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卷六十七·表第五·外戚表

外戚表   汉外戚有新室之患,晋宗室有八王之难。辽史耶律、萧氏十居八九,宗室、外戚,势分力敌,相为唇齿,以翰邦家。是或一道。然以是而兴,亦以是而亡,又其法之弊也。   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乙室已。至辽太祖,娶述律氏。述律,本回鹘糯思之后。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将还,留外戚小汉为汴州节度使,赐姓名曰萧翰,以从中国之俗,由是拔里、乙室已、述律三族皆为萧姓。拔里二房,曰大父、小父;乙室已亦二房,曰大翁、小翁;世宗以舅氏塔列葛为国舅别部。三族世预北宰相之选,自太祖册二年命阿骨只始也。圣宗合拔里、乙室已二国舅帐为一,与别部为二。此辽外戚之始末也。作《外戚表》。

译文:

汉代的外戚曾引发新室之祸,晋代的宗室则爆发了“八王之乱”。辽朝的耶律、萧氏家族占了八九成,宗室与外戚势力势均力敌,相互依存,如同唇齿一样,共同支撑着国家的稳定。这种局面或能振兴国家,也可能导致其衰亡,这正是制度弊病的体现。

契丹的外戚起源于“二审密氏”,最初有乙室已这一支。到辽太祖时,他娶了述律氏。述律氏原本是回鹘部族糯思的后人。大同元年,辽太宗从汴京返回时,留下外戚小汉担任汴州节度使,并赐他汉姓为萧翰,让他适应中原风俗。从此,拔里、乙室已、述律这三大族都改姓萧。拔里家族分出两个分支,称为大父和小父;乙室已家族也分为大翁和小翁。辽世宗时,将舅舅塔列葛设置为国舅别部。这三大族世代都被选入北面宰相之列,从太祖册封第二年开始,由阿骨只开始实行。辽圣宗将拔里和乙室已两个国舅部的部族合并为一个,与国舅别部并列为两支。这就是辽朝外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特此编写《外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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