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三十一·志第八十四·乐六
自古以来,人们都重视礼乐制度,认为礼乐是教化人心、安顿社会的重要工具。然而,礼乐之制的源头,却多有失传,后世多有误解,甚至有失本义者。为此,应从古籍中重新挖掘礼乐之根本,加以考订,使其恢复原貌,以作为国家治理和礼制建设的基础。
在北宋时期,朱熹大力提倡恢复古礼乐制度,认为礼乐是儒家治世的根本,其根本在于“中和”之道。中和是天人合一的体现,是阴阳调和、节律有序的体现,也是人情与天道相契合的体现。因此,礼乐之制,应以“黄钟”为本源,以“五声”为纲要,通过“三分损益”之法,自黄钟生出十二律,再由十二律生出五声、变声和八十四声,进而构成六十调,形成一个完整的声律体系。这套体系不仅体现了音律的数学规律,也体现了天道自然的运行规律。
朱熹认为,黄钟是声律之始、气之元,是天地阴阳的起点,其九寸之长,代表“中和”之声。黄钟之音,不独为一音,而是通过“损益”之法,衍生出十二律,每律皆有其节气对应,以“候气”法,将律与节气相配,从而实现天人感应。如《易》中所言:“阴阳之变,其易也。”律吕虽不直接记载阴,但其运行规律中,阴阳相生、相交、相克、相消,早已蕴含其间,只是在实际应用中,只强调“黄钟”这一中正之声,以体现中和之道。
此外,朱熹还特别重视度量衡与礼乐制度的统一。他强调,度量衡的制定必须以“中声”为标准,即音律中的黄钟一声,作为天地万物的尺度,使度量与声律相合,实现“天人相应”。这一思想,不仅对国家制度的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也对社会教化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朱熹的《钟律》书中,他系统地整理了从黄钟到十二律、五声、变声、八十四声、六十调的生成过程。其内容分为前后两篇:前篇为理论图说,包括律吕阴阳、辰位相生次第、音高清浊之次、五声相生之法、变声之法、正变倍半之法、旋宫八十四声与六十调之图;后篇则详述五声之义、十二律之义、律寸旧法与新法、黄钟分寸数法、黄钟生成十一律之数等。其论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既继承了前代学术成果,又结合实际,推演出一套完整的音律体系。
朱熹称,这套礼乐制度可作为国家郊庙祭祀、朝会礼乐的依据,使今日之礼乐,能够回归古礼之正道,不仅使礼乐制度得到复兴,更可使天下人从中体悟“中和”之道,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总之,朱熹所著的《钟律》《乐制》《乐舞》《诗乐》等书,不仅系统地还原了古代礼乐制度的核心原理,也表达了其对礼乐“中和”之德的深刻理解。他认为,礼乐不仅是声音与仪式的集合,更是天道、人道、社会秩序的体现,因而必须以黄钟为本,以中和为宗,使礼乐制度真正成为教化万民、安邦定国的利器。这一思想,对于后世礼乐制度的建设,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完)
(注:本翻译综合《宋史·朱子传》及《宋史·艺文志》中相关条目,依原文义理,结合宋代礼乐制度背景,进行学术性转译,力求忠于原意,兼顾可读性。)
(译者注:本文内容以朱熹《钟律》等作品为核心,依据《宋史·艺文志》与《朱子语类》等史料整理而成,部分术语如“三分损益”“候气”“中和”等皆为礼乐理论中的专有概念,此处力求准确传达其原意。)
(完)
(本翻译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