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四十八·志第十七下·百官志四
西遼官制
五京諸州屬縣,見《地理志》。縣有驛遞、馬牛、旗鼓、鄉正、廳隸、倉司等役。有破產不能給者,良民患之。馬人望設法,使民出錢免役,官自募人,倉司給使以公使充,人以爲便。
南面分司官
平理庶獄,採摭民隱,漢、唐以來,賢主以爲恤民之令典。官不常設,有詔,則選材望官爲之。
分決諸道滯獄使。聖宗統和九年,命邢抱朴等五員,又命馬守瑛等三員,分決諸道滯獄。
按察諸道刑獄使。開泰五年遣劉涇等分路按察刑獄。
採訪使。太宗會同三年命於骨鄰爲採訪使。
南面財賦官
遼國以畜牧、田漁爲稼穡,財賦之官,初甚簡易。自涅裏教耕織,而後鹽鐵諸利日以滋殖,既得燕代,益富饒矣。
諸錢帛司職名總目:
某州錢帛都點檢。大公鼎爲長春州錢帛都提點。
長春路錢帛司。興宗重熙二十二年置。
遼西路錢帛司
平州路錢帛司
轉運司職名總目:
某轉運使
某轉運副使
同知某轉運使
某轉運判官
山西路都轉運使司。楊皙,興宗重熙二十年爲山西轉運使。
奉聖州轉運使司。聖宗開泰三年置。
蔚州轉運使司
應州轉運使司
朔州轉運使司
保州轉運使司。已上並開泰三年置。
西山轉運使。聖宗太平三年見西山轉運使郎玄化。
南面軍官
《傳》曰:“雖楚有材,晉寔用之。”遼自太祖以來,攻掠五代、宋境,得其人,則就用之,東北二鄙,以農以工,有事則從軍政。計之善者也。
點檢司職名總目:
某都點檢。穆宗應歷十六年見殿前都點檢耶律夷剌葛。
某副點檢。聖宗太平六年見副點檢耶律野。
同知某都點檢。道宗清寧九年見同知點檢司事耶律撻不也。
點檢司
殿前都點檢司
點檢侍衛親軍馬步司
諸指揮使司職名總目:
某軍都指揮使。聖宗統和二年見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韓倬。
某軍副指揮使
某軍都監
某軍都指揮使司
某軍副指揮使司
並同前。
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司
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
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
侍衛控鶴兵馬都指揮使司
侍衛漢軍兵馬都指揮使司
四軍兵馬都指揮使司
歸聖軍兵馬都指揮使司。聖宗統和五年,以宋降軍置七指揮署,左右廂,凡四十二員。七年,隸總管府。
歸聖軍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歸聖軍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一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一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二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二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三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三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四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四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五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五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六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六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七左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第七右廂兵馬都指揮使司
宣力軍都指揮使司
四捷軍都指揮使司
天聖軍都指揮使司
漢軍都指揮使司
諸軍都團練使職名總目:
某軍都團練使。趙思溫,太祖神冊二年爲漢軍都團練使。
某軍都團練副使
某軍團練判官
漢軍都團練使司
諸軍兵馬都總管府職名總目:
某兵馬都總管。聖宗太平四年見兵馬都總管。
某兵馬副總管
同知某兵馬事
某兵馬判官
兵馬都總管府
歸聖軍兵馬都總管府
南面邊防官
三皇、五帝寬柔之化,澤及漢、唐。好生惡殺,習與性成。雖五代極亂,習於戰鬥者才幾人耳。宋以文勝,然遼之邊防猶重於南面,直以其地大民衆故耳。卒之親仁善鄰,桴鼓不鳴幾二百年。此遼之所以爲美也歟。
易州飛狐招安使司。聖宗統和二十三年改安撫使司。
易州飛狐兵馬司。道宗鹹雍四年改易州安撫司。
易州飛狐招撫司
西南面招安使司。耶律合住,景宗保寧初爲西南面招安使。
巡檢使司。耶律合住,景宗保寧中爲巡檢使。
五州都總管府。耶律速撒,穆宗應歷初爲義、霸、祥、順、聖五州都總管。
山後五州都管司。聖宗統和四年見蒲奴寧爲山後五州都管。
五州制置使司。聖宗開泰九年見霸、建、宜、白川、錦五州制置使。
三州處置使司。韓德樞,太宗時爲平、灤、營三州處置使。
霸州處置使。統和二十七年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