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戚表
漢外戚有新室之患,晉宗室有八王之難。遼史耶律、蕭氏十居八九,宗室、外戚,勢分力敵,相爲脣齒,以翰邦家。是或一道。然以是而興,亦以是而亡,又其法之弊也。
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審密氏:曰乙室已。至遼太祖,娶述律氏。述律,本回鶻糯思之後。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將還,留外戚小漢爲汴州節度使,賜姓名曰蕭翰,以從中國之俗,由是拔裏、乙室已、述律三族皆爲蕭姓。拔裏二房,曰大父、小父;乙室已亦二房,曰大翁、小翁;世宗以舅氏塔列葛爲國舅別部。三族世預北宰相之選,自太祖冊二年命阿骨只始也。聖宗合拔裏、乙室已二國舅帳爲一,與別部爲二。此遼外戚之始末也。作《外戚表》。
《遼史》•卷六十七·表第五·外戚表
譯文:
漢代的外戚曾引發新室之禍,晉代的宗室則爆發了“八王之亂”。遼朝的耶律、蕭氏家族佔了八九成,宗室與外戚勢力勢均力敵,相互依存,如同脣齒一樣,共同支撐着國家的穩定。這種局面或能振興國家,也可能導致其衰亡,這正是制度弊病的體現。
契丹的外戚起源於“二審密氏”,最初有乙室已這一支。到遼太祖時,他娶了述律氏。述律氏原本是回鶻部族糯思的後人。大同元年,遼太宗從汴京返回時,留下外戚小漢擔任汴州節度使,並賜他漢姓爲蕭翰,讓他適應中原風俗。從此,拔裏、乙室已、述律這三大族都改姓蕭。拔裏家族分出兩個分支,稱爲大父和小父;乙室已家族也分爲大翁和小翁。遼世宗時,將舅舅塔列葛設置爲國舅別部。這三大族世代都被選入北面宰相之列,從太祖冊封第二年開始,由阿骨只開始實行。遼聖宗將拔裏和乙室已兩個國舅部的部族合併爲一個,與國舅別部並列爲兩支。這就是遼朝外戚制度的由來和發展,特此編寫《外戚表》。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