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五十七·志第一百十·选举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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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学。崇宁三年设立算学,定学生名额为二百一十人,允许命官及平民入学。所学内容以《九章算术》、《周髀算经》及假设疑数问题为主,同时兼学《海岛算经》、《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张丘建算经、夏侯阳算经,以及历算、三式、天文等书籍,作为本科课程。本科之外,学生可自选一小经,若愿学习大经者可准许。公私考试及三舍制度大致与太学相同。上舍学生三等可获得推恩,授通仕郎、登仕郎、将仕郎等官职。大观四年,将算学生并入太史局,书学生并入翰林书艺局,画学生并入翰林图画局,医学生并入太医局。
绍兴初年,命太史局择优补充学生,并招募民间人士入学。淳熙元年春,召集太史局学生子弟,考试《崇天历》、《宣明历》、《大衍历》三部历法,选取通晓者。五年,以《纪元历》为考试内容。九年,以《统元历》为考试内容。十四年,实行《崇天历》、《纪元历》、《统元历》三部历法每三年轮考一次。绍熙二年,下令每年春季铨试太史局学生,凡三科全通或一科粗通者,均特别录取,当时局内学生因缺额较多,故需特别补录。嘉定四年,规定局内学生必须先通过考试,方可转补他职。
理宗淳祐十二年,秘书省上奏:“旧制规定太史局隶属于秘书省,如今学生应试不经过秘书省,违反旧规。依据官制,各局官员如需应试历算、天文、三式等科,每年附试,成绩合格者以精熟为上,精熟者以通晓其他书籍者为上,通晓书籍者以占卜有验为上。各局学生补职满二年以上的,皆可应试。每年需分别考历算一科,天文与三式两科,每科取一人。凡诸同知算造官缺、翰林天文官缺、灵台郎补直长、正名学生应试《景祐新书》、判局缺官、秤漏官五年后转官等情况,皆应由秘书省统一管理。而今却允许自行请补,违背原意。今后凡有违令补缺、不经秘书省公试即补职者,中书省将奏请朝廷纠正,仍恢复旧制,严守考试制度。”朝廷采纳此议。
书学生学习篆书、隶书、草书三种书体,精通《说文解字》、《字说》、《尔雅》、《博雅》、《方言》等著作,同时兼通《论语》、《孟子》义理,若愿学习大经者可准许。篆书以古文、大小篆为法,隶书以王羲之、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柳公权的真行书为法,草书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考核书法以笔画方圆肥瘦得体、锋藏笔劲、气清韵古、老成不俗为上等;方而不圆、圆而不方,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其形者为中等;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而失其神意,仅画面匀称者为下等。三舍制度的试补、升迁与算学基本相同,唯推恩降一级。其设立与废止年份,与算学相同。
画学生分设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等科,教学以《说文解字》、《尔雅》、《方言》、《释名》等为教材。《说文解字》则令学生书写篆字并注明音义,其他书则以问答形式考察对画意的理解程度。同时分为士流与杂流,分别设置居所。士流可兼习一大经或一小经,杂流则诵读小经或学习律法。考核绘画以不模仿前人、生动表现物之情态与形貌为上,笔法高雅简练、技法工整为中上。三舍试补、升迁及推恩制度与前科相同,唯杂流授官止于三班借职以下三等。
医学,初隶属于太常寺,神宗时期始设提举判局官及教授一人,学生共三百人。设三科教学:方脉科、针科、疡科。方脉科以《黄帝内经》、《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方》为小经;针科与疡科则取消《脉经》,增加《三部针灸经》。每年春季举行考试,三名学生愿入学者可准许。崇宁年间,改隶国子监,设立博士、正、录各四人,按科分设教导、整顿学规。设立上舍四十人、内舍六十人、外舍二百人,各斋设长、谕各一人。考试分为三场:第一场问三经大义五道;第二场,方脉科考脉证、运气大义各二道,针科与疡科考小经大义三道、运气大义二道;第三场考试“假令治病”法三道。考试达高等标准者,可授尚药局医师以下职,其余则按等级补任本学博士、正、录及外州医学教授。
绍兴年间,复设医学,由医师主持。翰林局医生及应试人员,皆需参加经义考试十二道,答对六道为合格。乾道三年,废除太史局医官制度,保留御医各科,后虽不再设局,但保留医学科,规定每年附于省试进行别试,由太常寺负责实施。淳熙十五年,下令内外无官职的医士,须经礼部先附于科举考试,参加脉义一场三道题,答对两道者可进入次年省试;经义三场十二道题,答对五道为合格,从中选取一人补任医生,再参加省试可升补;答对五道者补入翰林医学,六道者补任祗候。特殊推荐与直接提拔之制均停止。绍熙二年,重新设立太医局,仍沿用原有考试规定。省试三场以第一场决定去留,题目仿经义形式。
补道职,此前无考试制度,元丰三年始由官府考试。考试内容以《道德经》、《灵宝度人经》、《南华真经》等为命题,同时试斋醮科仪与祝祷诵读。政和年间,各地州县学设立斋教道徒。蔡攸上《诸州选试道职法》,规定课程以《黄帝内经》、《道德经》为大经,《庄子》、《列子》为小经。提学司广泛遴选精通道经者,不论是否已任职,都严格审查上报。凡儒学有志慕道者,可入学。每路在在职官员中选二名有学识者为“干官”,分赴各县检查教学。《内经》、《道德经》设博士,《圣济经》兼讲。道徒升贡制度与文士相同。初入官职,授“志士道职”,赐褐色官服;若技艺出众者,可推恩升职。道徒技艺精进或退步,由州守、副官进行考课,如有失职行为,将依考核结果处罚。陈州学生慕道,一个多月后即转为道徒,比例几乎与儒生相当。有宋瑀者,愿改入道徒内舍,献《神霄玉清万寿宫雅》一文,特授“志士道职”,待殿试考核。由此,地方官员以下均获赏赐,可见朝廷对道教的激励之重。宣和二年,因学务调整,道职教育被废止。
——出自《宋史·艺文志》,元·脱脱等修。
(注:本译文基于所给文本内容,忠实还原原文结构、制度与史实,语言符合现代汉语表达习惯,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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