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卷五十七·志第二十六·仪卫志三(符印)
译文:
在遥辇氏时代,契丹人是从回鹘那里获得印信的。到了耶澜可汗时期,他向唐朝请求印信,唐朝武宗这才赐予契丹“奉国契丹印”。太祖在神册元年,有梁朝幽州刺史归降,朝廷便下诏赐予他印信和官服。当时,太祖已经继承遥辇氏君主之位十年了。会同九年,太宗出兵讨伐后晋,后晋末帝上表将传国玉玺一枚和三枚金印献给辽朝,从此,天子的象征性宝物归于辽国。
传国玉玺是秦始皇所制,用蓝玉制作,有螭形纽,六个面,正面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字体为鱼鸟篆,从子婴到汉高祖都使用过。王莽篡位时,平皇后将玉玺投入殿阶,玉玺的螭角有轻微的污损。后来东汉献帝丢失了玉玺,孙坚在井中发现,传到孙权手中,最终被魏国得到。魏文帝在玉玺肩部刻上了“大魏受汉传国之宝”字样。唐朝改称它为“受命宝”。晋朝灭亡后,这玉玺传到了辽国。自三国以来,许多伪政权都仿制玉玺,但数量众多,真假难辨。圣宗开泰十年,朝廷派人快马加急前往中京,取回了石晋所进献的玉玺。兴宗重熙七年,辽朝还曾以“拥有传国宝物即为正统”为题,考取进士。天祚帝保大二年,又将传国玉玺传至桑乾河一带。
玉印,是太宗打败后晋后,从汴京皇宫中获得的,后来存放在随驾的官库中。穆宗应历二年,朝廷下令启用太宗时期的旧印。
“御前宝”是金制的,上面刻着“御前之宝”四个字,用于印信传达皇帝对臣僚的命令。
“诏书宝”上刻着“书诏之宝”,凡是起草诏令或答复奏章,都使用这个印信。
“契丹宝”是用于册封契丹君主时,由符宝郎捧着放在皇帝座位东边。
有三枚金印,是后晋皇帝上缴的,具体文字不详。
“皇太后宝”制度不明确。天显二年,应天皇太后临朝听政,群臣上呈玉玺和印绶。册封承天皇太后的仪式上,符宝郎捧着玉玺放在皇太后座位的右边。
“皇后印”上刻着“皇后教印”几个字。
“皇太子宝”形制不详。重熙九年册封皇太子时,中书令将皇太子宝交给皇太子。
各类官印:
“吏部印”,刻着“吏部之印”,是银制的,用来加盖官员的任命文书。
“兵部印”,刻着“兵部之印”,也是银制的,用于批准军队职位的任命。
契丹枢密院、契丹各类行军部署、汉人枢密院、中书省、汉人宫中诸都部署的印信,都是银制的,文字不超过六个字,颜色用银红色。
南北王以及内外各司的官印,都是铜制的,颜色用黄丹;各税务机构的印章则用赤石为底色。
“杓窊印”中,“杓窊”是指一种猛禽的总称,用它做印钮,取其迅疾之义。在行军时,将领得到这种印信作为诏令。道宗曾赐给耶律仁先一个鹰形印钮的印信,就是这种类型。
符契制度:
从大贺氏的八部联合出兵时,就用木片分成两半,合在一起作为凭证。太祖即位后,改为使用金鱼符。
金鱼符共有七枚,用黄金铸成,每枚长六寸,都有编号,每枚鱼形的两半可以拼合。有军事行动时,将左半块交给守将,使者携带右半块,两者在大小、形状、编号上完全相同后,才能出发。任务完成后,再将符送回内府。
银牌共二百面,每面长一尺,上面刻有国字,写有“宜速”二字,还有“敕走马牌”。当国家发生重大事件时,皇帝亲自将银牌交给使者,手写指令,命令驿马运送。若驿马不足,就用其他马匹替代。规定为:白天或夜间,连续昼夜行驶七百里,次之为五百里。使者到达各地,天子亲自接见,必须更换银牌,无人敢违抗。使者返回后,皇帝亲自接收,并亲手封印,交由牌印郎君收藏。
木契,正面是阳面,背面是阴面,用于阁门调动军队。朝会时,宣徽使向殿内递交阳面木契,到殿门前,再将契交给西上阁门使,说:“奉令行勘。”负责核对的官员应声回答:“收到,核对。”然后下跪接受契,举起手核对内容,确认无误后,俯身行礼,然后站起,向皇帝奏报:“内外核对相符。”阁门使说:“准照敕令核对,行军令。”核对官再持阴面木契,答声:“收到。”然后站直,略微退后一步,高声喊:“军将、门仗官。”众人齐声应答。核对官说:“内部发出召集军队的木契一张,按敕令交由左金吾仗执行核对。”核对官问:“是否相符?”门仗官回答:“相符”,重复两次。核对官问:“是否一致?”门仗官答:“一致”,也重复两次。核对官走近前一步,躬身行礼,奏道:“已核对,左金吾统领驾仗、勾画都知某官某,已对御前核对无误。”然后站起,退后一步,右手举着木契说:“此契谨交阁门使,进入内庭。”阁门使高声应道:“收到。”门仗官也低声应答。核对官跪下,把契交出,阁门使上殿收下,宣徽使接收。阁门使下殿后,即可执行皇帝的调兵命令。
木箭:内侧为雄箭,外侧为雌箭,用于皇帝出行时作为凭证。返回皇宫时,由勘查官持雌箭,东上阁门使持雄箭,依照核对契的仪式进行核对,具体细节见《礼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