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五十四·志二十三·樂志
遼國的音樂制度,分爲國樂、雅樂、大樂、散樂、鐃歌和橫吹樂等幾種類型。舊史記載聖宗、興宗時期精通音律,關於他們的音樂曲調、歌詞、舞蹈節奏,太常寺、儀鳳館、教坊都未能查到確切記錄。根據《紀事》《志書》和《遼朝雜禮》等史料,我們整理出能確定的內容,以補全這一朝代音樂記載的空白。
唉!《鹹》《韶》《夏》《武》這些古代聖王之樂,早已失傳,文字也散佚了,河間人寫了《記》,司馬遷因此將這些記述編入《尚書》,真是稀少而珍貴。遼國的音樂,觀察到這些內容,就已經足夠了。
國樂
遼國設有國樂,如同古代聖王時代的風雅之音;各外國的樂舞,則如同諸侯所奏之樂。因此僅作簡要記載。
正月一日(元旦)朝賀時,使用宮縣雅樂;元會(新年宴會)時則用大樂;曲終之後,演奏散樂,作爲結束;晚上皇帝宴飲時,使用國樂。
七月初三日,舉行慶典,設置熊羆十二案,舉行禮儀活動;七月初七日,舉行祭祀,樂舞相伴。
七月初十日,舉行大型宴席,設宴招待宋國使節,音樂按照禮制進行。
在正月初一(元旦)當天,朝廷舉行朝會時,首先由觱篥奏響,接着開始歌唱;
第二行酒時,繼續歌唱,由手技藝人入列演出;
第三行酒時,由琵琶獨奏;
隨後是餅、茶儀式,致辭表達敬意;
接着是飲食環節,雜劇表演登場;
第四行酒時,無音樂;
第五行酒時,由笙獨奏,鼓與笛同時出場;
第六行酒時,由箏獨奏,同時有築和球類表演;
第七行酒時,進入歌曲高潮,表演角(一種舞蹈或樂舞形式)。
宴請宋國使節時的音樂順序如下:
第一行酒時,觱篥起奏,開始歌唱;
第二行酒,繼續歌唱;
第三行酒,唱歌,手技藝人入場;
第四行酒,由琵琶獨奏;
隨後是餅、茶儀式,致辭;
飲食開始,雜劇表演登場;
第五行酒,無音樂;
第六行酒,由笙獨奏,同時合奏《法曲》;
第七行酒,由箏獨奏;
第八行酒,歌唱,擊打樂架;
第九行酒,繼續歌唱,表演角。
散樂的音樂理論認爲,三種聲音分別對應天地人三個層面,四種音調調節四時的氣候變化,回應十二支管樂器的對應關係。用竹子截成四孔的笛子,用來配合絃樂和歌唱,形成音樂。
三種聲音:天音高揚,地音低沉,人音居中,聲音存在但沒有文字內容。
四種時令對應:春天的音爲“平”,夏天爲“上”,秋天爲“去”,冬天爲“入”。
散樂所用樂器包括:觱篥、簫、笛、笙、琵琶、五絃琴、箜篌、箏、方響、杖鼓、第二鼓、第三鼓、腰鼓、大鼓、鞚、拍板等。
雜戲節目:從齊景公開始使用倡優和侏儒,到漢武帝設立“魚龍曼延”等大型表演,後漢有繩舞、自刳等奇技,杜佑認爲這些表演多爲幻術,都源自西域。這類表演奇淫怪俗,故不詳述。
鼓吹樂
鼓吹樂,又稱“短簫鐃歌樂”,自漢代已有,是軍中之樂。《遼朝雜禮》規定,朝會時設有十二案熊羆,法駕(儀仗)前後有鼓吹樂隊,百官的儀衛也都配有鼓吹樂。
前部鼓吹樂:
鼓吹令二人,
掆鼓十二個,
金鉦十二個,
大鼓一百二十個,
長鳴鼓一百二十個,
鐃(銅器)十二個,
鼓十二個,
歌者二十四人,
管樂二十四人,
簫二十四人,
笳二十四人。
後部鼓吹樂:
鼓吹丞二人,
大角一百二十個,
羽葆十二件(裝飾用),
鼓十二個,
管二十四人,
簫二十四人,
鐃十二個,
鼓十二個,
簫二十四人,
笳二十四人。
前後兩部分鼓吹樂,用於行軍時引導車駕,或在朝會時列隊而不演奏。
橫吹樂
橫吹樂也是軍樂,與鼓吹樂分屬不同部分,但都歸鼓吹令統一管理。
前部橫吹:
大橫吹一百二十個,
節鼓兩個,
笛二十四支,
觱篥二十四支,
笳二十四支,
桃皮觱篥二十四支,
掆鼓十二個,
金鉦十二個,
小鼓一百二十個,
中鳴鼓一百二十個,
羽葆十二件,
鼓十二個,
管二十四人,
簫二十四人,
笳二十四人。
後部橫吹:
小橫吹一百二十四支,
笛二十四支,
簫二十四支,
觱篥二十四支,
桃皮觱篥二十四支,
其他樂器配置如前所述。
百官的鼓吹樂和橫吹樂,從四品以上官員開始,會有相應的增減變化,詳情見《儀衛志》。
自從周朝衰落,先王的禮樂逐漸消失,原本的《周南》樂風被《秦風》所取代。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鄭、衛、秦、燕、趙、楚等地的音樂不斷傳入,傳統的雅樂隨之亡佚。漢代和唐代的鼎盛時期,文治方面多采用西域的音樂風格,形成了大樂與散樂;而武事方面則延續北地風俗,形成了鼓吹樂和橫吹樂。至於雅樂仍然存留,其樂器典雅,音樂風格也帶有一定的西域色彩。
(注:此翻譯基於原文內容,以白話文表達,保留歷史背景與音樂制度的邏輯結構,未作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