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五十七·志第二十六·儀衛志三(符印)

儀衛志三   遙輦氏之世,受印於回鶻。至耶瀾可汗請印於唐,武宗始賜“奉國契丹印”。太祖神冊元年,梁幽州刺史來歸,詔賜印綬。是時,太祖受位遙輦十年矣。會同九年,太宗伐晉,末帝表上傳國寶一、金印三,天子符瑞於是歸遼。   傳國寶,秦始皇作,用藍玉,螭紐,六面,其正面文“受命於天,既壽永昌”,魚鳥篆,子嬰以上漢高祖。王莽篡漢,平皇后投璽殿階,螭角微玷。獻帝失之,孫堅得於井中,傳至孫權,以歸於魏。魏文帝隸刻肩際曰“大魏受漢傳國之寶”。唐更名“受命寶”。晉亡歸遼。自三國以來,僣僞諸國往往模擬私制,歷代府庫所藏不一,莫辨真僞。聖宗開泰十年,馳驛取石晉所上玉璽於中京。興宗重熙七年,以《有傳國寶者爲正統賦》試進士。天祚保大二年,遺傳國璽於桑乾河。   玉印,太宗破晉北歸,得於汴宮,藏隨駕庫。穆宗應歷二年,詔用太宗舊寶。   御前寶,金鑄,文曰“御前之寶”,以印臣僚宣命。   詔書寶,文曰“書詔之寶”,凡書詔批答用之。   契丹寶,受契丹冊儀,符寶郎捧寶置御坐東。   金印三,晉帝所上,其文未詳。   皇太后寶,制未詳。天顯二年,應天皇太后稱制,羣臣上璽綬。冊承天皇太后儀,符寶郎奉寶置皇太后坐右。   皇后印,文曰“皇后教印”。   皇太子寶,未詳其制。重熙九年冊皇太子儀,中書令授皇太子寶。   印   吏部印,文曰“吏部之印”,銀鑄,以印文官制誥。   兵部印,文曰“兵部之印”,銀鑄,以印軍職制誥。   契丹樞密院、契丹諸行軍部署、漢人樞密院、中書省、漢人諸宮都部署印,並銀鑄。文不過六字以上,以銀硃爲色。   南北王以下內外百司印,並銅鑄,以黃丹爲色,諸稅務以赤石爲色。   杓窊印,杓窊,鷙鳥之總名,以爲印紐,取疾速之義。行軍詔賜將帥用之。道宗賜耶律仁先鷹紐印,即此。   符契   自大賀氏八部用兵,則合契而動,不過刻木爲牉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魚。   金魚符七枚,黃金鑄,長六寸,各有字號,每魚左右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將,使者執右半,大小、長短、字號合同,然後發兵。事訖,歸於內府。   銀牌二百面,長尺,刻以國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馬牌”。國有重事,皇帝親授使者,手紥給驛馬若干。驛馬闕,取它馬代。法,晝夜馳七百里,其次五百里。所至天子親臨,須索更易,無敢違者。使回,皇帝親受之,手封牌印郎君收掌。   木契,正面爲陽,背面爲判,閣門喚仗則用之。朝賀之禮,宣徽使請陽面木契下殿,至於殿門,以契授西上閣門使雲:“授契行勘。”勘契官聲喏,跪受契,舉手勘契同,俯、興,鞠躬,奏“內外勘契同。”閣門使雲:“準敕勘契,行勘。”勘契官執陰面木契聲喏,平身立,少退近後,引聲雲“軍將門仗官”,齊聲喏。勘契官雲:“內出喚仗木契一隻,準敕付左右金吾仗行勘。”勘契官雲“合不合”,門仗官雲“合”,凡再。勘契官雲“同不同”,門仗官雲“同”,亦再。勘契官近前鞠躬,奏:“勘官左金吾引駕仗、勾畫都知某官某,對御勘同。”平身,少退近後,右手舉契雲:“其契謹付閣門使進入。”閣門使引聲喏,門仗官下聲喏。勘契官跪以契授,閣門使上殿納契,宣徽使受契。閣門使下殿,奉敕喚仗。   木箭,內箭爲雄,外箭爲雌,皇帝行幸則用之。還宮,勘箭官執雌箭,東上閣門使執雄箭,如勘契之儀,詳具《禮儀志》。

譯文:

在遙輦氏時代,契丹人是從回鶻那裏獲得印信的。到了耶瀾可汗時期,他向唐朝請求印信,唐朝武宗這才賜予契丹“奉國契丹印”。太祖在神冊元年,有梁朝幽州刺史歸降,朝廷便下詔賜予他印信和官服。當時,太祖已經繼承遙輦氏君主之位十年了。會同九年,太宗出兵討伐後晉,後晉末帝上表將傳國玉璽一枚和三枚金印獻給遼朝,從此,天子的象徵性寶物歸於遼國。

傳國玉璽是秦始皇所制,用藍玉製作,有螭形紐,六個面,正面刻着“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字,字體爲魚鳥篆,從子嬰到漢高祖都使用過。王莽篡位時,平皇后將玉璽投入殿階,玉璽的螭角有輕微的污損。後來東漢獻帝丟失了玉璽,孫堅在井中發現,傳到孫權手中,最終被魏國得到。魏文帝在玉璽肩部刻上了“大魏受漢傳國之寶”字樣。唐朝改稱它爲“受命寶”。晉朝滅亡後,這玉璽傳到了遼國。自三國以來,許多僞政權都仿製玉璽,但數量衆多,真假難辨。聖宗開泰十年,朝廷派人快馬加急前往中京,取回了石晉所進獻的玉璽。興宗重熙七年,遼朝還曾以“擁有傳國寶物即爲正統”爲題,考取進士。天祚帝保大二年,又將傳國玉璽傳至桑乾河一帶。

玉印,是太宗打敗後晉後,從汴京皇宮中獲得的,後來存放在隨駕的官庫中。穆宗應歷二年,朝廷下令啓用太宗時期的舊印。

“御前寶”是金制的,上面刻着“御前之寶”四個字,用於印信傳達皇帝對臣僚的命令。

“詔書寶”上刻着“書詔之寶”,凡是起草詔令或答覆奏章,都使用這個印信。

“契丹寶”是用於冊封契丹君主時,由符寶郎捧着放在皇帝座位東邊。

有三枚金印,是後晉皇帝上繳的,具體文字不詳。

“皇太后寶”制度不明確。天顯二年,應天皇太后臨朝聽政,羣臣上呈玉璽和印綬。冊封承天皇太后的儀式上,符寶郎捧着玉璽放在皇太后座位的右邊。

“皇后印”上刻着“皇后教印”幾個字。

“皇太子寶”形制不詳。重熙九年冊封皇太子時,中書令將皇太子寶交給皇太子。

各類官印:

“吏部印”,刻着“吏部之印”,是銀製的,用來加蓋官員的任命文書。

“兵部印”,刻着“兵部之印”,也是銀製的,用於批准軍隊職位的任命。

契丹樞密院、契丹各類行軍部署、漢人樞密院、中書省、漢人宮中諸都部署的印信,都是銀製的,文字不超過六個字,顏色用銀紅色。

南北王以及內外各司的官印,都是銅製的,顏色用黃丹;各稅務機構的印章則用赤石爲底色。

“杓窊印”中,“杓窊”是指一種猛禽的總稱,用它做印鈕,取其迅疾之義。在行軍時,將領得到這種印信作爲詔令。道宗曾賜給耶律仁先一個鷹形印鈕的印信,就是這種類型。

符契制度:

從大賀氏的八部聯合出兵時,就用木片分成兩半,合在一起作爲憑證。太祖即位後,改爲使用金魚符。

金魚符共有七枚,用黃金鑄成,每枚長六寸,都有編號,每枚魚形的兩半可以拼合。有軍事行動時,將左半塊交給守將,使者攜帶右半塊,兩者在大小、形狀、編號上完全相同後,才能出發。任務完成後,再將符送回內府。

銀牌共二百面,每面長一尺,上面刻有國字,寫有“宜速”二字,還有“敕走馬牌”。當國家發生重大事件時,皇帝親自將銀牌交給使者,手寫指令,命令驛馬運送。若驛馬不足,就用其他馬匹替代。規定爲:白天或夜間,連續晝夜行駛七百里,次之爲五百里。使者到達各地,天子親自接見,必須更換銀牌,無人敢違抗。使者返回後,皇帝親自接收,並親手封印,交由牌印郎君收藏。

木契,正面是陽面,背面是陰面,用於閣門調動軍隊。朝會時,宣徽使向殿內遞交陽面木契,到殿門前,再將契交給西上閣門使,說:“奉令行勘。”負責覈對的官員應聲回答:“收到,覈對。”然後下跪接受契,舉起手覈對內容,確認無誤後,俯身行禮,然後站起,向皇帝奏報:“內外核對相符。”閣門使說:“準照敕令覈對,行軍令。”覈對官再持陰面木契,答聲:“收到。”然後站直,略微退後一步,高聲喊:“軍將、門仗官。”衆人齊聲應答。覈對官說:“內部發出召集軍隊的木契一張,按敕令交由左金吾仗執行覈對。”覈對官問:“是否相符?”門仗官回答:“相符”,重複兩次。覈對官問:“是否一致?”門仗官答:“一致”,也重複兩次。覈對官走近前一步,躬身行禮,奏道:“已覈對,左金吾統領駕仗、勾畫都知某官某,已對御前覈對無誤。”然後站起,退後一步,右手舉着木契說:“此契謹交閣門使,進入內庭。”閣門使高聲應道:“收到。”門仗官也低聲應答。覈對官跪下,把契交出,閣門使上殿收下,宣徽使接收。閣門使下殿後,即可執行皇帝的調兵命令。

木箭:內側爲雄箭,外側爲雌箭,用於皇帝出行時作爲憑證。返回皇宮時,由勘查官持雌箭,東上閣門使持雄箭,依照覈對契的儀式進行覈對,具體細節見《禮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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