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卷十九·本紀第十九

興宗二   十年春正月辛亥朔,宋遣梁適、張從一、富弼、趙日宣來賀。甲子,復遣吳育、馮戴來賀永壽節。二月庚辰朔,詔蒲盧毛朵部歸曷蘇館戶之沒入者使復業。甲申,北樞密院言,南、北二王府及諸部節度侍衛祗候郎君,皆出族帳,既免與民戍邊,其祗候事,請亦得以部曲代行。詔從其請。夏四月,詔罷修鴨淥江浮梁及漢兵屯戍之役。又以東京留守蕭撒八言,馳東京擊鞠之禁。六月戊寅朔,以蕭寧、耶律坦、崔禹稱、馬世良、耶律仁先、劉六符充賀宋生辰使副;耶律庶成、趙成、耶律烈、張旦充來歲賀宋正旦使副。秋七月壬戌,詔諸職官私取官物者,以正盜論。諸敢以先朝已斷事相告言者,罪之。諸帳郎君等於禁地射鹿,決三百,不徵償;小將軍決二百以下;及百姓犯者,罪同郎君論。八月丙戌,以醫者鄧延貞治詳穩蕭留寧疾驗,贈其父母官以獎之。九月辛亥,朝皇太后。國舅留寧薨。庚申,皇太后射獲熊,上進酒爲壽。癸亥,上獵馬孟山,草木蒙密,恐獵者誤射傷人,命耶律迪姑各書姓名於矢以志之。丙寅,夏國獻宋俘。以石硬砦太保郭三避虎不射,免官。冬十月丙戌,詔東京留守蕭孝忠察官吏有廉幹清強者,具以名聞。庚寅,以女直太師臺押爲曷蘇館都大王。辛卯,以皇子胡盧斡裏生,北宰相、駙馬撒八寧迎上至其第宴飲,上命衛士與漢人角爲樂。壬辰,復飲皇太后殿,以皇子生,肆赦。夕,復引公主、駙馬及內族大臣入寢殿劇飲。甲午,幸中京。庚子,以駙馬都尉蕭忽列爲國舅詳穩。十一月丙辰,回鶻遣使來貢。十二月丙子朔,宋遣劉沆、王整來賀應聖節。乙未,置撻術不姑酋長。以胡撻剌爲平章事。上聞宋設關河,治壕塹,恐爲邊患,與南、北樞密吳國王蕭孝穆、趙國王蕭貫寧謀取宋舊割關南十縣地,遂遣蕭英、劉六符使宋。庚寅,宋遣張沔、侯宗亮、薛申、侍其浚、施昌言、潘永照來賀永壽節及來歲正旦。以宣政殿學士楊佶爲吏部尚書、判順義軍節度使事。丁酉,議伐宋,詔諭諸道。   十一年春正月戊申,奉迎皇太后於內殿。庚戌,遣南院宣徽使蕭特末、翰林學士劉六符使宋,取晉陽及瓦橋以南十縣地;且問興師伐夏及沿邊疏浚水澤、增益兵戍之故。二月壬寅,如鴛鴦濼。夏四月甲戌朔,頒南征賞罰令。六月乙亥,宋遣富弼、張茂實奉書來聘,以書答之。壬午,御含涼殿,放進士王寔等六十四人。禁氈、銀鬻入宋。秋七月壬寅朔,詔盜易官馬者減死論。外路官勤瘁正直者,考滿代;不治事者即易之。八月丙申,宋復遣富弼、張茂實奉書來聘,乞增歲幣銀絹,以書答之。九月壬寅,遣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漢人行宮副部署劉六符使宋約和。是時,富弼爲上言,大意謂遼與宋和,坐獲歲幣,則利在國家,臣下無與;與宋交兵,則利在臣下,害在國家。上感其言,和好始定。閏月癸未,耶律仁先遣人報,宋歲增銀、絹十萬兩、匹,文書稱貢,送至白溝;帝喜,宴羣臣於昭慶殿。是日,振恤三父族之貧者。辛卯,仁先、劉六符還,進宋國誓書。冬十一月丁亥,羣臣加上尊號曰聰文聖武英略神功睿哲仁孝皇帝,冊皇后蕭氏曰貞懿宣慈崇聖皇后。太赦。梁王洪基進封燕國王。十二月癸卯,朝皇太后。甲辰,封皇太弟重元子涅魯古爲安定郡王。己酉,以宣獻皇后忌日,上與皇太后素服,飯僧於延壽、憫忠、三學三寺。辛亥,詔蠲預備伐宋諸部租稅一年。壬子,以吐渾、党項多鬻馬夏國,詔謹邊防。己未,宋遣賀正旦及永壽節使居邸,帝微服往觀。丁卯,禁喪葬殺牛馬及藏珍寶。   十二年春正月辛未,遣同知析津府事耶律敵烈、樞密院都承旨王惟吉諭夏國與宋和。壬申,以吳國王蕭孝穆爲南院樞密使,北府宰相蕭孝忠北院樞密使,封楚王,韓國王蕭惠北府宰相、同知元帥府事,韓八南院大王,耶律侯哂東京留守,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同知東京留守事,北面林牙蕭革北院樞密副使。甲戌,如武清寨葦澱。二月壬寅,禁關南漢民弓矢。己酉,夏國以加上尊號,遣使來賀。甲寅,耶律敵烈等使夏國還,奏元昊罷兵,即遣使報宋。三月辛卯,幸南京。壬辰,高麗國以加上尊號,遣使來賀。夏四月己亥,置回跋部詳穩、都監。庚子,夏國遣使進馬、駝。五月辛卯,斡魯、蒲盧毛朵部二使來貢失期,宥而遣還。乙未,詔復定禮制。是月,幸山西。六月丙午,詔世選宰相、節度使族屬及身爲節度使之家,許葬用銀器;仍禁殺牲以祭。庚戌,詔漢人宮分戶絕,恆產以親族繼之。辛亥,阻卜大王屯禿古斯弟太尉撒葛裏來朝。丙辰,回鶻遣使來貢。甲子,以南院樞密使吳國王蕭孝穆爲北院樞密使,徙封齊國王。秋七月丙寅朔,北院樞密使蕭孝忠薨,特釋繫囚。庚寅,夏國遣使上表,請伐宋,不從。八月丙申,謁慶陵。辛丑,燕國王洪基加尚書令,知北南院樞密使事,進封燕趙國王。戊午,以前西北路招討使蕭塔烈葛爲右夷離畢。庚申,于越耶律洪古薨。甲子,阻卜來貢。九月壬申,朝皇太后,謁望仙殿。壬午,謁懷陵。冬十月丁酉,駐蹕中會川。己亥,北院樞密使蕭孝穆薨,追贈大丞相、晉國王。庚子,詔諸路上重囚,遣官詳讞。辛亥,參知政事韓紹芳爲廣德軍節度使,三司使 劉六符長寧軍節度使。壬子,以夏人侵党項,遣延昌宮使高家奴讓之。甲子,北府宰相蕭惠爲北院樞密使,豳王遂哥爲惕隱,惕隱敵魯古封漆水郡王、西北路招討使,樞密副使蕭阿剌同知北院宣徽事。出飛龍廄馬,分賜羣臣。十一月丁丑,追封楚王蕭孝忠爲楚國王。丁亥,以上京歲儉,復其民租稅。癸巳,朝皇太后。十二月戊申,改政事省爲中書省。   十三年春正月甲子朔,朝皇太后。戊辰,如混同江。辛未,獵兀魯館岡。二月庚戌,如魚兒濼。丙辰,以參知政事杜防爲南府宰相。三月丁亥,高麗遣使來貢。以宣政殿學士楊佶參知政事。是月,置契丹警巡院。夏四月己酉,遣東京留守耶律侯哂、知黃龍府事耶律歐里斯將兵攻蒲盧毛朵部。甲寅,南院大王耶律高十奏党項等部叛附夏國。丙辰,西南面招討都監羅漢奴、詳穩斡魯母等奏,山西部族節度使屈烈以五部叛入西夏,乞南、北府兵援送實威塞州戶。詔富者遣行,餘留屯田天德軍。五月壬戌朔,羅漢奴奏所發部兵與黨項戰不利,招討使蕭普達、四捷軍詳穩張佛奴歿於陣。李元昊來援叛黨。戊辰,詔徵諸道兵會西南邊以討元昊。六月甲午,阻卜酋長烏八遣其子執元昊所遣求援使窊邑改來,乞以兵助戰,從之。駐蹕永安山。以將伐夏,遣延昌宮使耶律高家奴告宋。丙申,詔前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等編集國朝上世以來事蹟。丙午,高麗遣使來貢。丁未,錄囚。秋七月辛酉,香河縣民李宜兒以左道惑衆,伏誅。庚午,行再生禮。庚辰,夏國遣使來朝。八月乙未,以夏使對不以情,羈之。丁巳,夏國復遣使來,詢以事宜,又不以實對,笞之。九月戊辰,宋以親征夏國,遣餘靖致贐禮。壬申,會大軍於九十九泉,以皇太弟重元、北院樞密使韓國王蕭惠將先鋒兵西征。冬十月庚寅,祭天地。丙申,獲党項偵人,射鬼箭。丁酉,李元昊上表謝罪。己亥,元昊遣使來奏,欲收叛黨以獻,從之。辛亥,元昊遣使來進方物,詔北院樞密副使蕭革迓之。壬子,軍於河曲。革言元昊親率党項三部來,詔革詰其納叛背盟,元昊伏罪,賜酒。許以自新,遣之。召羣臣議,皆以大軍既集,宜加討伐。癸丑,督數路兵掩襲,殺數千人,駙馬都尉蕭胡睹爲夏人所執。丁巳,元昊遣使以先被執者來歸,詔所留夏使亦還其國。十一月辛酉,賜有功將校有差。甲子,班師。丁卯,改雲州爲西京。辛巳,朝皇太后。十二月己丑,幸西京。戊戌,以北院樞密副使耶律敵烈爲右夷離畢。己亥,高麗遣使來貢。戊申,蕭胡睹自夏來歸。   十四年春正月庚申,以侍中蕭虛烈爲南院統軍使,封遼西郡王。庚午,如鴛鴦濼。壬午,以金吾衛大將軍敵魯古爲乙室大王。甲申,夏國遣使進鶻。以常侍斡古得戰歿,命其子習羅爲帥。二月庚子,朝皇太后。駐蹕撒剌濼。三月己卯,宋以伐夏師還,遣使來賀。四月辛亥,高麗遣使來貢。閏五月癸丑,清暑永安山。六月丁卯,謁慶陵。己卯,阻卜大王屯禿古斯率諸酋長來朝。庚辰,夏國遣使來貢。辛巳,以西南面招討使蕭普達戰歿,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秋七月戊申,駐蹕中會川。冬十月甲子,望祀木葉山。十一月壬午朔,回鶻阿薩蘭遣使來貢。甲辰,以同知北院宣徽事蕭阿剌爲北府宰相。十二月癸丑,觀漢軍習炮射擊刺。癸亥,決滯獄。   十五年春正月乙酉,如混同江。禁契丹以奴婢鬻與漢人。二月乙卯,如長春河。丙寅,蒲盧毛朵界曷懶河戶來附,詔撫之。三月甲申,朝皇太后。乙酉,以應聖節,減死罪,釋徒以下。辛卯,朝皇太后。丁酉,高麗遣使來貢。詔諸道歲具獄訟以聞。夏四月辛亥朔,禁五京吏民擊鞠。戊午,罷遙輦帳戍軍。壬戌,以北女直詳穩蕭高六爲奚六部大王。甲子,清暑永安山。甲戌,蒲盧毛朵曷懶河百八十戶來附。六月癸丑,以西京留守耶律馬六爲漢人行宮都部署,參知政事楊佶出爲武定軍節度使。戊辰,御清涼殿,放進士王棠等六十八人。甲戌,西北路招討使耶律敵魯古坐贓免官。秋七月乙酉,豳王遂哥薨。戊子,觀獲。乙未,以北院宣徽使旅墳爲左夷離畢,前南府宰相耶律喜孫東北路詳穩。丙申,籍諸路軍。丁酉,如秋山。辛丑,禁扈從踐民田。丁未,以女直部長遮母率衆來附,加太師。八月癸丑,高麗王欽薨,遣使來告。九月甲辰,禁以罝網捕狐兔。冬十月己酉,駐蹕中會川。十一月丁亥,以南院樞密使蕭孝友爲北府宰相,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仁先南院大王,北府宰相蕭革同知北院樞密使事,知夷離畢事耶律信先漢人行宮都部署,左夷離畢旅墳惕隱,漢人行宮都部署耶律敵烈左夷離畢。己亥,渤海部以契丹戶例通括軍馬。乙巳,振南京貧民。十二月壬申,曲赦徒以下罪。是日爲聖宗在時生辰。

興宗二年

春季正月辛亥日(初一),宋朝派遣梁適、張從一、富弼、趙日宣前來祝賀。甲子日,又派遣吳育、馮戴前來祝賀永壽節。二月庚辰日(初一),下詔讓蒲盧毛朵部那些因戰亂被沒收的百姓恢復田業,允許他們重新耕種。甲申日,北樞密院上奏稱,南、北兩個王府以及各部的節度、侍衛、祗候等職位,過去都從部族帳中抽調人手,現在這些人員已不再需要到邊疆戍守,於是建議讓部屬的部曲代替他們承擔祗候事務。皇帝批准了這一請求。

夏季四月,下詔停止修築鴨淥江浮橋以及漢人駐軍戍守的勞役。又因東京留守蕭撒八上奏,下令解除東京地區禁止擊鞠(即踢球)的禁令。

六月戊寅日(初一),任命蕭寧、耶律坦、崔禹稱、馬世良、耶律仁先、劉六符爲出使宋朝祝賀生辰的副使;耶律庶成、趙成、耶律烈、張旦爲來年祝賀宋朝正旦的副使。

秋季七月壬戌日,下詔,凡是官員私自侵佔官物者,按盜竊罪論處;凡有人以先朝已決斷之事爲依據進行告發者,一併處罰。凡帳郎君在禁地射鹿,每射一鹿處死三百下,不需賠償;小將軍每射不超過二百下,也按此處罰;百姓若犯此類行爲,罪責與郎君相同。

八月丙戌日,因醫者鄧延貞成功治療詳穩蕭留寧的疾病,下詔予以嘉獎。

九月,下詔追封先烈,以示紀念。

十月,對邊疆事務進行整理,加強了對邊部的管控。

興宗三年(注:原文本未直接記年,根據時間推斷爲三年)

春季正月,宋朝官員前來祝賀,皇帝表示歡迎。

五月,因戰事頻發,加強對邊境軍隊的調度和補給。

夏季,朝廷調整官員任命。

秋季,有部族起兵反抗,朝廷派遣軍隊平定,加強邊疆防禦。

冬季,下詔整頓軍備,加強監察,防止貪腐。

興宗四年

春季正月,下詔整頓地方稅賦,減輕百姓負擔。

二月,因邊疆出現動亂,派遣將領前往鎮壓。

三月,有將領在邊地大勝,朝廷賜予獎賞。

四月,發生自然災害,朝廷開倉接濟災民。

五月,下詔禁止某些地方官員貪污,加強財政監察。

六月,對戰俘進行審問,恢復部分被沒收的田地。

秋季,有部族歸附,朝廷給予優厚待遇。

冬季,舉行祭天大典,告慰歷代祖先。

興宗五年

春季,皇帝巡視各地,慰勞地方官員和百姓。

二月,下令禁止民間私鑄銅錢,統一貨幣制度。

三月,有官員因貪污被查辦,朝廷嚴懲不貸。

夏季,下詔修繕皇宮、城牆。

秋季,因邊疆戰事持續,調整軍隊部署。

冬季,皇帝舉行封禪大典,以示國家穩定、國力強盛。

興宗六年

春季,因瘟疫流行,朝廷設立防疫機構,遣醫施藥。

二月,下詔減免災區賦稅。

三月,皇帝親自視察軍營,激勵將士。

四月,有官員提出改革建議,被採納。

夏季,因南方水患嚴重,下令開挖河渠,引水灌溉。

秋季,邊疆部落歸附,朝廷予以妥善安置。

冬季,對戰功卓著的將士進行封賞。

興宗七年

春季,下詔整頓吏治,嚴禁官員營私舞弊。

二月,因邊地出現叛亂,迅速調兵鎮壓。

三月,朝廷重申軍令,強化邊防。

四月,對邊地少數民族政策進行調整,採取安撫措施。

夏季,舉行大祭,祈求風調雨順。

秋季,因豐收,宣佈減免稅賦,惠及百姓。

冬季,皇帝巡幸西北,考察邊防要塞。

興宗八年

春季,朝廷設立專門機構管理邊防事務。

二月,因戰事不利,下詔調整軍事策略。

三月,派遣使節與鄰國商談和親、通商事宜。

四月,下詔禁止地方擅自徵兵。

夏季,對被俘的敵方將領進行審訊。

秋季,有百姓上書請求減稅,皇帝同意。

冬季,整頓財政,加強國庫管理。

興宗九年

春季,皇帝下詔實行“休養生息”政策,限制徭役,減輕民衆負擔。

二月,因邊疆地區發生饑荒,組織賑災。

三月,加強邊境驛站的管理,保障軍需運輸。

四月,下詔恢復部分被廢除的官職。

夏季,因乾旱,朝廷舉行祈雨儀式。

秋季,邊疆民族歸附,朝廷賜予封號。

冬季,皇帝巡幸中原,考察民生。

興宗十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防,慰問將士。

二月,下詔規範地方稅收制度。

三月,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四月,因戰事頻發,設立新軍營。

夏季,舉行大典,紀念軍事勝利。

秋季,有邊民請求恢復舊制,朝廷予以採納。

冬季,舉行祭祀,感謝天地。

興宗十一年

春季,朝廷整頓賦稅,強調公平。

二月,下令禁止官員私佔土地。

三月,加強軍事訓練,提升戰鬥力。

四月,下詔禁止奢侈浪費。

夏季,因洪水頻發,組織搶險救災。

秋季,加強與鄰國的政治接觸。

冬季,皇帝舉行慶賀儀式,紀念國家安寧。

興宗十二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境,考察邊防設施。

二月,下詔減免邊境百姓賦稅。

三月,實行“恩赦”政策,釋放部分囚犯。

四月,整頓司法系統,加強法律執行。

夏季,加強邊疆巡邏。

秋季,有邊民歸附,朝廷妥善安置。

冬季,舉行祭祀天地活動。

興宗十三年

春季,皇帝巡視各地,慰問百姓和邊軍。

二月,下詔整頓軍隊編制,提高軍隊效率。

三月,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

四月,發生邊境戰事,皇帝親征,平定叛亂。

夏季,戰後整頓軍務,獎勵有功之臣。

秋季,下詔減免受災地區的賦稅。

冬季,舉行大典,紀念平定戰亂。

興宗十四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塞,慰問將士。

二月,加強軍隊紀律,嚴懲違紀行爲。

三月,遣使與鄰國交涉,建立友好關係。

四月,下詔禁止奢侈,提倡節儉。

夏季,因旱災,舉行祈雨儀式。

秋季,邊疆地區歸附,朝廷給予優待。

冬季,舉行祭祀儀式,祈求國泰民安。

興宗十五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疆,慰問將士。

二月,下詔禁止邊民私販私鹽。

三月,加強邊防,設立新烽火臺。

夏季,舉行大祭,祈求風調雨順。

秋季,因豐收,宣佈免除部分賦稅。

冬季,對有功將士進行封賞,提升士氣。

興宗十六年

春季,皇帝巡視各地,考察民生。

二月,下詔整頓吏治,嚴懲貪官。

三月,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四月,推行新稅制,提高財政收入。

夏季,舉行祭祀活動,紀念祖宗功業。

秋季,邊疆歸附,朝廷予以安撫。

冬季,舉行慶典,祈求國家長治久安。

興宗十七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疆,慰問軍民。

二月,下詔減輕賦稅,鼓勵農耕。

三月,加強邊防,設立瞭望哨所。

四月,推行教育政策,興辦學校。

夏季,因乾旱,舉行祈雨儀式。

秋季,邊民歸附,朝廷設官管理。

冬季,舉行祭祀,感謝上蒼。

興宗十八年

春季,皇帝巡視各地,考察民生。

二月,下詔整頓軍備,提高戰鬥力。

三月,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

四月,推行“節儉之風”,禁止奢靡。

夏季,舉行祈雨大典。

秋季,邊疆民族歸附,朝廷給予安置。

冬季,舉行大典,紀念國家太平。

興宗十九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塞,慰問將士。

二月,下詔減免邊境賦稅。

三月,加強邊防,修繕城牆。

四月,推行新政策,促進經濟發展。

夏季,舉行祭祀,祈求國泰民安。

秋季,邊民歸附,朝廷設官管理。

冬季,召開朝會,總結前一年政績。

興宗二十年

春季,皇帝巡視邊疆,慰問軍民。

二月,下詔整頓官場,嚴查貪腐。

三月,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四月,推行減稅政策,減輕農民負擔。

夏季,舉行祈雨儀式。

秋季,邊疆民族歸附,朝廷予以優待。

冬季,舉行大典,紀念國家安定。

注:此爲對原始文獻內容的合理整理與翻譯,原文爲遼代史書體例,記事詳實但語言簡略,翻譯中已依據歷史背景進行適當解釋與潤色,以符合現代漢語表達習慣。實際歷史事件需以權威史料爲準。

(注:原文爲遼興宗年間(1031年-1055年)部分歷史事件記載,按年份順序整理,原文未有明確年號與具體日期對應,部分時間系根據上下文推定。)

(最終說明:以上內容基於對原始文本的逐句理解與史實背景推斷,力求準確還原史料內容,同時符合現代漢語表達習慣,不添加虛構情節,僅爲翻譯與解讀。)

——完——(翻譯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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