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十三·本紀第三十三
隆興元年,皇帝即位,任命黃潛善爲左僕射,丘浚爲右僕射,楊倓爲尚書右丞。詔令大臣各守職守,不許干預軍政事務,以穩定政局。
又詔令各州縣設置“鄉正”、鄉里設“里正”,以監督民間事務。
同時,朝廷下詔,令各州縣修繕城牆,儲備糧草,以備不時之需,加強地方防禦。
朝廷還下令,各州郡官員定期赴京師述職,以考察其政績,提升行政效率。
在朝政方面,皇帝強調以“仁政”爲本,主張減輕賦稅,救濟災民,嚴禁官員貪腐。
下令各路轉運使、知州及監司,對轄區內賦稅、戶籍、徭役等進行清查,確保公平合理。
同時,朝廷下令對各地官員進行考覈,以德才作爲主要依據,不以資歷論,以激勵賢能之士。
對於有功之臣,予以封賞;對有失職者,予以懲處,以肅政風。
此外,皇帝還下令,各路設立“民情告示”,允許百姓上書陳情,以知民苦、察民疾。
並規定,凡涉及重大民生問題,須經三司、臺諫共同議決,不得獨斷專行。
在軍事上,朝廷加強邊防部署,命將領屯兵邊遠,修築關隘,以防外患。
同時,下令各地加強軍隊訓練,提升士兵作戰能力,以備不時之需。
在文化方面,皇帝下令恢復科舉制度,擴大考試範圍,鼓勵優秀人才進入仕途。
並下令編纂《太上皇聖政》,以總結前朝治國經驗,作爲後世借鑑。
此外,朝廷還下令,各州縣設立“學田”,用於資助地方學校,推動文教發展。
隆興二年,朝廷設立“撫民使”,專門負責安撫流民,恢復生產。
同時,下令減免流民賦稅,允許其自由遷徙,以安定社會秩序。
在外交方面,朝廷與金國保持和談,試圖通過和議以求邊境安寧。
但金國要求割讓部分土地,且增加歲貢,朝廷據理力爭,終未達成協議。
與此同時,朝廷在邊境地區推行“屯田制”,鼓勵軍民墾荒種地,以解決軍糧問題。
並設立“義倉”制度,以備災荒時救濟百姓。
在內部治理上,朝廷強化中央集權,規定各級官員必須聽命於皇帝,不得自行其是。
同時,嚴格監察制度,對官員的言行進行監督,以防止腐敗。
此外,皇帝還下令整頓官場風氣,嚴禁官員結黨營私、欺壓百姓。
對有惡行之官,一經查實,即行罷免,以示懲戒。
隆興三年,朝廷設立“安撫使”,專司邊地安撫事宜,以穩定邊疆。
並頒佈《邊防策》,明確戰備與和平並重的原則,強調“以和爲貴,以戰爲備”。
此時,朝中有人進言,建議加強財政改革,以應對國庫空虛。
皇帝採納其議,下令削減無用開支,整頓財政,以充實國庫。
朝廷還下令,各州郡建立“保甲制度”,組織民兵,以加強地方治安。
並規定,凡保甲有功者,給予獎勵,以鼓勵民衆參與防衛。
在禮制方面,皇帝下詔,完善宗廟祭祀,強調“敬天法祖”。
並下令各地修建宗祠,以弘揚孝道,加強家族倫理。
在民生方面,朝廷設立“惠民倉”,在災荒年份開放,救濟貧苦百姓。
並下令各州縣設立“義役”,讓貧民參與公共事務,以減輕賦役負擔。
同時,皇帝下令,凡百姓有功於國,如出力平亂、救民於水火者,均可請功,朝廷酌情給予獎賞。
隆興四年,朝廷下令修繕宮殿,恢復禮樂制度,以弘揚盛世氣象。
並重申“以民爲本”之政,強調百姓安居樂業,纔是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
是年,皇帝親撰《帝紀》,記錄歷代君王治國之道,作爲後世借鑑。
乾道元年,皇帝下令舉行大赦,改元“乾道”,以示新氣象。
同時下令,裁撤冗官,精簡機構,以提高行政效率。
朝廷設立“屯田使”,負責統管各地屯田事務,以保障軍糧供應。
並下令,各地設立“義倉”,用於災荒之年救濟百姓。
在軍事上,皇帝下令整頓軍隊編制,精簡兵員,提升戰鬥力。
並加強邊防,命將領戍邊,以防範外敵入侵。
在財政上,皇帝下令改革賦稅制度,減輕百姓負擔,增加國庫收入。
並下令設立“義利之制”,鼓勵民間經營,以促進經濟發展。
在地方治理上,皇帝下令各地設立“民情簿”,記錄民生疾苦,以供朝廷決策參考。
並定期派遣監察使巡視地方,查訪官吏作風。
在文化教育上,皇帝下令推廣儒學,設立“書院”,鼓勵士人研習經典。
並下令各州縣設立“義學”,以普及教育,提高民衆文化水平。
此外,朝廷下令,凡有才學之士,不論出身,皆可參加科舉考試,以求仕進。
乾道二年,皇帝下詔,整頓吏治,嚴禁貪官污吏。
並下令,凡官吏有貪污行爲,一經查實,嚴懲不貸。
同時,皇帝下令,恢復科舉制度,擴大考試名額,鼓勵優秀人才進入仕途。
在邊防方面,朝廷派遣將領巡視邊疆,加強防務,以維護國家安全。
朝廷還下令,鼓勵百姓開墾荒地,發展農業,以解決糧食問題。
乾道三年,朝廷設立“軍政使”,負責軍政事務,以加強軍事管理。
並下令,各州郡設立“兵備司”,以統籌兵員調度與訓練。
在財政方面,皇帝下令整頓稅賦,減少百姓負擔,增加國庫收入。
並下令開放市場,鼓勵商業發展,以促進經濟繁榮。
在地方治理上,皇帝下令設立“保甲制度”,組織民兵,以加強治安。
並規定,凡保甲有功者,給予獎勵,以激勵民衆參與防衛。
乾道四年,朝廷頒佈《治民策》,強調“民爲邦本”,要求各級官員以民爲本,施行仁政。
皇帝還下令,定期舉行“大閱”,以檢驗軍隊戰鬥力,提升士氣。
在文化方面,皇帝下令修纂《太上皇聖政》,以總結前朝治國經驗,作爲後世借鑑。
並下令各地修編地方誌,記錄地方歷史與風俗,以保存文化遺產。
是年,皇帝親筆撰寫《帝紀》及《治國策》,作爲後世治國之範本。
此後,朝廷逐漸推行“以和爲貴”“以民爲本”之政,國家趨於穩定,民生漸獲改善。
至乾道五年,朝局趨於安定,朝廷重振文教,推行仁政,社會風氣日新。
最終,朝廷在長期治理中,形成了“重教化、輕刑罰、重民生、安邊防”的治國理念,爲南宋中後期的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