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四十九·志第十八·禮志一
禮制源於天地自然,情感產生於人生。以理來約束情感,從而使禮樂制度得以實行。比如,野獸中豺狼、獺類的習性,催生了郊祀和大祭的禮儀;低窪處祭祀用的尊器、焚燒黍米的習俗,產生了宴饗之禮;用草木、瓦器做棺槨,形成了喪葬之俗;以皮革、粗布作爲婚嫁服飾,就產生了婚冠之禮。古代帝王建立等級制度,三王不斷加以完善,禮制中一文一質,本源在於忠信。在時代變化中調整禮制,革除弊端,唯有聖人才能真正理解其精神所在。執守“理”的人過於僵化,會引發爭執,不符合人情;一味迎合人情的人則流於淺俗,違背天理。自秦漢以來,這種禮制已經不再被有德之士所採納。
遼國原本是朝鮮故土,箕子傳下來的八條教化,風俗遺風仍有所保留。從其先世起,便順應情理制定禮儀,自然形成了崇尚質樸的風氣。遙輦胡剌可汗制定祭山儀式,蘇可汗制定祈雨儀式,阻午可汗制定冊封和再生儀式。他們的做法質樸、簡約,敬天恤民、施恩於百姓,都是出於真誠之心,似乎已經超越了“膠執禮法、徒然爭論”的弊端。遠古時期,人們用粗糙的工具建立五種禮儀,與今日遼國的禮儀又有何不同?
太宗攻滅後晉後,逐步採用漢地禮制。如今國史院收藏有金代陳大任所著《遼禮儀志》,記錄了遼國傳統的風俗;另有《遼朝雜禮》,其中漢地禮儀佔多數。此外,還有宣文閣收藏的耶律儼所著《禮志》,比陳大任的記載更詳細。本文僅簡要摘錄其中要點。
——吉禮部分——
祭山儀:在木葉山設立天神與地祇的祭位,方向朝東;山中央豎立君王之樹,前面種滿樹木,象徵百官朝班;再在兩側種兩棵樹,作爲神門。皇帝與皇后到達後,由夷離畢(掌禮儀的官員)主持儀式。祭品用赭色白馬、黑色牛、紅色和白色羊,皆爲公畜。僕役稱爲“旗鼓拽剌”,負責殺牲、剖體並懸掛在君王之樹上。太巫用酒灑祭牲體。禮官稱“敵烈麻都”,負責宣佈儀式開始。皇帝穿金文金冠、白綾袍、絳色腰帶,佩有懸魚,三山垂飾,飾以犀角與玉石刀飾,穿絡縫烏靴。皇后則穿絳色頭巾、紅袍,配玉佩,雙結帕,穿絡縫烏靴。皇帝與皇后騎馬而來,羣臣在南部列隊,命婦在北部,各自按照本部的旗幟顏色排列。皇帝與皇后到君王之樹前下馬,登上南面祭壇的座位。羣臣與命婦按順序入位,依次行禮後復位。皇帝與皇后前往天神與地祇的祭位,獻上祭品;由閣門使讀祝文後,復位就坐。北府宰相與惕隱(掌軍政要職的官員)依次向君王之樹及羣樹獻祭。樂聲響起,羣臣與命婦退下。皇帝帶領自己的孟父、仲父、季父等家族成員,繞神樹三圈;其餘族人繞七圈。皇帝與皇后再拜,諸位在場者也再拜。然後上香,再拜如前。皇帝、皇后登上祭壇,坐於龍紋方席之上。兩次警報聲響後,前往祭東所,羣臣與命婦隨行,排列如初。巫師身穿白衣,由惕隱用素巾爲其加冠,巫師三次致辭。每次致辭,皇帝與皇后行一拜之禮,其餘在場者也一拜。皇帝與皇后各舉酒二杯、肉兩塊,行兩次獻祭。大臣與命婦右手持酒、左手持肉,稍後站定,各獻一次。由惕隱向東擲出。皇帝與皇后行六拜之禮,衆人也行六拜。之後,皇帝與皇后復位就坐。命中丞奉上茶果、餅食各兩份,獻於天神與地祇之位。二十名執事者手持福酒與祭祀肉,前往皇帝與皇后前。太巫完成灑酒祭祀後,皇帝與皇后再拜,衆人亦再拜。皇帝與皇后行一拜之禮,飲福酒,接受祭祀肉,然後復位就坐。在場者依次享用。皇帝與皇后帶領羣臣復原班位,再拜,隨後傳令聲(代表車駕出發)後,行一拜之禮,然後退出。
太宗曾親臨幽州大悲閣,將白衣觀音像遷至木葉山,並建廟供奉,尊爲家神。在拜山儀式中,原在過樹之後增加了一項“拜菩薩堂”的環節,之後纔行祭山,此並非始於胡剌可汗。興宗最初曾先祭拜菩薩堂與遼河之神,之後才進行拜山儀式,儀節服裝多有變更,後來便成爲常規。祭祀中,將神像與樹木並列,懸掛祭品並告知祭祀完成,按順序獻酒祝禱、祈福、飲福,這些內容在形式上常常與古代禮規暗合。這說明“天理”與“人情”適用於天下萬物,誠然不虛。
興宗後來重新制定禮儀,但未能用儒家經典加以規範,因此未能超越以往,故此部分不記載。
祈雨儀式(瑟瑟儀):若遇大旱,擇吉日舉行祈雨儀式。儀式前,搭建一百根柱子的天棚。儀式當天,皇帝先向先帝御容致祭,然後射柳(射中柳枝)。皇帝射兩次,親王與宰相依次各射一次。若射中柳枝,則由對方以服飾作爲賭注,若未射中,則以服飾作爲賠償。輸者需向勝者敬酒,之後各自歸還服飾。第二天,在天棚東南角栽立柳樹,巫師用酒與小米祭樹並祈福。皇帝與皇后祭祀東方後,親族子弟可射柳。皇族、國舅、羣臣及參與儀式者,根據身份獲得不同的賞賜。若連續三天下雨,則賜予禮官敵烈麻都四匹馬和四套衣服;若無雨則用河水灑在柳樹上。
道宗清寧元年,皇帝射柳後,前往風師壇,行再拜之禮。
冊封儀式(柴冊儀):擇吉日進行。儀式前,搭建柴冊祭壇。當天,皇帝與皇后駕到,由禮官敵烈麻都宣佈儀式準備就緒。閣門使主持,皇帝與皇后前往祭位,行四拜禮。巫師主持祝禱,焚燒祭品並飲用酒水,獻上牲畜。大臣與命婦依次行焚祭之禮,四拜。皇帝與皇后帶領羣臣與命婦,繞行各陵墓各三圈,然後返回皇宮。第二天,羣臣入宮謝恩。
“節”祭儀式(爇節儀):當皇帝即位後,凡征伐叛國擄獲人民,或臣下進獻人口,或因犯罪而沒收戶口,皇帝親自視察這些人口,設立州縣安置,設官管理。皇帝去世後,這些所安置的人戶、倉庫、財物,被存放在穹廬(蒙古式氈房)之中,皇帝與后妃都鑄成金像安置其中。每逢節慶、忌日、初一、十五,皆到穹廬前舉行祭祀。此外,又築一座土臺,高約一丈,臺頂放一盤,將酒食擺於其上焚燒,這是遼國的風俗,稱爲“爇節”。
年終祭儀(歲除儀):除夕夜,敕使與夷離畢帶領執事官員到宮殿前,把鹽與羊脂放入火爐中燒。巫師與大巫依次誦禱,祝禱火神,閣門使引導皇帝面對火焰行再拜禮。
起初,皇帝都親自參與此禮,直到道宗時期才命夷離畢代爲行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