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六十八·志第一百二十一·職官八等
請官職雜壓的等級次序。
官品(紹興、乾道、慶元年間先後修訂確定,其間有官爵、勳位已廢除,但制度仍保留,以下列出):
諸太師、太傅、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師、少傅、少保、王,爲正一品。
諸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國公,爲從一品。
諸金紫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太尉、開國郡公、上柱國,爲正二品。
諸銀青光祿大夫、籤書樞密院事、觀文殿大學士、太子少師、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尚書、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揮使、節度使、開國縣公、柱國,爲從二品。
諸宣奉、正奉大夫、觀文殿學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大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樞密直學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尚書、上護軍,爲正三品。
諸正議、通奉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直學士、御史中丞、開封尹、尚書各部侍郎、諸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開國侯、護軍,爲從三品。
諸通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祕書監、諸衛大將軍、殿前副都指揮使、承宣使、開國伯、上輕車都尉,爲正四品。
諸太中大夫、保和殿、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侍制、左、右諫議大夫、權六曹侍郎、七寺卿、國子祭酒、少府、將作監、諸衛將軍、輕車都尉,爲從四品。
諸中大夫、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觀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大夫、開國子、上騎都尉,爲正五品。
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祕書少監、內客省使、延福宮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樞密都承旨、中亮、中衛、翊衛、親衛大夫、殿前馬步軍都虞候、防禦使、捧日、天武、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團練使、諸州刺史、駙馬都尉、開國男、騎都尉,爲從五品。
諸朝議、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國子司業、軍器監、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諭德、內侍省、內侍省都知、副都知、宣慶、宣政、昭宣使、拱衛、左武、右武大夫、內侍省押班、樞密承旨、副承旨、驍騎尉,爲正六品。
諸朝請、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書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右文殿、祕閣修撰、開封少尹、尚書各司郎中、開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將作、軍器少監、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臺令、飛騎尉,爲從六品。
諸朝請、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尚書各司員外郎、侍講、直龍圖、天章、寶文閣、開封府司錄參軍事、樞密副承旨、樞密院各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醫、太子侍讀、侍講、兩赤縣令、雲騎尉,爲正七品。
諸承議郎、左右正言、符寶郎、監察御史、直顯謨、徽猷、敷文閣、太常、宗正、祕書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說書、內符寶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醫官、閣門宣贊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各率府率、親王府翊善、贊讀、直講、判太醫局令、翰林醫效、醫痊、武騎尉,爲從七品。
諸奉議、通直郎、七寺丞、祕書郎、太常博士、樞密院計議官、編修官、敕令所刪定官、直祕閣、著作佐郎、國子監丞、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訓武、修武郎、內常侍、開封府各曹參軍事、軍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縣令、兩赤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令、太史局五官正、中書門下省錄事、尚書省都事,爲正八品。
諸宣教、宣議郎、御史臺檢法官、主簿、少府、將作、軍器、都水監丞、寺監主簿、祕書省校書郎、正字、太常寺奉禮郎、太祝、太學、武學、律學博士、主管太醫局、閣門祗候、樞密院各房副承旨、東、西頭供奉官、從義、秉義郎、太子各率府副率、親王府記室、節度、觀察、防禦、團練、軍事、監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京府、節度、觀察、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諸州籤判、節鎮、上中下州錄事參軍、京府各曹參軍事、軍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從事、從政、修職郎、京畿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丞、諸州上中下縣令、縣丞、兩赤縣主簿、尉、諸府各曹參軍、節鎮上州各司參軍事、節度副使、行軍司馬、防禦、團練副使、太史局丞、直長、靈臺郎、保章正、翰林醫愈、醫證、醫診、醫候、三省樞密院主事、守闕主事、令史、書令史,爲從八品。
諸承事、承奉郎、殿頭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國子太學正、錄、武學諭、律學正、太醫局丞、忠訓、忠翊、成忠、保義郎、挈壺正、京畿縣主簿、尉、三京赤縣主簿、尉、諸州別駕、長史、司馬、樞密院守闕書令史,爲正九品。
諸承務郎、高班、黃門內品、承節、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諸司參軍、諸州上中下縣主簿、尉、城寨、馬監主簿、諸州司士、文學、助教、翰林醫學,爲從九品。
(《宋史》 元·脫脫等)
注:以上內容爲南宋官職等級體系的整理與翻譯,依據《宋史·職官志》及相關史料進行整理,涉及宋代官制系統,反映了當時文官體系中的品級劃分與官職序列。其中“正”爲高級,“從”爲次級,品級越低,職務通常越基層。部分官職在不同時期有增減,此爲乾道、慶元年間定型後的版本。所有品級中,從一品爲最高,從九品爲最低,體現中國傳統官僚體系中的“品等制”。各品級之間存在交叉,實際任職往往依實職而定,品級僅爲參考。原文中“已從罷省”係指該官品在某時期被廢,但保留制度性記載。翻譯內容完整保留原文結構與語義,未作意譯或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