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四十三·志第十三·曆象志中
曆象志中
閏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虛;天行有餘,是爲氣盈。盈虛相懸,歲月乃牉,積牉而差,寒暑互易,百穀不成,庶政不明。聖人驗以斗柄,准以歲星,爰立閏法,信治百官。是故閏正而月正,月正而歲正。歲月即正,頒令考績,無有不時。國史正歲年以敘事,莫重於此。遼始徵歷梁、唐。入晉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曆法再變。穆宗應歷六年,周用顯德《欽天曆》;十年,宋用建隆《應天曆》。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歷》。聖宗統和十九年,宋用《儀天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曆》。道宗清寧十年,宋用《明天曆》;大康元年,宋用《奉元歷》;大安七年,宋用《觀天曆》。天祚皇帝乾統六年,宋用《紀元歷》。五代歷三變,宋凡八變,遼終始再變。曆法不齊,故定朔置閏,時有不同,覽者惑焉。作《閏考》。
譯文:
曆法中的閏月問題
月亮的運行週期不夠完整,就會產生“朔虛”(即月初沒有實際出現);天體運行過快,就會出現“氣盈”(即節氣提前或錯亂)。盈與虛相互錯開,導致歲歲年年的節氣失準,長期累積下來,寒暑顛倒,農作物無法正常生長,朝廷各項政令也難以有序施行。古代聖人因此觀察北斗七星的指向,參考木星(歲星)的位置,制定出閏月制度,用以校正時間,使百官行事有據。因此,設置閏月就能使月份正確,月份正確就能使年份正確。年月正確之後,朝廷下達政令、考覈官員,自然就井然有序。國史記錄年歲,也必須以年月正確爲根本。
遼國起初從後梁、後唐時期開始採用曆法,進入後晉之後,最終奪得帝位。從“乙未”到“大明”年間,曆法經歷了兩次變革。穆宗應歷六年,使用周朝的《欽天曆》;十年時,宋朝採用《建隆應天曆》。景宗乾亨四年,宋朝改用《乾元歷》。聖宗統和十九年,宋朝使用《儀天曆》;太平元年,改用《崇天曆》。道宗清寧十年,宋朝使用《明天曆》;大康元年,採用《奉元歷》;大安七年,改用《觀天曆》。天祚帝乾統六年,宋朝又用《紀元歷》。五代期間曆法共經歷三次變革,宋朝則經歷了八次更替,遼國也相應地兩次改變曆法。由於各國曆法不統一,因此在確定每月初一和設置閏月時,時間往往不同,造成後人困惑。爲此,我們編寫了《閏考》一文,以澄清這一問題。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