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五十六·志第二十五·儀衛志二
譯文:
《遼史·儀衛志二》現代漢語翻譯:
儀衛志二
國家服飾制度
上古時期的人們用網捕獵禽獸,以動物的肉爲食,用獸皮做衣服,用鹿皮或皮革包裹前後,稱爲“鞸”。此後,夏朝開始流行夏天穿葛布、冬天穿毛皮的衣服。周公制定國家政事制度,《詩經·豳風·七月》中提到“一日去獵貉,三月採桑葉,八月開始織布”,這表明公家與民間的日常用品由此產生。契丹人遷居到草木豐茂之地,仍保留着遠古時期的風俗。太祖的叔父述瀾,擔任遙輦氏的官職,定居在潢河肥沃之地,開始建立城池,推行耕田、種桑養麻、織造紡織等制度,這正是遼國建立國家的基礎。太祖統治北方,太宗治理中原地區,從北方和南方帶來了大量物資,如紫銀色的小鼠、精美絲織品等,毛皮服裝遍佈大地,人們用絲綢和木材裝飾生活。於是遼國確立了服飾制度:北方屬臣民沿用本民族的服飾,南方屬臣民則使用漢族制度的服飾,各隨其便。本篇詳細記錄了遼國服飾制度的起源。
祭祀服飾:遼國將祭祀山神視爲最隆重的禮制,因此服飾尤爲講究。
大祀(國家級祭祀)時,皇帝穿金文雕刻的金冠,白衣綾袍,紅帶,佩戴魚形裝飾物,三山紅色垂飾。身上配有犀牛角和玉石雕成的刀形裝飾,並穿黑色繡花皮鞋(烏靴)。
小祀(較小的祭祀)時,皇帝戴硬質帽子,穿紅克絲龜紋袍。皇后戴紅色頭帕,穿紅色繡花長袍,佩戴玉飾,配雙同心帕,穿黑色繡花皮鞋。
臣子和命婦的服飾,依其所屬部族的旗幟顏色而定。
朝服:太祖在丙寅年登基爲帝時,規定朝服爲“衷甲”(即內穿鎧甲的服裝),用以防範突發變故。此後在舉行瑟瑟禮、大射柳等儀式時,也穿着此服。聖宗統和元年,在冊封承天皇太后的典禮上,授予三品以上官員漢族禮服,三品以下官員則繼續使用大射柳時的服飾。
皇帝的朝服最初是“實裏薛衰冠”(一種帶有金飾的帽子),穿紅色繡袍,佩戴犀牛角和玉石裝飾的腰帶,穿黑色皮鞋,稱爲“國服袞冕”。後來太宗改革,改爲錦緞袍、金帶。
臣子和官員戴氈帽,帽上飾有金花,或加珠玉、翠鳥羽毛,帽後垂下金花,帽子內襯織成夾層,內中放着一束頭髮。也有紗帽,形似烏紗帽,無檐,不壓雙耳,帽前綴有金花,上系紫色帶子,末端綴有玉珠。穿紫色窄袍,系〈革佔〉鞢帶(一種用黃紅條紋包裹的皮帶),並用金玉、水晶、靛石等裝飾,稱爲“盤紫”。太宗後又改爲錦袍、金帶。會同元年,對年高有功、有爵位的官員,都賜予此服。
公服:稱爲“展裹”,穿紫色衣服。興宗重熙二十二年,下令八族官員改戴巾幘(頭巾)。道宗清寧元年,下令非皇親國戚後裔,以及夷離堇副使、有職務的官員,不再佩戴頭巾。
皇帝穿紫黑色幅巾(寬幅頭巾),穿紫窄袍,系玉質束帶,也可穿紅襖;臣僚也戴幅巾,穿紫色衣服。
日常常服:
《宰相謝恩儀式》中,皇帝所穿即爲常服。《高麗使臣覲見禮儀》中記載,臣子穿便服,稱爲“盤裹”。穿綠色花紋的窄袍,中衣多爲紅綠色。身份高貴者披戴貂皮大衣,紫色和黑色最爲尊貴,青色次之。有白色而柔軟的銀鼠皮,尤爲潔白。地位較低者則穿着貂毛、羊皮、鼠皮或沙狐皮大衣。
田獵服飾:
皇帝戴幅巾,披鎧甲,穿着武裝打扮,腰間用貂鼠皮或鵝頸、鴨頭毛製成的護腰。凡蕃族和漢族各級官員以上者,皆穿武裝服裝,衣服爲左衽(衣襟左側掩右),顏色爲黑綠色。
弔喪服飾:太祖的兄弟剌哥等人投降時,皇帝穿素色衣服接受投降。
素色衣服,乘着赭色的白馬。
漢族服飾制度:
黃帝最早制定冕冠和禮服,後世君主在祭祀、祭祖、朝會時都沿用。夏代用“收”(帽)作祭服,殷代用“冔”(一種帽形),周代用“弁”作朝服,帽端用於日常居處,以區別尊卑、規範禮制。後來唐朝以冕冠、青衣爲祭服,通天冠、絳色袍爲朝服,平巾幘、袍襴爲日常常服。大同元年正月初一,太宗入晉,準備儀仗,於汴京城崇元殿接受文武百官朝賀,從此成爲慣例。當年北歸後,遼國吸收了唐晉的禮制,收集整理其中日常使用的內容,加以記錄。
祭服:整個遼國期間,從未設立郊祭和祭天的禮儀,也沒有記錄“大裘冕”禮服。
袞冕,用於祭祀宗廟、派遣將軍出征、舉行“飲至禮”(戰後慶功)、登基、加冠、娶皇后或元旦朝會時穿着。服飾有金飾,垂掛十二串白珠(十二旒),用絲帶爲纓,顏色與綬帶一致,耳中塞着黑色棉絮,用玉簪引導。衣爲黑色,下襬爲紅褐色,共十二種紋飾:八種在上衣,分別爲太陽、月亮、星辰、龍、華蟲、火焰、山形、宗廟圖騰;四種在下裳,分別爲水波紋、米粒紋、斧紋、交龍紋。衣領與衣袖部分繡有“升龍”紋,分爲六個等級。龍山以下各等級,每種紋飾一行,共十二行。內穿白紗中單,領口爲斧紋,袖口爲青色,衣襬爲斧紋,腰帶爲斧紋革帶,大帶也用斧紋,腰間佩劍和綬帶,鞋上加金飾。《元旦朝會儀》中,皇帝穿袞冕。
朝服:乾亨五年,聖宗冊封承天太后時,給予三品以上官員漢制禮服。《雜禮》記載,冊封承天太后的典禮上,侍中解劍脫鞋。重熙五年舉行尊號冊封禮時,皇帝穿“龍袞”(龍紋禮服),北方和南方的臣子都穿朝服,這是遼國制度。在會同年間,太后及北方臣子穿國服,皇帝和南方臣子穿漢服。乾亨以後,大型典禮中,北方三品以上官員也改用漢服;重熙以後,大型典禮中,所有官員一律穿漢服。日常朝會仍沿用會同年間的制度。
皇帝在冬至、元旦受朝、臨殿拜見王公、元會、冬會等場合,穿“通天冠”。冠上加金博山,附蟬十二個,頂部飾有珠翠。戴黑色介幘(頭巾),帽前垂下翠綠的穗子,用玉或犀牛角簪子固定。穿絳色紗袍,內穿白紗中單,衣領爲硃紅色,衣襬爲黑色,穿白裙襦(小外套),絳色蔽膝,白色襪子,烏皮鞋。此服起源於宇文氏,唐太宗貞觀年間以後,除了元旦、冬至朝會以及重大祭祀外,皆可穿此常服。
皇太子穿“進德冠”(九顆玉珠,金飾),穿絳色紗單衣,穿白裙襦,穿白襪,穿烏皮鞋。
五品以上文官穿“幞頭”(又稱折上巾),穿紫袍,手持牙笏,佩金玉帶。文官佩手巾、算袋、刀子、礪石、金魚袋;武官佩七件物品:刀、刀子、磨石、契苾真(一種皮具)、噦厥(一種小工具)、針筒、火石袋。穿烏皮六合靴。
六品以下官員,穿幞頭,穿緋色(深紅)衣,用木製笏板,銀質腰帶,佩銀魚袋,靴子相同。
八品、九品官員,穿幞頭,穿綠色袍,佩鍮石帶,靴子相同。
(注:此文爲《遼史·儀衛志二》的現代白話翻譯,力求準確傳達原意,保留歷史細節與制度名稱,未作過度簡化或現代戲說。)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