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卷四十四·志第十四·历象志下
译文:
历象志下
关于“朔日”的考订
古代太史官负责校正岁年,记录历史事件,国家史官则以事件对应日期,再把日期、月份、时辰与年份联系起来。如果月相或日期不准确,历史记载就会混乱。因此,太史和国史合为一职,制定历法、授时必须统一。辽、汉、后周、宋等朝代都采用“夏历”(即以夏朝为标准的历法),各自制定不同的历法。国史在记录闰月和初一日期时,常常出现差异。辽朝初期使用《乙未元历》,该历法源自何承天的《元嘉历》体系,后来改用《大明历》,该历法源自祖冲之的《甲子元历》。使用《乙未元历》时,汉、周等朝代的记录常与辽朝相同;而使用《大明历》时,又常与宋朝的记载有所不同。国史中干支(甲子)的记载基本一致,但闰月和初日往往不同,因此产生这种差异。耶律俨所著《纪事》中,依据《大明历》的方法来校正《乙未历》中的月朔日期;而陈大任的《纪事》中,有时又与之冲突。古代有见识的学者往往因此感到困惑。
根据《五代职方考》中关于契丹州军的记述,撰写了这篇《朔考》。如果历法上的差异称为“不同”,而传抄错误则称为“错误”;辽史中不记载国名,耶律俨、陈大任二人因眼界有限,记载中出现了名称不同或彼此矛盾的情况;其他史书记载中,则以国家名称开头标注朔日。相关情况详见后文。
北宋元丰元年(1078年)十二月,朝廷下令司天监对比辽国、高丽和日本的历法与《奉元历》之间的异同。结果发现:辽国己未年(即大康五年)的节气和初一日期与《宣明历》一致;日本戊午年(大康四年)的历法与辽国相近;高丽戊午年(大康四年)的初一日期与《奉元历》吻合,但节气略有不同。戊午年是辽大康四年,己未年是大康五年。在辽宋并存的时期,两国的天文机构已经相互参考,彼此校对。
高丽进献的《大辽事迹》中收录了诸王的册封文书,其中记录了不少朔日(即每月初一),因此将其附录于此。
关于天文观测的原理
孟子曾说:“天很高,星辰很远,只要用心探究,千年一次的日食之至,都可以坐在家里就能得知。”多么伟大啊!圣人的思想如此深远精妙,真是达到了极致!
太阳会投下影子,月亮有明暗交替,北斗星有运行规律,星辰有晨昏时刻。通过观察天象的变化来制作器物以观测天象,比如八尺高的表竿、六尺高的铜筒、百刻的漏壶,这些仪器能将日月星辰的变化清楚地呈现在掌中。运行规律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度数和时间也可以精确测定。于是,制作出圆形的天体模型,用来展示天体运行;设立地柜,用来验证星辰的出入情况,这就是浑天仪的诞生。天道的规律,在一尺见方的仪器中就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这正是陶唐(上古时期)所制天象的体现。设立三重天象模型来显示度数和方位,用一根横轴来校正北极,这就是浑天仪的出现。天文现象的变化,可以借助六边形的观测台仰观天空,这便是有虞氏所制的“玑”所体现的。天体的本质坚固,以金属为体,利用液体为动力。通过金属铸造、水力驱动,不需要出门就能知道天道运行规律——这正是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的道理。
历代的天文仪器、漏刻、浑天仪等,都记录在各代史志中。辽太宗大同元年(948年),获得晋代的历法仪器、漏刻、浑天仪等。后唐清泰二年(935年)就已称这些仪器已残破不堪,无法使用,从中京(今内蒙古一带)流传的仪器,就更不用说了。古代炼铜时,必须等黑、黄、白、青四种气(即金属元素)完全炼化后才能用,因此这种仪器可以长久使用。唐代僧人一行铸造的浑天仪,当时被称为精妙绝伦,但不久之后铜器生锈、铁质变卡,仪器无法自行运转,最终被停止使用。如果用劣质的金属制作,又缺乏有效的水流驱动,更何况把仪器移置在严寒之地呢!
漏刻
晋朝天福三年(938年)制造的漏刻。《周礼》记载,契壶氏负责悬挂漏壶,必须用火加热以保持其正常运行。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可以说是可用。
官星
古代曾记载的星官多达万余个。秦朝焚书坑儒,毁灭了大量天文学文献,这些资料后来被世人秘密保存。汉代收罗散失的文献,整理出甘德、石申、巫咸三家的星图目录,共收录千余星官,仅保留十分之一。后来将这些星官划分为三垣、四宫、二十八宿,以南北两极作为基准点,以北斗七星为中枢,以五颗行星为纬度标志,太阳和月亮轮流明灭,贵星以“太一”为尊,低等星则包括最卑微的“屎糠”星。这些星象用于占卜决策,已十分完备。司马迁在《天官书》中已完整记录了这些内容,后世天官机构在占星时,也始终不超出这三家星图范围。天象始终恒定不变,历代如出一辙,而汉、晋、隋、唐等朝的史书不断编纂天文内容,显得冗余多余了。此外,天象中的吉凶征兆,如日食、星变、云雾、地震、飘雪等,都属于国家禁律范围,若写入前代王朝的史书,容易误导后人,不应记载。这些内容,已在《帝王本纪》中详细记录,不再重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