔祫禘共用三頭犢,實際行事時則以鹿替代。昭德皇后廟在大定十九年舉行禘祭,未用牛。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禮官上奏:“自大定二十七年十月祫享,到今年正月世宗逝世,因此四月未舉行禘禮。根據《公羊傳》記載,閔公二年‘吉禘於莊公,言吉者未可以吉,謂未三年也’。註解:‘謂禘祫從先君數,朝聘從今君數,三年喪畢,遇禘則禘,遇祫則祫。’按舊例,應於辛亥年舉行大祥,三月舉行禫祭,過一個月即爲‘初吉’,正好在五月的禘祭時令,可作爲親祭之日。因此建議在四月一日舉行親祭。”皇帝採納此議。但正值孝懿皇后去世,因此未能實施。
五月,禮官上奏:“世宗安葬已經三年,尚未與祖宗同食,若明年冬天便舉行祫禮,恐怕會令皇帝在守喪期間過早舉行吉禮,而《春秋》曾譏諷此類行爲爲‘速吉’,冬季舉行祫禮恐怕不可行。然而《周禮》中規定,君王如有哀痛,便可由春官代爲祭事。我認爲世宗及孝懿皇后安葬以來,未曾親自參謁,豈能讓有關部門先行代理?況且前代代理情況僅用於日常祭祀,今請依古制,三年喪期結束後,遇禘則行禘,遇祫則行祫。建議於明昌四年四月一日結束心喪,舉行禘禮。”皇帝採納此議。明昌三年十二月,尚書省上奏:“明年舉行親禘,各室應使用一頭犢。欽懷皇后祔於明德廟,按照大定三年祫享時規定,明德皇后室未曾用犢。”皇帝下令欽懷皇后也應使用犢。皇帝又問及拜禮數量,右丞瑋詳細回答,皇帝說:“世宗年齡高,所以未按禮制規定立位,如今應依禮行事而已。”
大定六年,定下晨稞行禮之儀:自大次至板位初次見神,行兩拜;再次至板位,再行兩拜;稞鬯儀式完成,返回板位,再行兩拜;返回小次,酌獻時,至罍洗位盥手後,至板位,先行兩拜;酌獻完成,返回板位,再行兩拜;僅將始祖祝冊置於板位西南,讀冊後又行兩拜;返回小次,再至飲福位,先行兩拜,飲畢再行兩拜。共計十六拜。貞祐四年,命參知政事李革擔任修奉太廟使,於七月吉日親自舉行祔享之禮,有關部門依舊典使用皇帝時享之儀:初至板位行兩拜,晨稞及酌獻時每室行三拜,飲福行五拜,合計七十九拜。如今舉行祔享,涉及祧廟五室,總計達一百九拜。明昌年間曾減少酌獻後一拜,僅剩九十二拜。然而大定六年世宗曾下令禮官通減爲十六拜。又規定皇帝在散齋四日於別殿,致齋三日於大慶殿,如今國事繁盛,可暫減爲散齋二日,致齋一日。皇帝說:“拜數依大定六年之制,其餘依奏請而定。”禮部尚書張行信上奏:“近奉詔依世宗十六拜之禮,我與太常參訂儀注,有疑慮。謹據唐、宋親祠之禮,均設有通拜及隨室拜禮。世宗大定三年親行奉安之禮,亦有通七拜,每室各五拜,合計七十二拜。至大定六年禘祭,始下令禮官減爲十六拜,但仍保留七十二拜之儀,其意圖可見。當初年祭禮完備,故後爲節省,另立通拜制度。如今陛下初行廟見奉安,便遽然採用此制,是使各室神位均無拜禮,此爲疑點一;大定年間十二間神室,尚可依十六拜,如今十七間神室,拜數反而不及,此爲疑點二;況且六年所定儀注,僅讀始祖一室祝冊。祭禮中設有祝辭,本爲告知神明,如今各祝冊皆記載帝后尊諡及高祖以下世系不一,皇帝自稱亦各不相同,卻僅讀一冊,其餘皆爲虛設,恐於禮制不穩,此爲疑點三。先王之禮順應時宜,不可多寡,唯稱其禮而已。如今近年禮官斟酌古今,另定四十四拜之禮:初見神兩拜,晨稞時通四拜,隨室酌獻讀祝後兩拜,飲福四拜,似爲合宜。”皇帝採納此議,於是定下祔享禮儀,參照時享十二室之制。又因祧廟五間始祖神室空間不足,僅安置於室戶外東西排布,以西爲上。神位空缺者,於升祔前三日於廟內恭敬製作,於享禮當日丑時前題寫完成,依序奉升。十月己未日,親王百官自明俊殿迎請祖宗神主至太廟幄次。辛酉日行禮,採用四十四拜之儀,不奏樂,犧牲從簡,十七間神室用犢三頭、羊與豬共九頭。以皇太子爲亞獻,濮王守純爲終獻。皇帝臨時穿靴袍行禮,行禮當日穿袞冕,皇太子以下官員穿公服,無鹵簿儀仗,禮成後乘馬返宮。
(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