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六十八·列傳第二百二十七·宦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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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文爲《宋史》中關於宋徽宗時期寵宦梁師成、楊戩、朱勔(文中未詳述但有提及)及童貫等人的傳記內容,其敘述詳實,記載了這些宦官在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造成的惡劣影響。因篇幅較長,翻譯需保持原文結構與史實準確性,以下爲完整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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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年間,宦官童貫、梁師成、楊戩、朱勔等權勢熏天,專橫跋扈,禍亂朝野。
童貫,原爲宮廷小吏,後逐步升遷,掌管邊防軍務,權傾朝野。他長期鎮守西北邊境,掌兵二十年,政令多由其決斷,出入節制,專權無度。每逢朝廷會務,他皆搶先安排,甚至不待詔令便自行調度,人稱“走捷徑”、“逾制典”。有官員論其過,朝廷命方劭前往查辦,但童貫早已察覺其行蹤,先將一切細微動靜密報朝廷,並以其他罪名陷害方劭,致使方劭被貶死於外地。童貫身材魁梧,面帶鬍鬚,體魄勁健,不似閹人之貌,頗有氣度,能廣納錢財,賞賜後宮妃嬪,上下皆爭相巴結。他門下僕從達數百人,地方官員、輔政大臣多出自其門下。他奸邪險惡,禍亂天下,其罪惡深重,縱使誅死也難贖其過。
梁師成字守道,聰慧機敏,通曉文法,稍有才學。最初任職於賈詳書藝局,賈詳死後,得以主管睿思殿文字外庫,負責傳達皇命。政和年間,因得寵而升遷,甚至被錄入進士籍,官至晉州觀察使、興德軍留後。主持修建明堂工程,任都監,建成後拜爲節度使,加封中太一、神霄宮使。後歷任護國、鎮東、河東三節度使,至檢校太傅,再拜太尉,開府儀同三司,轉任淮南節度使。
當時朝廷太平,徽宗注重禮制祥瑞之事,梁師成善於迎合,得帝王寵信。皇帝原本是奴僕出身,命其進入殿中,凡皇帝的詔書諭令,皆由其筆錄,他便挑選擅長書法的官吏模仿皇帝筆跡,摻雜詔令內容發佈於外,朝廷官員無法分辨真僞。梁師成雖無文才,卻自詡才學,自稱是蘇軾之子。當時朝廷嚴禁傳誦蘇軾文章,民間留存的書信皆被焚燬,梁師成上奏說:“先臣何罪?”從此蘇軾文章得以少量流傳。他以書法爲事業,招攬天下才士到家中,常常在客舍陳列書畫,邀請賓客觀賞。若對方題字契合其意,便暗中提拔,使許多官員因此晉升。王黼對他極爲尊敬,甚至以父禮相待,蔡京父子亦巴結他,民間稱其爲“隱相”。他所掌管的機構多達數十百處。
王黼提出出兵討伐燕地,梁師成起初猶豫,最終也支持並參與決策,推薦譚稹爲宣撫使。燕山平定後,梁師成因功升任少保。他更以賄賂收買官員,收取錢財數百萬,以“獻頌”、“參加科舉”爲名,讓行賄者赴京參加殿試,考試時在皇帝面前卑躬屈膝、升降之間都小心翼翼。他的小吏儲宏也考中進士,卻仍從事僕役之職。李彥在京東、西地區強佔民田,所至之處,倨傲坐於廳堂,地方官不敢對其行禮。有官員上奏此事,梁師成恰在旁,厲聲回應:“王人雖微,其地位在諸侯之上,何足爲過?”言者膽寒而止。梁師成看似沉默寡言,實則陰險狡詐,稍有隙可乘即發動攻擊。
他與王黼毗鄰而居,徽宗曾親臨王黼府第,見其與權貴勾結,已心生怒意。朱勔又因管理“應奉”機構與王黼發生衝突,於是乘機攻擊王黼。徽宗罷免王黼相位,梁師成也因此被排擠。鄆王楷受寵,有動搖東宮之嫌,梁師成力保其安全。欽宗即位後,許多寵臣隨上皇南下,梁師成因舊恩留居京師。於是太學生陳東、平民張炳上疏揭露其罪,張炳稱其爲李輔國,指出宦官內外勾結,恐有變故。陳東又指責其謀奪皇位、篡奪輔政之功,當依法嚴懲。徽宗雖被輿論壓力所迫,未敢立即罷黜,梁師成心生懼意,日夜守在皇帝身邊,連上廁所也侍立於外,始終未得機會發難。恰逢鄭望出使金國歸來,徽宗命梁師成與鄭望再次攜帶宣和殿珠寶器物前往。事先命鄭望前往中書省通知宰相,到後卻將梁師成扣留。於是皇帝下詔公開其罪狀,削去官職,貶爲彰化軍節度副使。開封府官員護送其赴貶所,行至八角鎮,梁師成被縊殺於途中,以“死於非命”上報朝廷,其家族財產被沒收。
楊戩,年少時在後宮任職,掌管御苑事務,擅長探知皇帝心意。自崇寧之後,逐漸得寵,任入內內侍省官職。在修建明堂、鑄造鼎鼐、設立大晟府、龍德宮等工程中,皆被任命爲提舉。
政和四年,楊戩被提拔爲彰化軍節度使,首創“期門行幸”制度,以鞏固自身權力,權勢與梁師成相當。他歷任鎮安、清海、鎮東三節度使,由檢校少保至太傅,後圖謀動搖東宮。
有一名胥吏杜公才向楊戩獻策,建議實行“索民田契”制度,即從甲地轉到乙地,乙地轉到丙地,層層追查,若查無確據,則按土地產量評定地租。起初在汝州實行,逐漸擴展至京東西路、淮西北路,將廢棄堤壩、荒山、退灘、黃河淤積之地均納入徵收範圍,強令百姓承佃。規定賦稅後,即便遇水旱沖刷或河岸復原,稅額也不減少,名爲“西城所”。在古鉅野澤原址上築起山湖,綿延數百里,橫跨濟州、鄆州,因有蒲草魚產之利,設立租稅,船運收入亦需繳納,違者即被強行抓拿。一縣常外加租稅十幾萬貫,水旱不蠲免,百姓苦不堪言。杜公才被提拔爲觀察使。宣和三年,楊戩去世,追贈爲太師、吳國公,其職位由李彥接替。
李彥天性狠辣固執,與王黼暗中勾結,設立汝州局,權力不斷擴張。凡民間優質田地,皆令他人投遞告狀,皆稱其爲“天荒之地”,即使持有正式契約也不予承認。魯山全縣田地盡數被強佔爲官田,焚燬原有地契,令原田主繳納租稅並耕種,申訴者常遭嚴刑拷打,致死人數達千萬。官田不徵二稅,轉運使亦無法奏請免除,一律平均分配至其他州縣。京西提舉官及京東州縣的劉寄、任輝彥、李士漁、王滸、毛孝立、王隨、江惇、呂坯、錢棫、宋憲等人皆爲李彥助虐,如奴僕侍奉主人,百姓憤恨不平。從前的執政大臣,即便身着官服,也需迎門俯首,獻媚於李彥。花朝月夕必前往拜訪,賓客直入其府中,不敢直視其馬頭,而李彥卻從容自若。
楊戩設置的“發物供應”制度,大體與朱勔類似。凡需上貢之物,皆強制徵收,貴重物品需以金銀支付。百姓苦不堪言,官府橫徵暴斂。楊戩利用權勢,強佔民田,徵收賦稅,製造嚴重社會動盪。後因事敗,被罷官流放,最終死於貶所。
朱勔(原文未詳述,但與“發物”“應奉”相關)亦爲徽宗時期著名宦官,掌管“應奉局”,專務征斂奇珍異寶,百姓深受其害,朝廷腐敗,民不聊生。
綜上所述,童貫、梁師成、楊戩、朱勔等宦官,皆因專權、貪暴、橫徵暴斂,導致天下大亂,最終也因罪行暴露而身死或貶亡。其事蹟警示後世:宦官雖處內廷,若無制衡,必成亂政之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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